04清单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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册说明
一、本定额的混凝土和砂浆是按过筛净砂编制的,各地应将过筛人工费和损耗纳入材料预算价格,定额考虑了砂的膨胀率。
因质量要求现场过筛的人工费及筛砂损耗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二、本定额的混凝土和砂浆强度等级,如设计要求与定额不同时,允许按附录换算,但定额中各种配合比的材料用量不得调整。
三、本定额的混凝土和砂浆是按中(细)砂、特细砂编制,计算时应按实际使用砂的种类分别套用相应定额项目。
四、本定额现浇混凝土构件是按现场搅拌非泵送编制的,商品混凝土以成品基价的形式表现。
若现浇混凝土构件使用商品混凝土,按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站规定,对商品混凝土价差进行单项价差调整。
五、本定额的预制大型屋面板已考虑了蒸汽池养护费用,其它预制混凝土构件必须采取养护池养护时,需报经建设单位批准后,按每立方米混凝土蒸汽养护费45元计算。
凡采用露天养护者,一律不得计算蒸汽养护费。
六、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除混凝土预制构件、金属结构构件)从现场仓库、堆放地点、加工地点至操作地点的水平运输,已综合考虑在定额内,但垂直运输机械费应按F.措施项目另行计算。
七、混凝土预制构件、金属结构构件制作安装定额项目,未包括吊装机械费及模板费,发生时,另按“F.措施项目”计算。
八、本定额项目中未考虑高层建筑施工增加的费用,发生时,按A.I建筑物超高施工增加费定额项目执行。
九、本定额在执行中如遇缺项,可按装饰、市政、安装工程定额执行。
若仍缺项,由甲乙双方编制临时性定额,报工程所在地造价站审批,并报省工程造价总站备案。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一、建筑工程
(一)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单层建筑物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其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单层建筑物内如带有部分楼层者,亦应计算建筑面积。
2.高低联跨的单层建筑物,如需分别计算建筑面积,当高跨为边跨时,其建筑面积按勒脚以上两端山墙外表面间的水平长度乘以勒脚以上外墙外表面到高跨中柱外边线的水平宽度计算;当高跨为中跨时,其建筑面积按勒脚以上两端山墙外表面间的水平长度乘以中柱外边线的水平宽度计算。
3.多层建筑物面积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其底层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者按外墙水平面积计算。
4.层高在2.2m以上的地下室、地下车间、仓库、商店、地下指挥部等及相应出入口的建筑面积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围的水平面积计算。
5.跃层式底层车库按外墙上口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6.加以利用的深基础地下架空层,层高超过2.2m时,按架空层外围的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7.坡地建筑物利用吊脚作架空层加以利用且层高超过2.2m时,按围护结构外围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8.穿过建筑物的通道、建筑物内的门厅、大厅,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回廊部分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9.图书馆的书库按书架层计算建筑面积,书架层是指书库专用于搁放书架的自然层。
10.电梯井、提物井、管道井等均按建筑物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
11.舞台灯光控制室按围护结构水平面积乘以实际层数计算建筑面积。
12.建筑物内的技术层(如:设备管道层),层高超过2.2m的,应计算建筑面积。
13.有柱雨篷按柱的外边线所围的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独立柱雨篷按顶盖水平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4.有柱车棚、货棚、站台等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单排柱、独立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5.突出屋面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6.挑廊、封闭式阳台、凹阳台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挑阳台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7.建筑物墙外有顶盖和柱的走廊、檐廊按柱的外边线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柱的走廊、檐廊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无柱走廊指挑廊下底层或架空通廊下底层阶沿高度大于400mm 作为主要交通道的廊;无柱檐廊指建筑物出檐下阶沿高度大于400mm且作为主要交通道的廊。
18.建筑物间有顶盖的架空通廊,按通廊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顶盖的架空通廊,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9.有盖的天井不分层高、自然层多少,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20.室外楼梯均按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21.跨越其它建筑物、构筑物的高架单层建筑物,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多层者按多层计算。
22.突出墙外的落地橱窗或落地窗,按投影面积计算全面积,不落地的按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23.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门斗、眺望间、观望电梯间,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24.建筑物变形、沉降缝等,凡缝宽在300mm以内者,其缝宽按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
(二)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突出外墙的构配件、艺术装饰、附墙柱、垛、勒脚、台阶、悬挑雨篷、墙面抹灰、镶贴块料、装饰面层等。
2.用于检修、消防等室外爬梯。
3.层高2.2m以内技术层(如设备管道层)、贮藏室、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及吊脚架空层。
4.建筑物内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或罐体、平台、花架、凉棚、没有围护结构的屋顶水箱等。
5.独立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地下人防通道等构筑物。
6.单层建筑物内分隔单层房间、舞台及后台悬挂的幕布、布景天桥、挑台。
7.建筑物内宽度大于300mm的变形缝、沉降缝。
8.无盖天井。
(三)其它
1.建筑物与构筑物连接成一体的,属建筑物部分按本章第一条规定计算。
2.本规则适用于地上、地下建筑物的建筑面积计算,如遇有上述未尽事宜,可参照上述规则办理。
二、仿古建筑工程
(一)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单层建筑不论其出檐层数及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其中有台明的按上边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台明有围护结构的按围护结构外边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围护结构外有檐廊柱、构架柱的,按柱外边线内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按其构架柱外边线内水平面积计算。
2.一般阶沿如果达到古建筑的台明(高度大于或等于500mm)者,按台明上边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如果只是一般的无柱走廊和檐廊的,按走廊和檐廊的规定“计算一半的建筑面积”。
走廊和檐廊的规定如下:挑出墙外作为主要交通道的廊为挑廊,挑廊下底层或架空通廊下底层有阶沿作为主要交通道的廊,且阶沿高度大于400mm者称为走廊,单层建筑屋檐下有阶沿作为主要通道的且阶沿高度大于400mm的廊称为檐廊。
3.有楼层分界的两层或多层建筑,不论其出檐层数如何,按自然结构层的分层水平面积总和计算建筑面积。
其首层的建筑面积计算方法分有、无台明两种,按上述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计算方法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各层建筑面积计算方法,按上述单层无台明建筑物的建筑面积计算方法执行。
4.单层建筑或多层建筑的两自然结构楼层间局部有楼层者,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5.碉楼式建筑物的碉台内无楼层分界的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碉台内有楼层分界的按分层累计计算建筑面积。
单层碉台及多层碉台首层有台明的按台明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台明的按围护结构底面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多层碉台的二层及二层以上均按各层围护结构底面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6.不是实心的砖塔、石塔、木塔及混凝土仿古塔的建筑面积按碉楼式建筑物的建筑面积规定计算。
7.两层或多层建筑物构架柱外有围护装修或围栏的挑台部分,按构架柱外边线到挑台外围线间的水平投影面积的二分之一计算建筑面积。
8.坡地建筑物、临水建筑或跨越水平建筑的首层构架柱外有围栏的挑台部分,按构架柱外边线至挑台外围线间的水平投影面积的二分之一计算建筑面积。
(二)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有台明的单层或多层建筑中的柱门罩、窗罩、雨篷、挑檐、无围护的挑台、台阶等。
2.无台明建筑或多层建筑的二层及以上突出墙面或构架柱外边线以外的部分,如墀头垛、窗罩等。
3.牌楼、实心或半实心的砖、石塔;碉(楼)台的无围护平台。
4.构筑物:月台、环丘台、城台、院墙及随墙门、花架等。
A.A 土石方工程
说明
一、一般说明
(一)土壤及岩石的分类见表A.A-1。
(二)土石方体积应按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计算。
如需按天然密实体积折算时,应按表A.A-2系数计算。
(三)挖土方平均厚度应按自然地面测量标高至设计地坪标高间的平均厚度确定。
基础土方、石方开挖应按基础垫层底表面标高至交付施工场地标高确定;无交付施工场地标高时,应按自然地面标高确定。
(四)“土石方回填”项目中的“夯填”适用于沟槽回填、室内回填。
(五)土石方场外运输应按本章有关项目计算。
(六)桩间挖土方工程量不扣除桩所占体积,按每根桩增加普工0.6工日计算。
(七)土石方均未包括在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费用。
二、土方工程
(一)建筑物场地厚度在±30cm以内的挖、填、运、找平,应按A.A.1中平整场地项目计算。
±30cm以外的竖向布置挖土或山坡切土,应按A.A.1中挖土方项目计算,按竖向布置(超过30cm的挖、填土方,用方格网控制挖填至设计标高就叫按竖向布置挖填土方)进行挖填土方时,不得再计算平整场地的工程量。
(二)挖基础土方包括带形基础、独立基础及设备基础、人工挖孔桩等的挖方,满堂基础按挖土方项目计算。
(三)挖土方、沟、槽定额均按干湿土综合编制。
(四)机械挖运淤泥时,按机械挖运土方定额乘以系数1.5。
(五)有关项目的说明
1.“平整场地”项目适用于建筑场地厚度在±30cm以内的挖、填、运、找平。
应注意:(1)可能出现±30cm以内的全部是挖方或全部是填方,需外运土方或借土回填时,在工程量清单项目中应描述弃土运距(或弃土地点)或取土运距(或取土地点),这部分的运输不包括在“平整场地”项目内。
(2)不论机械或人工平整场地,均按本项目计算。
2.“挖基础土方”项目适用于基础土方沟槽、坑开挖。
应注意:
(1)根据施工方案规定的放坡、操作工作面和机械挖土进出施工工作面的坡道等增加的施工量和人工挖死角已包括在挖基础土方定额项目内。
不论放坡或支挡土板均按此项目计算。
(2)深基础的支护结构,如钢板桩、H钢桩、预制钢筋混凝土板桩、钻孔灌注混凝土排桩挡墙、预制钢筋混凝土排桩挡墙、人工挖孔灌注混凝土排桩挡墙、旋喷桩地下连续墙和基坑内的水平钢支撑、水平钢筋混凝土支撑、锚杆拉固、基坑外锚、排桩的圈梁、H钢桩之间的木挡土板以及施工降水等,应按有关措施项目计算。
3.挖土方(包括大开挖)深度超过6m时,按“挖土方”项目乘以系数1.3。
三、石方工程
(一)“石方开挖”项目适用于人工凿石、人工打眼爆破、机械打眼爆破等,不包括场外的运输。
应注意: 1.石方打眼爆破项目内,已包括基底摊座和炸药的防水费。
2.石方爆破的超挖量,已包括在定额项目内。
(二)设计要求采用减震孔方式减弱爆破震动波时,应按A.A.2中预裂爆破项目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平整场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
二、挖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机械挖土石方不再计算人工挖死角,工作面放坡已综合在定额项目中。
三、挖基础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计算。
四、挖淤泥、流砂:按设计图示位置、界限以体积计算。
五、预裂爆破:按设计图示以钻孔总长度计算。
六、石方开挖: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七、土石方回填: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①场地回填:回填面积乘以平均回填厚度;②室内回填:按主墙间净面积乘以回填厚度;③基础回填:按挖方体积减去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的基础体积(包括垫层及其他构筑物)。
八、土石方场外运输:按实际体积和运距计算。
九、人工挖孔桩按挖孔截面面积乘以挖孔深度以“m3”计算。
A.B 桩与地基基础工程
说明
一、一般说明
(一)本分部桩与地基基础工程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桩与地基基础工程,不适用于水工建筑、公路桥梁的打桩工程。
(二)本分部桩与地基基础工程地层划分为土壤层、卵石层、岩石层三大类。
1.卵石层是指粒径大于20mm的卵石、碎石含量在50%以上的地层。
如粒径大于20mm的卵石、碎石含量在15%~50%,人工、机械按卵石层项目乘以系数0.80。
如粒径大于200mm的卵石、碎石含量在50%以上,按岩石层项目计算。
2.岩石级别按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划分为三档,本定额按岩石级别松次坚石(V~VIII)确定。
岩石级别为普坚石(IX~X)时,人工、机械按岩石层项目乘以系数1.4;岩石级别为特坚石(XI~XVI)时,人工、机械按岩石层项目乘以系数2.0。
3.土壤级别根据工程地质资料中的土层构造和土壤物理、力学性能的有关指标,参照纯沉桩时间划分为一级土和二级土。
凡遇有砂夹层者,应首先按砂层情况确定土壤级别。
无砂层者,按土壤物理、力学性能指标并参照每米平均纯沉桩时间确定。
用土壤物理力学性能指标鉴别土壤级别时,桩长在12m以内,相当于桩长的三分之一的土层厚度应达到土壤级别所规定的指标。
桩长在12m以外,5m厚度的土层应达到土壤级别所规定的指
标。
土壤级别按下表确定。
(三)单位工程打(灌注)桩工程量在下列规定数量以内时,其人工、机械按相应项目乘以系数1.25计算。
(四)本分部(除锚杆钻孔、灌浆外)系按打垂直桩考虑,如打斜桩,其斜度小于1∶6时,则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43(俯打、仰打均同);当斜度超过1∶6时,打桩所采用的措施费用,按实计算。
(五)本分部不包括清除地下障碍物,若发生时按实计算。
(六)本分部桩与地基基础工程项目中未包括桩的现场检验费。
二、桩基工程
(一)打试桩按相应项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2计算。
(二)混凝土桩、水泥粉煤灰碎石桩的截桩按相应项目另行计算,截桩项目已包括将截下的桩头运至现场不影响下步施工的堆放点的费用,桩头如需运出施工现场者,按“A.A土(石)方工程”相应项目计算。
(三)打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按运输至施工现场的成品桩编制,不再计算预制桩制作及运输。
(四)焊接桩钢材用量如与实际不同时,按实调整。
(五)钻孔灌注混凝土桩、冲击钻孔法施工的混凝土桩、砂石桩、水泥粉煤灰碎石桩(CFG桩)及振冲碎石桩的泥浆外运另按相应项目计算。
泥浆沉淀池、泥浆沟的挖砌及拆除按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六)沉管法施工的混凝土桩、砂石桩、水泥粉煤灰碎石桩的桩尖制作按相应项目另行计算,桩尖钢筋、铁件制作安装、桩尖运输另按“A.D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相应项目计算。
(七)灌注桩的充盈量已包含在项目内,不另计算。
(八)人工挖孔桩不浇护壁,桩芯浇注执行挖孔桩芯定额,执行时将桩芯定额的混凝土用量换算为11m3/10m3。
(九)现场灌注混凝土桩的钢筋笼按“A.D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相应项目计算。
(十)压力灌浆微型桩如作为抗拔桩(抗浮锚杆),使用钢筋或钢绞线的,按本分部的预应力锚杆项目和非预应力锚杆项目计算。
(十一)高压旋喷桩、压力灌浆微型桩的水泥用量与本项目用量不同时,按实调整。
(十二)本项目中没有的桩径可采用内插法计算。
如桩径为850mm的回旋钻孔灌注桩,可根据桩径为800mm 和桩径为900mm的项目计算,即:桩径为850mm的回旋钻孔灌注桩基价
V850=(A900-A850)
×V800+
(A850-A800)
×V900 (A900-A800)(A900-A800)
= 0.51471×V800+0.48529×V900
式中:V800、A800 ——桩径为800mm的回旋钻孔灌注桩基价、截面积;
V850、A850——桩径为850mm的回旋钻孔灌注桩基价、截面积;
V900、A900——桩径为900mm的回旋钻孔灌注桩基价、截面积。
三、地基及边坡处理
(一)锚杆钻孔、灌浆项目的水泥砂浆用量与本项目用量不同时,按实调整。
(二)土钉钻孔、灌浆按锚杆钻孔、灌浆项目计算,其中人工、机械乘以系数0.9。
土钉制作安装按非预应力锚杆项目计算,并根据设计情况扣除锚具摊销费。
(三)锚杆及土钉钻孔、布筋、安装、灌浆、张拉、混凝土喷射等搭设的脚手架,另行计算,列入措施费内。
(四)喷射混凝土的钢筋网按“A.D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相应项目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混凝土灌注桩、砂石桩、水泥粉煤灰碎石桩、旋喷桩、压力灌浆微型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桩长(包括桩尖)计算。
二、接桩按设计图示规定以接头个数计算。
三、振冲灌注碎石桩按设计图示孔深乘以孔截面积以体积计算。
四、送桩按设计桩顶至自然地坪另加0.5m以“m”计算。
五、桩尖制作工程量按图算量以“m3”计算。
六、截桩按桩的根数计算。
七、钻孔灌注混凝土桩、冲击钻孔法施工的混凝土桩、砂石桩、水泥粉煤灰碎石桩(CFG桩)及振冲碎石桩的泥浆外运按桩设计截面面积乘以桩长以体积计算,振冲灌注碎石桩的泥浆外运按振冲灌注碎石桩工程量计算。
八、锚杆、土钉钻孔灌浆按入土深度以“m”计算。
九、锚杆、土钉制作安装按下料长度以“t”计算。
十、喷射混凝土按支护面积计算。
A.C 砌筑工程
说明
一、一般说明
(二)墙体材料除水泥煤渣空心砖、加气混凝土砌块、预制混凝土空心砌块的规格系综合考虑外,红(青)砖、砌块、石的规格如下所示:
1.红(青)砖:240mm×115mm×53mm
2.硅酸盐砌块:880mm×430mm×240mm
3.条石:1000mm×300mm×300mm或1000mm×250mm×250mm
4.方整石:400mm×220mm×220mm
5.五料石:1000mm×400mm×200mm
型:240mm×115mm×90mm
6.烧结多孔砖:KP
1
KM
型:190mm×190mm×90mm
1
7.烧结空心砖:240mm×180mm×115mm
(三)基础与墙、柱的划分:
砖基础与墙、柱划分应以设计室内地坪为界(有地下室的按地下室室内设计地坪为界),以上为墙(柱)身。
基础与墙身用不同材料,位于设计室内地坪±300mm以内时以不同材料为界,超过±300mm,应以设计室内地坪为界。
砖围墙应以设计室外地坪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
毛石基础与墙身的划分:内墙以设计室内地坪为界;外墙以设计室外地坪为界。
条石基础、勒脚、墙身的划分:条石基础与勒脚以设计室外地坪为界;勒脚与墙身以设计室内地坪为界。
石围墙内外地坪标高不同时,应以较低地坪标高为界,以下为基础;内外标高之差为挡土墙,挡土墙以上为墙身。
台基、月台以设计室外地坪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
(四)砖(石)墙身、基础如为弧形时,按相应项目人工费乘以系数1.1。
砖用量乘以系数1.025。
(五)砖墙中已包括钢筋砖过梁、平碹和立好后的门框调直用工,以及腰线、窗台线、挑檐线等一般出线用工。
(六)砖石云墙按每立方米砌体增加技工0.3工日。
二、砌砖、砌块
(一)各种砖砌内墙、外墙、砖砌框架间隔墙,不分墙体厚度,均按一般砖墙项目计算。
(二)砖砌体(不包括砖围墙和砌块墙)均未包括勾缝,设计规定勾缝时,按相应项目执行。
(三)填充墙以填炉渣轻质混凝土为准,如设计用材料与本分部项目不同时允许换算,其余不变。
(四)页岩空心砖砌体执行烧结空心砖项目,规格不同时允许换算。
(五)墙身外防潮层需贴砖时,应按本分部贴砖项目计算。
框架外表面需做1/2砖以上的镶贴砖时,按砖墙项目计算。
(六)中间做十字形砖柱,然后在四角浇钢筋混凝土的柱,以及砖砌空心柱,均应分别按砖柱和钢筋混凝土柱计算。
(七)砖砌空心柱适用于空心内浇钢筋混凝土柱的做法,不论空心为圆形或方形均以柱的外形套用相应项目。
(八)零星砌砖适用于厕所水槽腿、垃圾箱、台阶、台阶挡墙、梯带、阳台栏板(杆)、楼梯栏板、锅台、炉灶、蹲台、池槽、池槽腿、小便槽、地垄墙、屋面隔热板下的砖墩、花台、花池、房上烟囱以及石墙的门窗立边、窗台虎头砖、钢筋砖过梁、砖平碹,以及0.3m2以上孔洞填塞等实砌体。
(九)砌体内钢筋加固,按A.D砼及钢筋砼工程相关项目计算。
三、构筑物
(一)一般说明:
1.本分部中未包括的项目(如挖土、垫层、抹灰、基础等),应按有关分部的相应定额项目计算。
2.井壁、池壁以及其他构筑物抹灰按B.B相应项目计算,但人工应乘以系数1.21。
(二)烟囱说明:
1.砖砌烟囱筒身原浆勾缝和烟囱帽抹灰,已包括在项目内,不另计算。
如设计规定加浆勾缝时,按B.B相应项目计算,但原浆勾缝的工料不扣除。
2.烟囱内衬伸入筒身的连接横砖及防沉带,已包括在内衬项目内,不另计算。
3.烟囱内衬上抹水泥排水坡的工料,已包括在项目内,不另计算。
4.砖烟道的钢筋混凝土构件,应按A.D分部相应项目计算。
5.烟囱扫灰门和烟囱帽所需铁件,套用加工铁件项目。
铁件安装用工已包括在项目内,不另计算。
6.烟囱铁梯、爬梯、围栏及砖烟囱紧固圈的制作、安装、刷油按A.F、B.B中相应项目计算。
(三)水塔说明:砖塔身定额中包括外表面原浆勾缝,如设计要求加浆勾缝时,按B.B分部加浆勾缝项目计算,但原浆勾缝的工料不扣除。
(四)化粪池说明:其他类似性质的池可按本分部化粪池项目计算。
(五)贮水(油)池说明
1.贮水(油)池项目适用于一般结构形式的贮水池、贮油(原油、重油)池及清水沉淀池、循环水池、冷却喷水池等池类工程。
2.砖贮水池的独立砖柱按A.C分部相应项目计算。
四、砌石说明
(一)砌石项目中未包括勾缝,如勾缝者,按本分部相应项目计算。
(二)石板铺地沟底板执行石盖板项目,人工费乘以系数1.2。
地沟石板盖板按150mm考虑,实际与项目不同时,可以换算。
(三)本分部石活制作及安装以使用红砂石、青砂石为准,定额中石料消耗量已考虑加荒和操作损耗,不另行计算。
使用汉白玉、花岗石制作时,人工费乘以系数1.5。
(四)素面石活制作定额已考虑剁斧、打钻路、钉麻、扁光和石活企口、起线、起凸、打凹,若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