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张家界市市本级投资建设重点工程 责任制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界市市本级投资建设重点工程责任制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5.03.24
•【字号】张政办函〔2015〕31号
•【施行日期】2015.03.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固定资产投资
正文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张家界市市本级投资建设重点工程
责任制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张政办函〔2015〕3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张各单位:
《张家界市市本级投资建设重点工程责任制考核暂行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24日张家界市市本级投资建设重点工程责任制考核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对市本级投资建设重点工程的管理和考核,提高建设效率和投资效益,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凡2015年市本级投资建设重点工程责任制考核,均适用本暂行办法。
第三条重点工程业主单位及责任人对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建设工期、安全质量、投资建设等工作负总责;工程责任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协同工程业主单位做好建设项目报批报建、征地拆迁、资金筹措等相关工作。
项目法人是工程的牵头单位,其法定代表人为责任人;未明确项目法人的,其行业主管部门为业主单位,相应的行业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责任人。
第四条重点工程实行市政府领导联系制度,分管的市政府领导负责协调工程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工程业主单位及责任人应及时向分管的市政府领导报告工程建设情况及遇到的问题。
第五条重点工程责任制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前期进度时间、征地拆迁时
间、工程开竣工时间,同时考核各项目的工程质量、安全、投资进度等方面的情况。
工程进度节点见《2015年张家界市市本级投资建设重点工程组织进度安排表》(附后)。
第六条重点工程各业主单位、责任单位、关联单位责任制考核均采取百分制标准,共分三个等次:单项工程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60分以上至85分的为合格,85分以上的为优秀。
(一)工程业主单位。
未完成投资任务的扣1分,欠进度10%以上的扣2分,欠进度30%以上的扣5分;未按时间要求开工,或未完成工程形象进度的扣2分;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质量事故的,每一起扣5分,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每一起扣10分,发生一般性生产安全事故的,每一起扣10分,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
(二)工程责任单位。
在本单位承诺的完成时间内,未按时完成应完成的工作的,每一个项目中的每一项扣1分,若延时10天以上的扣2分,延时1个月以上的扣5分。
(三)工程关联单位。
除业主单位、责任单位之外的关联单位,在行政审批、征地、拆迁、设施迁移、施工环境等方面造成工程延误的,每延迟1天扣1.5分。
按《2015年张家界市本级投资建设重点工程组织进度安排表》所列各工作项顺序,因前项完成时间延时,以后各项考核完成时间顺延加上前项延时的时间量。
凡因不可抗力因素未能按时间要求完成工作的,可酌情减扣分或者不扣分。
第七条按本暂行办法考核的分值与全市年度绩效考核对接挂钩后,换算成相关单位的绩效考核分值或等次,纳入全市年度绩效考核一并奖惩。
凡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实行“一票否决”,其业主单位或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不得评先评优,所在单位绩效考核不得评为一类等次。
第八条重点工程责任制考核由市重点办、市政府室督查牵头,会同市发改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组成考核组进行考核。
附件:2015年张家界市市本级投资建设重点工程组织进度安排表
附件
2015年张家界市市本级投资建设重点工程组织进度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