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水资源管理联动机制的通知-张政办函〔201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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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水资源管理联动机制的通知
正文:
----------------------------------------------------------------------------------------------------------------------------------------------------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水资源管理联动机制的通知
张政办函〔2015〕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张有关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发〔2013〕32号)精神,调动各方力量,切实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建立水资源管理联动机制(以下简称联动机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实现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指标为目的,坚持齐抓共管、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有序、优势互补,积极开展水资源的合作管理与联合执法,建立长期、稳定、可行、科学的水资源管理与
保护工作共同负责机制,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水资源支撑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联动主体到位原则
按照“谁有权、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联动主体。

对各联动主体开展联动工作的情况,将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二)联动方式到位原则
对同一个管理事务,几个部门的监管行为有前后时间顺序规定的,要做好承前启后的分段工作;在同一时间内几个监管部门须同时完成分部工作任务才会产生整个任务完成结果的,要分别同时完成各自的分部任务;几个部门的监管行为有交叉重叠的,要全面完成各自的整体任务。

(三)联动行动到位原则
各联动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要响应牵头单位的统一组织,做到依法履职、步调一致,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各自任务。

三、主要内容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建立由市水资源管理与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参加的联席会议,其任务是交流情况、分析形势、协调问题、安排任务。

联席会议由市水资源管理与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或组长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每年定期组织召开,如遇重大或突发事件随时召开。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市水利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建立联动责任机制
各联动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和《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界市水资源管理与保护工作责任制的通知》(张政办函〔2011〕114号)的规定,认真履行各自职责。

各主要责任单位要发挥牵头作用,次要责任单位要搞好配合,主要责任单位与次要责任单位要实现无缝对接。

(三)建立目标联动机制
各行业主管部门在确定目标、编制规划、设计方案和制定规则时,要统筹兼顾,把与自己监管相关的对方监管目标一并纳入。

市发改委要把水资源管理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市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要把供水管理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市农业局、市经信委要把水资源管理纳入产业调整规划;市环保局要把水质保护纳入环境保护规划;市国土资源局要把地下水管理纳入国土资源规划。

(四)建立程序联动机制
市发改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将水资源论证作为规划编制和涉水项目建设的前提条件。

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开发区(工业集中区)规划和产业布局规划必须开展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

取水的建设项目必须依法先开展水资源论证;对未依法完成水资源论证工作的建设项目,各级政府、发改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不得批准或核准,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开工建设和投产使用。

新建、改建或扩大入河排污口要进行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并经市水利局审批同意;未经市水利局同意,入河排污口不得擅自开工建设。

市环保局应将规模工业企业排污许可证统计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应将城市水务年度报表、市国土资源局应将地下水规划情况抄送市水利局。

工业企业增加值由市统计局向市水利局提供,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由市水利局报市统计局审核。

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共同推进实施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五)建立应急联动机制
1.开展应急调度工作。

在发生特别干旱、水资源严重危机或者水污染突发事故时期,应坚持限污、节水、水工程调水相结合,突出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水后地下水、先节水后调水“三先三后”和截污源、严监控、近库调水的原则。

2.协调处置突发事件。

负主责的单位要牵头组织开展应急知识培训,商有关部门制定协调处置突发水事件的规则和方案,联合组织开展突发水事件调查处理工作,重点加强案件调查取证、移送办理、现场控制处置工作,确保突发水事件处置及时、合法、安全。

(六)建立联合执法机制
负主责的单位或者市水资源管理与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指定的单位要履行牵头职责,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对规划水资源论证开展情况、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联合开展对重点企业污染类型的排查,重点查处向水源倾倒废物垃圾、直排废水、暗管偷排、严重超标排放或者污染饮用水源等污染水质的违法行为。

建立水安全联合监管机制,对重大水环境安全隐患问题实行挂牌督办。

(七)建立配合办案制度
各联动部门要坚持每季度相互报送一次涉水违法案件查处方面的信息,对重大情况应及时报送。

对日常监管中发现事关对方负主责、自己负次责的案件,要做好协办、协查工作;对事关自己负主责、对方负次责的案件,要主动做好牵头工作,及时通知对方参与查处工作;对事关对方负责、自己无责的案件,要及时做好移交工作。

对案情重大、复杂和社会影响较大的违法案件,要及时邀请有关职能部门进行会商,做到事实清楚、程序合法、证据充分、定性准确、裁量恰当、手续完备,确保案件依法公正处理。

(八)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建立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预警预报系统和饮用水水源水量、水质信息管理数据库系统。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对饮用水水源的监测资料数据实行共享。

统计行政主管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对万元工业增加值、工业企业用水量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数据资料实行共享。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月4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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