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诊疗科目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目的
为了规范医院诊疗科目的设置、运行和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诊疗科目的设置、运行和管理。

三、诊疗科目设置原则
1. 符合国家卫生健康政策和我院发展定位;
2. 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
3. 符合医院实际条件和专业优势;
4. 遵循科学、合理、规范、高效的原则。

四、诊疗科目设置程序
1. 科室提出申请,包括诊疗科目名称、专业范围、人员配备、设备设施等;
2. 院务会研究决定,对申请的诊疗科目进行审议;
3. 经批准后,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4. 报告市、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并取得相关资质。

五、诊疗科目运行管理
1. 科室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丰富的临床经验,负责科室日常管理工作;
2. 科室应配备符合诊疗科目要求的医护人员、设备设施和药品;
3. 科室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人员岗位职责、诊疗规范、医疗质量监控等;
4. 科室应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医护人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5. 科室应加强与其他科室的协作,提高诊疗效果。

六、诊疗科目调整与撤销
1. 科室因业务发展需要,可向院务会提出调整申请;
2. 院务会研究决定后,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取得相关资质;
3. 科室因业务萎缩或不符合国家政策要求,经院务会研究决定后,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撤销。

七、监督检查
1. 医院设立诊疗科目管理办公室,负责诊疗科目的监督检查工作;
2. 定期对诊疗科目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国家政策和医院发展要求;
3. 对不符合要求的诊疗科目,责令整改或撤销。

八、附则
1. 本制度由医院医务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