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商信用等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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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商信用等级管理制度
客户资信调查
一.客户资信调查要点要紧包括:
1.客户差不多信息
2.要紧股东及法定代表人和要紧负责人
3.要紧往来结算银行帐户
4.企业差不多经营状况
5.企业财务状况
6.本公司与该客户的业务往来情形
7.该客户的业务信用记录
8.其他需调查的事项
二,客户资信资料能够从以下渠道取得:
1.向客户寻求配合,索取有关资料
2.对客户的接触和观看
3.向工商、税务、银行、中介机构等单位查询
4.公司所存客户档案和与客户往来交易的资料
5.托付中介机构调查
6.其他
三,营销部业务主管负责进行客户资信前期调查,保证所收集客户资信资料的真实性,认真填写《客户信用调查评定表》,上报部门经理审核,公司财务部门备案。
填表人应对《客户信用调查评定表》内容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公司相关部门对报送来的客户资信资料和《客户信用调查评定表》进行审核,重点审核以下内容:
1.资信资料之间有无相互矛盾
2.我公司与该客户的业务往来情形
3.该客户的业务信用记录
4.其他需重点关注的事项
四条客户资信资料和《客户信用调查评定表》每季度要全面更新一次,期间假如发生变化,应及时对相关资料进行补充修改。
客户ABC信用等级评定
五所有交易客户均需进行信用等级评定。
客户信用等级分A、B、C三级,相应代表客户信用程度的高、中、低三等。
评为信用A级的客户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双方业务合作一年或以上。
(2) 过去2年内与我方合作没有发生不良欠款、欠货和其他严峻违约行为。
(3) 守法经营、严格履约、信守承诺。
(4) 最近连续2年经营状况良好。
(5) 资金实力雄厚、偿债能力强
(6) 年度回款、发货达到我公司制定的标准。
显现以下任何情形的客户,应评为信用C级:
(1) 过往2年内与我方合作曾发生过不良欠款、欠货或其他严峻违约行为;
(2) 经常不兑现承诺;
(3) 显现不良债务纠纷,或严峻的转移资产行为;
(4) 资金实力不足,偿债能力较差
(5) 生产、经营状况不良,严峻亏损,或营业额连续多月下滑;
(6) 最近对方产品生产、销售显现连续严峻下滑现象,或有不公平行为;
(7) 发觉有严峻违法经营现象;
(8) 显现国家机关责令停业、整改情形;
(9) 有被查封、冻结银行账号危险的。
不符合A、C级评定条件的客户定为B级。
原则上新开发或关键资料不全的客户不应列入信用A级。
营销部经理以《客户信用调查评定表》等客户资信资料为基础,会同经办业务员、财务部信用操纵主管一起初步评定客户的信用等级,并填写《客户信用等级分类汇总表》,报公司主管副总、财务总监审核、总经理审批。
在客户信用等级评定时,应重点审查以下项目:
1.客户资信资料的真实性;
2.客户最近的资产负债和经营状况;
3、与我公司合作的往来交易及回款情形。
客户授信原则
本制度所称授信是指公司对客户所规定的信用额度和回款、到货期限。
本制度所称信用额度是指对客户进行赊销、预付款的最高额度,即客户占用我公司资金的最高额度。
本制度所称回款、到货期限是指给予客户的信用连续期间,即自发货至客户结算回款、自预付款至客户发货到我公司仓库并验收合格的期间。
授信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营销部应坚持现款现货的原则,原则上不进行赊销业务和预付货款。
2.在确实需要授信时,应实施以下操纵措施:
①公司对实施授信总额操纵,原则上授信总额不能超过2007年1
月1日应收帐款的余额数。
②公司应依照客户的信用等级实施区别授信,确定不同的信用额度。
③在购售合同中注明客户的信用额度或客户占用我方资金的最高额度,但在执行过程中,应依照客户信用变化的情形,及时调整信用额度。
授信中有关预付、赊销概念的界定:
1.预付、赊销:指我方以支付货款,物资尚未到运到仓库验收、客户未支付货款,物资差不多由我方向客户方发生转移的购销业务活动;
2.长期预付、赊销:指在签署的购销合同中,承诺客户按照一定的信用额度和发货、回款期限进行预付、赊销的业务活动;
关于A级客户,能够给予一定授信,但须遵循以下原则:
1.关于原先没有赊销行为的客户,不应授信;实际的经营过程中,在专门必要的专门情形下,由营销副总、财务总监、总经理审批后能够给予临时预付、赊销,原则上预付、赊销信用额度最高不超过该客户的平均月回款额,预付、回款期限为1个月以内;
2.关于原先已有预付、赊销行为的客户,由营销副总、财务总监、总经理审批后,能够依照其销售能力和回款情形给予长期预付、赊销信用,原则上预付、赊销信用额度最高不超过该客户的平均月发货量和回款额。
假如原有预付、赊销额低于本条款标准的,信用额度按从低标准执行,并应逐步减少,发货、回款期限为1个月以内。
关于B级客户,原则上不予授信;确有必要,必须严格办理完备的财产抵押等法律手续后,由营销部经理上报营销副总、财务总监、总经理审批,经批准后才可执行长期赊销或临时赊销,其赊销信用额度必须不超过该客户的平均月发货量、回款额,同时不超过抵押资产额度。
假如原有预付、赊销额低于本条款标准的,信用额度按从低标准执行,并应逐步减少。
其长期预付、赊销回款期限为1个月,临时预付、赊销回款期限为15天。
关于评为C级的客户,公司不予授信,不给予任何预付款和赊销。
依据《客户信用调查评定表》及营销部目前交易客户的预付、赊销情形,营销部还应将预付、赊销客户(包括授信客户和虽不是授信客户但已发生预付、赊销行为的客户)进行汇总,并填写《预付、赊销客户汇总表》,报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批准。
客户授信额度由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审批后,《客户信用调查评定表》、《客户信用等级分类汇总表》、《预付、赊销客户汇总表》和购售合同、相关资料原件交给财务部保管,作为日常发货收款的监控依据。
客户授信执行、监督及往来账治理
营销部应严格执行客户信用治理制度,按照公司授权批准的授信范畴和额度区分ABC类客户进行预付和赊销,加大物资催收入库和货款清收的力度,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
营销部经理和财务部信用操纵主管具体承担对营销部授信执行情形的日常监督职责,应加强对业务单据的审核,关于超出信用额度的预付款和发货,必须在得到上级相关部门的正式批准文书之后,方可办理。
发生超越授权和重大风险情形,应及时上报。
关于原预付款、赊销欠款金额大于所给予信用额度的客户,应采取一定的措施,在较短的期间内压缩至信用额度之内。
关于原先已有预付款、赊销欠款的不享有信用额度的客户,应加大货款清收力度,确保预付款、欠款额只能减少不能增加,同时采取一定的资产保全措施,如担保、不动产抵押等。
关于预付、赊销客户必须定期对帐、清帐,上次欠款未结清前,原则上不再进行新的预付款、赊销。
合同期内预付款发货、客户的赊销欠款要回收清零一次。
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内,营销部应与客户确定下一个年度的合作方式,并对客户欠货、欠款全部进行清收。
营销部应建立欠货、欠款回收责任制,将货、款回收情形与责任人员的利益相挂钩,加大货、款清收的力度。
公司财务部信用操纵主管每月必须稽核营销部的授信及执行情形。
客户授信检查与调整
营销部必须建立授信客户的月度、季度检查审核制度,对客户授信实施动态治理,依照客户信用情形的变化及时上报公司调整授信额度,确保授信安全,发觉问题赶忙采取适当的解决措施。
业务主管每月度要对享有信用额度客户的经营状况做出书面汇报,并对汇报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
财务部负责提供相应的财务数据及往来情形资料,每月填写《客户授信额度执行评判表》后交营销部经理核对,财务部门对财务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营销部经理审核业务主管的书面汇报后,签署书面评判意见,上报营销主管副总,必要时可对客户的信用额度进行调整,报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作为营销部、财务部门下一步的监控依据。
原则上调整后的信用额度应低于原信用额度。
罚则
公司和营销部在其权限范畴之内,对被授权人超越授信范畴从事业务经营的行为,须令其限期纠正和补救,并视越权行为的性质和造成的经济缺失对其要紧负责人和直截了当责任人予以下列处分:
(一)警告;
(二)通报批判;
(三)行政处分;
(四)经济处罚;
(五)追究法律责任。
附则
本制度由本公司负责说明。
本方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