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南通监管分局关于同意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通中心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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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保监会南通监管分局关于同意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通中心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南通银保监分局
•【公布日期】2020.12.15
•【字号】通银保监复〔2020〕289号
•【施行日期】2020.12.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中国银保监会南通监管分局关于同意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通中心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通银保监复〔2020〕289号
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通中心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浙商保险苏〔2020〕65号)收悉。
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同意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通中心支公司营业场所由“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中路153号5幢4层401-403、402-404、405-407、406-408、409-411、413-415号”变更为“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中路153号5幢4层401-408号”。
请你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