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污染物防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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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与依据
为加强学校污染物防控工作,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维护校园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师生、工作人员及校园内外各类活动。
三、污染物防控管理职责
1. 校长:负责学校污染物防控工作的全面领导,组织制定污染物防控工作计划,监督实施污染物防控措施。
2. 教务处:负责组织课堂教学,减少教学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排放。
3. 后勤处:负责校园内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减少污染物排放。
4. 总务处:负责校园环境卫生管理,组织清理垃圾,确保校园环境整洁。
5. 学生会:负责组织开展校园环保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师生环保意识。
6. 环保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监督、检查学校污染物防控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四、污染物防控措施
1. 课堂教学
(1)教师应合理使用教学设备,降低能耗,减少污染物排放。
(2)鼓励使用环保教材,减少印刷废纸。
2. 设备维护
(1)定期对教学设备、办公设备进行检查、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淘汰老旧设备,推广使用节能环保设备。
3. 环境卫生
(1)加强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定期清理垃圾,确保校园环境整洁。
(2)设置垃圾分类设施,引导师生进行垃圾分类投放。
4. 废弃物处理
(1)对校园内产生的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2)鼓励师生回收利用废弃物,减少废弃物产生。
5. 环保宣传教育
(1)定期开展环保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师生环保意识。
(2)组织师生参加环保志愿者活动,共同维护校园环境。
五、监督检查与考核
1. 环保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污染物防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2. 将污染物防控工作纳入学校年度考核,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六、附则
1. 本制度由学校环保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