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上作业及船舶HSE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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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上作业及船舶HSE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水上作业及船舶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从事水上作业及船舶运营的单位和个人,包括船舶设计、制造、修理、经营管理、船员培训等相关行业。
第三条水上作业及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原则是责任明确、措施有效、预防为主、综合管理。
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规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
第二章水上作业HSE管理
第四条水上作业涉及的岸上设施、浮动设施和水上设施应当具备安全生产的基本条件。
对水上作业场所,应进行勘测,并编制安全生产规定和应急预案。
第五条水上作业单位应当组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责和权限。
机构的领导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技能。
第六条水上作业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岗位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
岗位负责人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第七条水上作业单位应当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各个工作环节的安全措施和操作流程。
制度和规程应当定期进行评估和修改,及时补充和改进。
第八条水上作业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培训内容包括安全规定、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
第九条水上作业单位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确保身体健康,适合从事相应的水上作业。
对于岸上设施和浮动设施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岗位培训及合格考核。
第十条水上作业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装备,包括救生设备、消防设备、通信设备等。
设备设施应当经过定期检查和维修,保证其可靠性和使用性。
第十一条水上作业单位应当定期组织演练,检查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操作流程提供有关的修改建议。
第十二条水上作业单位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定期检查和评估作业场所的安全状况。
对存在的隐患,应当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排除。
第十三条水上作业单位应当建立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明确事故上报和处理流程。
对发生的事故应当及时上报,进行相应的处理和救援。
第十四条水上作业单位应当根据作业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特殊作业环节应当制定专门的安全方案,并由专业人员进行审核。
第三章船舶HSE管理
第十五条船舶的设计、制造、修理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船舶必须具备良好的结构和操作性能,保证航行的安全。
第十六条船舶的设计和建造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设计和建造。
设计和建造的船舶必须进行严格的测试和检验,确保符合安全要求。
第十七条船舶修理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经验和设备,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修理。
修理过程中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保障修理的安全。
第十八条船舶的使用单位应当对船舶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护,确保船舶的安全运营。
对于存在的隐患,应当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排除。
第十九条船舶的使用单位应当制定船舶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各个工作环节的安全措施和操作流程。
制度和规程应当定期进行评估和修改,及时补充和改进。
第二十条船舶的使用单位应当组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责和权限。
机构的领导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技能。
第二十一条船舶的使用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提高船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培训内容包括安全规定、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
第二十二条船舶的使用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装备,包括救生设备、消防设备、通信设备等。
设备设施应当经过定期检查和维修,保证其可靠性和使用性。
第二十三条船舶的使用单位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定期检查和评估船舶的安全状况。
对存在的隐患,应当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排除。
第二十四条船舶的使用单位应当建立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明确事故上报和处理流程。
对发生的事故应当及时上报,进行相应的处理和救援。
第二十五条船舶的使用单位应当根据航行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特殊航行环节应当制定专门的安全方案,并由专业人员进行审核。
第四章管理体制
第二十六条水上作业及船舶HSE管理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体制。
各级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协调与指导。
第二十七条水上作业及船舶HSE管理应当强化监督检查和安全评估。
各级相关部门应当加大执法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第二十八条水上作业及船舶HSE管理应当加强信息化建设,推动信息共享和交流。
相关部门应当建立信息平台,提供相关数据和信息。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对于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水上作业及船舶HSE 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第三十一条本规定解释权归国家相关部门所有。
这是一个关于水上作业及船舶HSE管理的规定,总共有30条。
这些规定适用于从事水上作业及船舶运营的单位和个人,包括船舶设计、制造、修理、经营管理、船员培训等相关行业。
规定了水上作业和船舶安全生产的管理原则,包括责任明确、措施有效、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等。
规定了水上作业和船舶的安全管理措施,例如组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组织安全培训等。
同时规定了船舶的设计、制造、修理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船舶的使用单位应当定期检查和维护船舶的安全运营。
在管理体制方面,规定了水上作业及船舶HSE管理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体制,加强监督检查和安全评估。
对于违反规定
的单位和个人,会依照相关法律进行处罚。
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