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震减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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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震减灾“十三五”专项规划
2016年12月
目录
一、发展环境 (3)
(一)主要成就 (3)
(二)面临形势 (5)
(三)问题与不足 (6)
二、总体要求 (7)
(一)指导思想 (7)
(二)发展目标 (7)
三、主要任务 (9)
(一)加强顶层设计,统筹行业信息化发展 (9)
(二)完善基础设施,提升信息化支撑能力 (10)
(三)加强数据治理,推进数据共享与开放 (10)
(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提高地震部门履职和服务能力11(五)坚持融合发展,提升信息公共服务能力 (12)
(六)探索创新应用,助力业务信息化发展 (12)
(七)强化安全意识,构建信息化安全保障 (12)
四、工程项目 (13)
(一)构建防震减灾信息化基础设施平台 (14)
(二)地震大数据应用创新示范工程 (14)
(三)防震减灾业务管理与政务系统建设 (15)
(四)实施防震减灾信息化社会服务工程 (15)
五、保障措施 (16)
(一)完善建设运行体制,创新管理投资机制 (16)
(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注重领军人才培养 (16)
(三)坚持开放合作共赢,充分利用社会资源 (16)
(四)完善标准体系建设,强化市场准入原则 (17)
没有防震减灾工作信息化,就没有防震减灾工作现代化,也就没有防震减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国家地震科学技术发展纲要(2007-2020年)》、《“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防震减灾规划(2016-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关于促进云计算创新发展,培育信息产业新业态的意见》以及《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加快推进地震信息化发展,为实现“十三五”防震减灾规划目标任务,制定本规划。

规划期为2016年至2020年。

一、发展环境
(一)主要成就
近年来,防震减灾信息化建设紧密围绕国家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目标和任务,认真落实“十二五”《中国地震局事业发展规划纲要》和《防震减灾信息化规划》,取得了显著成效。

中国地震局成立了信息化领导小组,统筹管理防震减灾信息化工作,加强了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注重发挥信息化的支撑和服务作用,积极推进信息化与防震减灾事业融合发展,服务政府和公众的能力显著提升。

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强化。

完成了“双星型”行业骨干网络的升级改造,扩展了区域通信网络的覆盖范围,支撑了地震观测、强震观测和GNSS观测等近8000套仪器的数据传输,承载了地震监测、高清视频会商等20余个核心业务系
统。

增加了地震涉密网络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增强了网络安全保密性能。

国家中心和部分省局开展了行业云计算、大数据、卫星遥感等新技术的试点与应用,探索了服务地震监测预测、地震应急的新途径。

信息化支撑作用不断增强。

地震监测能力持续提升。

地震速报系统不断完善,自动速报时效提升至2分钟之内;烈度速报系统试点建设取得成效,在首都圈、珠江三角洲等地区开展了烈度速报试点建设,可在震后10分钟内快速判定地震影响范围和程度。

地震科学数据共享能力持续提高。

标准规范和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先后制定了16个地震数据标准和实施细则;服务内容日趋健全,形成了地震观测、地球物理场观测等100个数据集,数据量累计达300TB。

应急救援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实现了现场灾情数据与后方决策数据的快速交互处理,强化了灾情处置的协同联动和指挥集成控制,震后15分钟提供灾害快速评估结果,40分钟提出救灾、调度方案,2小时部署地震现场指挥系统,1—3天产出光学遥感等地震应急产品;在玉树、芦山、鲁甸等地震应急救援中,为国务院及各级抗震救灾指挥部及时提供了震情、灾情、救援等服务信息。

电子政务系统不断完善。

开发了公文流转、公文交换、文书档案系统,提高了办公效率;集中部署了财务管理系统,实现了预算、核算、决算的全过程管理;建设了安评资质、人事、审计等管理系统,拓展了电子政务应用范围。

地震信息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建设了12322信息服务平台,可为各级政府和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提供地震速报信息
服务。

改造了中国地震局政府门户网站和地震信息网站,实现了信息公开、在线办事、互动交流,以及地震监测、应急救援、地震科普等服务功能。

基于互联网的地震信息服务不断加强,信息产品不断丰富,建立了地震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信息发布渠道,使得地震信息可快速覆盖上亿用户。

开展了高速铁路地震预警服务试点,可为高速铁路安全运行提供信息保障。

(二)面临形势
“十三五”期间是全面推进我国防震减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地震公共服务能力,促进事业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时期。

《“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明确指出了全面增强信息化发展能力、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推动信息技术更好服务经济升级和民生改善的总体要求。

深化信息技术在防震减灾领域中的应用,推动防震减灾规划目标的实现,是地震信息化建设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防震减灾基础能力建设需求。

“十三五”期间,我国将持续加强地震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地震灾害防御能力、地震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强化地震科技创新支撑能力,推进防震减灾社会治理、公共服务和文化建设,促进防震减灾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度融合,迫切需要全面提升防震减灾信息化水平和服务能力。

经济社会发展和公共服务需求。

地震多、灾害重是我国开展防灾减灾工作面临的基本国情。

“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国家发展战略的实施,需要地震工作部门
提供地震安全保障。

在移动互联网环境下,公众参与了解防震减灾工作的需求愈加迫切,亟需提供信息化平台和渠道,以尽快形成地震灾害群防共治局面。

主动、及时、便捷和有效地发布震情、灾情、应急、救援等信息,丰富地震服务内容,提升服务时效,创新服务方式,不断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公众服务需求,以信息为载体实现防震减灾公共服务,顺民心、合民意。

防震减灾事业创新发展需求。

针对防震减灾事业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亟需利用互联网+、大数据思维模式,解决制约事业发展的难题和瓶颈,不断提升业务、政务信息化水平和服务能力,培育、激发防震减灾事业发展新动力,实现防震减灾各领域之间协同发展。

(三)问题与不足
防震减灾信息化建设虽取得了较大成绩和进展,但与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防震减灾事业发展和社会公众需求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

主要表现为:防震减灾现代化、信息化程度低,社会公众的获得感低,缺乏信息化顶层设计,布局站位较低,作为最早互联网应用业务领域之一的先发优势逐步丧失;防震减灾信息化建设缺乏统一协调和标准规范,各业务信息系统分散建设;数据和信息共享程度较低;设备更新机制不健全;信息基础设施承载未来地震密集观测、移动应用和智能服务需求的能力不足;地震数据的在线存储管理与服务能力有待提升;电子政务网络建设有待加强,业务和政务信息化融合有待提高,信息资源共享程度有待深化;地震
综合信息产品亟待丰富,公共服务意识和能力有待加强;网络安全总体尚未合规达标,面临的安全态势严峻;地震信息化领军人才、复合型人才队伍亟需补充和培养。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实施“智慧地震”发展战略,坚持防震减灾信息化“支撑需求、引领发展、创新服务、推动变革”,加强顶层设计和标准规范,进一步落实开放、合作、共享机制,落实“互联网+”和大数据行动计划,打破数据壁垒、联通信息“孤岛”、消除业务“烟囱”,以信息化推动防震减灾现代化,以信息化推动防震减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融合,实施防震减灾供给侧改革,以优质服务满足各级政府、行业内外和社会公众对地震信息知识的需求。

(二)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加快推动信息技术与防震减灾的深度融合和创新发展,初步实现防震减灾信息化建设的“数据资源化、业务云端化、服务智能化”总体目标,提升防震减灾社会治理、公共服务和事业发展基础能力,显著提升防震减灾信息化服务水平。

“数据资源化”。

充分利用国家、社会和其他行业的相关数据,推进地震数据资产化管理,加强地震数据的集成、开
放、共享和服务。

开展地震大数据系统建设,形成国家地震数据中心、灾备中心和专业数据中心一体化的数据业务体系。

引入通用数字对象标识(DOI)体系,加强数据的知识产权保护,实现数据资源的标准共享和高效服务。

“业务云端化”。

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牵引,优化地震行业信息化基础设施空间布局、功能布局,构建地震信息基础设施服务云平台,逐步实现业务系统的云端部署、终端应用、安全可控。

“服务智能化”。

以“互联网+”、“工业4.0”和“中国制造2025”为指导,推进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和地理信息系统等信息技术在防震减灾各领域的应用,逐步实现业务、政务系统从网络化到智能化跨越。

(2)主要指标
地震信息基础设施服务能力。

通过自建、租用等方式,构建安全可靠、弹性扩展的地震云平台,实现网络资源、计算资源、存储资源的共享与服务。

1)地震行业通信网络服务能力。

优化提升地震行业通信网的接入和数据交换服务能力,实现31个省级地震局、15个直属单位、专业地震台站及市县地震机构全覆盖;网络结构满足南北地震带、华北、新疆西北部、东南沿海等地震预警地区密集地震观测网的数据交换和弹性扩展;具备支持数以十万计地震仪器、应用终端、用户等的网络接入和认证服务能力;骨干网可用率达99.99%,区域网可用率达99%,端到端网络延时不超过1秒。

2)地震信息基础设施云平台。

建立国家、省两级基础设施云平台,物理主机集群规模达数千量级,存储能力达数十至数百PB级,可实现多中心的资源统一配置调度、自助服务;基础设施云平台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为建设地震大数据系统提供云计算环境。

到2020年,完成70%业务应用迁移至云平台。

地震数据管理能力。

完善地震科学数据共享与服务系统,健全地震数据资源管理与服务业务流程。

开展地震大数据应用创新示范,探索大数据环境下的地震数据分析处理与信息挖掘。

2017年完成地震数据资源的梳理,初步构建地震大数据示范应用平台;到2020年,完成80%历史地震数据的在线管理与服务,地震数据开发与共享率达90%,不断提高数据管理质量和数据服务的满意度。

地震信息服务能力。

完善防震减灾信息服务平台,拓展服务渠道,丰富服务产品,实现地震信息服务的精细化、个性化、智能化。

到2020年,在地震重点地区(首都圈、南北地震带、东南沿海和新疆等)提供秒级紧急地震信息服务,在一般地区提供分钟级地震信息服务;地震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服务能力达千万量级。

建立涵盖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应急救援以及政务、新闻宣传等的地震管理信息化平台。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顶层设计,统筹行业信息化发展
坚持信息技术与防震减灾事业融合式发展,健全组织管理体系,加强顶层设计,优化空间布局,重构业务链和数据
流。

制定信息化技术和管理标准规范,推动全局信息化建设的标准化和集约化。

统筹地震信息基础设施资源,形成良性的行业信息化发展环境,为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国家地震灾害防范与应对示范、空间信息技术应用等提供支撑。

(二)完善基础设施,提升信息化支撑能力
聚焦事业发展,实现地震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集约化和资源共享。

针对《防震减灾规划(2016-2020)》提出的“提升三大能力”(地震预测预警、灾害防御、应急救援)、“推进三大建设”(防震减灾社会治理体系、公共服务体系、防震减灾文化)和“强化科技支撑”等建设任务,统筹防震减灾云计算中心和大数据平台建设,为事业发展提供安全的云基础设施。

(三)加强数据治理,推进数据共享与开放
加强地震数据组织体系、管理体系、技术体系和执行体系建设,落实国家大数据行动计划,建设防震减灾大数据系统。

推进大数据高效采集、深度挖掘和有效整合,深化防震减灾数据和社会数据的关联分析和融合利用,加快推进跨部门数据资源共享,实现海量地震数据在线存储、融合处理、快速计算和综合服务。

制定地震数据共享开放目录,依法推进地震数据资源向社会开放,研究制定地震数据资源开放、管理、保护等规范、标准和保护措施,形成全国统一、分布管理的地震数据资产体系,充分发挥地震数据作为重要的基础资源和战略资源的价值。

(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提高地震部门履职和服务能力
依托国家电子政务内网资源,强化地震电子政务内网建设,优化网络架构,完善安全防护措施,切实提高涉密网络基础设施保障能力。

积极推进全局涉密业务信息化进程,完成地震电子政务内网门户网站和地震涉密数据共享系统建设,有序推进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应急救援等涉密业务应用,实现国务院部委间、地震行业内部的涉密信息资源共享。

加快推进政务管理信息化,实现各单位政务办公系统应用全覆盖,提升政务管理服务效能。

建立地震行业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和数据标准体系,建设全系统智能交换平台,实现国家、省局、市县政务信息快速交换。

推动防震减灾政务系统与业务系统互联互通、协同办公,提高辅助决策能力。

推进“安全可靠”建设,开展自主可控的技术系统升级。

建设地震数字档案馆,逐步实现地震历史档案数字化,提高档案资源利用效率。

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依托地震部门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和便民服务平台,提升地震信息服务能力。

深入推进地震部门政府门户网站平台和新媒体建设,提供丰富的可视化产品,提升地震信息服务社会公众、政府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开展地震舆情分析系统建设,有针对性地提高政民互动能力。

制定地震电子政务管理办法和运行机制,切实优化地震政务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

(五)坚持融合发展,提升信息公共服务能力
加强防震减灾信息公共服务设计,细化服务职责,明确服务清单。

加大信息公共服务和专业服务的产出与服务能力。

推进“互联网+地震”信息服务新模式,完善地震信息服务APP、微博、微信、短消息、web技术等公共服务平台。

提高12322服务品牌效应,提升地震信息服务、安全服务、民生服务和国防外交服务能力。

(六)探索创新应用,助力业务信息化发展
促进互联网在防震减灾领域的深度广泛应用,带动业务模式和组织方式变革,形成网络化、智能化、服务化、协同化的业务发展新生态。

深化大数据在地震行业的创新应用。

加快海量地震数据采集、存储、清洗、分析发掘、可视化、安全与隐私保护等领域关键技术攻关。

完善地震大数据产业公共服务支撑体系和生态体系,加强数据标准体系和质量评估体系建设。

开展信息新技术应用,助力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地震流动监测、地震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地震分析预报协同会商、灾情信息快速获取与评估、地震应急应对示范系统的信息化发展进程,加强防震减灾业务信息化技术试验和储备,提升地震预测预警、应急救援、灾害防御、科普宣传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

(七)强化安全意识,构建信息化安全保障
统筹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完善地震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强化重要信息系统和数据资源保护,提高网络治理能力,
保障信息安全。

建立地震大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实行数据资源分类分级管理,保障大数据安全高效可信应用。

实施大数据安全保障工程,加强数据资源在采集、存储、应用和共享等环节的安全保护,加强地震公共数据资源在公开共享等环节的安全评估与保护。

建立网络空间治理基础保障体系,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分级保护制度,完善地震信息网络安全管理规定,完善网络信息有效登记制度。

建立网络安全审查制度和标准体系,加强精准化网络空间管理。

健全网络与信息突发安全事件应急机制。

全面保障重要信息系统安全。

建立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制度,加强涉及国家安全重要信息系统的设计、建设和运行监督管理。

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核心技术装备威胁感知和持续防御能力建设。

定期开展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分级保护测评和风险评估,实现业务系统运行管控。

建立两级网络安全专人专岗的工作团队,建立健全协同工作机制,强化日常管理和专业技能培训,形成地震行业网络安全运维体系。

四、工程项目
依托纳入国家“十三五”规划的重大工程(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等)和重大项目(国家防震减灾基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国家地震灾害防范与应对示范建设项目等),实施“防震减灾信息化工程”,完善防震减灾信息基础设施,构建全国综合地震信息共享平台,
分阶段开展地震大数据工程,推进防震减灾业务信息化新技术体系建设,完善防震减灾信息公共服务系统。

(一)构建防震减灾信息化基础设施平台
现有地震信息基础设施升级和改造。

以虚拟化技术为核心,建设地震行业基础设施平台,为监测预报、灾害预防、紧急救援和地震科学研究提供信息化基础支撑,实现网络资源、计算资源、存储资源的集约化建设和管理。

下一代地震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以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地震监测预报实验场、“一带一路”防震减灾服务等重点项目为需求导向,开展信息基础设施研究和技术验证,构建下一代地震基础设施云平台。

为地震重大工程项目提供信息化基础设施支撑,实现地震传感器网格的快速反应、海量数据的弹性计算、地震信息的智能服务。

地震行业网络安全改造。

统一开展地震行业内部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整改和优化。

实施地震行业网络安全改造工程,保障重要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达到国家安全标准。

建设行业信息安全技术管理系统,有效监测网络安全事件,防控网络安全风险。

(二)地震大数据应用创新示范工程
构建全国综合地震信息共享平台。

完善地震科学数据共享服务系统,与各类地震历史数据、生产数据、归档数据对接,初步建成“管理统一、逻辑集中、访问透明”的地震数据仓库,实现地震数据资产的统一管理与服务。

利用大数据引擎,开发一系列的地震数据在线加工、挖掘、统计、分析
工具,初步建立地震科研、数值预报“数据工厂”,形成多业务在线分析处理、共享协作的地震大数据科研创新环境。

建设防震减灾大数据示范应用系统。

以大数据为核心,建立创新地震科研、创新地震预报技术雏形和示范系统。

以中国地震台网中心、西安地震数据备份和部分省级中心为核心,建立地震云数据中心,初步形成“区域集成、纵横贯通”的数据体系。

(三)防震减灾业务管理与政务系统建设
建立中国地震局信息基础资源库,为各级各类业务、政务、公共信息等应用提供底层数据源支撑。

建设覆盖全国的地震监测预报信息平台,完善震害防御信息管理系统,完善地震灾情获取和报送系统,完善科技信息管理系统。

完善国家、省、市县地震电子政务内外网系统,形成高效、便捷、安全的电子政务平台。

建设政务信息系统和地震舆情监控系统,优化地震财务、人事、档案等政务信息系统。

扩建地震视频会议技术系统。

(四)实施防震减灾信息化社会服务工程
构建满足震情发布与预警、灾情获取与预判、灾损调查与评估、应急救援指挥与决策的信息服务体系,为政府部门、社会公众提供统一、权威、高效、快捷的防震减灾综合信息服务。

建立国家防震减灾远程科普教育平台、在线科普资料库和防震减灾数字科普馆,完善地震政府网站和信息网站,利用新媒体平台等,向社会公众传播防震减灾知识和破坏性地震应对技能,提高社会公众地震灾害防御、地震应急处置、
自救互救等能力。

打造12322服务品牌,完善地震公共信息服务。

五、保障措施
(一)完善建设运行体制,创新管理投资机制
在中国地震局信息化领导小组的统一管理下,理顺全局信息系统的建设、运行、管理、投资体制。

统筹规划设计、项目立项、审核验收等关键环节,整合业务需求、梳理业务流程。

为信息化建设落实稳定、多元和长效的经费投入,建立评价考核机制,保障行业信息化建设可持续发展。

组建国家地震信息中心,健全各级信息化管理和执行机构,推进信息化规划落地。

(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注重领军人才培养
数据是核心,服务是重点,人才是关键。

加大跨领域、桥梁性、复合型信息化领军人才的培养和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逐步形成学科互补、专业互补、优势互补的信息化人才队伍体系。

(三)坚持开放合作共赢,充分利用社会资源
坚持“开放、平等、协作、分享”的互联网思维模式,积极开展跨部门、跨领域的信息技术交流;与国内外的科研机构、互联网企业和国际组织建立良好的战略合作关系;积极研究并制定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等各环节购买社会服务的策略,大力引入社会资源,采用先进、成熟的信息技术和理念来推进防震减灾信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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