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文化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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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文化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财政局,中共上海市委员会
•【公布日期】1996.06.21
•【字号】沪财企二[1996]42号
•【施行日期】1996.01.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
正文
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
完善本市文化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意见
(沪财企二[1996]42号1996年6月21日)根据市委、市府提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加快文化产业发展步伐的要求,为进一步促进文化事业的发展,完善本市宣传文化企业的财税政策,按照“两个根本转变”的工作目标,优化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现提出以下改进意见,请按照执行。

一、文化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原则
(一)确保重点的原则
“九五”期间,文化发展专项资金投资使用的重点是确保市委、市府批准的能代表上海形象的标志性文化设施项目和本市重大的宣传文化活动,以及对促进企业转制、加快文化产业发展有显著作用的项目。

(二)注重效益的原则
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的投向,在明确社会效益的前提下,还应增强注重经济效益的意识。

在项目的选择上要加强规划和综合平衡,注重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充分利
用,提高规模效益和集约化程度,避免各企业仅以局部利益,项目建设形成重复投资,以及防止该项资金被擅自挪用造成资金流失等情况的发生。

(三)优化使用的原则
对非盈利纯公益性的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项目,其资金可采取财政无偿拨款的方式,作为项目国家资本金对文化设施项目的注入。

对非公益性有经营收入的文化企业,为促进其深化改革,加快产业化发展而需要的资金可采取有偿使用、项目贴息、拨款和贷款相结合的方式,扩大文化发展专项基金可使用资金的容量,达到跨年滚动增值的使用效果。

(四)加强制约的原则
为确保重大文化设施项目的建设,符合市委、市府的要求,在宏观上,由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组织人员采用国际上先进的管理办法,对重大项目实行可行性研究、评估,采取审价、招标、监理、跟踪稽核等办法分类指导。

在微观上,由企业在内部建立基建、财务、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制约制度。

二、文化发展专项资金使用需具备的条件
(一)必须符合市委、市府对本市宣传文化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两个文明”建设的要求,经企业及企业主管部门列入当年计划和预算编报范围的投资项目。

(二)企业申请使用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的投资项目,要通过可行性研究、评审,立项等程序。

(三)各企业申请使用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的规模,应根据市委、市府的规定,原则上以各企业主管部门系统为范围,在年度文化发展专项资金来源额度内,由市财政局、市委宣传部切块安排使用。

三、文化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的方法
(一)凡已列入年度计划的投资项目,建设单位按工作进度、资金用量、质量要求定期向市委宣传部和市财政局(市级重点项目向市政府)书面报告。

市财政局按其
工程进度的资金用量核拨核贷专项资金。

专项资金的划拨或贷款一律以银行结算或委托银行贷款方式进行,受款单位在银行设立专户、专项存储、专款专用以确保资金的安全使用。

(二)对使用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单项设备购置和单项工程,金额在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项目,为提高质量,降低成本,市财政局、市委宣传部将督促企业引进竞争机制,采用评估、审价、招标、监理等方法。

市财政局、市委宣传部将会同企业主管部门组织人员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有重点的对上述项目实行跟踪稽核,各项目实施企业应在内部运行的各环节中加强制约,实行定期内审制度。

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项目开支,文化发展专项资金不予支持。

(三)企业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在预算计划内按项目进度向企业主管部门提出用款申请报告,经批准后,企业主管部门填报文化发展专项资金拨(贷)款通知单,连同用款企业申请报告的复印件报送市财政部门,经审核无误所需资金即予到位。

四、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的核算
文化发展专项资金是项财政性资金,对此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必需强化财务会计核算工作。

鉴于该资金主要是用于投资项目的资本性支出,因此,凡属财政拨款形式的资金划拨工作一律通过银行结算的办法。

项目在建设期企业应通过“在建工程”账户核算,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转入“国家资本金”以加强资金运作的管理。

五、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的组织实施
由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文化企业的主管领导部门组成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

由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的职能部门负责日常事务管理工作。

该委员会属松散型决策机构,并负责定期向市委、市府报告该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通报市财政局、市委宣传部对各文化企业使用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的跟踪、稽核情况和评价
意见等。

本办法自1996年1月1日起实施,各区(县)的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可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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