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临汾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15〕58号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临汾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正文:
----------------------------------------------------------------------------------------------------------------------------------------------------
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临汾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政办发〔2015〕58号
尧都区人民政府,临汾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临汾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实施。
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0月28日
临汾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优化人居环境,提高城市品位,建设美丽临汾,在创建省级园林城市的基础上,全面开展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活动。
结合我市城市绿化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园林城市创建的规划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六大发展”战略和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总体安排,坚持把城市园林绿化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改善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重要内容,围绕国家园林城市创建的各项要求,结合市区环境、人文、历史特点,以园林绿化为重点,全面提高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水
平,打造生态型园林城市,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科学发展,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坚持量质并举,功能完善,在合理增加城市绿量的基础上全面提升绿地品质,完善绿地系统布局和结构;坚持因地制宜,节约资源,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减少资源消耗和浪费,获得最大的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市、区两级政府责任,强化两级政府在资源协调、理念引导、规划控制、财政投入等方面的作用,鼓励民间资本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进入园林绿化的运营和养护,实现全民参与,共建共享。
二、工作目标
(一)建设目标。
按照卫星遥感数据,市区建城区面积按60平方公里,人口按65万计算,绿地率为28%、绿化覆盖率为29.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为13平方米。
国家园林城市指标要求绿地率为31%、绿化覆盖率为36%、人均公园绿地面积9平方米。
尽管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了指标要求,但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还有很大差距。
尤其是中心城区绿量不足、公园缺乏,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只有40%,与国家园林城市标准要求70%差距很大,成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一大短板。
要弥补以上差距和不足,达到国家园林城市申报要求,我市重点要以市区改造建设15项工程的实施为契机,大力加强公园绿地、道路绿地、单位和居住区绿地、城市防护林带等绿地建设,新增各类绿地400万平方米以上,使绿化三大指标和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满足国家园林城市指标要求。
(二)创建目标。
国家园林城市为双年申报、单年评审,而且申报城市要启动创建工作两年以后才能申报。
我市2015年启动创建工作,力争通过3-5年时间申报成功。
三、主要任务
(一)修编《临汾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等配套专业规划。
根据《临汾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和《临汾市绿道系统规划》,编制《临汾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城市湿地资源保护规划》等配套专业规划,在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之前完成规划编制和专家评审、报批等工作,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二)努力实施五项工程
1.公园绿地建设工程。
针对中心城区绿量和公园绿地不足的问题,按照《临汾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以涝洰河生态修复工程为龙头,坚持先易后难,分步推进的原则,建设一批布局科学、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环境优美的综合公园和小游园,新增各类公园绿地面积100万平方米,使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70%以上。
2.道路绿化建设工程。
以《临汾市绿道系统规划》为引领,全力打造绿色通畅的城市道路网络。
坚持“多种树,种大树”的原则,新建道路绿化中要争取多栽行道树,尽量减少模纹色块的使用,提高道路绿化景观效果。
已建成道路通过增加栽种乔木的方式提高绿化水平,增加绿化覆盖面积,使道路绿化普及率
达到100%,林荫路推广率达到70%。
高标准实施规划三街、机场快速通道、鼓楼南北街改造等新建、改建城市主干道绿化工程,新增道路绿地面积100万平方米以上。
3.苗圃植物园建设工程。
按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指标要求,提升现有城建苗圃植物园管理水平,培育壮大社会苗圃,并逐步科学规范发展,从而提高苗木引种、培育水平,提高城市园林建设苗木自给率,创造独具临汾特色的植物品种和园林景观。
4.居住小区和单位附属绿地建设工程。
以山西师范大学和临汾学院绿色生态新校园建设为重点,以“园林单位、园林小区”创建活动为载体,严格控制各类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的绿地指标,决不允许新建小区只建高楼不建绿地,决不允许开发商只考虑效益不重视环境,确保新建小区绿地率不低于35%,新增绿地面积100万平方米以上。
5.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工程。
以汾河、涝洰河生态治理修复工程为主线,以城市生态屏障建设为重点,大力实施河道两侧、城市周边防护林地、城市出入口、交通道路沿线等绿化工程。
补栽完善108国道、309国道过境段以及城市出入口的防护林带工程,新增绿化面积100万平方米以上。
(三)加强绿化管理和景观保护。
按照《临汾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划定城市绿线,完善绿化管理相关配套规章和政策,实行城市绿线管理制度,任何人不得对城市绿线内的用地随意改变用途,更不得进行经营性开发建设。
对长期占用绿地、违章搭建等现象进行集中整治,确保城市环境的整体和谐。
遵循“重在保护、合理开发”的方针,挖掘本地历史文化底蕴,严格保护原有历史文化古迹,完整保存历史脉络和风貌。
(四)完善城市基础设施。
把完善城市市政基础设施作为创建园林城市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快配套设施建设步伐,不断增强城市的总体功能和承载水平。
以15项城市改造建设工程为重点,不断完善城市路网,城市管网、桥梁等基础设施,保证城市居民出行畅通。
突出抓好污水处理三厂、四厂和污水管网的改造与建设,污水进网处理率达到90%以上。
完善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垃圾无害化处理达到100%。
采取有效措施实现城市供水能力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步增长,水质综合合格率达到100%。
(五)加强城市生态环境治理。
继续深入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水环境治理和“蓝天碧水”工程,严格实施汾河临汾段水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对汾河流域废水排放企业严格在线监测。
强化道路、建筑、交通管理,大力推广厢式运输车,大力治理二次扬尘。
加强城市建筑节能工作,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大力推进节能建筑建设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同时,继续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大力加强城乡环境、道路摊点、垃圾收纳、交通秩序等整治,保持干净整洁、井然有序的城市环境。
四、创建步骤
(一)宣传阶段(2015年5月—2015年7月)
把宣传工作贯穿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整个过程中,通过大型户外公益广告、电视、报纸等多种形式,大
力宣传园林绿化的重要作用及创建园林城市的重大意义,调动和激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创建活动,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二)实施阶段(2015年8月—2018年6月)
按照《临汾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和《临汾市绿道系统规划》,分阶段、分步骤地完成各项绿化建设任务。
特别是通过抓好15项城市改造建设重点工程,使绿化各项指标完全满足创建要求。
有关单位按照任务分工,高标准完成各自范围内的工作任务,使城市管理和综合环境有明显提升。
(三)自查阶段(2018年7月—2018年8月)
各部门(单位)根据承担的创建工作任务,对照《临汾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进行查缺补漏。
市创建办对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详细、认真、系统地进行核查,紧扣标准抓整改,确保各项工作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
(四)申报阶段(2018年9月—2018年11月)
通过自查各项指标满足创建要求后,按照省住建厅的安排和要求,完成市区遥感测试工作并向省住建厅提出初审申请。
省住建厅初审通过后,向国家住建部进行申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尧都区、临汾经济开发区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保局、规划局、园林局、林业局、交通运输局、交警支队等职能部门为创建领导组的成员单位,在创建活动中承担着重要任务。
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领导组要根据创建任务,定期召开成员单位会议,了解进度,掌握情况,及时协调解决问题。
各成员单位要在创建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统一思想,统一行动,把创建园林城市列入重要工作日程,严格按照创建任务的标准、要求和完成时限,倒排工作计划,做到环环紧扣,不留空隙,力争提前完成任务。
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领导组办公室要加强指导、督促、检查,重点督查各单位、各居住小区绿化工作的进展情况和质量情况,对任务不落实的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责令其限期整改。
对行动迟缓或不符合要求的单位,要现场剖析,督促其加快进度。
(二)广泛宣传,舆论造势。
各新闻媒体要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对创建工作开展形式多样、主题鲜明的宣传报道,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推动各项工作快速启动,扎实开展。
临汾日报、临汾电视台要设立宣传专栏,广泛宣传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重要意义,对创建工作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及时宣传报道,树立典型;对工作组织不力、消极落后的单位予以公开曝光。
要通过深入开展园林四创建、市树市花评选以及“巾帼林”、“亲情林”等认建认养活动,提高市民参与创建工作的热情,为创建工作营造浓厚的氛围。
(三)加强指导,跟踪服务。
在城市绿化建设中,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组织专业技术队伍,对各单位、各部门绿化工作中涉及到规划设计、栽植、管护、苗木、信息等方面的技术问题提供科学咨询、全程指导和跟踪服务,增强城市绿化技术含量,提高全市绿化的总体水平。
(四)强化监管,依法治绿。
深入贯彻执行《城市绿化条例》和《山西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等城市绿化相关法律法规,认真把好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绿化审批关。
新区开发、旧城改造、道路施工、住宅建设中未按要求达到绿地指标的新开工项目,规划、住建部门不得办理有关手续,确保城市绿化各项指标落到实处。
规划、住建、园林等部门要把“绿色图章”制度纳入基建程序,认真落实,对各种违法违规侵占“绿线”、挤占绿地、损坏绿化成果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五)密切配合,齐抓共管。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齐抓共管,共同推进创建工作快速开展。
尧都区、临汾经济开发区、市住建局、市林业局、市交通运输局要充分发挥创建主力军作用,按照总体实施方案和有关规划设计要求,制定具体工作措施,认真组织落实好所承担的各项创建任务。
规划、发改、国土、财政、环保、水利、交警等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力抓好责任范围内的创建工作。
市园林局要切实发挥职能优势,认真搞好绿化规划设计、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确保园林绿化建设的质量和效果。
六、组织机构
为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决定成立临汾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领导组,负责组织、协调创建有关事宜。
组长:岳普煜市委副书记、市长
常务副组长:杨治平副市长
副组长:尚日红临汾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范春雷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杜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孙宣东市园林局局长
牛少白尧都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政法委书记
成员:梁崇太市总工会主席
王超市经信委主任
郭景旭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师学瑾市发改委主任
程明温市财政局局长
胡一锋市规划局局长
武卫东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毕研华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丁向阳市林业局局长
张学伟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任耀文市水利局局长
董凤妮市文化局局长
李艾珍市文物旅游局局长
傅遵师市教育局局长
姚来义临汾公路分局局长
王润团市委书记
张瑞萍市妇联主席
樊清平临汾日报社社长
董杰市广播电视台台长
高岭市交警支队支队长
张继宏市气象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园林局,办公室主任由孙宣东同志兼任。
——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