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理工学院课外学分内容细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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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理工学院毕业学分要求

东莞理工学院毕业学分要求

五、毕业规定
本专业学生必须达到德育培育目标和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要求,修满规定学分的必修课、选修课及所有实践性教学环节,获得总学分195学分,其中理论教学128学分,实践教学52学分,课外学分15学分,方能毕业。

六、授予学位
工学学士。

七、土木工程专业课程设置及教学进程计划表
1. 理论教学课程设置及课时安排表
注:1、E表示考试,T表示考查,*表示“双语教学”;
2、“形势与政策”课,分课堂教学与专题讲座两种形式进行。

1、6学期为全校性专题讲座,各8学时;
3、“大学英语应用能力达标测试”分别在第3、4学期进行,由外语系提出4个项目,由学生选择其中2项进行自主课外学习,通过考核即可获得该学分;
4、体育课在学生第2、3学年时采用俱乐部课外活动模式教学:第2学年,学生每周锻炼3次,每次为1小时;第3学年,学生每周锻炼2次,每次为1小时;
5、“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实践内容由“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负责在课外完成。

附:土木工程专业理论教学选修课程一览表
学生应在下列选修课程中修满29学分,其中学科专业基础选修课程6学分,专业限选课程13学分,专业选修课程10学分
注:E表示考试,T表示考查;*表示“双语教学”课程;★★表示必选;$表示限选课2. 实践教学环节课程设置及课时安排表。

东莞理工学院课程开设情况登记表

东莞理工学院课程开设情况登记表

基本情况特殊
情况
专业教研室审核人:院系审批人:日 期:日 期:附依据材料:学年 第
学期开课计划(理论课程)学年 第学期开课计划(实践环节)
请联系教务员从教务管理系统打印,需根据下图设置按年级专业打印方案应开必修课 0 门,环节 0 个
实际已开必修课 0 门,环节 0 个任选专业基础课 0 门 0 学分,任选专业课 0 门 0 学分,限选课 0 门 0 学分。

(如:增设、取消、补安排课程、或学分调整等方案变更情况)东莞理工学院课程开设情况登记表
院系(公章): 年级: 专业: 课程范围:第 学期。

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学分标准

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学分标准
附件1:
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学分的标准
项目
内容及级别
学分
标准
项目要求
德育方面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活动(参加青年志愿者、拾金不昧、见义勇为等)
国家级
12
需相关认定材料
省部级
8
地厅级
6
院级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3
系级
1
思想道德品质表现优秀或获各级表彰
国家级/参与
12/10
需相关认定材料
省部级/参与
10/8
地厅级/参与
6/4
院报、院教学督导通讯
1
科研课题
国家级课题负责人
12
批准立项并通过鉴定的国家级课题及教育部组织的课题
国家级课题第一至第三参加者
8/6/4
省级课题负责人
10
批准立项并通过鉴定的省部级课题
省级课题第一至第三参加者
6/4/2
院级课题负责人
4
通过立项并鉴定的院级课题
院级课题第一至第三参加者
3/2/1
科技成果
科技成果的内容主要包括:科学研究和各种产品、软件、课件等
省部级二等奖(第二至第三名)
6
省部级三等奖(第四至第六名)
4
地市/院级第一名
6/4
地市/院级第二至第六名
4/2
社会实践活动
学生参加由省级/地市级/院级/系级有关部门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
6/3/2/1
实习支教
6
按要求完成规定的任务
英语及计算机考试
省计算机等级考试
2
文科:一级理科:二级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合格
2/4
英语专业过专业英语四、八级

东莞理工学院教务处

东莞理工学院教务处

东莞理工学院教务处教务[2014]4号关于修订2014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各院(系):为做好2014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1.2014级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沿用2013级的指导意见。

具体要求请见《修订2013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附件1)。

2.原则上2013级人才培养方案不作大的修改。

如2013级培养方案经院系充分研究确有需要修改地,需提交《人才培养方案调整申请表》(附件2)至教务处教研科。

注意公共课部分不作调整,只调整2013级第3学期及以后学期的学科基础课和专业课部分。

2013级人才培养方案修改截止日期为2月28日。

3. 为便于院(系)完成2014级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教务处已将2013级培养方案分别复制到教研科系统和青果教务系统,生成2014级培养方案的初稿,各院(系)在此基础上进行修订。

4.今年新增的专业要认真作好社会需求调研,按照应用型本科教育的,广泛征求企业行业专家意见,明确培养目标,做好新增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工作。

5.《***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报告》(格式见附件3)是学校专业评估和审核评估的重要支撑材料。

请还未交此报告的单位审核通过此报告后于4月1日前汇总至教务处备案。

具体单位名称请见附件3。

6.工作进程安排表各院系请尽快将调整教研室主任或专业负责人报告交到教研科,以便开通管理权限。

培养方案工作联系人:祝慧电话:22861518 760265(短号)系统录入及维护联系人:郑德康电话:22861518 669224(短号)附件1:修订2013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意见附件2:《人才培养方案调整申请表》附件3:《***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报告》附件4:青果系统Web端录入教学计划操作说明二0一四年二月十九日附件1修订2013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意见为了更好地向社会报告我校持续的教学质量改进,提高我校的社会声誉,全面、扎实准备2015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审核性评估,对2013级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2024年课外创新实践学分实施细则范例(五篇)

2024年课外创新实践学分实施细则范例(五篇)

2024年课外创新实践学分实施细则范例第八条技能学分认定范围及分值一、学科竞赛在学科竞赛或综合类学术科技竞赛中,依据获奖级别及名次,具体学分认定如下: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及参与奖分别计10、8、6、4学分;省(部)级一、二、三等奖及参与奖分别计6、5、4、2学分;校(地厅)级一、二、三等奖及参与奖分别计4、3、2、1学分;院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2、1、0.5学分。

二、文化、艺术、体育比赛1. 代表学校参加全国比赛,获前1至6名及成功参赛者分别计10、8、6、4、3、2学分。

2. 代表学校参加省级比赛,获前1至6名及成功参赛者分别计6、5、4、3、2、1学分。

3. 参加校级文体比赛决赛获前三名者,分别计4、3、2学分;获第4至6名者计1学分。

4. 参加院级文体比赛决赛获前三名者,分别计2、1、0.5学分。

5. 在体育竞赛中,打破国家、省级和学校纪录者,可在名次学分基础上分别加3、2、1学分。

三、技能考核1. 非外语专业学生通过全国大学外语六级考试计4学分;外语专业学生通过专业外语八级考试计4学分;通过大学外语四级考试(含外语专业与非外语专业)计2学分。

2. 通过全国计算机等级三级考试计4学分;通过全国计算机等级二级考试计2学分。

3. 参加国家职业资格考试、技能鉴定或全国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获高级证书者计6学分,中级证书者计4学分,初级证书者计2学分。

4. 全国司法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通过者计6学分,单门通过计2学分。

5. 普通话一级甲等计6学分,一级乙等计4学分,二级甲等计2学分。

第九条实践学分认定范围及值一、社会实践学生参加各类社会实践(含实习)活动,受到国家级、省(部)级或学校表彰者,分别计6、4、2学分。

二、社团活动学生社团活动获学校一、二、三等奖者,分别计3、2、1学分。

以学校名义举办的各种学术文化社团活动,如读书征文比赛、知识竞赛、演讲辩论赛、书画大赛等,均按此标准计算学分。

三、科技活动1. 在国家级科技活动中,获个人一、二、三等奖及参与奖者,分别计10、8、6、4学分。

计科1001课外学分

计科1001课外学分

2 2 2 2 2 1 2 2 2.5 4 1.5 1 1 0.5 4 1 1 2 2
获得荣誉证书 社会实践 获得证书 培训活动 获得证书
获得2011年度西安外事学院工学院“三好学生”称号 2012年7月在百胜餐饮集团中国事业部实习 获得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OSTA合格证书 参加业余党校培训活动并完成要求,获得党课结业证 获得西安外事学院工学院第一届趣味体育运动会两人三脚项目第一名
30
100102060131
程孝勇
10
职业资格与技能考试培训 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 文化艺术与体育竞技
31
100102060132
张锋锋 社会工作与社团组织 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
32
100102060133
刘璐
18
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 职业资格与技能考试培训 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 文化艺术与体育竞技 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
33
100102060134
刘佳
10
社会工作与社团组织 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 职业资格与技能考试培训
34 35
100102060135 100102060136
张洋 梁丹
8
职业资格与技能考试培训 职业资格与技能考试培训
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 36 100102060137 杨诚 9 社会工作与社团组织 职业资格与技能考试培训 文化艺术与体育竞技 37 100102060138 罗斌 社会工作与社团组织 38 100102060139 张煜 9.5 社会工作与社团组织 社会工作与社团组织 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 39 100102060140 马源 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 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 40 100102060141 郭三先 8.5 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 职业资格与技能考试培训 学科竞赛、科学研究和开放实验 41 42 100102060142 100102060144 杨东川 贺慧文 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 43 100102060145 黄梓航 8 职业资格与技能考试培训

表2学时学分分配表

表2学时学分分配表
3.0
48
48
4
考试
食品学院
食品加工与品质控制综合专业
实验-基础部分*
2.0
48
48
6-8
考查
食品学院
食品加工与品质控制综合专业
实验-提高部分*(6)
2.0
48
48
6
考查
食品学院
小计
64.0
1090
732
358
应修读64.0学分,其中实践教学20.0学分


1.第一学期14周;其它学期16-18周,考试1周,其余为机动(用于安排课程考查、补齐课程教学学时、进行学年和课程设计等)。
3.《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创业教育》和《形势与政策》两门课程在学期中进行,其周学时未纳入小计。
4.公共基础课中,思政课、大学英语、大学体育、大学计算机基础将通过网络平台、分层分级、体育俱乐部、基于MOOCs的混合学习等模式进行教学。
表3-2:专业教学进程计划表




课程名称





总学时分配
各学期课内周学时分配
3.0
48
32
16
4+2
考试
信息学院
食品分析与检测
4.5
72
48
24
4+3
考试
食品学院
现代仪器分析技术
4.5
72
44
28
4+3
考试
食品学院
食品营养与毒理学
4.0
64
48
16
4+4
考试
食品学院
食品检验检测综合专业实验*(4)

课外创新实践学分实施细则范本

课外创新实践学分实施细则范本

课外创新实践学分实施细则范本一、引言课外创新实践是高等教育中重要的一环,通过开展课外实践活动,学生能够提高综合素质,增强实践能力,培养团队协作精神,为将来的工作和社会生活打下坚实基础。

为了规范课外创新实践的管理和评价,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适用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校所有本科专业的课外创新实践学分管理和评价。

三、学分规定1. 学分分类课外创新实践学分分为必修学分和选修学分。

必修学分是指学生需要完成的与专业相关的实践活动,选修学分是指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实际情况选择参与的实践活动。

2. 学分要求(1)必修学分要求:学生必须完成规定的必修学分,方可达到学分要求。

(2)选修学分要求: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实际情况自由选择参与的实践活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要求的学分。

四、实践活动管理1. 实践活动组织(1)学校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和管理课外创新实践活动。

(2)每学期开始前,学校公布本学期的课外创新实践活动计划和安排,供学生选择参与。

(3)实践活动组织者应提供活动的详细信息和要求,包括活动内容、时间安排、报名方式等。

2. 实践活动认定(1)学生参加实践活动后,需要填写实践活动申请表,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2)实践活动认定由专门的认定小组进行,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

(3)认定小组应及时对学生的申请进行审批,并将结果及时通知学生。

3. 实践活动记录学校应建立完善的实践活动记录系统,记录学生参与的实践活动以及获得的学分情况。

五、学分评价1. 评价方式学分的评价方式分为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

定性评价是根据学生参与实践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新性等进行评价;定量评价是根据学生完成实践任务的质量、数量等进行评价。

2. 评价标准(1)定性评价标准:评价标准应根据不同的实践活动确定,评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实践目标的达成程度、实践活动的社会效益等。

(2)定量评价标准:评价标准应根据不同的实践活动确定,评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实践任务的完成情况、实践成果的质量等。

本科学生课外十二学分记分标准

本科学生课外十二学分记分标准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信息与安全工程学院本科学生课外十二学分记分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培养和不断提高我院学生的综合素质,强化对课外学分的管理,明确各类项目记分标准,信息与安全工程学院学生会秘书处参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课外学分的项目内容和记分参照表》,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信息与安全工程学院本科学生课外学分的各类加分项目。

除信息与安全工程学院团委、学生工作办公室特批的记分项外,信息与安全工程学院本科课外学分的记分需严格依照本标准执行。

第三条本标准中明确规定记分的,按规定分值记分。

本标准中明确规定不记分的,则不记分。

(若有些奖项未涉及则根据具体情况给予相应的学分)第四条本标准未明确规定,但有个人或集体认为有必要记录的记分项目,由相关人员依照本规定中同类别级别的记分项规定,向信息与安全工程学院团委提出书面申请。

记分项目及记分值经批准后,可记该项学分。

第五条记分项目内容由项目名、获奖等级与具体内容组成,个人或集体提交学分申请时,相关记分项名称需严格依照“项目名”加“获奖等级与内容”的格式。

如项目名称不清的情况,秘书处将依照该条目下最低标准记分或删除该条记分。

第六条若活动主办部门或个人提出的学分申请值与该标准不符,需向信息安全工程学院团委提出申请,与秘书处进行协商。

批准后,由秘书处进行登记并备案。

第二章学科竞赛、学术论文和科研活动第一条“博文杯”校级获一、二、三等奖,参赛小组每名成员各授予4、3、2学分,校级立项参赛小组每名成员授予1学分。

院级获一、二、三等奖,参赛小组每名成员各授予2、1.5、1学分。

(依据各小组获奖或结项证书评)第二条“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获一、二、三等奖,参赛小组每名成员各授予9、8、7学分,优胜奖参赛小组每名成员各授予6学分,选拔后参赛小组每名成员授予4学分。

(依据各小组获奖或结项证书评)第三条“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小组成员每名成员授予9、8、7学分,获省级一、二、三等奖小组成员每名成员授予6、5、4学分,其余参赛小组成员每人授予1学分。

周历(税会)08会计

周历(税会)08会计
东莞理工学院教学周历
(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
课程名称: 税务会计 本学期课程总学时数: 64 周次 日期 专业及年级:08会计(本) 主讲教师姓名: 祝福冬 理论课学时数:64 实验课学时数: 学 时 分 配 内容(写明章节标题) 备 注 理 论 课 实 验 课 课时 内 容 课时 内 容 第一章 税务会计概念结构 2 盖地 编著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
第二章 纳税基础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
4 12 6 3 4 4 1 12 4 4 4
2
第三章 增值税会计
第四章 消费税会计
第五章 关税会计
第六章 出口货物免退税会计第七章Βιβλιοθήκη 营业税会计第八章 资源税会计
第九章 所得税会计
第十章 土地增值税会计
第十一章 其他税会计
第十二章 税务筹划
机动
说明:本表一式三份,由主讲教师填写,经系(部、中心)主任审批签名后,在每学期第一周分别交一 份到教务处和开课单位存档,教师自存一份。 本系(部、中心)主任签名:

学生赴国境外学习交流课程学分认定及成绩-东莞理工学院教务处

学生赴国境外学习交流课程学分认定及成绩-东莞理工学院教务处

东莞理工学院学生外校学习交流学分认定申请表学号姓名外校交流时间至学院专业及班级联系电话交流学校:(国家或地区)/(大学或机构)/(专业)备注:1、此表为参加外校学习交流项目的学生使用,一式两份,在学院指导下填写并通过所在学院、教务处的审批。

审批后由教务处和学院存档。

2、办理时携带学生证或身份证、外校选修课程成绩单原件、复印件(2份)。

东莞理工学院学生外校学习补修课程认定表学号姓名外校交流时间至学院专业及班级联系电话交流学校:(国家或地区)/(大学或机构)/(专业)备注:1、此表为参加外校学习交流项目的学生使用,由学生所在学院进行审批、存档。

2、办理时携带学生证或身份证、外校选修课程成绩单原件、复印件。

3、如无补修课程无需填写此表格。

一、办理时间:返校2周内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

二、办理流程:学生填写《东莞理工学院学生外校学习交流学分认定申请表》→所在学院审核→教务处审批、存档备案→所在学院存档。

三、提供办理材料:学生证或身份证、申请表、国(境)外选修课程成绩单原件、成绩单复印件。

四、认定的主要内容:申请能认定转换的课程学分数,确认无法申请冲抵的需补修的本校课程。

无法冲抵的课程由学生根据课表申请补修或免听。

课程学分整体转换计算方法:认定转换为我校课程学分数=学生在外校取得的学分数×我校本专业毕业要求的最低学分数(不含课外学分)÷外校毕业要求的最低学分数。

转换后学分数按四舍五入取整。

五、成绩管理:学生在外校学习的成绩记录不录入教务系统,以外校提供的纸质档案复印件和扫描电子文档保存,学生的学习成绩档案将由校内学习成绩档案和校外学习成绩档案两部分组成。

请交流学生务必保存好外校学习成绩单!!!六、学分认定申请表填写、计算注意事项1、赴外交流学校:(1)毕业学分要求:外校相应专业毕业要求的最低学分(不含课外学分)。

可查阅外校相应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

(2)获得总学分:学生在外校获得的总学分数。

东莞理工学院任选课表

东莞理工学院任选课表

东莞理工学院任选课表
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 职称 讲师 上课班号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2 上课人 周次 数 0 3-16 0 3-14 0 1,4,7,9,10,13 0 1,4,7,9,10,13 0 12,14 0 12,14,15,16 0 2,3,5,6,8,11,12,140 16 15-16 0 2,3,5,6,8,11,12,140 16 3-16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3-16 3-16 3-16 3-16 3-16 3-16 3-16 3-16 3-16 3-16 3-16 3-16 3-16 3-16 3-16 3-16 3-16 3-18 3-18 3-16 3-16 3-16 3-16 3-16 3-16 3-16 时间 四[9-10 节] 二[9-10 节] 六[1-4节] 六[5-8节] 日[5-8节] 日[1-4节] 六[1-4节] 日[5-8节] 六[5-8节] 一[9-10 节] 三[9-10 节] 二[9-10 节] 四[9-10 节] 一[9-10 节] 四[9-10 节] 四[9-10 节] 一[9-10 节] 二[9-10 节] 二[9-10 节] 一[9-10 节] 一[9-10 节] 二[9-10 节] 四[9-10 节] 二[9-10 节] 三[9-10 节] 二[9-10 节] 二[9-10 节] 二[9-10 节] 四[9-10 节] 二[9-10 节] 四[9-10 节] 三[9-10 节] 三[9-10 节] 一[9-10 节] 三[9-10 节] 四[9-10 节]

09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09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目录一、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系、部本科专业、学科门类设置一览表 (1)二、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关于修订09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意见 (2)三、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学生素质拓展实施办法(试行) (8)四、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本科专业通识课程一览表 (11)五、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本科专业全院公共选修课一览表 (12)六、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15)1.人力资源管理专业 (15)2.工商管理专业(创业管理方向) (20)3.工商管理专业 (26)4.物流管理专业 (33)5.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 (38)6.保险专业 (43)7.会计学专业 (48)8.会计学专业(国际会计方向) (53)9. 法学专业 (59)10. 行政管理专业 (65)11. 行政管理专业(社会工作方向) (70)12. 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城乡规划与管理方向) (76)13. 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资源环境规划与管理方向) (81)14.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86)15. 软件工程专业 (92)16. 电子信息工程专业 (98)17.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 (104)18. 印刷工程专业 (109)19. 表演专业(舞蹈方向) (114)20. 表演专业(音乐方向) (119)21. 汉语言文学专业(高级文秘方向) (124)22. 汉语言文学专业(新闻传播方向) (129)23. 英语专业(商务方向) (134)24. 数字媒体艺术专业 (139)七、全院本科专业公共选修课课程简介 (144)系、部本科专业、学科门类设置一览表关于修订09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意见(教务处2008年7月2日)人才培养方案是学校人才培养工作总体设计蓝图,是一所学校办学理念具体体现。

为了全面贯彻我院“依托母体保质量,面向市场谋创新,服务东莞求支持,追求卓越创品牌,科学发展作贡献”办学理念,实现“三年打基础,扩规模,五年上水平,创特色,打造省内一流本科独立学院”办学目标,做好09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特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大学生讲思政课d东莞理工学院评分标准

大学生讲思政课d东莞理工学院评分标准

大学生讲思政课d东莞理工学院评分标准评分标准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知识传授与价值引领相结合,运用可以培养大学生理想信念、价值取向、政治信仰、社会责任的题材与教学内容,全面提高大学生明辨是非的能力,让学生成为目标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人才;
2.教学目标体现立德树人的根本理念;反映国家、学校与学生需求,注重学生未来发展,体现学校培养特色;
3.明确课程要达到具体目标,表述精准,条理清晰。

各板块设计以及时间分配科学合理,层次清楚,有助于实现预期成效;2分
内容具有先进性,合理使用微课、慕课等教学教学资源,进行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有效安排课堂时间过程与线上学习;教学形式具有互动性;3分活动具有高阶性,体现知识、能力与素质的有机融合,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和高级思维;5分
共10分(仅供参考)。

东莞理工学院本科学生素质拓展(课外培养)计划

东莞理工学院本科学生素质拓展(课外培养)计划

东莞理工学院本科学生素质拓展(课外培养)计划一、指导思想围绕学院人才培养目标,以现代高等教育理论为指导,坚持课堂教学与课外活动相结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通过各种教育方式和科技创新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政治思想、道德修养、文化修养、身心健康、创新意识、实践能力等方面的全面发展和综合提高。

二、基本原则1.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2. 坚持满足社会发展和个人发展需求相统一的教育价值观念;3. 坚持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相统一;4. 坚持课堂教育与课外教育,理论学习与实践活动相统一;5. 坚持以学生为主体,教育和引导相结合,示范性和群众性相结合,达到教育和养成的统一;6. 坚持科学教育与人文教育相统一,强调教育行为的系统性,结构性;7、坚持因材施教,发挥学生潜能;8、坚持科学严谨性,学术开放性。

三、培养目标培养学生科学的世界观与人生观、正确的价值观、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健康完美的人格;培养学生的时代责任感、对科学的献身精神和对人类社会的关怀意识;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

具体包括:1. 爱国主义教育。

深化学生对祖国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的认识,让学生充分了解中华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

摒弃民族自卑感,批评民族虚无主义,激发强烈的爱国主义感情和高度的民族责任感,培养爱祖国爱人民,为民族团结振兴而不懈奋斗的精神。

2. 社会主义道德教育。

汲取传统道德的精华,运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既有竞争意识更要和谐发展的新道德观教育学生,培养学生的集体主义思想,使之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从而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个人主义思想的侵蚀。

3. 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教育。

引导和培养学生自觉地运用唯物辨证的科学思维方式认识世界,处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的关系以及人自身的理性、情感、意志等方面的问题;形成在上述各方面都和谐而全面发展的自觉心理和综合思维方式。

4. 审美教育。

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学分标准

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学分标准
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学分的标准项目内容及级别学分标准项目要求德育方面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活动参加青年志愿者拾金不昧见义勇为等国家级12需相关认定材料省部级思想道德品质表现优秀或获各级表彰国家级参与1210需相关认定材料省部级参与108地厅级参与64院级参与42系级参与21学科竞赛国家级一等奖12由教育部省教育厅等省部厅级单位国际学术社会团体主办的学科竞赛国家级二等奖省部级一等奖10国家级三等奖省部级二等奖由地市级单位学术社会团体主办的学科竞赛地厅级二等奖学院组织的各类学科竞赛院级二等奖系级一等奖二等奖105各系主办的学科竞赛学术论文国家级a类期刊12按衡阳师范学院科技处认定标准确认中文核心期刊第一作者公开出版发行的省级学术期刊省级期刊第二作者其它作品国家级省级地市级报刊432通讯小说诗歌等单位为篇专业实习作品不属于此范围院报院教学督导通讯科研课题国家级课题负责人12批准立项并通过鉴定的国家级课题及教育部组织的课题国家级课题第一至第三参加者864省级课题负责人10批准立项并通过鉴定的省部级课题省级课题第一至第三参加者642院级课题负责人通过立项并鉴定的院级课题院级课题第一至第三参加者321项目内容及级别学分标准项目要求科技成果科技成果的内容主要包括
院级二等奖
2
院级三等奖
1
系级一等奖/二等奖
1/0.5
各系主办的学科竞赛
学术论文
国家级A类期刊
12
按衡阳师范学院科技处认定标准确认
中文核心期刊第一作者
6
中文核心期刊第二作者
3
省级期刊第一作者
4
公开出版发行的省级学术期刊
省级期刊第二作者
2
其它作品
国家级/省级/地市级报刊
4/3/2
通讯、小说、诗歌等单位为篇(专业实习作品不属于此范围)

课外实践学分的具体规定

课外实践学分的具体规定

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课外实践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课外实践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成理工教发〔2010〕140号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主动适应知识经济时代对人才培养的要求,积极探索新的人才培养模式及其实现途径,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倡导学生个性发展,激发学生潜能,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学科竞赛、文学艺术创作及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课外能力,根据《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关于修订新一轮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课外实践学分的认定范围及标准课外实践学分认定包括四个方面的学分:学科竞赛与学术活动课外创新学分;社会实践课外学分;文体活动课外学分;参加等级考试和技能培训并取得证书学分。

具体范围及标准参照附表。

二、课外实践学分的认定程序(一)每学期的第10周之前,学生填写《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学生课外实践学分申请表》,并附有关证明材料。

对在申报材料中弄虚作假者,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

(二)申报的课外实践学分经学生所在系领导确认同意后,填写认定意见,并由系统一将申报材料上报教务处。

(三)由教务处进行审批,并填写审批意见。

教务处审批后,即可获得相应学分。

(四)学生获得课外学分后,一份交学生所在系教务办公室记载课外学分并存档,另一份交教务处教研科存档。

(五)在对申报的学分认定上有争议时,由教务处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认定。

此认定为最终认定。

三、课外实践学分的用途与记载(一)学生取得的创新与课外实践学分,可以冲抵教学计划中公共选修课的学分,但冲抵总学分一般不超过3个学分;超出部分的学分,可作为超修学分予以记载。

(二)同一项目的学分中以每单项取得的最高分为准。

(三)学生取得的学分在评优评奖时,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推荐。

(四)获得的学分记入学生本人成绩档案。

四、附则(一)本办法适用于2009级及以后入学的本科生和专科生(含因休学等原因入2009级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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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理工学院课外学分统计明细表
20XX—20XX学年度
姓名:学号:院(系)别:班级:
本人应得学分
1
社会工作及社会实践
A.担任校团委委员、校学生会委员;
B.担任院系团总支委员、院系学生会委员、校团委(或校学生会)干部(除A类外);
C.担任班级干部、宿舍长、各学生社团负责人;
扣1分
G.受到校级处分
扣3分
本人签名
班长签名
辅导员
签名
总分
(同一作品计最高得分)
E.通过校级以上水平考试或政府部门认可的各类证书考试
3
文体竞赛
A.参加文体竞赛并获奖(含团体奖)
4
综合奖惩
A.获得全国性奖励
B.获得省级奖励
C.获得市、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优秀团干、优秀团员、优秀党员
D.获得市、校级其他荣誉称号
E.获二星级以上宿舍成员
F.受到校级通报批评或无星级宿舍成员
D.参加校学生艺术团;
E.参加各类学生社团;
F.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提交独立撰写的3000字以上调查报告;
G.参加志愿者服务活动或义务献血;
H.参加勤工助学一学期100小时
2
学术科研及水平考试
A.通过《大学生课外阅读精选》测试
B.通过全国大学生英语六级
C.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或文章
D.参加各类学术科技专业竞赛并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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