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ITC对软边蹦床启动337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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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美国337调查

如何看待美国337调查

如何看待美国337调查在一个深秋的午后,我们来到了位于国贸一座的海陆国际律师事务所北京办事处,早已经等候在那里的SturgisSobin先生是海陆国际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海陆)的合伙人。

在两个小时的采访中,这位温文尔雅的著名律师不仅介绍了海陆的基本情况,而且利用自己多年来积累的深厚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与我们交流了专利、知识产权等方面的问题……海陆国际律师事务所因其在提供法律服务方面具有的创新性思维而一直处于世界领先地位。

它在美国、欧洲和亚洲拥有大概700多位律师及专家,为客户提供诉讼、商业及知识产权等方面的全方位法律服务,在现今的行业市场竞争中遥遥领先。

2022年第三季度名列ThomsonFinancial评选的从事并购业务最佳律师事务所前22名,2022年被ThomsonFinancial 评选为美国25家最佳从事并购交易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曾经被《美国律师》杂志评选为全美顶级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所之一。

海陆国际律师事务所是较早进入中国市场的外国律所之一,早在1978年就在香港设立了办事处,几年前在北京也设立了办事处。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步伐加快,海陆已经帮助中国客户进行了很多与知识产权相关的诉讼业务,为了进一步拓展中国市场,海陆今年又在上海设立了办事处。

SturgisSobin有大约20年相关的执业经验,在这20年的执业经验中,他主要处理与337条款有关的案件。

因此,记者主要围绕中国企业如何避免和应对337调查等问题与他进行了交流。

记者:最近中国企业遭遇337调查越来越多,大多都以败诉告终。

我想问一下,中国企业如何避免337调查,如果遭遇了337调查,应该怎么样应对?SturgisSobin:这个问题要分为两个部分:第一,中国公司如果在美国被诉,如何应对这些诉讼,更好的保护自己的利益。

第二,中国公司如何避免成为被诉的对象,如何从源头来解决这个问题。

在美国,大部分公司提起各种各样与337条款有关的诉讼,与其说是因为他们的专利受到侵犯,不如说这是他们与对手进行竞争的一种策略。

什么是337调查,337调查始末

什么是337调查,337调查始末

337调查一、337简介337调查是指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nternational Trade Commission,简称ITC)根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Tariff Act of 1930)第337节(简称“337条款”)及相关修正案进行的调查,通常禁止进口产品或进口后在美国销售产品中的不公平行为及不公平措施。

337条款属于美国当地的“行政救济”,自从颁布以来经多次修订,现规定授权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nited Stats International Trade Commission,ITC)在美国企业起诉的前提下,对进口中的不公平贸易做法进行调查和裁处。

任何一家美国企业如果认为某一进口货物的进口侵犯了它的知识产权,就可以发起337程序。

一旦该企业可以证明进口产品确已构成侵权,ITC就有权力暂时或者永久禁止该产品的进口。

并且通过烦琐的诉讼程序和昂贵的诉讼费用,有效吓阻大批国外的竞争者。

337调查的对象为进口产品侵犯美国知识产权的行为以及进口贸易中的其他不公平竞争。

根据美国法律规定,“337条款”调整的是一般不正当贸易和有关知识产权的不正当贸易。

一般不正当贸易的法律构成要件有两个方面:(1)美国存在相关产业,或该产业正在建立中;(2)损害达到了一定程度,即,损害或实质损害美国的相关产业,或阻止美国相关产业的建立,或压制、操纵美国的商业和贸易。

知识产权方面的不正当贸易的法律构成要件也包括两个方面:(1)进口产品侵犯了美国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专有权;(2)美国存在相关产业或相关产业正在筹建中。

实践中,涉及侵犯美国知识产权的337调查大部分都是针对专利或商标侵权行为,少数调查还涉及版权、工业设计以及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侵权行为等。

其他形式的不公平竞争包括侵犯商业秘密、假冒经营、虚假广告、违反反垄断法等。

二、运行程序概要337调查自原告提交申诉书时开始。

申诉书包括详细描述声称的不公平行为并指定一个或多个被诉违反337条款的“应诉方”。

欧美贸易法ITC与337

欧美贸易法ITC与337

337条款与WTO
1984年4月杜邦公司(Du Pont)告荷兰Akzo公司向美国 出口的纤维侵害了其知识产权,ITC1985年11月发出特 定排除命令,1987年10月专家组设立,89年1月裁定: 1;所有权人对国产品仅能在联邦法院提诉,但对进口产 品可进行选择; 2;国产品侵权案审理无审限,ITC一般须在12个月,最 长不得超过18个月审结(通常法院类似案件审理期限 为31个月); 3;联邦法院可提反诉,ITC不行; 4;法院判决仅对涉案产品适用,ITC可普遍适用; 5;法院判决须原告申请执行,337条款由ITC通知海关自 动执行。 6;国产品只需考虑法院诉讼,进口产品必须面临两线作 战、
337条款
<1930年关税法>第337条款; 一;进口产品在输入,或输入美国后在销售 过程中,存在不公正贸易行为,或使用了 不正当竞争手段,并由此损害了国内同类 产业,则视为违法。 二;进口产品在输入,或输入美国后在销售 过程中,存在侵害美国有效的知识产权 (专利,商标,著作权,半导体配置权等) 问题时,为337条款适用对象。
ITC与337条款 U.S .International Trade Commission
沿革: 1916年时任总统的威尔逊向议会建议设立一 个“脱离政治压力,并能冷静,客观调查分析关 税法规,结构,并在公正研究的基础上,评估国 家贸易政策的机构“”,对此国会同年设立了美 国关税委员会(U.S .Tariff Commission),该机构目 的不仅是研究美国及他国的关税,同时研究关税 与财政,经济政策的关连关系和作用。随着国际 贸易的扩大,关税的作用愈益减弱,委员会的工 作重点也开始了调整,逐渐把重点放到所谓的” 不公正贸易行为以及由此给美国经济造成的影响 方面的研究,为此,1974年原关税委员会遂改名 为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属超党派机构。

中国企业如何应对美国337调查

中国企业如何应对美国337调查

中国企业如何应对美国337调查文/王学勇律师所谓“337调查”,源于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是指对不公平竞争尤其是侵犯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的进口产品发起的调查。

如果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判定企业违反了“337条款”,将签发排除令,指示美国海关禁止该批产品的进口,甚至会导致整个行业的相关产品都无法进入美国市场。

“337调查”是美国通过特别立法措施设置的典型知识产权壁垒,其实质是在国际贸易中对本国市场所采取的单方行政救济措施。

一、337调查的由来及其现状337调查得名于《1930年美国关税法》第337条款,后经历数次重大修订。

根据该条款,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有权调查有关专利和注册商标侵权的控告,也可开展涉及盗用商业机密、商品包装侵权、仿制和虚假广告等内容的调查。

调查对象不仅包括外国企业,也可涉及美国本土企业。

根据有关程序,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在启动337调查后,必须在45日内确定终裁的目标时间,并尽快完成调查。

通常案件需要在一年内作出裁决。

如果涉案企业被裁定违反了第337条款,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发布相关产品的排除令和禁止令,这意味着涉案产品将彻底丧失进入美国市场的资格。

分析人士认为,目前美国当选总统特朗普提名的主要商贸官员人选在对外贸易方面持鹰派立场,特朗普执政后可能更加关注贸易执法而非推动贸易自由化,这可能导致美国对外贸易摩擦增加,恶化全球贸易环境,中国企业需要为此作准备。

早在2012年11月举行的“科技创新全球化进程中中美知识产权保护和反倾销法律实务高峰论坛会”上,中国已经成为美国“337调查”的最大受害国,在已判决的相关案件中,中国企业的败诉率高达60%,远高于世界平均值26%。

现今,我国很多有一定出口规模的企业开始对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 International Trade Commission,简称“ITC”)不再陌生。

ITC是一个非政治性,但具有准司法性质的美国联邦机构。

美国337调查与我国企业的应对策略

美国337调查与我国企业的应对策略

美国337调查与我国企业的应对策略内容摘要:摘要:截至5月,美国对我发起337调查已达91起,其中76起集中于以后。

我国已连续成为遭遇337调查最多的国家。

随着京瓷案后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救济措施的转变,越来越多的中国公司有可能成为被告。

文章就337条款和京瓷案后救济措施的变化进行介绍,通过对今年几起案件进行分析,对我国今后的应诉策略提出建议。

关键词:337条款;特点;京瓷案;应对策略1美国337条款简介337条款是美国《关税法》第337条的简称,由《美国关税法》第316条款演变而来,历经《贸易法》、《贸易协定法》、《综合贸易与竞争法》和《贸易法》等数次修改和完善,从为了提高美国的关税逐渐转向对外贸易中知识产权侵权的不公平行为,是美国重要的贸易保护工具之一。

ITC是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

启动337调查有两种方式:申诉方的申请和ITC的主动启动,后续具体程序包括初审及调查展开、初步裁定、终裁及上诉等步骤。

根据337条款第(a)项的规定,判断国外进口产品是否违反337条款,通常应充分考虑以下三个要件:①存在不公平做法或不公平行为;②该做法或行为对美国国内产业构成损害或威胁;③存在符合该条款所规定的美国国内产业。

除了快速有效的调查程序外,还赋予ITC可以开展一定的救济措施,救济措施包括排除令、禁止令以及其他辅助性措施。

排除令包括普遍排除令与有限排除令。

前者拒绝任何侵权产品进入美国,会使被诉企业甚至是非涉案的生产同类产品的相关企业被迫失去美国市场;后者只针对被申诉方的侵权产品,不能适用于没有被列入337条款调查的产品。

2337调查的特点对我国企业的影响有学者说过:“在保护美国生产商遭受外国进口蹂躏、禁止侵权进口产品进入美国,以及防止国际仿冒行为对美国知识产权的损害等方面,关税法第337条款被认为是最有效的法律和最具争议性的工具之一”。

近年来美国频频提起的337调查使得我国很多企业元气大伤,一蹶不振,对我国的出口贸易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中国企业应对美国337条款调查策略机制

中国企业应对美国337条款调查策略机制

中国企业应对美国337条款调查的策略机制摘要: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进行,中国产品凭借着其质优价廉的优势迅速打开美国市场,中国经济得到了迅猛的发展,中美贸易持续稳定增长。

但与此同时,美国itc针对中国企业启动337调查的也更加频繁。

为了能有效地应对美国337调查,保住利益丰厚的美国市场,中国企业亟需采取系统有效的策略来正面应对美国337调查。

关键词:337调查;侵权检索;知识产权战略;行业协会一、美国337调查简介美国337条款是对美国关税法第337节的简称,最早见于美国1922年关税法的316条,后在美国1930年关税法中正式确立为337条款,并沿用至今。

美国337调查的具体程序是:美国申诉人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以下简称itc)提出书面申请,要求其对被诉人的进口行为予以调查。

itc在接到书面申请后的30天内,决定是否进行调查,一旦决定启动337条款调查,则应当在联邦公告上予以公布,同时将起诉书副本送达给被诉人。

美国被诉人应当在20天内,外国被诉人应在30天内就被调查的事项作出答辩。

调查期间,行政法官根据听证会记录及事实作出初裁。

被诉人如果缺席,一般会被判定为败诉。

行政法官作出初裁后,委员会应在45天内就该裁定作出审查,决定是否维持、撤销、修改alj的裁定或要求其其继续审查。

如果争议方就337条款违反问题达成诉诸仲裁的协议,委员会可终结案件的调查。

如果itc通过调查,认定被诉者的行为违反了337条款,则其有权采取相应的救济措施。

itc有权发布的救济措施主要有排除令、停止令、临时救济令、扣押和没收产品令以及罚款等。

二、我国企业屡遭美国337调查的原因(一)美国贸易保护立场中国目前已经成为美国最大的贸易逆差国和重要的海外投资地。

巨大的贸易逆差使美国对中国产品保持高度警惕。

为了扭转贸易逆差的境况,美国势必会加大力度阻碍中国产品对美国的进一步大范围的进口,但是作为wto的缔约国,美国不能明目张胆地将中国产品排除在外,这有违wto自由贸易的宗旨。

中国LED产品出口企业应对美国337条款调查策略分析

中国LED产品出口企业应对美国337条款调查策略分析

中国LED产品出口企业应对美国337条款调查策略分析[摘要]LED产业是中国的新兴产业,虽然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但关键技术掌握在美日欧等发达国家手中,中国企业在对外出口时经常会面临知识产权壁垒,尤其是美国关税法337 条款针对中国LED企业进行的调查及救济措施让中国LED出口企业吃尽了苦头。

文章从近几年我国LED出口产品遭遇337条款调查典型案例出发,分析337条款,寻求应对策略。

[关键词]337条款;LED产品;策略一、美国337条款概述(一)美国337条款的含义我们所讲的美国337 条款,实际上是美国《1930年关税法》的第337 条。

该关税法于1930年制定,其中第337条的规定,主要用于处理美国所谓的不公平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禁止侵犯美国境内知识产权的产品进口和销售。

根据337条款的规定,进口到美国的产品所使用的技术,如果与美国国内现有有效的知识产权相同,就算侵犯了美国境内相关产品的知识产权。

具体来说就是,进口到美国的产品所使用的专利技术只要在美国存在,而产品生产方又没有在美国申请这项专利,不管其在美国以外有没有专利权,这种进口产品都侵犯了美国的专利。

据此,美国专利权人可向ITC(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指控,ITC一般情况下都会启动337条款调查。

如果认定进口产品确实有侵权行为,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对该侵犯知识产权的产品发布进口禁止令,禁止其进口,直到该项专利在美国失效。

(二)美国337调查的程序美国337调查是由一定的权利人或组织发起,一般来说,原告作为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人可以发起,而ITC作为国际贸易的管理机构也可以发起,当然,多数情况下是由原告发起调查。

其主要程序有:1.起诉权利人如果认为某一进口到美国的产品侵犯了其知识产权,则可以以书面方式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秘书处提出申请,即申请对这一产品展开337调查。

原告所撰写的申请书应该包括以下内容:原告的知识产权描述;有可能侵权的进口产品的基本情况介绍;进口产品的所有者、进口商或寄售商的相关信息;美国国内相关产业的发展情况,原告在该产业中有什么利益;最后是原告的诉讼请求。

ITC和337条款

ITC和337条款


一方面会影响我国企业对美国市场的出 口、扩展市场占有率。 一方面,美国国内企业也可以不断利用 “337条款”作为一种比较隐蔽的非关税 壁垒手段打击中国的竞争者。
应对
1.提高对“337条款”的认识和理解, 防范风险 2. 旦 , 积极及时应诉 3. 寻求达
谢谢观赏
337条款

“337条款”的主要内容是:“如果任何 进口行为存在不公平竞争方法或者不公 平做法(主要指侵犯美国版权、专利权 商标权和实用新型设计方案等)知识产 权可能对美国产业造成抑制,ITC可应美 国国内企业的申请进行调查 ”
337条款
《 国关税 》337条款 国产业 进口产 公 竞 争 损 , 别 识产权 。 主要是用来反对进口贸易中的不公平竞 争行为,特别是保护美国知识产权人的 权益不受涉嫌侵权进口产品的侵害。
最高领导机构是由6名委员组成的执行委 员会,均由总统任命,经过参议院审议 通过,任期为9年。 主席和副主席由总统任命,任期为两年, 下一任主席不得来自同一个政党。6名委 员中,来自同一政党的委员不得超过3名。 ITC下设多个行政、公关和专业职能办公 室。
国与ITC
中美贸易随着1979年两国的正式建交逐 步得到发展和扩大,而且两国贸易随着中 国加入WTO得到了更好的发展,中国已 成了美国的全球第二大贸易伙伴,但是 两国之间的贸易争端也日渐频繁 , 两 国 间 倾销 补 贴 。


美国正在进行的27项“337调查”中 绝大多数都是针对亚洲国家(地区 ) 其中我国涉案10起,我国台湾涉案 8起。从以上数字可以看出,我国已 成为美国“337条款”最大的受害者。
究其原因,主要是我国对美国出口以劳 动密集型加工产品为主,但是在这些出 口到美国的工业制成品中,有很大部分 是缺乏自主知识产权的而通过仿制或进 行贴牌等生产出来的产品很容易被美国 知识产权权利人根据关税法“337条款” 以侵犯知识产权、进行不公平竞争为由 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进行起诉。

美国关税法337条款对WTO国民待遇原则的相悖性简析

美国关税法337条款对WTO国民待遇原则的相悖性简析

美国关税法337条款对WTO国民待遇原则的相悖性简析摘要:在近些年的国际贸易实践中,越来越多的国外产品受到美国《关税法》第337条(下称537条款)所规定的调查程序的调查,不仅使得其他国家对美的产品出口受到极大阻碍,也在世界范围内影响了自由贸易的展开。

此外,该条款对于wto相关协议的违背性也逐渐受到学术界的广泛关注。

本文旨在以337调查程序的特点为出发点简要分析其与wto国民待遇原则的相悖性。

关键词:337条款;ito;国民待遇;相悖性一、337调查程序概述美国的337条款最早可以追溯到1922年关税法的第316条,随后修改为1930年关税法的1337节,再经历了1974年、1979年、1988年和1994年四次修改和完善,已经逐步成熟,成为美国和著名的“301条款”并行的最重要贸易保护工具之一。

美国337条款规定:凡进口到美国的国外产品,无论其以何种形式进入美国,只要其侵犯了美国国内产业既有的或正在取得中的合法有效的知识产权,即构成对337条款的违反,基于此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下称itc)有权进行调查。

其具体的程序主要包括:起诉、答辩、预审会议、证据提交、听证会、初裁、tic复审、总统审查等。

由于篇幅有限,本文主要介绍其程序中的一些有悖于国民待遇原则的特点并加以简析。

二、337调查程序的特殊性以及与wto国民待遇原则的相悖性从以上概述中我们不难看出,337程序从严格意义上来说不是一个司法程序。

一方面,它的程序过程涉及行政、司法等多方的力量,另一方面它的程序性规定也与一般的诉讼和司法程序有着极大的不同。

而这样的调查程序仅仅对国外生产者适用,国内相同行为的救济往往是通过诉诸法院,这就导致了337调查程序的实施过程中不断的遭到其他国家的反对和质疑。

接下来,笔者从该程序相比法院诉讼的一些显著的特点出发,逐一分析其与wto国民待遇原则的相悖性。

1.itc的管辖权过大在337调查程序中,一个极大的特点就是其主管机关itc的管辖权极为广泛,基本可以分为标的物管辖权、对物管辖权、对人管辖权和正当程序管辖权。

美国337调查及其应对措施

美国337调查及其应对措施

美国337调查及其应对措施1. 引言1.1 美国337调查概述美国337调查是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根据《1930年关税法》的第337条款而进行的一项调查,旨在保护美国国内产业免受侵权进口产品的影响。

这一调查程序通常针对涉嫌侵犯美国专利、版权、商标等知识产权的进口产品,也包括其他一些不正当贸易行为。

美国337调查对于中国企业的影响日益显现,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被卷入其中。

美国337调查的内容涉及广泛,包括电子产品、化工产品、医疗器械等多个领域。

在这些调查中,中国企业往往扮演着被诉的一方,面临着巨大的诉讼风险和经济损失。

对于这些企业而言,如何有效应对美国337调查成为一项迫切的任务。

美国337调查的严厉性和影响力不容小觑,对于中国企业来说,需要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建立健全的合规体系,以应对可能出现的挑战。

中国政府也在积极采取措施,为企业提供支持和帮助,以保护其合法权益。

面对未来的挑战,中国企业需要及时调整战略,采取有效措施,以更好地适应国际贸易环境的变化。

1.2 美国337调查对中国企业影响美国337调查可能导致中国企业受到贸易限制,进而影响到其出口业务。

一旦被认定存在侵权行为,中国企业可能面临针对其产品的禁止进口或加征关税等限制措施,这将直接影响到企业的出口收入和市场份额。

美国337调查可能对中国企业形象和品牌造成负面影响。

一旦被指控存在侵权行为,企业的声誉和信誉可能受到损害,客户对其产品的信任度可能下降,进而影响到企业的市场地位和竞争力。

美国337调查可能对中国企业的研发投入和创新能力产生一定影响。

面对377调查的指控,企业可能需要投入更多资源和精力来进行辩护或开展新的研发工作,这将增加企业的成本压力并可能影响其长期的技术创新能力。

美国337调查对中国企业影响较大,需要企业及时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以减少损失并保护自身利益。

2. 正文2.1 337调查的起因和目的337调查起因于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于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产品进行调查,其目的是保护美国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市场利益。

美国对我国发起“337调查”的现状、原因以及影响

美国对我国发起“337调查”的现状、原因以及影响

美国对我国发起“337调查”的现状、原因以及影响作者:韩良秋钱振华来源:《对外经贸》2019年第08期[摘;要]近年来,美国对外国发起“337调查”等非关税贸易壁垒,不仅给中国企业造成极大的经济损失,也破坏了公平的市场环境。

从调查数量、调查的主要诉由、中国被调查的涉案行业以及中国被调查企业胜诉率分析中美“337”调查的现状,分析美国对中国发起“337”调查的原因,并归纳“337调查”对外国造成的影响。

[关键词]337调查;非关税壁垒;知识产权保护[中图分类号]F7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3283(2019)08-0017-03Abstract: The Sino-US trade war is becoming increasingly intense, the tensions go beyond the high tariff imposed by the US, extending to 337 investigations and other non-tariff trade barrier,which causes huge losses and damages the market fairness. Starting with the status of the 337 investigations, analyze from aspects of the numbers, causes, industries involved and settlement rate. Then, illustrate the internal and external reasons of 337 investigations. Finally, conclude the influence of 337 investigations from both positive and negative side.Keywords: 337 Investigation; Non-tariff Barrier; Intellectual Property Protection一、引言随着中美贸易的深化与拓展,我国成为美国“337调查”的最大目标国。

美国对我国发起“337调查”的现状、原因以及影响

美国对我国发起“337调查”的现状、原因以及影响
(二)调查的主要诉由 在美国对中国 发 起 的 “337调 查 ”的 案 件 中,专 利 侵 权成为了最主要的诉由。在所有的起诉中,专利侵权的 占比超过了 90%,商标侵权占比达到 7.6%。其他的诉 由还包括著作权侵权、不公平竞争以及商业秘密侵权。 (三)中国被调查的涉案行业 随着美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的加大,科技含量 以及专利成分较高的行业往往是“337调查”的重点针对 对象。美国对中国发起 “337调查”的行业分布情况来 看,不仅 重 点 突 出,而 且 分 布 十 分 广 泛。从 1995年 到 2017年,电子工 业、轻 工 业 以 及 机 械 工 业 是 美 国 对 中 国 发起调查的 主 要 行 业,而 电 子 工 业 又 是 美 国 “337调 查 ” 的重中之 重。根 据 中 国 贸 易 救 济 信 息 网 数 据 库 统 计 计 算,有超过一半的“337调查”集中在电子工业,紧随其后 的是轻工业、机械工业以及化学工业,分别占总案件数量 的 21.4%、15.3%与 4.8%。除此以外,医药工业、有色 金属工业、建材工业以及其他工业也涉及。 (四)中国被调查企业胜诉率 被调查企业在遭受“337调查”时,如果选择不应诉, 那么企业就会自动败诉,由 ITC根据原告的主张采取相 应的救济措施;如果企业选择应诉,那么相应的结果有胜 诉、败诉以及和解。双方一旦达成和解,被告可能会对原 告进行巨额的赔偿以避免自己的商品被美国市场排除。 根据统计的数 据 显 示,中 国 企 业 应 对 “337调 查 ”的 胜诉率仅为 16%,败诉率竟高达 33%。在所有的处理结 果中,中美双方更多采取的是和解的解决方式,占比达到 41%。胜诉率低,是 我 国 现 阶 段 应 对 “337调 查 ”的 一 个 现实情况。 二、美国对中国“337调查”的原因及影响 (一)我国企业专利保护意识弱,应诉不积极 中国企业的专利保护意识以及中国企业的应诉态度

美国337调查简介

美国337调查简介

美国337调查简介一、美国337案件调查程序根据乌拉圭回合协议而修正的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条款的规定,如果任何进口行为存在不公平行为(主要针对侵害专利权或者商标权行为,也包括侵害著作权、半导体芯片模板权利的行为,不正当使用商业秘密、侵犯普通法商标权及其它商业侵权行为),并且对美国产业可能造成抑止和垄断,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nternational Trade Commission, ITC)可以应美国国内产业的申请,进行调查。

1、起诉与立案申请人提出申请后,ITC 在30日内决定是否开展正式的337调查。

在这段期间内,ITC需确定申请是否“充分”,如果ITC决定开展调查,其将会根据210.12 (b)颁布调查公告正式启动调查,其中会定义调查范围,并确定事由和涉案的当事方(包括应诉人)。

在调查启动后,案件会转移到指定的行政法官处(“Administrative Law Judge”),由其负责决定调查和审判进度,确定调查结束的目标日期,监督调查。

2、被诉人答复被诉人在通知送达之日起20日之内需要针对申请书和调查公告提交书面答复,外国被诉人通过邮寄的方式可以宽限10天。

如果申请方同时还申请了临时性排除令,那么被诉人还必须在送达通知日起的10天(普通)或者20天(较为复杂)提交针对临时性排除令的答辩。

被诉方无故不答复起诉书或者调查通知将会导致缺席判决,行政法官将会按照起诉人单方面提供的证据进行审理。

对于缺席的被诉人,ITC也有权发出排除令或者停止令。

3、证据开示期间此后,相关各方可以开始搜集证据。

由于337调查的环节非常紧凑,进程很快,搜集证据的期间大约只有5个月的时间。

证据开示可以采取的手段包括:口头或者书面的作证;书面质询;制作证据文件及证物;提出证据采用申请。

外国被诉方很可能需要在短时间内在国家之间传送大量的文件甚至调动证人,并与美国的代理律师频繁联络以保证所有信息和材料按时准确的到达委员会。

出口风险预警信息

出口风险预警信息

出口风险预警信息第79期(总第505期)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 2010年09月09日国外对我国贸易壁垒动态(三十五)一、阿根廷对中国产皮下注射器作出反倾销初裁2010年8月30日,阿根廷生产部发布第61/2010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的皮下注射器作出反倾销初裁,裁定对涉案产品不征收反倾销税,但反倾销调查继续。

2009年9月9日,阿根廷生产部对原产于中国的皮下注射器进行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90183111和90183119。

本案中,阿根廷方面初步选定意大利作为替代国。

二、美国ITC对可调高度床启动337调查,中国企业涉案2010年9月2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决定对部分可调高度床及相关组件启动337调查。

涉案产品是一种用于家庭保健服务的床,可调节其与地面的高度。

2010年8月5日,美国英微康公司(Invacare Corporation)向美国ITC提出申请,指控美国进口及在美国市场销售的部分可调高度床及相关组件侵犯了其在美国注册的4项专利,要求启动337调查,并发布排除令和禁止令。

美国ITC最终确定下列企业作为本案的最终应诉方:美国Medical Depot公司和上海顺隆康复器材有限公司。

三、美国ITC对闪存芯片启动337调查2010年9月7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决定对部分闪存芯片及装有该芯片的相关产品(certain flash memory chips and products containing the same)启动337调查。

涉案产品是闪存芯片和装有闪存芯片的产品,如手机。

2010年8月6日,飞索半导体公司(Spansion LLC)向美国ITC提出申请,指控美国进口及在美国市场销售的部分闪存芯片及装有该芯片的相关产品侵犯了其专利权,要求启动337调查,并发布排除令和禁止令。

2010年8月17日和20日,申诉方又分别向美国ITC提交了补充申请材料。

美国ITC最终确定下列企业作为本案的强制应诉方:(1)韩国三星电子公司;(2)三星电子美国公司;(3)三星国际公司;(4)三星半导体公司;(5)三星通信(美国)有限责任公司;(6)苹果公司;(7)芬兰诺基亚公司;(8)诺基亚公司;(9)必恩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加拿大RIM有限公司;(11)RIM(美国)公司;(12)台湾创见资讯股份有限公司;(13)创见资讯(美国)公司;(14)创见资讯(上海)公司。

逆战“337调查” ——中国触宝科技保护知识产权跨境反击战

逆战“337调查” ——中国触宝科技保护知识产权跨境反击战

逆战“337调查” ——中国触宝科技保护知识产权跨境反击战-法律逆战“337调查” ——中国触宝科技保护知识产权跨境反击战中国创新企业触宝科技在与美国行业巨头针对“337调查”的对决中大获全胜。

这既是中国经济和中国产业“成长的烦恼”,也是“中国制造”升级为“中国创造”过程中必然遇到的、必须跨越的障碍。

特约记者/邢毅张晓婷王乙伊2013年,触宝科技经历一场生死之战,它的对手是美国输入法行业的龙头企业,战场是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337调查”。

不能错过移动互联网触宝科技是一家创立于2008年的智能手机工具类软件研发公司,创始人是几名70后、80后小伙伴。

现任公司CEO的王佳梁从上海交通大学硕士毕业后,放弃顶级投行的海外职位和咨询公司的高薪,加入微软中国研发集团,成为一名项目经理。

几年后,他组建了自己的小团队出来创业。

如今,触宝科技有两个响当当的主打产品:一是输入法,其全球出货量排名第二,用户数量超过1亿,占全球Android手机输入法出货量的20%;二是号码助手,全国的用户量超过千万。

触宝科技的预装输入法与三星、HTC、中兴、华为等众多厂商合作,这奠定其营收基础。

员工不过百人的团队,把这家小公司的营业额推升至数千万元。

虽然相比行业内的其他输入法公司——搜狗、腾讯、讯飞、百度等上市公司,触宝科技只是个“小萝卜头”,不过,它已经让业内巨头刮目相看。

说起公司的创立,王佳梁坦言有偶然性也有必然性。

2007年,乔布斯的苹果手机问世,触屏手机开创一个新的时代,并深深地触动了他。

王佳梁回忆说:“我们错过互联网那一波创业机会,但不能错过移动互联网这一波。

”那时的他,还没有“移动互联网”这个概念。

苹果手机第一次抛弃了硬件硬盘,抛弃了触摸笔,用手指书写。

随后,其他智能手机也火速跟上。

“但是,这些手机的输入法真是难用至极,特别容易按错键。

”王佳梁说。

他讲了一个小故事,在一次聚会中,他拿出新买的某品牌的全触屏手机炫耀,但输入却不太灵。

美国337调查及其应对措施

美国337调查及其应对措施

美国337调查及其应对措施美国337调查是在《美国1930年关税法案》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法》的基础上实行的贸易救济措施,被美国称为特别维护行动,是美国对外开展贸易战的重要工具之一。

本文将从背景、概念、调查程序、调查的范围和后果以及应对措施等方面进行阐述。

一、背景美国在经济全球化和经济危机的背景下,为了保护国内产业免受外来竞争的冲击,实行了一系列的贸易救济措施。

其中,337调查是最具代表性的一种措施。

自1980年以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已经发起了超过一千起337调查案件,其中不少已经影响到中国在美国市场的出口。

而且,在特朗普上台以后,美国对于使用贸易救济手段的意愿和力度进一步加大,使得中国企业面临着更严峻的挑战。

二、概念1. 337调查是什么?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根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案》第19条规定,即第337条款,授权对针对美国企业权利、尤其是知识产权权利的侵权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在调查发现确有侵权行为的情况下,针对侵权方下达禁令。

禁令的范围很广,包括禁止被告进口相关产品或者禁止销售相关产品于美国市场等。

2. 337调查的特点有哪些?337调查需要经过国际贸易委员会的审批和批准,调查和对被告方的制裁是行政手段的运用。

在针对侵权方采取措施的同时,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也会启动民事诉讼程序,与针对侵权方进行法律的上诉或者追究。

可以说337调查是一种综合性的贸易救济措施。

三、调查程序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作为美国政府的贸易救济机构,负责对涉及美国企业权益的外来产品进口、知识产权侵权等行为的立案调查,指导其相应的处罚措施。

一般而言,337调查将会经过以下几个程序:1. 立案阶段:立案调查是337调查的起点。

国际贸易委员会接受针对外国生产商和公司的投诉和申请,并进行审核以确定是否立案。

在立案调查之前,审核团队需要对投诉和申请进行彻底的调查,以核实申请是否符合立案标准。

如果确认符合标准,则会通过立案决定通知企业家。

美国337调查知识了解

美国337调查知识了解

337调查一、337简介337调查是指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nternational Trade Commission,简称ITC)根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Tariff Act of 1930)第337节(简称“337条款”)及相关修正案进行的调查,通常禁止进口产品或进口后在美国销售产品中的不公平行为及不公平措施。

337条款属于美国当地的“行政救济”,自从颁布以来经多次修订,现规定授权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nited Stats International Trade Commission,ITC)在美国企业起诉的前提下,对进口中的不公平贸易做法进行调查和裁处。

任一家美国企业如果认为某一进口货物的进口侵犯了它的知识产权,就可以发起337程序。

一旦该企业可以证明进口产品确已构成侵权,ITC就有权力暂时或者永久禁止该产品的进口。

并且通过繁琐的诉讼程序和昂贵的诉讼费用,有效吓阻大批国外的竞争者。

337调查的对象为进口产品侵犯美国知识产权的行为以及进口贸易中的其他不公平竞争。

根据美国法律规定,“337条款”调整的是一般不正当贸易和有关知识产权的不正当贸易。

一般不正当贸易的法律构成要件有两个面:(1)美国存在相关产业,或该产业正在建立中;(2)损害达到了一定程度,即,损害或实质损害美国的相关产业,或阻止美国相关产业的建立,或压制、操纵美国的商业和贸易。

知识产权面的不正当贸易的法律构成要件也包括两个面:(1)进口产品侵犯了美国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专有权;(2)美国存在相关产业或相关产业正在筹建中。

实践中,涉及侵犯美国知识产权的337调查大部分都是针对专利或商标侵权行为,少数调查还涉及、工业设计以及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侵权行为等。

其他形式的不公平竞争包括侵犯商业秘密、假冒经营、虚假广告、违反反垄断法等。

二、运行程序概要337调查自原告提交申诉书时开始。

申诉书包括详细描述声称的不公平行为并指定一个或多个被诉违反337条款的“应诉”。

中国软件业首例337调查案———触宝科技应诉经验评析

中国软件业首例337调查案———触宝科技应诉经验评析

中国软件业首例337调查案———触宝科技应诉经验评析作者:钟磊来源:《对外经贸实务》 2016年第9期■钟磊新疆大学美国“337调查”以侵犯知识产权为主要调查对象,以专利技术为核心的高科技企业更容易受到“337调查”。

近年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以下简称“ITC”)受理的对中国企业发起的“337调查”呈现上升趋势,从2001年到2015年美国发起的337调查总数为537件,被调查方为中国企业的案件数量为204件,占到案件总数的38%,成为全球受337调查数量最多的国家。

其中96%的涉案企业都是高科技企业,而这些企业在“337调查”中只有40%的胜诉率,远低于世界平均值74%,这无疑使得我国高科技企业在对外发展中处于被动地位。

“触宝科技案”是我国软件企业在“337调查”中首次胜诉的案例,其胜诉经验至今对于我国高科技企业妥善应对“337调查”仍然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案情介绍“触宝科技”成立于2008年,是一家研发、销售手机应用程序的高科技中小企业,被评为“全球十大最创新公司”。

经过短短几年的发展,触宝研发的输入法在全球160多个国家和地区拥有超过1亿用户,占20%的安卓手机市场份额,在海外输入法市场上出货量居全球第二位,第一的是美国Nuance公司,该公司在国际语音识别引擎市场有超过80%的份额,拥有1000多项专利,人们熟知的苹果手机语音助手Siri,中央电视台春晚的呼叫中心也都是使用了该公司的技术;该公司在输入法技术方面也处于垄断地位,旗舰产品T9输入法支持70种语言,全球市场占有率超70%。

触宝的快速发展对Nuance公司造成了较大威胁,因此其对触宝一直虎视眈眈;Nuance公司2011年前后提出了收购触宝的计划,在被拒绝后就企图通过“337调查”迫使触宝退出市场。

2012年12月20日,Nuance公司在美国地方法院提起以触宝为被告的专利侵权诉讼,同时又申诉至ITC,要求对触宝科技启动337调查,理由是触宝输入法以及出厂时预置该输入法的 Venture 智能手机侵犯了Nuance公司在美国注册的专利,包括基于输入设备运动参数跟踪的选择输入系统、基于连续笔划字词的文本输入系统和方法、使用多方向键盘消除输入歧义,简化键盘输入5项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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