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劳动协议免征指南2024年版版B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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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XXX
乙方:XXX
中小企业劳动协议免征指南2024年版版B

本合同目录一览
1. 第一条中小企业定义与免征对象
1.1 第一项中小企业定义
1.2 第二项免征对象范围
1.3 第三项免征对象资格条件
2. 第二条免征优惠政策
2.1 第一项税收优惠政策
2.2 第二项社会保险优惠政策
2.3 第三项就业促进优惠政策
3. 第三条免征申请程序
3.1 第一项申请材料准备
3.2 第二项申请提交途径
3.3 第三项申请审核流程
4. 第四条免征优惠的执行与监督
4.1 第一项优惠政策执行监管
4.2 第二项违规处理办法
4.3 第三项政策调整与更新
5. 第五条免征优惠的终止与恢复
5.1 第一项终止免征优惠的情形
5.2 第二项恢复免征优惠的程序
6. 第六条免征优惠的权益保障
6.1 第一项免征权益保障措施
6.2 第二项免征权益受损的解决途径
7. 第七条免征优惠的咨询与服务
7.1 第一项咨询服务提供单位
7.2 第二项咨询服务内容与方式
8. 第八条免征优惠的宣传与培训
8.1 第一项宣传活动的组织与实施
8.2 第二项培训活动的组织与实施
9. 第九条免征优惠的评估与反馈
9.1 第一项免征优惠效果评估
9.2 第二项免征优惠反馈渠道
10. 第十条免征优惠的争议解决
10.1 第一项争议解决方式
10.2 第二项争议解决程序
11. 第十一条免征优惠的相关法律适用 11.1 第一项法律适用规定
11.2 第二项法律适用解释
12. 第十二条免征优惠的违约责任
12.1 第一项违约行为界定
12.2 第二项违约责任承担方式
13. 第十三条免征优惠的合同解除
13.1 第一项合同解除条件
13.2 第二项合同解除程序
14. 第十四条免征优惠的终止后事项
14.1 第一项终止后权益处理
14.2 第二项终止后合同资料归档
第一部分:合同如下:
第一条中小企业定义与免征对象
1.1 第一项中小企业定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的规定,中小企业是指依法设立,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规模符合国家规定的中小型企业。

具体规模标准根据行业特点,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员工人数等指标综合确定。

1.2 第二项免征对象范围
免征对象为符合上述中小企业定义的企业法人,以及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和营业场所。

1.3 第三项免征对象资格条件
(一)合法经营,依法纳税,无严重违法违规记录;
(二)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报表真实完整;
第二条免征优惠政策
2.1 第一项税收优惠政策
对符合条件的免征对象,按照税法规定,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减免企业所得税。

具体优惠幅度和执行期限,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
和政策规定执行。

2.2 第二项社会保险优惠政策
对符合条件的免征对象,按照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费减免优惠。

具体减免项目和执行期限,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2.3 第三项就业促进优惠政策
对符合条件的免征对象,按照就业促进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给予就业补贴、培训补贴等优惠政策。

具体补贴标准和执行期限,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第三条免征申请程序
3.1 第一项申请材料准备
免征对象应按照税务、社会保险、就业等相关部门的要求,准备相关申请材料。

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财务报表、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员工名册、就业证明等。

3.2 第二项申请提交途径
免征对象应按照税务、社会保险、就业等相关部门的要求,通过网上申报、现场提交等方式,提交免征申请。

3.3 第三项申请审核流程
税务、社会保险、就业等相关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对免征对象的申请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的企业,由相关部门发放免征通知,并予以公告。

第四条免征优惠的执行与监督
4.1 第一项优惠政策执行监管
免征对象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正确享受免征优惠。

相关部门应对免征对象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4.2 第二项违规处理办法
免征对象如发生违规行为,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包括但不限于:补缴税款、滞纳金、罚款等。

4.3 第三项政策调整与更新
随着国家税收、社会保险、就业等政策的调整,免征优惠的相关政策也可能发生变动。

免征对象应密切关注政策动态,按照最新政策执行。

第五条免征优惠的终止与恢复
5.1 第一项终止免征优惠的情形
(一)不再符合中小企业定义;
(二)发生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三)财务报表虚假,不符合免征条件;
(四)其他应终止享受免征优惠的情形。

5.2 第二项恢复免征优惠的程序
免征对象如因特定原因,需重新享受免征优惠,应按照相关部门的规定,重新提交申请,并经过审核批准。

第六条免征优惠的权益保障
6.1 第一项免征权益保障措施
免征对象应依法享受免征优惠,相关部门应保障免征对象的合法
权益,防止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6.2 第二项免征权益受损的解决途径
(一)与侵害方协商解决;
(二)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
(三)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免征优惠的咨询与服务
7.1 第一项咨询服务提供单位
免征对象的咨询服务由中小企业管理部门、税务部门、社会保险部门、就业部门等相关部门提供。

7.2 第二项咨询服务内容与方式
咨询服务内容包括免征政策解读、申请程序指导、优惠政策咨询等。

咨询服务方式包括现场咨询、电话咨询、网络咨询等。

第八条免征优惠的宣传与培训
8.1 第一项宣传活动的组织与实施
相关部门应定期组织免征优惠政策的宣传活动,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平台、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向免征对象和社会公众普及相关政策。

8.2 第二项培训活动的组织与实施
相关部门应定期组织免征优惠政策培训活动,针对免征对象的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进行政策解读和实务操作培训,提高免征对象的政策理解和执行能力。

第九条免征优惠的评估与反馈
9.1 第一项免征优惠效果评估
相关部门应定期对免征优惠政策进行效果评估,通过数据分析和现场调查等方式,了解政策的实施效果,为政策调整提供依据。

9.2 第二项免征优惠反馈渠道
(一)官方网站的反馈平台;
(二)政策咨询;
(三)现场咨询窗口。

第十条免征优惠的争议解决
10.1 第一项争议解决方式
(一)协商解决;
(二)调解解决;
(三)仲裁解决;
(四)诉讼解决。

10.2 第二项争议解决程序
争议解决程序如下:
(一)双方协商无果后,可向相关部门申请调解;
(二)调解不成的,可向相关行业协会或专业机构申请仲裁;
(三)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免征优惠的相关法律适用
11.1 第一项法律适用规定
免征优惠政策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

11.2 第二项法律适用解释
如免征优惠政策与其他法律法规有冲突,由相关部门依法进行解释和协调。

第十二条免征优惠的违约责任
12.1 第一项违约行为界定
(一)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免征优惠;
(二)擅自变更免征优惠条件,享受不当利益;
(三)其他违反免征优惠政策的行为。

12.2 第二项违约责任承担方式
(一)补缴应纳税款、社会保险费;
(二)支付违约金;
(三)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免征优惠的合同解除
13.1 第一项合同解除条件
(一)免征对象不再符合中小企业定义;
(二)免征对象发生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三)免征对象财务报表虚假,不符合免征条件;
(四)其他合同解除条件。

13.2 第二项合同解除程序
合同解除程序如下:
(一)相关部门通知免征对象解除合同;
(二)免征对象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三)相关部门办理合同解除手续。

第十四条免征优惠的终止后事项
14.1 第一项终止后权益处理
免征优惠终止后,免征对象应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终止后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补缴应纳税款、社会保险费;
(二)办理财务报表调整;
(三)办理相关证照变更。

14.2 第二项终止后合同资料归档
免征对象应在终止免征优惠后,将合同及相关资料归档,以备日后查阅。

第二部分:其他补充性说明和解释
说明一:附件列表:
1. 附件一:《中小企业定义与免征对象确认函》
附件内容:确认免征对象是否符合中小企业定义的相关文件,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财务报表、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员工名册等。

2. 附件二:《免征优惠政策通知书》
附件内容:税务、社会保险、就业等部门出具的免征优惠政策通知书,明确免征对象享受的具体优惠政策。

3. 附件三:《免征申请材料清单》
附件内容:免征对象提交申请时应提供的材料清单,包括申请表格、财务报表、税务报表等。

4. 附件四:《免征优惠申请审核通过证明》
附件内容:相关部门对免征对象申请进行审核后,出具的审核通过证明。

5. 附件五:《免征优惠政策执行监管记录》
附件内容:相关部门对免征对象执行优惠政策情况的监管记录,包括现场检查报告、违规处理决定等。

6. 附件六:《免征优惠终止与恢复通知书》
附件内容:相关部门出具的关于免征优惠终止与恢复的通知书,明确终止或恢复的具体原因和时间。

7. 附件七:《免征优惠权益保障措施实施指南》
附件内容:明确免征对象在享受免征优惠期间应遵守的权益保障措施。

8. 附件八:《免征优惠咨询服务指南》
附件内容:提供免征优惠咨询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方法,包括咨询服务提供单位、联系方式等。

9. 附件九:《免征优惠培训活动方案》
附件内容:针对免征对象的政策培训活动方案,包括培训时间、地点、内容等。

10. 附件十:《免征优惠效果评估报告》
附件内容:对免征优惠政策实施效果进行评估的报告,包括
评估方法、评估结果等。

11. 附件十一:《免征优惠争议解决指南》
附件内容:明确免征对象在享受免征优惠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遵循的解决途径和程序。

12. 附件十二:《免征优惠相关法律法规汇编》
附件内容:涉及免征优惠政策的法律法规汇编,包括《中小企业促进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社会保险法》等。

说明二:违约行为及责任认定:
1. 违约行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免征优惠。

责任认定:免征对象应承担补缴应纳税款、社会保险费的责任,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2. 违约行为:擅自变更免征优惠条件,享受不当利益。

责任认定:免征对象应承担补缴不当享受的优惠金额,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3. 违约行为:未按规定履行免征优惠权益保障措施。

责任认定:免征对象应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如罚款等,并可能导致合同解除。

4. 违约行为:未按规定参加培训活动,导致政策理解不足。

责任认定:免征对象应承担因政策理解不足而产生的后果,如未能享受相关政策优惠。

示例说明:
免征对象为了获取更多优惠,提供虚假的财务报表,声称自身符
合中小企业定义。

经核查发现后,免征对象应承担补缴税款、社会保险费的责任,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说明三:法律名词及解释:
1. 中小企业:根据《中小企业促进法》的定义,指依法设立,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规模符合国家规定的中小型企业。

2. 免征优惠:指根据国家税收、社会保险、就业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给予的税收减免、社会保险费减免等优惠政策。

3. 税务部门:指国家税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和地方税务机关。

4. 社会保险部门:指国家社会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和地方社会保险机构。

5. 就业部门:指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和地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6. 违约金:指免征对象在享受免征优惠过程中,因违约行为而需支付给相关部门的经济赔偿。

7. 合同解除:指相关部门在免征对象发生违约行为时,依法解除双方签订的免征优惠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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