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命名第一批吉林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的决定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命名第一批吉林省新型工业化产
业示范基地的决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吉林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0.07.23
•【字号】吉政函[2010]120号
•【施行日期】2010.07.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原材料工业
正文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命名第一批吉林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
基地的决定
(吉政函[2010]120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为加快推动全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进一步优化调整工业产业结构,促进工业产业集聚发展和集约发展,根据有关规定,经审核评定,省政府决定命名长春汽车产业开发区、吉林化学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园区、通化市、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为第一批“吉林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

希望被命名的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要进一步提高专业化、集群化和集约化发展水平,进一步发挥区域示范带动作用,为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促进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第一批吉林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名单
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附件:
第一批吉林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名单
1.汽车产业·长春汽车产业开发区
2.医药产业·通化市
3.生物产业·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4.化工产业·吉林化学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园区。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