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医院管理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工伤保险制度的有效实施,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工伤救治服务质量,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医疗机构及承担工伤救治任务的医疗机构。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工伤救治流程,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确保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有效、合理的医疗救治。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成立工伤救治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工伤救治政策、规范救治流程、监督救治质量等。
第五条工伤救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包括:
1. 负责工伤救治政策的宣传、解释和执行;
2. 收集、整理工伤救治资料,建立工伤救治档案;
3. 协调医疗机构与工伤职工、保险公司之间的关系;
4. 对工伤救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
第六条医疗机构职责:
1. 严格执行工伤保险政策,为工伤职工提供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
2. 建立健全工伤救治管理制度,确保救治流程规范、合理;
3. 配备具有专业能力的医护人员,提高工伤救治水平;
4. 定期对工伤救治工作进行自查,确保救治质量。
第三章工伤救治流程
第七条工伤职工发生事故后,应及时向医疗机构报告,医疗机构应在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工伤救治流程。
第八条医疗机构对工伤职工进行初步诊断,确定是否属于工伤,如属于工伤,应及时通知工伤救治领导小组。
第九条工伤救治领导小组根据工伤认定结果,安排工伤职工进行进一步检查和治疗。
第十条医疗机构按照工伤救治领导小组的要求,为工伤职工提供以下服务:
1. 伤情评估:对工伤职工进行伤情评估,确定伤残等级;
2. 医疗救治:根据伤情,为工伤职工提供相应的医疗救治;
3. 康复治疗:根据工伤职工的康复需求,提供康复治疗服务;
4. 工伤鉴定:协助工伤职工进行工伤鉴定。
第十一条工伤职工完成治疗后,医疗机构应向工伤救治领导小组提交工伤救治报告,包括工伤职工的伤情、治疗情况、康复情况等。
第四章监督与评估
第十二条工伤救治领导小组定期对工伤救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确保工伤救治工作质量。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工伤救治质量评估制度,定期对工伤救治工作进行自我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报送工伤救治领导小组。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工伤救治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六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