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教育局职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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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教文[2010]20号
县教育局
关于报送晋升教师职务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教育单位: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报送晋升教师职务评审材料的通知》和县职改办《关于开展二○○九年度全县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兴职改办[2010]1号)精神,结合我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评审工作实际,现将报送二OO九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评审材料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条件、申报指标和程序
1、评审范围
申报评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必须是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中从事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的在职在岗人员(含资教生)。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退休人员不再申报评审。
2009年当年退休人员允许申报,只取得相应资格。
近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不能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
2、评审条件(学历、资历)
根据宜市职改办[2010]11号和兴职改办[2010]1号文件规定,中小学(幼儿园)高级、中级、初级教师评审条件详见附件一,破格评审中学高级教师条件详见附件二。
3申报指标
按照全市职称工作会议精神,今年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实行按照评审指标申报。
市职改办下达我县中学高级评审指标11名、中小学教师中级(含中一、小高和幼高)评审指标25名,我县教师职务申报人数不得超过市职改办下达的控制指标。
4、申报程序
各单位推荐申报,应坚持民主评议、择优推荐,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个人申报;申报人员在本单位进行大会述职;学校组织教职工投票推荐;所任班级学生满意率测评;专家考核评审;学校领导集体研究。
单位在确定申报人员后,应对上报人员在本单位内进行公示。
接受群众监督,并出具《公示证明》凡单位没有按照要求对上报人员在申报前进行公示的,申请人未在《个人申报诚信承诺书》上手书签名的,一律不受理申报材料。
二、有关政策
为提高中小学教师任职资格评审的社会公认度和教师满意度,按照省、市职改办要求,今年教师职务评审仍实行量化评审。
量化评审的主要内容为思想品德、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专业业绩等四个方面。
申报中小学教师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均要参加省市县统一组织的水平能力测试。
2006年至2008年取得的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可继续使用,2006、2007年合格证有效期顺延一年。
凡2009年以来未参加水平能力测试者,经县级评审推荐到市教育局后再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水平能力测试,以“说课”的形式进行。
鼓励中小学教师积极参与城镇教师援助农村教育行动计划活动,县直学校教师任现职以来在农村学校工作的经历作为量化评审重要加分因素。
申报人员须提供一篇任现职期间在正规刊物发表并能代表自己专业技术水平的论文作为参评论文,申报中级职务人员无发表论文的,须提供一篇反映本人业绩和水平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乡镇及以下学校(不含古夫中学、外国语小学)专科学历人员申报评审中学高级职称,须填写《破格晋升人员资格审查表》
三、报送材料的项目
1、《申报职务任职资格花名册》(1份,用A3纸打印,用EXCEL制表,报电子表格);
2、《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省教育厅制,一份);
3、《湖北省2009年度申报高级专业职务评审单》;
4、综合材料一览表(用A3纸打印,中、初级二十二份;高级三十二份
5、破格晋升人员须填写《破格晋升人员资格审查表》;
6、非本专业改报转评人员须填写《非本专业改报转评和晋升本专业职务审批表》一份;
7、公示证明材料;
8、其他材料(按照以下顺序装订成册,并套装封面、目录、编号):
(1)个人申请;
(2)个人申报诚信承诺书;
(3)基层单位推荐呈报表;
(4)身份证复印件;
(5)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6)任现职的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
(7)任期内专业技术职务聘书或聘任文件复印件;
(8)综合表彰证书复印件;
(9)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按照最高学历、第一学历顺序装订);
(10) 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封面、近两年培训情况记载,其他专业培训记载);
(11)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复印件;
(12)教学骨干、班主任工作、校内外兼职证明材料;
(13)中小学教师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书复印件(中专教师外语合格证书复印件),未参加水平能力测试者填写面试报名表;
(14)计算机等级证书复印件或免试证明材料原件(计算机考试未达合格标准人员须提供《量化评审分值折算单》复印件,县市城区以外的教师计算机只须参加应知应会培训,鄂职改办[2005]82号);
(15)工作量证明材料;
(16)教育教学情况证明材料;
(17)教科研材料(须复印封底、封面、目录及所承担的部分);
(18)“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证明材料及获奖证书复印件;
(19)论文论著复印件(须复印封底、封面、目录及所承担的部分);
(20)专业性奖励证书复印件;
(21)近两个年度考核表复印件(由考核单位加盖公章);
(22)支教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实行职称评审材料受理责任制,所有复印件必须由基层单位、主管部门盖章,审核人签字。
如发现弄虚作假,将追究相关人员和单位责任。
所有表格按照样表填写。
所需样表可在宜昌教育信息网上下载。
四、报送材料的内容及要求
1、《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要如实填写,字迹要工整,一律在原始表格上填写,不得打印。
2、《综合材料一览表》,由单位负责填写,其内容要全面、规范、客观、真实,严格按照提供的表样复制,用A3纸打印,不得手抄和另加附页。
3、教学材料
(1)教学材料必须是任现职以来或近五年来的情况;
(2)提交近五年来所教主要课程的教案一份,并经学校教务部门审核盖章;
(3)教学奖励情况是任现职以来在教学质量、教书育人等教学方面的奖励;
(4)教学工作量必须由学校教务部门审核,减免教学工作量的应作说明。
4、教科研材料
(1)教科研成果必须是任现职以来的;
(2)教科研论文必须是公开发表的,编写的教材、教学参考资料必须是经使用证明质量较高的,实验改革和教学改革成果等,都必须是得到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
(3)凡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教科研论文,共同完成的实验改革和教学改革成果等,必须明确地说明所担负的数量和所处的地位及作用,并附其他合作者出具的证明材料。
五、报送材料的时间
2010年4月8日以前。
六、评审费用
按鄂财综发[2003]12号规定收取,高级400元;中级200元;初级80元;水平能力测试200元。
所有费用报送材料时一并缴纳。
附件一中小学教师高、中级职务评审条件
附件二破格晋升中学高级职务条件
附件三宜昌市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务推荐表
附件四破格人员资格审查表
附件五非本专业职务改报转评晋升本专业职务审批表
附件六任现职以来教学工作情况证明材料
附件七职称外语、计算机水平考试免试审批表
附件八综合材料一览表
附件九2010年申报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花名册
附件十公示证明
附件十一个人申报诚信承诺书
二O一O年三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教师职称评审通知
兴山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0年3月25日印发
共印35份
附件一:
中小学教师高、中级职务评审条件
(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任职条件,根据《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和职称改革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实际情况,现就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高、中级职务评审条件作出如下规定:
一、思想政治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完成本职工作,成绩显著;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积极承担学校有关管理、服务工作。
凡近五年内工作严重失职,造成恶劣影响的;考核不称职或连续两年考核基本称职的;伪造学历、资历,或申报业绩、成果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的,不能晋升中小学教师职务。
二、学历、资历条件
1、中学高级教师:
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二年以上;
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八年以上,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
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十年以上,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
乡镇及以下学校教师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十二年以上(初中段教师),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
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在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
2、中学一级教师:
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三年以上,或者博士研究生毕业,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为中学一级教师;
获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三年以上,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资格,并从事中学二级教师工作三年以上;
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五年以上,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二级教师工作四年以上;
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七年以上(初中段教师),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二级教师工作四年以上。
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在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中学二级教师工作四年以上。
3、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
小学(幼儿园)教师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一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六年以上,取得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
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九年以上,取得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
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取得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在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工作四年以上。
三、业绩条件
积极投身教育改革,较好地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注重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创造和实践能力。
晋升中小学教师职务,必须承担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任务,备课、讲课、批改、讲解作业,从事学生学习成绩的命题、分析工作;完成额定的教学工作量,承担班主任工作或少先队辅导员;指导、组织学生课外活动和社会实
践活动;能结合教学实践写出一定水平的教(科)研文章,在推进素质教育中取得一定的工作实绩。
正常晋升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现职以来应具有下列条件中的两条:
1、教学效果好,教育质量高,并得到有关部门的表彰。
2、承担县(区)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教委领导的学术团体组织的公开课、示范课及观摩课三次以上,并被认定为质量较高的;
3、承担班主任工作、团队工作及其他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县(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4、结合教学实际,积极从事教育教学研究工作,至少发表一篇有较高价值的教育教学研究文章,或在素质教育方面取得较为显著的成绩,在地(市)级交流或推广。
附件二:
破格晋升中学高级职务条件
推荐破格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必须具备下列四项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政治理论,认真执行教育法规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积极工作。
连续三年考核合格以上,其中至少一年为优秀,且受到地市级以上教育、人事部门表彰;或连续三年考核为优秀;或被评为地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
2、努力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教育教学教研教管工作成绩突出。
教学效果好,教育质量高,得到市级以上同行确认,并获得一次一等奖或两次二等奖;或承担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研究课、示范课、观摩课五次以上并获得好评;或担任班主任、团队工作及其他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市教研科研人员积极指导教学,所指导的公开课获省一等奖;县、市级教研科研人员获市、州级一等奖。
学校管理工作者实施科学规范的管理,分管的工作受到县级以上教育人事部门表彰.
3、具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和较高的教育教学理论水平,结合教学实际,积极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在省级刊物发表不少于二篇以上有价值的教育教学与研究文章,或在素质教育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在省级交流或推广。
县级教科研人员三篇、市级教科研人员四篇以上,其中国家级不少于一篇。
4、具备国家规定的学历,其中40岁以下必须具备本科学历,身体健康。
附件三:
宜昌市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务推荐表
附件四:
破格人员资格审查表系列专业
非本专业职务改报转评、晋升本专业职务审批表
任现职以来教学工作情况证明材料姓名教研室
一、完成教学工作情况
二、减免教学工作量情况
三、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情况
四、教学奖励情况
五、审核情况
附件七
职称外语、计算机水平考试免试审批表
附件十
公示证明
按照《关于开展二OO九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规定,同意推荐本单位同志申报
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其申报材料已按省职改办规定在本单位公示一周以上。
申报材料反映真实可信。
单位(公章):
年月日
附件十一
个人申报诚信承诺书
本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承诺本人申报材料真实,如有虚假,本人自愿五年内停止申报任职资格,并接受人事职改部门的处理。
承诺人(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