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工程治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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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工程治理安全技术措施
为迎接山西焦煤、忻州市观摩团来我矿进行指导工作,提升我矿的企业形象,我矿对井下工程治理进行了安排,为保证施工质量,特制定如下治理措施:
一、工作时间:
8月12日——9月10日每天中班治理
二、工作任务:
1、主斜井治理工程:安装人车配件的回收,轨道扣件及安全设施
更换完善。
2、井底车场:绞车治理及安全设施完善,轨道扣件及安全设施更
换完善,巷道内水沟清理,不合格水沟盖板进行更换。
3、皮带大巷:绞车治理、轨道扣件及安全设施更换完善,巷道内
水沟的清理,单轨吊及充电变压器管理的治理工作。
4、一采区轨道巷:对巷道内的单轨吊轨道整挂,轨道扣件及安全
设施进行检查及完善治理。
5、集中轨道巷:巷道内水仓治理、无极绳绞车治理,轨道扣件(磨
损的托绳轮、压绳轮等)更换、管路刷漆、缆线整挂、集中皮带巷后段巷道的治理。
6、采区一联巷:对巷道内两部绞车进行治理、轨道扣件检查机电
安全设施检查完善治理。
7、采区二联巷:对巷道内缆线进行整挂、单轨吊充电电池进行治
理,文明卫生清理。
三、工作负责人:
每班带班队干、非正常作业时正职队干跟班
四、工作治理标准:
1、水沟清理工作严格按照水沟清挖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施工。
2、电缆吊挂标准
(1)在水平巷道或倾角在30°以下的井巷中,电缆应用电缆钩吊挂,电缆钩的选择根据电缆外径来选择电缆钩的大小,要选择配套的电缆钩。
(2)水平巷道或倾斜井巷中吊挂的电缆应有适当的驰度,并能在以外受力时自由坠落,其吊挂高度应保证电缆在矿车掉道时不受撞击,在电缆坠落时不落在轨道或输送机上。
(3)电缆吊挂点间距在水平巷道或倾斜井巷内不得超过3米。
(4)电缆不应吊挂在风筒或水管上,不得遭受淋水,电缆上严禁吊挂任何物件,必须敷设在管子上方,并保持0.3米以上的距离。
盘圈或盘“8”字形的电缆不得带电,但给综采、掘机组供电的电缆不受此限。
井筒和巷道内的通信和信号电缆应与电力电缆分挂在井巷的两侧,如受条件所限,在井筒内应敷设在距电力电缆0.3米的地方,在巷道内,应敷设在电力电缆上方0.1米以上的地方,吊挂使用40角铁制作挂线装置。
(5)高低压电力电缆敷设在巷道同一侧时,高、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应大于0.1米,高压电缆之间、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
毫米。
(6)井下巷道内的电缆,沿线每隔一定距离、拐弯或分支点以及连接不同直径电缆的接线盒两端、穿墙电缆的墙的两边都应设置注有编号、用途、电压和截面的标志牌。
3、管路吊挂及刷漆标准
(1)每5米设置一个专用管卡吊挂,洒水管、压风管每50米留一个三通阀门,每200米留一个控制阀门,每100米标注一次管路的名称。
(2)管路刷漆颜色:压风管为天蓝色、洒水管为铁锈红色、排水管为绿色、注氮管为灰色、法兰盘为黑色、螺丝为红色,管路最多滞后迎头20米。
4、井下照明设施安装标准
(1)巷道内安设24W的普通照明灯,高度为2.5米,以巷道中心线为准,两边拉两条钢绞线将照明灯固定好,照明线路用200毫米扎带跟钢绞线捆绑,每6米安设一盏照明灯。
(2)钢绞线要拉紧且保持平直,每盏照明灯两侧用扎带捆绑,照明线每30厘米用扎带捆绑一次。
(3)各队组对所辖区域,按巷道一次对照明灯编号挂灯牌。
5、轨道铺设标准
(1)扣件必须齐全、牢固并与轨型相符。
轨道接头的间隙不得大于5mm,高低和左右错差不得大于2mm。
(2)直线段2条钢轨顶面的高低差,以及曲线段外轨按设计加高后与内轨顶面的高低偏差,都不得大于5mm。
(3)直线段和加宽后的曲线段轨距上偏差为+5mm,下偏差为-2mm。
(4)在曲线段内应设置轨距拉杆。
(5)轨枕的规格及数量应符合标准要求,间距偏差不得超过50mm。
道碴的粒度及铺设厚度应符合标准要求,轨枕下应捣实。
对道床应经常清理,应无杂物、无浮煤、无积水。
同一线路必须使用同一型号钢轨。
道岔的钢轨型号,不得低于线路的钢轨型号。
6、绞车完好标准:
(1)绞车完好率保持90%以上,闸把不过位,闸带厚度符合规定。
钢丝绳无挽疙瘩,无压扁,无断丝、断股,护绳板安装牢固。
绞车信号齐全,声光兼备,双向对打。
(2)绞车管理牌板内容有:绞车型号、功率、钢丝绳径、牵引车数量、包机队组、管理规定(①、绞车司机持证上岗②、严禁超挂车③、绞车运行设好警戒④、检查绞车完好⑤、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3)绞车安装应进硐室。
硐室规格尺寸一般应为:长度不小于4米,宽度不小于2米,高度不小于1.8米;若因井下条件限制,绞车安装在巷道内时,必须有足够的空间,以满足设备安装与安全距离的要求,空间不够时要进行扩帮处理。
(4)绞车钢丝绳应从滚筒的下方出绳;钢丝绳必须缠绕均匀,不得有松绳,缠绳量符合规定即缠绕钢丝绳最外一层距滚筒边缘不得小于所用绳径的2.5倍。
(5)绞车钢丝绳绳头在滚筒上固定时,必须用特备的卡绳装置卡牢,
严禁系在滚筒轴上。
绳孔不得有锐利的边缘,钢丝绳的弯曲不得形成锐角。
绞车钢丝绳松绳至终点,滚筒上余绳不得少于3圈,用以减轻固定处的张力。
(6)绞车钢丝绳钩头必须使用套环,钩头固定套环采用绳卡固定时,绳卡规格必须和钢丝绳相匹配,其绳卡数量根据钢丝绳直径大小定(当钢丝绳直径≤18mm时,绳卡数量至少为3个;当钢丝绳直径>18~26mm时,绳卡数量至少为4个),绳卡间距为6~7倍钢丝绳直径,绳卡方向应一致,绳卡的U形环内上部为钢丝绳工作段,下部为尾段,紧固绳卡时须考虑每个绳卡的合理受力,离套环最远处的绳卡不得首先单独紧固,第一个绳卡应尽可能靠近套环,但必须保证绳卡的正确拧紧,不得损坏钢丝绳的外层钢丝;钩头固定套环采用插接时,插接长度应大于15倍钢丝绳直径,并且至少大于300mm。
五、安全技术措施
1、工作开始前工作负责人汇报调度室,经调度室同意后方可开始工作。
2、工作人员提前将工作中所需的材料、工具准备齐全,避免中途因取材料出入井。
3、非正常工作时必须办理非正常作业工作票,严格按照工作票注意事项进行工作。
4、高空作业时,工作人员必须携带保险带,并由两人扶好梯子方可操作,确保操作安全。
5、在斜巷下段工作时上部绞车开关必须停电闭锁,确保坡头挡车器
完好,铁马摆放到位,拦车网处于常闭状态时方可工作。
6、工作过程中严禁带电操作,严禁交叉作业。
7、刷漆过程中油漆刷抹必须均匀覆盖,不得出现油漆结糊现象和油漆刷不到位。
当班刷漆完成后将剩余油漆带出井,油漆不使用时不得在井下存放。
8、由技术员负责本措施的贯彻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