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学校电子学籍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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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为加强职业学校学籍管理,规范办学行为,保障学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学籍管理范围
1. 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

2. 学籍管理包括入学、转学、休学、复学、退学、毕业等环节。

三、学籍管理职责
1. 学校设立学籍管理部门,负责学籍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2. 学籍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职责:
(1)负责学籍信息的收集、整理、归档、更新和发布;
(2)负责学籍变动事项的审核、审批和实施;
(3)负责学籍档案的保管、查阅和利用;
(4)负责学籍管理制度的宣传、解释和咨询;
(5)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学籍管理工作。

四、电子学籍管理
1. 学校建立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实现学籍管理的电子化、信息化。

2. 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应具备以下功能:
(1)学籍信息录入、查询、修改、删除;
(2)学籍变动事项的申报、审核、审批、实施;
(3)学籍档案的保存、查阅、利用;
(4)学籍信息的统计、分析、报告;
(5)与其他教育管理系统的数据交换和共享。

3. 学生入学后,学籍管理部门应及时将学生基本信息录入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并进行电子注册。

4. 学籍管理人员应定期对电子学籍系统进行维护和更新,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五、学籍信息管理
1. 学籍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虚报、冒名顶替、伪造。

2. 学籍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学籍信息管理制度,确保学籍信息的安全、保密。

3. 学生有权查询本人学籍信息,学校应为学生提供便捷的查询渠道。

4. 学校应定期对学籍信息进行审核,发现错误应及时更正。

六、学籍变动管理
1. 学生入学、转学、休学、复学、退学、毕业等学籍变动事项,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办理。

2. 学籍管理人员应及时在电子学籍系统中进行学籍变动记录,并告知学生及相关部门。

七、附则
1. 本制度由学校学籍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学籍管理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3.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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