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坑木管理办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Xx煤矿井下坑木管理细则
为了加强井下坑木使用,回收管理,做到既科学合理使用,又尽可能加大回收,保证井下安全生产,特制定赵楼煤矿井下坑木使用回收管理办法.
一、一般要求
1、生产科在设计施工巷道时,确需采用架棚支护的,应优先采用钢支架及其它非支架支护(锚网梁喷砼支护等)。
确需木材支护的,必须有经过生产科审批的专项技术措施,否则,不予审批发放坑木手续。
2、凡井下与使用坑木有关的任何工程、生产项目,生产单位或生产科要根据现场情况,制定出专项技术措施,生产科要根据措施,针对每项工程不同的施工工艺,核定出坑木使用指标、回收指标。
3、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抓好工程质量,加强顶板管理工作,严防冒顶事故发生,降低坑木消耗,保证安全生产。
材料管理员、质量验收员要增强坑木意识,充分完善落实现场使用回收制度,规范坑木领发验收签定手续.
4、生产科要严把措施及井下检查、坑木审批关,动态掌握井下所有单位的坑木使用、回收情况;经管科要严把验收、发放签字关;区队报要坑木,必须经区队材料管理人员验收签字后,方可发放出场下井.
5、生产、经管科要对坑木的发放使用、回收管理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安全生产.
二、生产坑木使用考核指标
1、炮掘(开拓)队铺轨巷道,每百米坑木耗指标4m3(道木间距0。
6m),
2、综掘队支护巷道:需铺临时轨道的每百米坑耗指标4m3.
3、采煤队坑耗指标将根据采煤方法,架型、设备状况给予核算,基本指标如下:综放支架3m3/万t
生产科每个月要会同区队根据各个工作面两巷支护变化情况及生产任务,核定出不同的坑木回收指标.
4、切眼铺道坑耗:8.0m3/百米(道木间距0。
5m).
7、回撤工作面坑耗指标:
铺道:8.0m3/百米(道木间距0。
5m).工作面两顺槽切顶处必须施工木垛,及回撤过程的需要施工木垛的,必须在回撤措施中明确规定,有技术科根据现场实际进行审批。
三、奖罚办法
1、为调动各单位领导积极性和责任心,每节约或回收坑木1m3,奖单位主管队长、书记各100元。
2、安装队在切眼安装过程中,以切眼中实有坑木体积数为基准,回收率达到70%时,不奖不罚;回收坑木每提高1m3,奖300元,回收坑木降低1m3,罚300元,对等奖罚.
3、采煤队回收的坑木运至上车场,由回收队上交,并码放好,每方奖回收队150元。
4、对现场重复使用的坑木以生产科验收数据为准,重复使用1m3,奖励500元。
5、工作面如有冒顶或临时使用坑木的,区队须通知生产科,生产科
派专人现场考核,以现场使用数量为准,不进行奖罚。
6、对工作面使用过程中的坑木,确因地质条件影响,不能回收的,经生产科验收员同意,可不予回收,不进行罚款;若坑木无回收价值的,亦必须经有关部门同意,否则,按规定进行罚款处理。
7、井下闲置坑木,由生产科、回收队核查,能转到其它队使用的,并出具手续由回收队装车,交有关区队使用,每方奖回收队150元。
不能使用的,由回收队装车回收,每方奖回收队150元,(数量以木场出具手续为准)。
8、回收数量,以回收队交数量为准,回收队装车时对各区队回收数量分别登记。
9、对每月坑木管理回收取得好成绩的情况下,对有关管理人员给于适当奖励。
回收率达到60%以上,奖生产科2000元。
10、生产期间,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不易回收的坑木,可上浮20%额度进行奖罚,易于回收的坑木,可下浮10%~20%进行对等奖罚,以保证奖罚的合理性。
11、上交旧坑木,以生产科验收数为准,实行奖罚。
本办法未包括内容,以有关部门、领导研究决定的奖罚办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