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郑州市2005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意见-郑政文[2005]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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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郑州市2005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意见
正文:
----------------------------------------------------------------------------------------------------------------------------------------------------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郑州市2005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意见
(郑政文〔2005〕3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4〕1号)和《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求真务实,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郑发〔2004〕7号)精神,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步伐,现就我市2005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
1.党的十六大提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现代化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重点在农村,难点在农民,核心是增收,实践证明,加快农村劳动力向城镇和非农产业转移,对推动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大力增加农民收入,加快农村城镇化进程,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级政府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作为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一项战略性任务,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2.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为突破口,以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为重点,按照“健全机制,完善措施,搞好服务”的要求,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再上新台阶。
3.目标任务。
2005年,我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继续实行目标考核,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2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前引导性培训12万人,专业技能培训3万人。
三、面向市场,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
4.分类培训。
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主要分为引导性培训、专业技能培训和岗位培训三大类。
职业技能培训。
按照“政府推动、学校主办、部门监督、农民受益”的原则组织实施。
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和不同行业、不同工种、不同岗位对从业人员基本技能和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安排培训内容,设置培训课程。
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0天,以定点和定向培训为主,具体培训工作由各类技工学校和各级劳动就业培训机构承担。
要动员全市初中毕业未能升高中的农村适龄青年进入技校,学习和掌握一两门专门技能。
当前,培训重点是家政服务、餐饮、酒店、保健、建筑、制造等用工量大的行业的职业技能。
引导性培训。
对拟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的农村劳动力,由各乡镇组织开展基本权益保护、法律知识、城市生活常识、寻找就业岗位等方面知识的引导性培训。
帮助他们提高遵守法律法规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树立新的就业观念。
主要通过集中办班、咨询服务、印发资料以及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手段,多形式、多途径地开展培训。
岗位培训。
用工单位负有培训本单位所用农民工的责任。
对已进入非农产业和城镇就业的农民工,用人单位要定期抓好岗位新技术、生产安全等知识的岗位培训。
5.整合培训资源。
劳动保障、农业、财政、教育、科技、建设、扶贫等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紧密配合,把多头分散的培训力量集中起来,统一使用,积极推进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要创一流培训基地,建一流师资队伍,出一流培训效果。
结合市场需求,及时调整专业结构,积极开展进城农民工的教育培训工作。
改造和完善县(市)、区培训机构,加强基地建设,完善培训条件,建设一批能起示范和带动作用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
各级各类培训机构要根据市场需求和用人单位需要,采取订单培训、委托培训、校企联合等形式,开展定向培训,确保培训转移就业率。
四、建立完善劳动力市场,为农民就业提供全方位服务
6.争取各级财政支持,建立完善农村劳动力专业市场。
市政府2005年将在火车站附近建立郑州市农村劳动力专业市场。
开通统一的就业信息网络,实现城乡互联、信息共享、推动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政策咨询和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等“一站式”服务,提高综合服务能力,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步伐。
五、建立完善农村劳动力劳务输出和跟踪服务机制
7.有条件的县(市)、区在大批或成建制转移的地区派驻工作组或联络站,负责用工信息收集,提供法律咨询,协助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维护外出务工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通过建立和完善劳务输出和跟踪服务的长效机制,为转移到外地的农村劳动力提供全面、快捷的服务。
同时要研究制订相关政策,建立欠薪保障
制度,清理和取消针对农民进城就业等方面的不合理限制,减免各种就业费用,指导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规范社会保险,使农民工的合法效益得到切实保障。
六、积极开展“春风行动”,改善农民工进城求职的就业环境
8.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部署,2005年在全市开展完善农民工就业服务的“春风行动”。
一是向进城求职的农村劳动者提供免费就业服务。
基本内容包括:举办形式多样的招聘洽谈会;开展面向农村劳动者就业政策咨询活动,免费发放宣传材料;对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者开展基本常识等引导性培训。
二是加强和改善对民办职介机构的管理服务。
对经审批设立的营利性职介机构进行一次性全面检查,劳动保障、公安、工商等部门要联合开展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活动,严厉打击非法职介。
三是大力开展宣传,加强信息引导。
在公共职介机构、车站等地张贴和发放“放心职介服务单位”名单、求职指南、维权的注意事项、举报电话等;借助报纸、杂志、网站、电视、广播等媒体,集中宣传各级政府关于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的政策措施;民办职业介绍机构诚信服务的典型事例、用工信息等,为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五年二月二十六日
——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