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职工死亡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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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死亡需要办理什么⼿续
我们知道对于退休这个话题⼀直都是被⼈议论的,很多时候退休职⼯可以领取退休⾦的时候却死亡了,那么这个时候有什么⼿续需要办理的呢?下⾯就由店铺⼩编为⼤家解释⼀下相关内容,供⼤家参考学习,希望对于⼤家有帮助。
⼀、退休职⼯死亡需要办理什么⼿续
离退休⼈员死亡后,其法定继承⼈应当在3个⽉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丧葬补助费,办理时需填报《企业离退休⼈员死亡丧葬补助费申领表》交社区盖章,社保员签字后,并携带离退休⼈员⽕化证原件、复印件及代领⼈⾝份证复印件前往社保局养⽼保险服务⼤厅办理丧葬费申领⼿续。
对长期居住在⾮⽕化区的离退休⼈员,除填报《企业离退休⼈员死亡丧葬补助费申领表》外,还需提供公安机关的死亡证明、法定继承⼈证明、县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化区证明及公安机关出具的长期居住证明。
企业退休⼈员死亡后符合供养条件的直系亲属,应在申报死亡的同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供养直系亲属按⽉领取的救济费。
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确定后,填写退休⼈员供养直系亲属档案,采集供养直系亲属的信息,从退休⼈员死亡的次⽉起,为供养的直系亲属发放按⽉领取的⽣活救济费。
⼆、丧葬费领取所需材料
1.死亡注销证明(死者⽣前户⼝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2.企业退休⼈员死亡申报表(社保所提供,死亡待遇领取⼈要与领取⼈⾝份证⼀致,社保所提供的证明必须注明领取待遇者及其死亡者的关系);
3.⽕化证(由民政局或殡仪馆提供),⾮⽕化区的,由民政办出具⾮⽕化区证明;四是领取⼈的⾝份证正反⾯复印件。
通过上⽂的解释,我们可以了解到就是退休职⼯如果死亡的话其继承⼈是可以去社会保障部门领取丧葬费⽤的,希望⼤家可以明⽩。
以上这些就是店铺⼩编为⼤家整理的相关内容,如果还有疑问或者是进⼀步的要求,可以咨询店铺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