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企业投资项目管理负面清单(第二批)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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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企业投资项目管理负面清单
(第二批)的通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永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5.07.13
•【字号】永政函〔2015〕113号
•【施行日期】2015.07.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企业管理
正文
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企业投资项目管理负面清单(第二
批)的通告
永政函〔2015〕113号
为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按照《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管理的通告》(永政函〔2014〕150号)有关要求,在2014年10月公布企业投资项目管理负面清单(第一批)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确定了企业投资项目管理负面清单(第二批,外商投资项目),现予以公布。

永州市人民政府
2015年7月13日
永州市企业投资项目管理负面清单(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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