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中介服务的社会需求及我中心的对策研究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科技中介服务的社会需求及我中心的对策研究
浙江省科技开发中心
毛光烈厅长最近指出,要把推动我省科技中介服务业的发展作为今后省科技厅的重点工作之一。

俞志华副厅长也多次要求科技中介服务工作要面向社会、面向经济,走出单纯依赖政府委托或支持的状况,走自我发展的良性循环之路。

按省科技厅的统一部署,我中心就科技中介服务业的社会需求、中心的发展方向和对策组成了课题组,在确定调研方针的基础上,采用了文献资料收集、网上检索、总结座谈及调研等基本形式,并由中心主任带队,走访了部分市、县科技局、企业和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召开了几次不同类别的座谈会,在收集有关科技中介服务业和我省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发展基本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学习十六大精神和贯彻省科技厅的具体部署,分析了科技中介业的现状、问题及目前社会需求,总结回顾了本中心的发展历程和现行状况,提出了对科技中介服务业的认识及中心的定位和发展思路。

一、对科技中介服务业的认识
科技中介服务业是现代市场中介体系中新的高层次的部分,主要指咨询业(包括科技、法律、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等)、信息服务业和各类技术服务业等与科技进步相关的高知识含量的新兴行业。

从国际上看,科技中介服务业已成为战略性的产业,其经营模式也日趋成熟。

如美国的咨询业服务领域已涉及到工程咨询、决策咨询、技术咨询、管理咨询、专业咨询等方面,市场运作规范,专业化程度高,已形成相对稳定的咨询行业和服务体系。

近年来,技术承揽和工程承包公司已成为国际上十分流行的技术转移综合服务机构。

这种公司以交钥匙工程、出产品合同等方式的技术转移服务对技术吸纳企业进行全方位服务,包括新技术的选择投标、工程组织实施、生产经营诀窍的技术转移、职员技术培训、产品包销合同签订、经营管理指导等一揽子成套服务,使技术吸纳企业得到了发展。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我国科技中介服务业的市场需求也越来越大,科技中介服务的范围由过去单纯的技术咨询、组织专家评审、编写可行性报告、逐步拓展到人才测评、猎头服务、经营战略的咨询、设计风险投资的项目管理、科技评估、承接政府专项委托咨询、共性技术推广应用、高新技术企业孵化等技术服务。

其组织形式也有较大发展,出现了生产力促进中心、信息服务中心、创业中心、技术市场、科技评估中心等多种组织形式。

据统计,目前全
国有生产力促进中心400多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300多家,各种技术贸易机构、科技咨询服务机构6万多个,从业人员约110余万人,基本形成全国联网的科技信息网络,在科技评估、信息咨询、技术贸易、创业孵化、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等方面形成了一定优势,对科技与经济的有效结合和科技成果的产业化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国内外实践表明,科技中介是以提高生产力水平为目标,以加快信息资源和资本(人力、物力、财力与智力)的流通为手段,实现创新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科技成果商品化和产业化,加速科技信息资源的流动和利用,成为一项战略性的新兴的产业。

目前社会要求中介服务机构逐步走向专业化,实现创新服务体系的组织网络化、功能社会化、服务产业化,因此寻求发挥科技中介业在市场经济中的职能和实践上的突破已成当务之急。

二、我省科技中介服务业的基本现状和面临的问题
(一)基本现状
经过多年的发展,我省已初步形成了具有地方特色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

据统计,我省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已达3000多家,取得从业资格的技术经纪人1100多人,技术合同仲裁员85人,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员300多人,设立了95个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点,为科技创新活动和产学研联合提供了管理、技术、信息、人才金融、法律等方面的服务,有力促进了科技创新和技术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

但也应该看到,科技中介服务业在市场经济体制中作为一种独立的社会经济形态还没有形成,总体发展较为缓慢,经营模式不够成熟、行为不够规范、专业化水平和技术手段颇为落后,服务功能单一,所提供的服务大多仅现于“牵线搭桥”式的信息服务。

尽管也出现了“绍兴金昌、丽水食用菌模式”、“永康五金城模式”、“宁波生产力中心战略联盟模式”、“衢州农技110模式”等科技中介服务好的亮点,但远不能满足技术转移和扩散的需求。

(二)面临的问题
我们在走入基层、走进企业的调研中,深切体会到制约我省科技中介业发展的瓶颈及企业对科技中介业的需求。

主要体现在:
1. 虽然对于依靠科技的重要性,全省上下都取得了共识、广大中小企业尝到了甜头。

然而面对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知识经济竞争激烈的新形势和我省经济整体进入从量的扩张向质的提高转变、以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发展的新阶段,广大中小企业一方面深感成熟的科技项目供不应求,而对如何准确、迅速、合理地评估和选择正处于转化过程的产品或项目,又往往力不从心;另一方面对如何进而注重研究、制定或调整企业发展战略、经营理念办法不多,对如何强化自主创新
能力,也认识不足。

原因正如省厅领导指出的那样,我省广大中、小企业家,包括一些从事高新技术的企业家本身不少是从农民成长起来的,自身有一定局限性,不少人知道科技能赚钱,但对科技的新知识了解比较少,加之由于资本小、研发人才缺乏,对项目研发管理缺乏经验,对科技成果转化中的各个环节缺乏了解,特别对科技成果的判断和界定心中无数(而我省技术产权交易又未到位),导致自主创新积极性不足,对科技成果转移的投入局限性大(往往局限于现成的、成熟的)。

由于科技转化和科技中介之间存在着“互进性”和“互衰性”,上述的不足和局限所带来的需求不足形成了科技中介业发展的瓶颈。

2. 我省中、小企业中许多人对政府近几年在加大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力度中推行的新举措、新办法,如科技招投标、课题制、中介评估制等缺乏认识和了解,尚未感受到这种新举措、新办法带来的变革性好处,而不少与科技部门联系较多的企业家也感到“老革命遇到了新问题”,往往感到无从着手、事倍功半。

另一方面,技术交易的复杂性和技术交易成果的间接性导致科技中介的价值难以在市场中实现,使企业对科技中介业的作用和其信誉尚处在观望之中,造成科技中介服务不到位,形成了另一个瓶颈。

3. 对各级科技主管部门来讲,创办以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为代表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都面临“一个先有鸡和先有蛋的难题”。

即由于不少企业在先期发展阶段已自觉不自觉地认识到科技的重要性、特别是科技人才的重要性,他们已建立了各种科技合作关系,聘请了自己的技术专家和顾问,在市场销售方面也有了相当的基础。

因此,企业目前对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等科技中介机构的期望或需求很高:需要提供对产品更新换代的“交钥匙”式服务;要求帮助实现对新技术从选择、实施到生产经营诀窍的配套转移;希望帮助现有企业从沟通、评价、预测、决策、协调、生产、经营等一系列管理环节上有明显的、根本的改进,并落实到经济效益上。

这就需要创办者和政府对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等科技中介机构进行硬件、软件方面投入,要集结懂金融、懂技术、懂市场、懂管理的复合性人才和业务骨干。

即需要一定的先期投入和一段时间的磨合、培育,才能使这些机构真正为企业提供有效服务,特别是增值的服务,企业也才能接受他们的服务,特别是有偿服务。

而这些条件又较难一下子到位,难以马上提供满意的服务,加之科技中介服务的复杂性和过去完全公益性的模式,增加了获取收入的难度。

在短时间内,大部分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尚不能获得可靠的收入以实现发展的良性循环。

这就又反过来极大的制约了科技中介业的发展,形成了瓶颈之三。

4. 目前在科技成果转移过程中,还有一个制约科技中介业发展的瓶颈。

即虽然通过科技中介机构的努力,科技成果的供需双方见了面,但对技术转移费用
的支付方式,双方往往谈不拢。

科研院所希望一次性支付转让费,企业往往不同意,害怕该成果名不符实,担心上当受骗。

企业希望分期支付或科研院所以成果参股分红,而科研院所担心最后拿不到应用的报偿。

这种双方相互信用危机严重阻碍科技成果的转化,导致不少科研院所不愿意向企业转让自己的科技成果,特别是带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成果,宁愿自己花大力气、大的投入,自己办企业,使不少研究人员超越本专业、甚至跨行业的去搞生产管理、营销业务。

这就使不少研究人员抽不出身再研发,企业也得不到新项目。

而科技中介机构目前从实力上、职能上尚无力协调、解决这个问题。

这就使科技成果的供需双方对科技中介的作用产生了怀疑,至少认为科技中介机构没有负责到底。

三、我省科技中介服务业面临的机遇
近年来,随着科技体制改革的深入,我省出台了一系列推动科技中介业发展的政策和法规,特别由于浙江网上技术市场的建设和省科技厅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从谋断分离、职能下放抓起,在国家和省级科技计划实施中实实在在的大力推行课题制、项目招投标制和中介评估制度,使方方面面对科技中介业的认识起了变化,我省科技中介业的发展也面临新的机遇。

(一)政府的扶持和改革的推动使科技中介服务业的发展有了新的动力
国家科技部已召开专门研究和部署扶持科技中介业发展的会议,提出大力发展科技中介业的意见,省科技厅领导明确科技中介业是技术创新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并对我省的科技中介机构采取了“提要求,给任务、讲考核、促竞争”的帮扶方针。

同时要求大家面向实际,从深入研究我省科技与经济结合中存在的问题入手,主动深入企业,找出自己的定位和发展思路。

由于政府已决定不再直接充当中介角色,而是通过法律、法规给予科技中介业以巨大的发展空间,把一部分原属于政府的职能委托有关中介机构去做,并通过科技中介机构的监督和管理。

这就给了科技中介业的发展提供了推动力。

(二)企业技术创新必将拉动科技中介服务业的发展
我省广大中小企业非常清楚以企业为核心的产学研结合,是提高企业研发能力的捷径。

因此不断与研发单位、专家建立联系,并聘请专家到本企业主持开发和管理。

但随着企业的发展,涉足的专业领域在拓宽和细化,加之知识更新速度加快、专业的交叉越来越多,需要开阔视野,开拓新的办法,走出新路。

企业通过浙江网上技术市场认识到单纯静态地依靠过去建立的、主要凭借个人情感来维系的狭窄的产学研联系已不能达到效益最大化,希望辅之并逐步转为主要通过动态的、有序竞争的、在法律、法规的保障下选择开发项目和合作伙伴,也认识到
这项工作需要科技中介组织介入。

我们在调研中了解到,不少企业家对科技项目实行招投标和课题制极感兴趣,认为政府还应加大力度,要更加明确的告诉企业家,不能按老办法向政府要钱了,建议除少数自由选题的研究外,凡申报政府科技计划支持的项目最好都能通过科技招投标来确定。

部分企业已从已往政府或政府资助的科技招投标中,感觉到科技中介组织的介入,使他们可以在技术商品的横向和纵向比较上、在对合理技术价格的形成和成交上、在人才聘请,研发力量的匹配上、在专业合作机构的选择,配合上有更大的灵活性和选择余地,可以取得更大的经济效益。

他们甚至认为在与合作伙伴的最初的谈判工作,他们可以也更愿意退到幕后,主要委托科技中介机构去做。

这种认识如能形成我省中小企业家的共识,也必将拉动科技中介业的发展。

(三)区域创新发展和区域创新服务体系建设为科技中介服务业带来更大的发展空间
我省市场经济相对发达,块状特色经济明显、商品市场繁荣、中小企业量大面广,区域创新的发展程度已成为当地政府依靠科技显示度的重要标志。

同时,省科技厅强化政策引导,强调提倡创办区域创新服务体系,这就使各地科技中介业的发展有了依托、易于定位;能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形成自律、便于认证。

区域创新服务体系建设给科技中介业带来的发展空间将是长远的、巨大的。

(四)浙江网上技术市场的建设需要科技中介服务业的支撑
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的建立把传统技术市场推向更高的发展阶段,使技术市场的发展在新形势下迈向更加广阔的空间领域,从而在更大的层面上实现产学研结合。

因而,浙江网上技术市场的创办开辟了一个新的市场,实现了一种新的产业组织方式。

这就为我省科技中介服务业提供了更大的发展空间。

当然在目前阶段,有很多因素在制约信息的交流和最后的交易,例如:企业的信息化水平、企业对技术项目的认识和评定能力,科研院所对市场的认识和把握能力等,解决这些问题的途径之一就是科技中介机构的介入。

因而作为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我们必须以新的思维理念和开拓创新的精神,为浙江网上技术市场的拓展、深化和发展注入新的生机和动力。

四、浙江省科技开发中心的发展思路
经对省内外科技中介业现状的了解及深入基层调研社会需求和分析本中心目前工作情况,提出本中心的发展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六大精神和邓小平理论、江泽民“三个代表”的论断为指导,围绕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的建设,以开展科技中介服务工作和为科技中介机构服务作为主要业务方向,着力于结构调整、机制转换、制度创新,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不断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和综合实力,在稳定中推进改革,在创新中不断发展。

(二)发展思路
——建立战略联盟和行业网络,通过对科技中介机构的服务,完善我省各类科技中介机构的服务功能,使之具有指导、孵化、增创功能,实现上下左右之间有效的互动和配合,相互拓展和延伸服务领域,更好地发挥集成效应和集聚效应,并努力成为我省科技中介机构的示范和“领头羊”单位之一。

——强化特色,自身的科技中介服务要实现“一个基础,二个主线,多方补充”的业务结构,形成本中心的主要发展领域。

即继续办好“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点”和开拓“技术贸易”业务,进一步面向企业,面向市场,把全方位促进技术市场工作作为中心的发展基础;近期把开拓科技评估、科技招投标列为中心业务的二个主要领域;多方补充是面对市场需求,通过建立战略联盟来展开其他科技中介服务工作,成为对主要领域的有益补充,逐步形成本中心主导业务框架,最终实现体现自身特色的服务产业。

(三)定位
1. 以完成技术交易、转移代理为主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业务涉及技术转化实施过程,包括技术贸易、技术转移、技术咨询、技术评估作价、法律服务在内的技术经纪服务。

2. 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和网络技术的优势,为浙江网上技术市场所造就的新市场、新的产业组织方式提供与之相适应的服务,并在服务的组织模式、服务手段上不断推陈出新,为科技中介服务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

3. 作为省科技厅直属科技中介服务机构,要配合政府加强科技中介服务业的建设,做好为科技中介机构的服务工作。

尤其是大批的科技中介机构在创办初期,需要得到指导和服务。

(四)科技中介服务的切入点
通过调研我们认为,我中心科技中介服务工作的切入点要放在创新的源头上,即放在各类研发机构上。

研发是科技创新的重要一环,创新能力的提高、产学研的结合集中体现在这一点。

同时政府的支持力度、科技计划体制改革力度也较集中体现在这一点上。

政府从关注技术演进到重视制度设计、从直接管理为主逐步转向间接管理为主,从单一扶持国有研发机构转为支持向多种所有制的研发
机构参与竞争;而研发机构事业费预算也由“单位预算”逐步向按“任务预算”转变。

今后,研发机构将主要通过课题制和招投标制才能获得研发经费。

对市场需求相对不熟悉的现实和知识分子凭本事吃饭的特性使研发机构更愿意通过公开、公平的竞争来显示自己的实力,获得研发的项目和经费。

也使得他们更需要、也最理解科技中介服务。

这都为科技中介工作的介入创造了条件、明确了任务。

根据我们的工作基础和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近期科技中介服务的重点对象是:各省级重点实验室、实验基地;各省级研发中心;各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及与其合作的中小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

五、具体措施与对策
(一)充分利用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公共信息的平台,从技术信息的提供、供需双方的洽谈、技术交易的运作、技术合同的认定直至优惠政策的支持等方面完成一条龙配套服务。

特别要结合中心现有的工作基础和优势,发挥科技厅第一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点的示范和管理作用,使其工作职能主要体现在实行政务公开、统一对外形象、规范办事顺序、加强财务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上,并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实现网上申报指导、网上形式审查、网上认定登记、网上办理免税服务等。

(二)继续做好“国家级重点计划新产品”的评估和申报及后续管理工作、“省级重点实验室、实验基地”的评估工作;争取承担“省级计划新产品”、“省级研发中心”的申报、评估和后续管理工作。

要研究如何吸引民间资金参与“省级重点实验室、实验基地”建设以及如何进一步发挥“省级重点实验室、实验基地”、“省级研发中心”对中、小企业创新的辐射作用。

要把“省级重点实验室、实验基地”、“省级研发中心”变成为我们开展科技中介业务的重要支撑。

(三)抓住科技项目招投标这一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的关键点,要组织专门班子进一步通过举办培训班、上门宣讲、路演等形式大力宣传科技招投标的重要性,通过整理、编写具体、生动的科技招投标范例来证明科技招投标将使企业研发的投入产出比达到最优化。

要充分利用中心和中国科学院、大专院校和重点实验室、试验基地长期的合作关系,为科技项目的招标方提供技术供方;充分发挥中心现有的科技中介力量和技术经纪人队伍,组织发动中小企业,提供科技项目招投标的技术需方。

在操作过程中,还将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定规范的工作程序和规则,做好人员培训,以市场经济的方法,开展社会化的科技招投标及科技评估服务。

争取为一、二个企业(省级研发中心)的招投标项目(包括企业间联合提出的集成项目)提供全程服务,以摸索经验。

并在省科技厅的领导下,参与跟踪管理,积累经验,形成规范的工作程序,同时着手研究将这些工作从政府引导、资助推向完全市场化运作,逐步在省、市、县、企业全面展开。

(四)抓紧建立浙江省科技中介服务网点。

科技中介服务网的建设要本着延伸、后盾、集成、指导的原则为浙江网上技术市场的客户和众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帮助全省科技创新体系实现上下左右之间有效的互动和配合,为企业、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各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和各类科技中介组织、各级政府以及个人,提供科技中介方面的服务,特别是在共性服务基础上拓展的个性化服务,使用户从浙江网上技术市场得到的服务更好、层次更高、经济效益更大。

(五)中心拟以参股形式介入一、二个区域技术创新服务中心的创办。

我们在调研中认识到,在目前的状况下,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的创办大部分还是要从依托一、二个龙头企业起步。

当前虽然解决了独立法人地位,主要领导、账务与股东分离等问题,但在理顺体制、完善服务软、硬件、集结技术人才等方面要有一个过程,需要政府的支持,特别是经费的支持。

但对知识产权(特别是高新技术)的归属、开发共性技术(包括新的经营概念、管理方法、管理软件在内的软技术)扩散上与企业股东商业利益的冲突使政府很难直接支持它。

另外,虽然各区域技术创新服务中心各有特色,但还是有一些共性的方面,特别在管理上有不少共性的地方尚需探索、总结和推广。

中心如以参股形式介入,既可以在资金上支持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也可以发扬中心在科技评估、科技招投标上的经验,在申报关键、共性技术项目等方面直接为区域创新服务,也有利在参与管理的实践中摸索、归纳、提炼出区域技术创新服务中心一些规范性的东西,以便政府部门参考。

六、建议
(一)建议政府要尽快颁布和健全有关确立科技中介行业地位、扶植、培育办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快建立、完善对科技中介业(包括技术经纪人)的认证、准入制度,规范各类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责任义务,加大对科技中介业的定位、委托、监督和管理的力度,强化科技中介业的行业自律和职业道德的建立,并通过经济杠杆和行政手段来鼓励科技中介业的健康发展。

由于技术市场的高级发展首先是发展技术转移服务业务,转移代理是提高技术市场效能的重要措施,建议重点研究、制定与业绩、成效挂钩来激励和扶持技术转移代理中介机构的政策。

(二)政府要运用中介体系实行对经济社会的管理,要继续加快职能转变,将目前政府的部分职能交由科技中介机构办理,开拓科技中介的市场空间。

尽管目前厅属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已承担了相当政府职能延伸工作,建议能否继续扩大范围,诸如把一部分支持企业研发、创新的专项资金,在明确使用对象后,通过科技中介机构有偿发放,以提高资金效益;由科技中介机构承担对申请出资入股。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