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标识和可追性溯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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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标示清楚以防止混用和误用。

适用生产物流的全过程。

3.职责
3.1各车间负责生产过程中的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标识。

3.2仓库负责贮存原材料、半成品的标识。

3.3品质部负责检验状态的标识及产品的追溯。

4.相关文件和术语
相关文件:《不合格控制程序》
术语:可追溯性—追溯所考虑对象的历史、应用情况或所处场所的能力。

5.程序
5.1原材料标识
5.1.1原材料贮存过程的标识见《仓库管理规定》。

5.1.2生产现场原材料的标识
原材料使用《物资卡片》进行标识,注明材料名称、材质、规格、和进货日期、领料日期、数量、检验状态。

5.2 半成品标识
5.2.1板材、焊接车间各工序间每批产品必须有《件加工单》、《装配随机单》,注明产品的图号、名称、数量并盖操作者印章或签字。

5.2.2各加工车间每个工位加工完成后填写《件加工单》、《装配随机单》,盖操作者印章或签字
5.2.3车间之间、车间和仓库间领发料必须适用《领料单》,注明物料的图号、名称和数量。

5.3成品的标识
5.3.1产品检验合格后,质检员将合格标签按要求贴在相应位置,出厂日期填写清楚。

5.3.2产成品包装完成后,检验员在箱体上粘贴标识,注明产品名称、数量、批号、目的地、检验状态等。

5.4 状态标识
车间内按区域划分为待检区、合格区、不合格区;半成品及成品根据其状态分别放置于对应的区域。

5.5标识的管理
各部门负责所属区域内各类产品标识的保护,如发现标识有损坏、遗失等情况应及时报原标识部门或生产部处理。

5.6如顾客或公司要求对产品进行追溯时,品质部根据产品批号及相应的记录实施追溯。

6.相关表格
6.1《存料卡》 CMS-QP-14-01
6.2《件加工单》 CMS-QP-13-04
6.3 合格/不合格标签 CMS-QP-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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