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北京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含专业学位)招生目录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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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北京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含专业学位)招生目录
单位代码:10011 单位名称:北京工商大学联系人:研招办
1.以上各专业招生人数按2012年实际招生人数暂定,2013年实际招生名额要按照教育部每年3月下达计划分配。
2.“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指标按2012年实际录取情况暂定,各专业都可以接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指标按照实际录取情况重新分配。
2013年滨州市统计法制和教育工作要点
2013年,全市统计法制教育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全市统计工作会议精神,以加快建设服务型统计为核心,以巩固提高拓展“四大工程”、实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为重点,深入开展统计“六五”普法和统计教育宣传活动,全面推进依法统计,进一步加大统计执法和统计普法力度,为统计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智力支持和法治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力推进依法统计
(一)加强对统计法制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县区要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依法统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其作为一项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
要将统计法制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进一步充实统计法制骨干力量,加大对统计法制工作的投入,健全组织指导、考核奖惩、督促检查等制度,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切实提高依法统计的意识和能力。
广大统计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积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依法统计理念,始终恪守职权法定原则,自觉养成依法办事习惯,切实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统计改革、推动统计发展、化解统计矛盾、维护统计秩序的能力。
(三)依法规范各方面、各环节统计工作。
各县区要全面加强统计普法、执法工作,使各项统计工作都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使统计活动各参与方都能在法律框架下行使职权和权利、履行职责和义务,使整个统计工作更加规范、有序、透明、高效。
二、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保障源头统计数据质量
(一)重点查处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中的统计违法行为。
各县区、各有关专业要继续将“四条红线”执行情况作为统计执法检查的重点,进一步加大统计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代填代报、违法干预企业独立上报等违法行为,努力排除对企业源头数据的各种干扰,保障企业独立真实报送数据。
同时市局根据省局要求,建立统计违法案件通报制度,定期通报或曝光典型的统计违法案件。
(二)强化对统计执法行为的监督。
要规范执法流程,强化执法监督,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执法文书和案卷管理,进一步完善统计执法案卷评查制度,积极开展案件评查工作,认真执行立、结案报告和重要统计违法案件报告备案制度,严格执行统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不断强化对日常执法工作和办案质量的监督检查。
(三)加强统计专项执法检查。
各县区要围绕基本单位名录库、“三上”企业的基础工作,针对工业、投资和服务业统计等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单位,有计划地开展统计专项执法检查,为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完善统计数据质量评估机制提供重要依据。
(四)切实做好经济普查执法工作。
要高度重视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执法工作,将其作为保证普查顺利实施的重要措施。
认真组建普查执法机构,健全普查执法工作机制,设立普查举报电话、邮箱等。
提早安排、部署普查执法工作的内容和方式。
(五)充分发挥统计执法的服务功能。
要适应加快建设服务型统计的要求,将服务理念贯穿统计执法全过程。
加强对企业的业务指导,推动企业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
继续推行并不断完善统计法
律事务告知制度,使广大调查对象明确自身的权利和义务。
加强正面教育和宣传,树立统计守法先进典型,引导和鼓励企业诚信统计。
三、深入开展统计法制宣传,营造良好的统计法治环境
(一)深入推进统计“六五”普法规划落实。
认真开展对全市统计“六五”普法规划贯彻执行情况的中期检查和督导。
充分利用“企业一套表”的推进以及经济普查等重大活动,有力推动统计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
加大法制宣传教育投入,确保人员到位、资金到位。
完善普法工作制度,进一步提升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二)扎实搞好日常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我市将重点抓好党政领导、政府统计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积极推进统计法制宣传进党校。
同时,要围绕企业一套表、第三次经济普查等核心业务,突出抓好对企业单位负责人、统计人员的普法宣传教育,动员各方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将普法教育融入统计调查的全过程,使统计调查、统计执法过程成为普法过程,努力为各项统计工作提供法制保障。
(三)认真组织开展《统计法》颁布30周年纪念宣传活动。
积极谋划,认真组织,将《统计法》颁布30周年作为提升全社会统计法律意识的重要契机,通过召开纪念座谈会、举办知识竞赛和演讲比赛、征集书画作品、制作电视宣传短片、编印纪念文集以及评选表彰先进等,广泛深入地开展纪念宣传活动,大力提高社会公众的统计法律意识。
(四)强化对重点对象的普法宣传。
要继续重点抓好党政领导、统计机构工作人员和重点企业统计人员的学法用法,加强分类指导,
切实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市、县区局要按照统计“六五”普法规划的要求,通过授课、举办专题讲座或送统计普法教材等形式,将统计法纳入党校对领导干部的培训内容;通过各种业务培训以及继续教育、从业资格等培训形式,广泛开展统计法规知识培训,切实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统计的意识和水平。
四、结合中心工作,完善统计法规制度
(一)配合做好统计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论证修订工作。
积极配合国家、省统计局做好《统计法实施条例》、《民间统计调查管理条例》及《山东省统计管理条例》等规章制定和修订的调研工作,广泛征求意见,提出合理化建议。
(二)做好统计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
认真研究一套表联网直报环境下统计执法程序和调查取证方法等新课题,积极探索宣传教育、督促帮助、检查指导统计执法新方式,坚持统计执法反馈、整改、处理、提高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统计行政机关的行政指导作用。
(三)做好统计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工作。
根据市政府关于规范性文件管理要求,结合全市《行政程序推进年》活动,对制定的统计规范性文件进行严格的合法性审查,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法制部门及上级政府统计部门报送备案,保障统计法律制度的统一性和严肃性。
五、强化措施,夯实统计法制基础,做好各项审批工作
(一)健全统计法制机构,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
各县区统计局要以实施“四大工程”建设为契机,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努力创造条件,加强统计法制机构的建设和统计执法人员的配备,并保证相应的普法、执法和培训经费。
市统计局严格执行统计执法人员持
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抓好统计执法检查人员配备,加强统计执法力量,保障统计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对统计法制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加强对统计法制工作的督办。
市统计局着力加强对县区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和统计普法等工作的督导,直接督办上级查询的重大统计事项,强化对县区统计法制工作综合考评,及时通报情况,交流经验;加强对县区统计执法工作的指导。
为了进一步提高县区统计局统计执法水平,规范执法行为,按照省统计局统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反馈意见,市统计局有计划地到县区进行统计执法检查业务指导工作;开展统计执法检查资料和统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
各县区统计局要加强案卷和文书管理,认真执行立案、结案报告和重要统计违法违纪案件报告、备案制度。
(三)严格调查管理,切实做好各项审批工作。
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省统计局部署要求,切实做好部门、民间、涉外调查机构资格和项目审查、申报、审批和监督检查,确保统计调查规范有序进行。
加强对部门、民间、涉外等调查活动的监管力度,认真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六、夯实基础,为政府统计改革创新提供保障
(一)进一步推动县级政府统计机构、乡镇统计站规范化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通知》(滨政办字〔2011〕28号)精神,结合《山东省统计局关于开展县级政府统计机构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考核的通知》要求,全面开展县级政府统计机构统计工
作规范化建设考核工作,进一步推动乡镇统计站规范化建设,对照县级统计机构、乡(镇)统计站规范化建设标准,强化对县区局机关、乡镇统计站的监督检查和指导验收,发现和树立好的典型,及时纠正存在的不足,扎实做好各项规范化建设工作。
(二)强化部门统计规范化建设。
深入落实滨州市政府办公室〔2011〕28号文件精神,对照部门单位统计规范化建设标准,加强对部门统计规范督导,通过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开展监督检查等措施,进一步规范部门统计工作,更好地适应国民经济核算改革的需要。
积极开展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创建活动,继续推广市工商部门经验,加强对农机局、海渔局等系统的指导,完成系统内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创建任务,使全市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取得新成绩。
(三)做好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
参照省局制定的企业统计规范标准,结合“三上”企业星级管理工作,督导企业设置综合统计机构、配备专兼职统计人员,建立健全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强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规范企业统计基层基础工作。
七、加大培训力度,认真做好统计教育、职称等各项工作
今年统计教育培训工作,要紧紧围绕实现“三个提高”、巩固“四大工程”成果、建设“服务型统计”三大主题,积极开展各项教育培训活动,开拓创新,突出实效。
(一)深入落实统计人员从业资格认定制度,切实做好统计从业培训及考试各项工作。
进一步加强与滨州职业学院的联系,拓展合作培训项目,积极探索统计教育培训新模式,提高统计从业资格培训实
效,提升参考人员应试能力。
继续严格组织实施全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严肃考风考纪,切实提高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公信力,严把基层统计从业人员入门关。
对符合免试条件人员严把审核关,及时予以办理证书。
认真做好全市统计从业资格认定管理系统数据库的维护及证书办理发放工作。
(二)认真做好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按照国家、省局“分级负责、逐级培训,落实县、乡级统计人员培训任务”的总体要求,认真抓好系统内干部职工继续教育培训,以业务骨干培训为重点,在此基础上,加大对新进非统计专业人员的培训力度,切实提升系统内业务骨干队伍整体素质。
同时,稳步推进辅助调查员的岗位培训。
重点组织好对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特别是“三上”企业及全部房地产、重点服务业等企业统计人员的培训,力争全市所有持证人员全部参加继续教育培训。
加强培训管理,健全机制、完善体系,提高培训实效,实现统计从业人员能力素质的新提升。
做好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管理工作,加强继续教育学分登记,把从业资格认定考试与继续教育培训有效的结合起来。
以“重心下移”和“提升质量”为核心,完成好今年教育培训各项工作任务。
(三)广泛发动,精心组织,继续做好统计专业各层次职称资格考试报名工作。
要做好教材征订发行工作,努力提高考试合格率。
密切与人保部门的协作配合,继续做好高级统计师评审材料审核上报工作。
感谢你的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