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道路工程ppp项目合同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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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xx区市政道路工程(一期)
PPP项目合同
(草签案)
合同编号:
采购文件编号:
甲方:xx市xx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乙方: (项目公司)
二零xx年月
目录
引言 (1)
第一章总则 (2)
1 定义和解释 (2)
2 双方关系 (4)
第二章项目概况、合作方式及期限 (5)
3 项目概况 (5)
4 项目合作方式及期限 (7)
第三章项目的投融资及资金监督管理 (9)
5 项目投融资结构 (9)
6 资金监督 (11)
第四章项目用地 (11)
7 建设用地取得方式 (11)
8 征迁工作 (12)
9 土地抵押融资限制 (12)
10 审批问题约定 (12)
第五章项目建设 (12)
11 建设责任 (12)
12 建设标准 (13)
13 项目监理 (13)
14 项目跟踪审计 (14)
15 项目手续 (14)
16 建设期限 (14)
17 建设期限延长 (14)
18 工程变更 (16)
19 工程经济索赔 (17)
第六章验收及保修 (17)
20 建设标准 (17)
21 交工与竣工验收标准 (18)
22 竣工验收程序 (18)
23 重新验收 (19)
24 检验争端 (19)
25 竣工验收备案 (19)
26 保修期 (20)
第七章项目的运营维护 (20)
27 运营期起始及期限 (20)
28 运营维护范围 (20)
29 运营维护服务一般要求 (20)
30 甲方介入运营维护 (21)
31 运营维护承包商 (21)
32 委托甲方指定机构运营维护 (21)
33 项目设施的维护和更新 (21)
34 运营维护绩效考核 (22)
第八章股权变更限制 (24)
35 禁止转让与退出 (24)
36 股权转让前提与方式 (24)
37 中标社会资本方股权转让限制的乙方公司章程明示 (25)
38 权利转让限制 (25)
39 特别股权和项目公司遵循的原则 (25)
第九章付费机制 (25)
40 回报机制 (25)
41 付费方式 (27)
42 调价机制 (28)
43 各子项建设投资额的审定 (28)
44 项目决(结)算 (32)
45 工程费的确认和支付 (32)
46工程其他费的确认 (32)
第十章项目移交 (33)
47 运营期结束的移交 (33)
48 提前退出 (33)
49 移交标准 (33)
50 移交委员会和移交程序 (34)
51 移交范围 (34)
52 合同期限及相关合同 (35)
53 移走乙方及中标社会资本方相关的物品 (35)
54 风险转移 (35)
55 移交费用和批准 (36)
56 本合同移交后的效力与乙方义务 (36)
57 项目绩效评价 (36)
第十一章履约担保及保险 (36)
58 建设期履约保函 (36)
59 运营维护与移交维修保函 (37)
60 保函额度恢复 (37)
61 不当提取保函 (38)
62 保险 (38)
第十二章政府承诺及双方权利义务 (38)
63 政府承诺 (38)
64 甲方权利义务 (39)
65 乙方权利义务 (40)
第十三章法律变更 (42)
66 法律变更定义 (42)
67 法律变更的影响和对策 (42)
第十四章不可抗力 (42)
68 不可抗力事件 (43)
69 不可抗力事件的认定和评估 (43)
70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期间各方权利和义务 (43)
71 损失承担原则 (43)
第十五章政府方的监督和介入 (44)
72 监督 (44)
73 甲方的介入 (44)
第十六章违约、提前终止及终止后处理机制 (45)
74 违约责任 (45)
75 提前终止 (46)
76 终止意向通知和终止通知 (48)
77 临时接管 (48)
78 提前终止的后果 (49)
第十七章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51)
79 争议解决 (51)
80 无争议部分继续履行 (51)
第十八章保密 (51)
81 保密义务 (51)
82 资料运用 (51)
83 保密期限及人员 (52)
第十九章合同生效 (52)
84 合同生效 (52)
第二十章其它 (52)
85 有效性 (52)
86 通知 (52)
87 份数 (53)
88 附件 (53)
【签署页】 (54)
引言
甲方:xx市xx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住所:
负责人:
乙方:【项目公司】(名称待定)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为提升xxxx塘北片区、兴涵水都片区、新涵工业区、江口镇的市政交通建设,改善当地生态环境和人民生活条件,发挥城镇的商品聚集优势和信息辐射功能,形成市场引导生产的格局,促进全区市政路网和安置区的调整和优化,促进城镇居民生活条件改善,拉动区域经济增长,同时辐射带动临近农村经济,改善项目周边路网布局,加快区域经济的发展,经xx区人民政府批准,xx区市政道路工程(一期)采用PPP模式 (即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引进社会资本方进行本项目投资建设合作。
2、xx区人民政府授权甲方签署《xx市xx区市政道路工程(一期)PPP项目合同》(以下简称“《PPP项目合同》”),授予项目公司对本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维修养护权。
项目公司负责对本项目进行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并承担相应风险。
3、乙方系中标、成交社会资本方为具体实施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等而与政府方出资代表xx区新创建设有限公司依法共同设立的项目公司。
4、xx区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本PPP项目物有所值评价,同时xx区财政局开展本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都已通过论证及验证。
xx区人民政府同意在本项目开展过程中拟将本项目应支付的政府付费金额列入各年度区财政支出预算。
5、本合同是甲乙双方合作实施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的原则依据,双方将共同维护和遵守。
双方为明确各自在本项目下的权利和义务,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章总则
1 定义和解释
1.1 定义
在本合同中如使用本条所定义的词语,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释义。
1.1.1 本合同:指由双方为本项目签署的PPP项目合同,包括全部附件,以及日后可能签署的任何项目合同之补充修改合同和附件,每一部分都应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1.1.2 本项目:系指依据本合同经xx市xx区人民政府批准由项目公司投资建设并授予项目公司经营权的xx区市政道路工程(一期)新(改)建PPP项目,为涵盖多个子项目的项目集合包。
1.1.3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指政府为增强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提高供给效率,通过特许经营、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与社会资本建立的利益共享、风险分担及长期合作关系。
即Public-Private-Partnership,也称PPP。
1.1.4 甲方系指经xx区人民政府批准的本项目实施机构,在xx区人民政府授权下,代表xx区人民政府以自己名义与本项目的乙方签订PPP合同的合法代表。
1.1.5 乙方系本项目中标社会资本方为实施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等而在xx区域内依法与政府出资代表合作设立并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1.1.6 中标社会资本方系指其投标已被甲方所接受,作为项目投资主体的单位。
1.1.7 承包人系指与乙方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承担本全部工程施工任务的施工单位。
1.1.8 工程总承包合同系指乙方为建设本项目而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
1.1.9 项目文件:指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本合同及附件;
(2)融资文件;
(3)与项目有关的其它文件。
1.1.10 项目资产:指与项目有关的所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
(1)本项目建设范围内工程形成的建筑物、构筑物及与工程配套使用的所有设施等;
(2)与本项目有关的经营权等所有权益;
(3)所有文件资料及知识产权;
(4)本项目建设用地的划拨土地使用权(如有)。
1.1.11政府行为:指甲方的任何上级政府部门的国有化、征收及征用等行为。
1.1.12融资文件:指与项目或其任何一部分的建设和运营相关的贷款类合同和担保类合同,但不包括股东作出的出资承诺或履约保函。
1.1.13 交工日:本项目所涉建设工程通过交工验收的日期。
1.1.14 竣工验收日:本项目所涉建设工程通过竣工验收的日期或甲方书面认可的其他日期。
1.1.15运营年:自正式运营日起,每365天为一个运营年。
1.1.16移交日:指子项目运营期届满之日后的第一日(适用于本合同子项目期满终止),或经双方书面同意的移交项目资产的其他日期。
1.1.17生效日期系指按照本合同的规定,甲方和乙方正式签署本合同并发生法律效力的日期。
1.1.18资本金投资回报率:即乙方中标的资本金投资回报率。
1.1.19工程费用下浮率:中标社会资本方在投标文件中报出的工程建安造价下浮率,即 %。
1.1.20已完成投资:根据已完成的合格工程量与合同约定计价口径计算的工程费用(按工程费用下浮率下浮)以及已支付的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建设期利息。
1.1.21 设计变更系指在本合同项下的某单项工程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出现了与签订该单项工程合同时的预计条件不一致的情况,而需要改变原定施工范围内的某些工作内容。
如工程量、合同价款、工期、质量要求、位置、标高尺寸及施工方法等方面的变化,且此变化控制在一定的变量范围之内。
1.2 解释
本合同中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所设,不应影响条文的解释。
以下的规定适用于对本合同进行解释,除非其上下文明确显示其不适用。
在本合同中:
(1)合同或文件包括经修订、更新、补充或替代后的该合同或文件;
(2)“元”指人民币元;
(3)条款或附件:指本合同的条款或附件;
(4)一方、双方:指本合同的一方或双方,并且包括经允许的替代该方的人或该方的受让人;
(5)除非本合同另有明确约定,“包括”指包括但不限于;除本合同另有明确约定,“以上”、“以下”、“以内”或“内”均含本数,“超过”、“以外”不含本数;
(6)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提及的一方或双方均为本合同的一方或双方,并包括其各自合法的继任者或受让人;
(7)本合同中的标题不应视为对本合同的当然解释,本合同的各个组成部分都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及同等的重要性;
(8)本合同并不限制或以其它方式影响甲方及其他政府部门行使其法定行政职权。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果本合同项下的有关约定届时被纳入相关法律规范属于甲方或其他政府部门的行政职权,适用该等法律规定;
(9)要求在某一非工作日付款:指该付款应在该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支付。
2 双方关系
2.1 本合同双方系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合同关系,甲方应当维护和支持乙方的合法经营活动。
本合同并不限制或以其他方式影响甲方行使其他法定权力,但是基于本合同的民事性质,甲方行使任何权力不得直接或间接影响或干预乙方的合同权利和市场行为。
2.2 甲方和乙方声明如下:
(1)任何一方均有权签署本合同并按本合同履行义务。
本合同构成甲方和乙方的有效、合法、有约束力的权利和义务,对双方均具有强制法律约束力;
(2)双方均应当保证在本合同签署之前和本项目履行过程中,依法各自取得所有的政府批准、许可、执照、证书并保持其合法有效;
(3)并不构成甲方和乙方之间的合营或合伙关系,也不能免除各方依法或
依本合同应履行的职责和义务;
(4)甲方是本项目发起人,根据xx区人民政府的授权和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负责本项目的前期立项审批、建设用地审批、土地征迁的工作,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可用性服务费和运维绩效服务费,接受合格项目等权利义务;
(5)乙方根据法律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负有行使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管理、运营、维护、移交等职责并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
第二章项目概况、合作方式及期限
3 项目概况
3.1项目名称
xx市xx区市政道路工程(一期)PPP项目
3.2 项目建设内容及范围:
xx区市政道路工程分为两期建设,本项目为xx区市政道路工程的一期建设项目,主要建设xx区城市市政道路及城市周边绿化项目,建设范围包括湖园路西伸段、香林路、紫霞路、福兴路、安都路、安仁路、顺安路、规划一路、规划二路、西坡路、涵港路南伸段、锦岚大道二期段、荔城路(涵港大道-邠河路段)、涵碧路、雪津啤酒厂(新区)周边绿化等,具体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如下:(1)湖园路西伸:东起塘北路,西至西环城路,设计车速为40km/h,全长712m,路幅40m,拆迁面积约10000平方米,主要建设主干道、人行道、绿化及灯光照明设施(含电缆下地、综合管道、给排水、燃气管道、自来水管等)。
(2)香林路:从福厦路至飞浦路,为城市主干道,设计车速为40km/h,全长1.401km,路幅30m。
征地蓝线面积为95336 m2,拆迁面积约5000平方米。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①道路总面积66023 m2,其中:机动车道面积50044 m2,人行道面积14811m2。
②桥梁3座,梧梓河桥全长66m,桥跨布置为3×20m,桥面宽37m,码头沟桥全长54m,桥跨布置为3×16m,桥面宽37m,梧梓河2桥桥梁全长53.4m,桥跨布置为3×16m,桥面宽37m;③平面交叉6处;④公交站点5座;⑤绿化工程、照明工程、沿线管线工程及其他工程等(含电缆下地、综合管道、给排水、燃气管道、自来水管等)。
(3)紫霞路:东西向城市次干路,工程范围为六一西路(东侧)~六一西路(西侧),红线宽度24m,设计速度40Km/h,道路总长1935.485m,拆迁面积约3000平方米,主要建设主干道、人行道、绿化及灯光照明设施(含电缆下地、综合管道、给排水、燃气管道、自来水管等)。
(4)福兴路:南起自福厦路,北至都邠路,红线宽度24m,设计速度40Km/h,道路总长924.341m,拆迁面积约2000平方米,主要建设主干道、人行道、绿化及灯光照明设施(含电缆下地、综合管道、给排水、燃气管道、自来水管等)。
(5)安都路:南起自六一西路,北至都邠路,红线宽度18m,设计速度30Km/h,道路总长706.537m,拆迁面积约6000平方米,主要建设主干道、人行道、绿化及灯光照明设施(含电缆下地、综合管道、给排水、燃气管道、自来水管等)。
(6)安仁路:西起涵港大道,东至紫霞路,红线宽度18m,设计速度30Km/h,道路总长196.019m,拆迁面积约1000平方米,主要建设主干道、人行道、绿化及灯光照明设施(含电缆下地、综合管道、给排水、燃气管道、自来水管等)。
(7)顺安路:北起滨海大道,南至紫霞路,红线宽度18m,设计速度30Km/h,道路总长462.221m,拆迁面积约1000平方米,主要建设主干道、人行道、绿化及灯光照明设施(含电缆下地、综合管道、给排水、燃气管道、自来水管等)。
(8)规划一路:起自六一西路,终至规划二路,总长约334米。
(9)规划二路:起自安都路,终至香林路,总长约934米。
(10)西坡路:西起涵港大道,东至高林街,红线宽度30m,设计速度40Km/h,道路总长2044.965m,拆迁面积2万平方米,主要建设主干道、人行道、绿化及灯光照明设施(含电缆下地、综合管道、给排水、燃气管道、自来水管等)。
(11)涵港路南伸:道路总长500米,路幅30米,建设桥梁及河道改线等。
(12)锦岚大道(二期):建设工程全长约161.874米,路幅宽50米,主要建设主干道、人行道、桥梁及河道改线等。
(13)荔城路(涵港大道-邠河路段):建设工程全长约1165米,路幅宽30米,主要建设主干道、人行道、桥梁、绿化及灯光照明设施等。
(14)涵碧路:东至塘头河支流,西至塘宁湾东区2号,北至公园路,南至塘宁湾1号,道路约长1109.48米,路幅24米。
(15)雪津啤酒厂(新区)周边绿化:英博雪津啤酒厂(新厂区)周边绿化种植以及景观小品、休闲慢道、公共厕所、停车场、防风林、驳岸等,绿地总面积121211.08m2,其中:联十一线连接线南侧绿地43978.7m2,排洪沟西侧绿地14721m2,排洪沟东侧绿地3919.2m2,东侧排洪沟绿地36788.4m2。
临时排洪堤外绿地19821.9m2,雪津与防洪堤夹缝绿地1981.88m2。
【以上各子项目建设以甲方确认发出为准,甲方有权增减项目子项目。
具体各子项目的建设内容与规模,最终以xx区政府相关部门审查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要求为准。
】
3.3 建设期限:自监理公司发出开工令之日起2年内建成、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
3.4 项目投资规模
本项目总投资88252.8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70723.3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992.22万元,工程建设预备费用6537.25万元;本项目总投资不含建设期利息,含征地拆迁费6323.57万元(征收补偿工作及补偿费用由政府方承担)。
故本项目乙方实际投资估算为81929.27万元,最终投资额以xx区政府相关部门审定的项目竣工决算为准。
4 项目合作方式及期限
4.1项目合作方式
(1)xx区人民政府授权甲方担任本项目实施机构,对本项目进行全程监管,对项目进行社会资本采购、监管、绩效考核、移交等工作。
并代表政府与乙方签署PPP项目合同。
(2)xx区人民政府授权xx市xx区xx区新创建设有限公司为本项目政府出资方,负责本项目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同时,政府方负责房屋征收补偿工作,所产生的补偿费用由政府方承担,但房屋征收补偿费列入PPP项目总投资。
(3)中标的社会资本方按股权比例出资,与xx市xx区新船建设有限公司签订《股东协议》、《项目公司章程》,并成立项目公司。
(4)项目公司负责投融资、建设及运营维护,保障该项目可用性的持续服务供应。
(5)甲方对本项目进行绩效考核,并将绩效考核结果上报xx区财政局,xx 区财政局以绩效考核结果作为付费依据,按期支付项目公司的可用性服务费和运维绩效服务费。
(6)xx区人民政府协调发改局、财政局、税务局、审计局、国土、环保局等相关部门衔接支持,对于权力范围内的审批手续积极协助、从简从快,给予支持。
在本项目执行期内按各职责分工对本项目全程监管。
(7)项目合作期结束后,乙方将项目相关设施及维修养护权无偿移交甲方。
本项目运作方式示意图
4.2合作期限
本项目拟定合作期限为10年,最长不超过15年。
各子项目建设期均为2年、运营期均为8年。
如本项目各子项目同时开工建设,则项目合作期为10年(建设期2年+运维期8年)。
若存在子项目延后开工情形,按项目整体合作期限不超过15年(含第15年)的控制。
建设期:2年,自监理公司发出该子项目开工令(若乙方实际入场施工日早于该时间的,以实际入场施工时间为准起计)之日起至该子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因甲方(或其他政府部门)原因造成该子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滞后的,则该
子项目建设期的终止日按照实际竣工验收合格日扣除因甲方(或其他政府部门)原因导致的滞后天数计算;因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项目不能按期完工,根据本合同第十四章约定协商解决。
运营期:8年,从该子项目建设期终止日的次日起至运营期限届满日,但项目整体合作期限不超过15年(含第15年)。
4.3 资产权属
本项目各子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合格后,所形成的固定资产直接归甲方或政府指定机构所有,其他相关资产归乙方所有。
第三章项目的投融资及资金监督管理
5 项目投融资结构
5.1项目总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88252.84万元(实际建设项目及总投资,最终以xx区主管部门审定的项目竣工决算为准),其中:建安工程费用70723.3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992.22万元,工程建设预备费用6537.25万元;项目总投资不含建设期利息,含征地拆迁费6323.57万元(征收补偿工作及补偿费由政府方承担)。
故本项目乙方实际投资估算为81929.27万元,最终投资额以xx区政府相关部门审定的项目竣工决算为准。
5.2 乙方设立
政府方出资代表xx市xx区新创建设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叁佰万元整(¥3,000,000.00),持有乙方10%股权;中标社会资本方出资人民币贰仟柒佰万元整(¥27,000,000.00),持有乙方90%股权。
5.3投融资安排
(1)项目资本金
本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为20%,即16,385.85万元(以审查审定的设计概算为准),乙方各股东按持有股权比例筹集项目资本金,其中,政府出资方xx市xx区新创建设有限公司应出资1,638.59万元;社会资本方应出资14,747.27万元。
首期到位项目资本金3000万元作为乙方注册资本,余项目资本金13,385.85
万元根据项目建设进度以增资乙方注册资本方式注入(实际应交项目资本金金额以xx区主管部门审定为准)。
(2)项目融资
乙方股东以项目资本金为限承担相应的责任及风险。
项目资本金之外的融资义务由乙方及其社会资本方股东承担,通过债权融资等各种合法方式解决。
本项目拟融资资金65543.42万元,本项目融资资金=项目总投资(以审查审定的设计概算为准)×80%。
若乙方项目融资不足或未能按期完成融资的,社会资本方应保证以自有资金、提供融资担保等方式确保能够获得足额融资,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建设进度保证资金及时到位以保障项目进度。
融资资金及融资占用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5.4融资质押
为本项目融资之目的,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权益(如项目经营收入、项目预期收益权、保险受益权等)用于质押。
5.5融资文件的备案
5.5.1 乙方应于融资文件生效之前向甲方提交融资文件,并向甲方备案。
5.5.2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批准,乙方不得在任何方面修改或补充、或终止、替换已经向甲方依据本合同备案的融资文件。
5.5.3 甲方对融资文件备案或融资文件的修改或变更的批准并不免除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5.6 融资的政府文件
乙方以本合同及相关资料向金融机构进行融资时。
根据乙方的融资需要,甲方出具实施本项目的合法性、合规性等证明材料,主要有本项目立项批复、xx 区人民政府对项目采用PPP模式的批复、xx区财政局对项目实施方案所做的物有所值和财政承受能力评估报告及xx区人民政府同意在本项目开展过程中拟将本项目应支付的政府付费金额列入各年度区财政支出预算。
5.7 融资计划
乙方及/或其社会资本方应在成立后三十(30)日内向甲方提交本项目融资方案及资金安排计划。
本项目资本金及其余建设资金应按计划分期足额到位。
乙方及社会资本方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资金筹措不力,造成项目建设资金链中断。
上述情况发生后三十(30)天内,乙方及社会资本方应积极采取行动予以纠正。
5.8 资金专户
乙方应设立项目资金专户,与银行签订资金监管协议,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所得资金必须全部用于本项目建设,不得挪用、挤占。
乙方不得拖欠各参建方工程款,若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6 资金监督
甲方有权对资金到位进度、使用流向等进行核查、监督。
6.1 财务管理的一般要求
(1)乙方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各项财务开支范围和标准,如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费,并接受有关机关的检查监督,保证中标社会资本方权益不受侵犯。
(2)乙方应与资金监管银行签订资金管理协议,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协议的约定管理、使用建设资金,接受监管银行资金监管,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3)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提交下列文件:
a.年度基本建设支出预算、财务结算等财务报告;
b.在各季度第1个月结束之前提交上季度的乙方现金收支季度总结报表;
c.在每年4月15日之前提交由独立于乙方的有资格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上年度审计报告(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会计报表附注及其他财务资料)。
d.乙方还应按甲方的要求随时提交关于其财务状况的信息资料。
第四章项目用地
7 建设用地取得方式
甲方确保乙方在运营期内为项目之目的合法、独占性、无偿的使用项目用地;项目临时性用地由甲方负责无偿提供;临时性用地使用期满后,由乙方负责拆除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并恢复原貌,关于该临时性用地发生的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