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管理实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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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ZCPX-WJGL-001
中材萍乡水泥有限公司
文件管理标准
(第1版)
受控状态:受控□非受控□
受控号:033
2009年6月23日发布 2009年6月23日实施起草人: 刘启娜审核人: 彭文胜批准人: 黄宝春
起草日期: 2009.6.1 审核日期: 2009.6.17 批准日期: 2009.6.23
文件管理标准
1 目的
贯彻上级指示精神、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或商洽工作的重要工具。

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应于各部、室、车间。

3 职责
3.1公司下发文件实行统一管理,做到规范、准确、及时、安全。

克服官僚主义和文牍主义。

3.2各部室、各单位及各有关人员,对文件中涉及政府、总公司或本公司应保密的事项,必须严守机密,不准随便向他人泄露。

3.3文件保密等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种,其他为一般文件。

绝密、机密文件打印一定要用专用磁盘。

绝密文件只能印一份,由起草人送有阅文资格的人员传阅,机密文件按审阅人数打印,阅完后由起草人收回归档。

秘密文件由阅文人妥善保管。

文件机密级数,由发文单位的主管领导根据文件内容确定。

3.4公司发文的程序为:拟搞、审核(部门领导)、签发(公司领导)、打印、发文、催办、立卷、归档、销毁等。

3.5公司收文的处理程序为:收文、分文、传送、催办、立卷、归档。

3.6草拟文件应注意:文字要准确、精炼,条理要清楚,层次要分明,结构要紧密,用语要规范。

3.7各级领导对送来的文件要及时阅批,当天批复。

3.8各级领导阅、批文件应仔细认真,阅完后要签名并注明日期,不得圈阅。

需要签署具体意见的,要明确、具体。

3.9公司所有文件,发文单位应有存档,并将文件原稿(经领导签字)审核稿件连同正本二份送综合管理部存档。

有领导指示的,还应附批复件。

3.10收文由综合管理部统一负责。

收文后,应先做好归类、登记,然后根据文件的内容,分送有关领导阅示。

阅示完毕后,由综合管理部收回归档。

3.11所有文件发放,一定要有登记、签收手续。

3.12公司发文,一定要由综合管理部一编号:红头文文件:×××字(××年)××号、情况通报:ZCPX2009-QKTB-×××,通知、工作联系函、普通文件:NO:×××,标准:ZCPX2009-×××BZ-00X;合同:ZCPX2009-XXXX
3.13红头文件,只适用于需遵照执行的制度、规定、决定、决议、纪要、任命等;由公司统一印制的红头文件纸张印制。

格式:文号:3号仿宋字,标号2号宋体加粗字,正文:用3号仿宋体字,一般每面排22行(以3号字高度加3号字高度7/8的距离为一基准行),每行排28个字。

3.14情况通报:普通A4纸,3号仿宋字,正文:用3号仿宋体字,一般每面排22行(以3号字高度加3号字高度7/8的距离为一基准行),每行排28个字。

3.15通知、工作联系函、普通文件:普通A4纸,标题为2号黑体字,正文为3号仿宋体字,一般每面排22行(以3号字高度加3号字高度7/8的距离为一基准行),每行排28个字。

3.16标准:普通A4纸,封面上方编号为5号宋体字,标题为1号宋体加粗字,下方落款为5号宋体,正文内页:标题为3号宋体加粗,正文内容为5号宋体。

3.17合同:普通A4纸,标题3号宋体加粗,正文为5号宋体。

5.3.2 记录的存贮、保管
5.3.2.1记录由各归口管理部门保管、存贮。

保管期限根据记录的重要性分为三类:
A类记录;各类质量检验记录由进行办公室保管,保存期限为5年。

B类记录:各质量控制部门的产品质量记录、管理评审记录、内部审核记录、供方档案等由各质量控制部门保管,保存期限为3年。

C类记录:各车间的产品记录、质量会议记录等一般记录,保存期限为1年。

5.3.2.2记录保存期满后,经各有关部门保管员确认,由各部门领导批准后处理。

5.3.2.3记录的保管应做到防潮、防火、防破损、防遗失。

5.4记录的更改
记录由于笔误需要更正时,应用标记划在原始记录更改处,并写上正确的记录,更正的记录通过盖章或签字得到认可。

5.5记录的借阅
记录涉及到本公司机密、数字,原则上不允许外借。

如遇特殊情况,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方可在办公室查阅。

文件编号:ZCPX-DAGL-001
中材萍乡水泥有限公司
档案管理规定
(第1版)
受控状态:受控□非受控□
受控号:□□□
2009年月日发布 2009年月日实施
起草人: 审核人: 批准人: 起草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档案管理规定
1 目的
加强企业档案管理,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科学化、规范化、为公司生产经营提供服务和支持。

2 适应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部门档案管理。

3 职责
3.1 企业档案管理实行总经理负责制。

3.2 公司档案室
3.2.1 负责监督、检查、指导档案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

3.2.2 对公司各部门档案资料管理工作定期检查和考核评审,并监督其改进和完善档案管理。

3.2.3 负责对本企业各类档案的鉴定、销毁,确定密级和保管期限。

3.2.4 对做出贡献的专兼职档案人员建议给予表扬和奖励。

3.2.5 对档案工作中造成重大失误、渎职和违法的档案人员建议给予批评、处分。

3.2.6 负责基建、设备、电气、技术改造、人事、实物及公司文件的接收、立卷、保管工作。

3.2.7 健全档案管理网络,负责指导各部门兼职档案员的档案业务工作。

3.3 其它单位
负责所属工作业务范围内档案材料的收集、归档、移交、保管工作。

4 管理程序
收集→整理鉴定→立卷→入库
判断是否需要→填写借阅薄→借阅人签字→归还→入库
5 内容与要求
5.1 档案管理的原则采取“归口管理、分散控制”的原则,由综合部负责综合管理,其它部门按管理职能对业务范围内的文件资料实施控制管理。

5.2 总体要求
5.2.1 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要列入生产、基建和经营等各项活动的工作计划;列入有关部门的职责范围和有关人员的职位说明。

5.2.2 新产品试制定型、基建工程竣工验收,必须有档案部门参加。

文件材料不准确、不系统,不能进行鉴定、验收。

5.2.3 工程创优、科研成果评奖,归档的文件是否完整、准确、系统要作为一项考核内容,档案部门不签署意见不得申报成果。

5.2.4 公司新购重要设备仪器和引进项目的文件材料到货时,有关业务部门应会同档案管理人员检查验收随机材料,并及时归档。

5.2.5 其它部门在各项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文件、资料,由本部门按其职责业务范围,指定各部门专(兼)职档案资料员负责收集整理,将应归档文件资料组成保管单位,按其归档范围整理归档,由部门负责人审定,进行立卷、保管,业务上接受档案管理人员的监督与指导。

5.3 档案的移交
5.3.1 凡人事、实物档案业务范围内形成的文件资料,由承办单位负责人指定相关部门及移交内容有:公司文件及批复、土地证及征、租地协议、技术开发部的技改项目竣工资料、
基建项目竣工资料、物资管理部采购的有保存价值的设备(包括自制)的随机文字材料及图纸、颁发给公司的奖杯、奖章、奖牌、奖状、奖旗、证书、员工人事档案材料等。

5.3.2 移交时间
5.3.2.1基建工程或其他技改项目,在任务完成后10日内,要将应归档的文件材料组成保管单位,由项目负责人审定后,向档案室移交。

5.3.2.2 各项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属档案室归档范围的,在第二年上半年内,将应归档的文件材料组成保管单位,由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审定后,向档案室移交。

5.4 归档要求及范围
5.4.1 凡是能反映公司及各部门工作活动的,具有查考利用、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都应归档。

5.4.2 归档的科技资料、文字报告及图纸的质量要求:文字清晰,齐全,无碎角,要求原件.5.4.3 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及时、准确、完整。

5.4.4 归档的份数:各类文件材料一般归档一式一份,比较重要的和利用频繁的文件为两份。

5.4.5 档案室归档范围
上年度形成的公司文件、上级机关下发的文件、文书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基建项目形成的竣工资料,设备仪器的随机资料,新建项目、技术改造的竣工资料,实物档案,员工人事档案材料,档案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5.4.6公司各职能部门归档范围
5.4.
6.1综合部
a 机要文件;
b 公司办公会议纪录,董事会会议材料:
c 工商行政事务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d 公司治安保卫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e 交通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f 内部体系文件、各种台账、表格等。

g 人力资源计划、员工劳动合同、人员调配管理、工资管理、退休员工的管理形成的文件材料;
h 员工教育、培训工作中形成的文字、文件声像材料;
i 劳动保护、保险工作中的文件材料;
j 公司下发的各类文件、管理标准等;
k 内部体系文件、统计报表、各种台账、表格。

l 公司规划、机构设置及发展战略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m 认证工作与标准化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n 对外合作项目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o 计划统计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p 公司下发的各类文件、管理标准及内部体系文件,各种台账、表格等。

q 企业文化建设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r 公司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照片资料;
s 公司在工作活动中形成有保存价值的影像资料;
5.4.
6.2 财务部
a 会计凭证;
b 会计账簿
c 会计报表;
d 生产财务和成本核算;
e 公司下发的各类文件、管理标准及内部体系文件、各种台账、表格等。

5.4.
6.3 技术部
a 产品研究开发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b 新技术、新工艺、新购技改设备、新材料、新方法的引用、采用及推广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c 实施重大技术方案、大修计划、生产部下属各车间设备的大修计录等文件材料
d 技术对外合作项目、技术改造的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e 基建、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f 基建合同计划、预算、决算等资料;
g 新项目前期依据性文件材料、基础性文件、设计资料、协议资料、竣工资料;
h 计量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文件资料;
i 公司下发的各类文件、管理标准及内部体系文件、各种台账、表格等。

5.4.
6.4化验室
a 质量管理、质量检验、质量控制监督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b 新品种水泥、新建材、新技术、新方法、新产品的实验研究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c 统计报表;
d 公司下发的各类文件、管理标准及内部体系文件、各种台账、表格等。

5.4.
6.5 物资供应部
a 物资采购工作中(合同、协议等)形成的文件材料;
b 物资仓库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c 物资核算、统计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d 公司下发的各类文件、管理标准及内部体系文件、各种台账、表格等。

5.4.
6.6 生产部
a 水泥成品、半成品等产品和生产组织工作中形成的资料;
b 月度、季度生产计划及检修计划;
c 生产调度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d 生产技术、设备、安全环保管理及矿产资源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文件资料;
e 生产工艺及产品工序质量控制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f 生产成本的控制和管理、工序成本的考核工作中形成的文件资料;
g 生产统计和生产管理活动分析工作中形成的文件资料;
h 公司下发的各类文件、管理标准及内部体系文件、各种台帐、表格等。

5.4.
6.7 各车间
a 公司下发的各类文件、管理标准等;
b 三类文件及各种台帐、表格等;
c 计划、设备大修、中修记录;
d 巡检工值班、点检记录;
e 设备说明、润滑记录。

5.4.
6.8营销公司
a 公司下发的各类文件、管理标准等;
b 产品销售计划、总结、会议记录与纪要;
e 价格管理、销售业务(包括合同、协议、函件等)工作中形成的材料;
d 客户服务管理、订货会市场分析形成的文件材料;
e 广告宣传材料;
f 销售财务与统计工作中形成的材料;
g 售后服务材料;
h 内部体系文件、各种台账、表格等。

5.5 档案分类
5.5.1 党群工作类
5.5.2 行政管理
5.5.3 经济管理类
5.5.4 生产技术管理类
5.5.5 产品类
5.5.6 科学技术研究类
5.5.7 基本建设类
5.5.8 设备仪器类
5.5.9 会计档案类
5.5.10 员工档案类
5.5.11 音像、照片档案类
5.5.12 实物档案类
5.5.13 电子档案类
5.6 档案材料的保管
5.6.1企业档案必须有档案库房和专用柜、架保管,并做好库房的防火、防盗、防潮、防光、防鼠、防虫、防尘、防污染八防工作。

库房有灭火装置,有条件的库房温度控制在14—28℃,相对湿度控制在45—60%。

5.6.2 各类档案的存放整洁有序(按编号从左至右,从上到下排列)。

5.6.3定期进行库藏档案的清理核对工作,做到账、物相符,对破损或载体变质的档案,及时进行修补和复制。

5.7 档案材料的借阅和保密
5.7.1借阅档案者,应严格履行借阅手续,原则上所有档案只准在阅览室查阅,特殊需要的应经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审批后,由档案管理人员填写《档案借(查)阅记录溥》后方可借阅,绝密、机密档案不予查阅。

5.7.2 公司员工非本职工作需要一律不准借阅企业科技档案。

5.7.3 借阅的档案应予爱护,不得损坏、涂改、沾污、标记、拆散、抽页、装剪,归还时要详细检查,如有损坏、遗失等情况,情节严重的按《江西省档案管理条例》规定给予行政或经济处罚。

5.7.4 严格保密制度,凡借阅的档案严禁翻印复制。

5.7.5 员工工作变动,调动或离退休时必须将所借档案、图书如数归还。

否则,不予办理调动或退休手续。

5.7.6 外单位人员一律不准借阅企业档案。

5.7.7各种期刊仅供在阅览室阅览,不得带出室外,确因工作需要借出的,填写《图书借(查)阅记录薄》签字后,按规定时限内归还。

5.8 档案材料的鉴定和销毁
5.8.1根据国家法规的有关规定鉴定档案的保管期限和保存价值,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

确定保管期限的基本原则是:
a 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档案应永久保存;
b 在一定时期内有利用价值的档案分别为长期或短期保存;
c 凡是介于两种保管期限之间的档案,其保管期限一律从长。

保管期限表按照《归档文件整理办法执行》。

5.8.2鉴定工作每三至五年进行一次。

5.8.3经鉴定确认为无保存价值的档案,登记造册,由公司主管领导审查批准后,档案组织(至少两人)监销。

6 检查与考核
档案室对公司所属各单位每年检查一次本办法的执行情况,检查结果作为中层正职绩效考核的内容。

文件编号:ZCPX-YGPX-001
中材萍乡水泥有限公司
员工培训管理规定
(第1版)
受控状态:受控□非受控□
受控号:□□□
2009年月日发布 2009年月日实施
起草人: 审核人: 批准人: 起草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员工培训管理规定
1 目的
提高员工综合素质,打造一流团队,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2 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3 职责
3.1 员工培训工作实行总经理负责制。

3.2综合管理部是公司员工培训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年度、季度培训计划,组织实施一级培训,指导、检查二级培训,建立员工培训档案,管理并使用员工培训经费,加强对培训师的管理。

3.3 各部、室、车间负责本部门员工的培训(统称二级培训)并依照公司规定作好记录和存档。

4 内容和要求
4.1 培训计划
4.1.1 综合管理部每年的12月份要形成下一年度的培训计划和培训费用计划报总经理审核批准并实施。

4.1.2综合管理部依据全年培训计划在每个季度的月末提出下一季度的培训计划,下发给各部、室、车间执行并实施。

4.1.3 各部、室、车间结合公司季度计划和本部门情况,提出本部门的培训计划报综合部存档并组织实施。

4.2 培训师
4.2.1 公司内部组成兼职培训师队伍,专门负责对公司内有需求的部门进行培训。

4.2.2 培训师要统筹兼顾,在安排和完成好自己的工作的基础上,高质量地完成培训任务。

4.2.3 培训师完成培训任务,公司发给一定数量的薪酬并作为今后技术岗位评等、升级的可参照条件之一。

4.2.4 培训师任职的条件
4.2.4.1 热爱培训工作,自愿担任培训师。

4.2.4.2 在员工中有一定的威信和影响。

4.2.4.3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丰富的知识、技能、经验。

4.2.4.4 具有一定的组织教学能力。

4.2.4.5 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

4.2.4.6 掌握一定的电脑操作技术。

4.2.5 培训师的权利和义务
4.2.
5.1 权利
a、享有对内、对外授课的权利。

b、享有参加公司相关培训和外陪的权利。

4.2.
5.2 义务
a、承担人力资源部分派的培训课程。

b、备好课、上好课,不断提高培训艺术。

c、承担有关教材的编写。

4.2.6 培训师的待遇
培训师(高级工程师或副总以上)每课时50元;培训师(工程师或中层管理人员)每课时30元;培训师(助工、技师、主办)每课时15元。

4.3 培训地点
4.3.1 公司会议室。

4.3.2 公司视情况临时借用或租用会议室。

4.4 培训经费
4.4.1 财务部负责计提员工培训经费,设立专门帐户,确保专款专用。

4.4.2 综合管理部按照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培训经费的支出,自觉接受财务部的监督。

4.4.3 培训经费用于一级培训和经批准的外部培训。

4.4.4 对于培训经费的不足,每年由公司根据培训的需求给予解决。

4.5 培训器材、资料
4.5.1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公司将为培训工作配置计算机(便携式)、投影仪、幕布等培训器材,统一由综合管理部协调使用。

4.5.2 用于培训的音像制品、教材、书籍等由综合管理部购买、保管。

4.6 员工外部培训的管理
4.6.1 员工外部培训实行计划管理,从严掌握,列入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的按计划实施。

4.6.2 被批准参加外部培训的员工,由所在部门填报《公司员工外培申请表》,交综合管理部汇总审核后,上报分管领导、总经理审批,批准后组织实施。

4.6.3 培训结束后,应上交培训材料,填写外培档案,登记签字后,办理报销手续。

4.6.4 公司同意的外出培训的报销总经理签批。

4.6.5 外培可以报销的费用包括:培训费、交通费、住宿费、测试费、取得证书的费用。

4.6.
5.1由政府相关部门主办的特种作业上岗操作证等职业资格证书类培训,经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并取得相应证书的,费用由公司承担;未取得证书或个人自愿参加的,费用自理。

未继续从事相应特种岗位工作的,公司不再安排其参加复审培训。

4.7 员工内部培训的管理
4.7.1 员工内部培训实行二级管理,部、室、车间为二级。

4.7.2 内部培训要坚持理论与实际操作技能并重的原则,列入公司年度计划的必须在年度内实施完毕,接受公司的检查和考核。

4.7.3 公司因各种需求的要求举办的各类一级短训,由组织部门制定培训计划,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查同意后,组织实施并在综合部备案。

4.7.4 公司内部的一级培训所需费用在公司培训经费中列支(未列入计划或未备案的不予列支)。

4.8 员工学历教育的管理
4.8.1 公司鼓励员工在职参加各类学历教育,凡经过批准参加各类学历教育的人员,学习期间视作出勤(工作岗位允许的情况下)。

4.8.2 参加在职各类学历教育的员工,报名前先要写出书面申请,所在部门行政正职签字同意并加盖部门公章后,交综合部办理有关报考手续;被正式录取后,持录取通知书,到综合部办理登记手续。

4.8.3 在职参加学历教育的员工每次参加学习时,必须持学习通知到本部门行政正职请假后,方能外出学习。

对于工作任务较忙的部门,要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也可以与其他员工串休。

4.8.4 对于不履行请假手续参加学习的员工,学习期间按照事假处理,情节严重的按照旷工论处。

4.8.5 实行绩效管理的部门,也可以把员工学习期间的绩效薪金(基础薪金除外)留给坚守岗位的人员。

文件编号:ZCPX-LDHT-001
中材萍乡水泥有限公司
劳动合同管理规定
(第1版)
受控状态:受控□非受控□
受控号:□□□
2009年月日发布 2009年月日实施
起草人: 审核人: 批准人: 起草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劳动合同管理规定
1目的
规范公司劳动合同订立、终止、解除等环节管理,增强公司员工的劳动合同意识,提高公司劳动合同管理水平。

2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及全体员工。

3 引用文件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3.2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3.3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3.4 《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等。

4 职责
4.1 综合管理部
4.1.1负责上级有关劳动法规政策条款的宣传、贯彻及各部门贯彻实施的指导;
4.1.2负责公司劳动合同文本的准备;
4.1.3负责公司劳动合同签(续)订的组织、指导;
4.1.4 负责公司劳动合同终止、解除等事项的办理;
4.1.5 负责对本管理标准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

4.1.6 负责公司劳动纠纷的处理。

4.2 各部门通用职责
4.2.1 负责上级有关劳动法规政策条款在本部门的宣传、贯彻;
4.2.2 负责本管理标准在部门内的宣传、执行;
4.2.3负责协助综合管理部组织本部门员工劳动合同的签(续)订;
4.2.4 负责协助综合管理部做好本部门员工与公司发生的劳动纠纷的处理。

5 管理内容及要求
5.1劳动合同格式
5.1.1 公司采用经律师审定的统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

5.1.2 当公司劳动合同文本条款因法律法规调整出现变更时,以变更后的条款为准。

5.2 劳动合同签订
5.2.1 凡被公司招聘录用的人员都要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5.2.2 新员工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与公司正式签订劳动合同;
5.2.3公司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和符合法律”三项原则,与劳动者协商确定劳动合同条款;
5.2.4劳动合同须经双方签字或盖章。

员工应自己签字和盖章(印)。

5.3 劳动合同续订
5.3.1 在劳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综合部提出续订劳动合同的意见报公司审批,并向员工发出《劳动合同续订通知书》;
5.3.2 根据公司审批意见,由综合管理部组织续订劳动合同。

5.4 劳动合同期限
公司劳动合同期限分为25岁以下和45岁以上签3年,25岁和45岁之间签5年,中层管理人员和各单位骨干签包括无固定期限三种。

5.5 劳动合同终止
员工在合同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到期时公司将不再与其续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

5.5.1合同期内受过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和治安拘留的员工;
5.5.2合同期内违犯公司劳动纪律被通报三次(含三次)以上的员工;
5.5.3一个合同期内待岗二次或累计待岗三次的员工;
5.5.4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终止条件出现时。

5.6 劳动合同解除。

5.6.1员工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并不支付经济补偿:5.6.1.1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以下录用条件中任何一项的:
a.在应聘过程中向公司提供的材料(如离职证明、教育学历、个人简历、婚姻及生育状况、体检证明等)必须真实无误;
b.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精神病、传染病及其它影响工作的病症,能保证正常工作;
c.各方面表现良好,没有吸毒、打架斗殴等各种劣迹,富有爱岗敬业精神;
d.能按照公司的要求,完成公司指定的工作内容、工作指标和工作任务。

5.6.1.2试用期满后,被发现在应聘过程中向公司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的;
5.6.1.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5.6.1.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6.1.5被依法进行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的;
5.6.1.6行为不端损害公司名誉的;
5.6.1.7员工拒不服从公司工作调动和安排的;
5.6.1.8以请事假、病假为由,长期在外从事有经济收入工作的;
5.6.1.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6.2 员工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解除合同:5.6.2.1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5.6.2.2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
5.6.2.3员工患病或非因工伤残,按国家规定给予三至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医疗期限已过仍不能工作者应申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公负伤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

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根据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5.6.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7 劳动合同约定条款
5.7.1 试用期、见习期约定
5.7.1.1对于公司招聘录用的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时改变劳动岗位或工种的员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可约定一定期限的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

5.7.1.2 对于公司招聘录用的大中专、技校毕业生等新到员工,公司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规定为期一年的见习期。

5.7.1.3试用期、见习期均作为劳动合同期限。

5.7.2 培训约定
5.7.2.1员工由公司出资培训和派出学习,须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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