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价格〔2011〕534号-法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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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价格〔2011〕534号-法律类关键信息项:
1、协议名称:发改价格〔2011〕534 号相关法律协议
2、协议目的
3、适用范围
4、价格规定与调整机制
5、监督与管理机制
6、违规处理措施
7、争议解决方式
8、协议生效与终止条件
11 协议目的
本协议旨在明确和规范在发改价格〔2011〕534 号相关法律框架下
的各方权利和义务,确保价格的合理形成和有效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公共利益和各方合法权益。
111 具体目标包括但不限于:
1111 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
1112 防止价格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1113 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供价格合理、质量可靠的产品或服务。
12 适用范围
本协议适用于涉及发改价格〔2011〕534 号法律所涵盖的各类商品
和服务的定价、调价以及相关交易活动。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领域:121 能源领域,如石油、天然气、电力等。
122 交通运输领域,如铁路、公路、航空等。
123 公共服务领域,如教育、医疗、供水、供气等。
13 价格规定与调整机制
131 价格的确定应遵循公平、公正、合理和透明的原则,充分考虑
成本、市场供求关系、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
132 对于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应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程序进行定价和调整。
133 对于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经营者应依法自主制定价格,
但不得进行价格欺诈、价格垄断等违法行为。
134 价格调整应具备充分的依据和合理的理由,并经过必要的审批
或备案程序。
14 监督与管理机制
141 设立专门的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对价格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142 监督管理机构有权要求相关单位和个人提供价格相关的资料和
信息,进行必要的调查和核实。
143 建立价格监测和预警机制,及时掌握价格动态,对异常价格波
动进行干预和调控。
15 违规处理措施
151 对于违反本协议价格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依法予以
严肃处理。
152 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超出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范围收费、价格欺诈、价格垄断、恶意哄抬物价等。
153 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停
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等。
16 争议解决方式
161 各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162 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
163 若调解仍无法解决争议,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
17 协议生效与终止条件
171 本协议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具体年限。
172 在有效期内,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本协议的相关内容应相应调整。
173 协议期满后,各方如无异议,则自动延续。
如有一方提出终止协议,应提前提前通知期限书面通知其他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