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程检验作业流程(附表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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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程检验作业流程(附表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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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制/更改一览表版本编制/更改内容日期编制/更改人 A/0 文件运行评审栏会签市场
部研发部设计部自控部资料室采购部人力资源部仓储部生产部 PMC部品质部战略发展部财务部项目部电工部售后服务部制定:审核:审批:
1.0目的
保证产品品质在制造过程得到有效控制,确保产品满足规定的要求,防止不合格品流通,减少生产返工及产品报废,特制定本流程。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产品从原料投放、加工制作到完工出货全过程的检验和测量控制。

3.0职责
3.1品质部:负责制程品质的检验和制程品质管控,负责相关品质
检验数据的记录和统计分析,负责品质责任认定和责任追究,负责品质改善监督和进度跟进。

3.2生产部:负责制程品质的首末件检验、报检、自检、互检、巡检及品质异常的反馈和处理。

3.3其它部门:负责协助品质部和生产部按本流程执行相关作业。

4.0作业程序
4.1关键工序的识别
在以下情况时,应对其作为关键或特殊工序予以识别和对待:
4.1.1工序的结果不能通过其后的检验和试验完全验证,或者加工后无法测量或需要实施破坏性实验才能得出结果;
4.1.2工序对最终产品的安全质量、主要性能有重大影响。

4.2首件检验
4.2.1各车间各工序依据生产排期计划、工艺流程、作业指导书、产品图纸、品质标准等进行首件检验。

4.2.2必须进行首件检验的工序:机加件(如挂具、挂钩、齿轮、轴承、研发样件)
4.2.3上述工序出现以下情况时必须进行首件检验:开工生产时、更换工件、换料、换模、修模、设备维修、更换工装夹具、生产人员变更、加工方法变更及其它需要首检的情况。

4.2.4各工序/机台操作员根据生产排期计划及对应的加工工件的工艺流程、作业指导书、产品图纸、品质标准等进行首件生产,经自检合格后向品管送检。

4.2.5品管员接到报检后,依据工件的工艺流程、作业指导书、产品图纸、品质标准(标准品、限度样品或者图片)等完成首件检验并作好相关记录;若不合格则及时通知工序或机台操作员改善并重新制作首件;
4.2.6工序或机台操作员再次制作的首件仍然不合格的,品管员应及时将首件检验结果通知班组组长或车间管理人员,车间管理人员在接到首件制作不合格的信息后须立即到场解决。

4.2.7首件经品管员检验合格后方可正式批量生产。

4.2.8首件必须保留至该批产品的最后一件产品加工完毕后才能随批流往下工序(或封存留样)。

4.3制程巡检
4.3.1各品管员依据生产排期计划、工件工艺流程、作业指导书、产品图纸、品质标准等进行制程巡检。

4.3.2制程巡检内容为:抽查产品质量是否合格、监督作业者的操作方法是否正确、检查加工的物料是否正确、抽查所加工物料质量是否合格、检查设备工装夹具是否适用、检查是否有适用的加工图纸、作业指导书等。

4.3.3品管员依据工件工艺流程、作业指导书、产品图纸、品质标
准(标准品、限度样品或者图片)等进行抽检,并填写品质检验记录表。

4.3.4品管员在巡检时发现异常,应立即通知作业员和车间管理人员。

作业员和车间管理人员应及时排除异常,异常排除后方可恢复生产。

4.3.5制程巡检发现品质异常时,经检查已经生产一定批量或连续作业一定时间的,则要求车间对本批产品或连续作业的工件进行抽检或全检。

4.3.6若制程品管在巡检时,发现同类问题反复出现或发现严重品质问题的,应立即要求车间停产,并要求现场管理人员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改善后方可恢复生产。

4.3.7品质部主管定期或不定期巡查各工序/机台,并检查品质检验记录表的填写情况。

4.3.8生产部班组长、车间主管和经理随时抽查产品品质,发现异常及时进行处理。

4.4制程全检
4.4.1品质部根据实际需要确认必须进行全检的工序和检验项目。

4.4.2品管员依据工件工艺流程、产品图纸、品质标准等进行全检并填写品质检验记录。

4.4.3全检过程中若发现品质异常,参照制程巡检相关规定和《制程不合格品处理作业流程》执行。

4.5自检互检
4.5.1各车间各工序依据生产排期计划、工件工艺流程、作业指导书、产品图纸、品质标准等进行自检互检。

4.5.2各车间各工序操作员在生产过程中对产品质量进行自检,对上工序半成品进行互检。

4.5.3作业员对自己生产的产品进行自检,如发现产品质量异常时,应立即停止生产,并向现场管理人员或品管员报告。

4.5.4生产前或生产过程中,作业员对上工序流入的产品质量进行不定期抽检,如发现产品质量异常时,应立即停止生产,并向现场管理人员或品管员报告。

4.5.5现场管理人员或品管员接到报告后应及时到场进行处理。

4.6转序终检
4.6.1依据生产排期计划、工件工艺流程、产品图纸、品质标准等进行转序终检。

4.6.2转序终检包括:工序之间的转序终检、车间之间的转序终检、部门之间的转序终检。

4.6.3经过检验合格的物料(半成品或成品)才能转序。

4.6.4物料转序前,车间或相关部门必须提前通知品管员对物料进行抽检或全检。

4.6.5品管员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对物料进行抽检或全检,并在相关单据上签名确认。

4.7末件检验
4.7.1机加工序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末件检验(检验数量不少于2PCS),以提前确认设备工装模具状态是否完好。

5.0管理规定
5.1违反上述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处以责任人50-100元/次乐捐。

5.2若因违反上述规定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6.0相关表单
6.1《巡检记录表》
7.0参考文件
7.1《制程不合格品处理作业流程》
品质检验记录表组别:□IQC□IPQC■OQC□其他:日期:年月序号日期供应商/车间班次工序机台/班组品名规格型号批量检验数量不良数量不良问题描述处理意见检验员备注抽检数全检数
文件编号制程检验作业流程文件版本 A/0 生效日期页码第6页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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