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国家级资质认定评审员培训考核的通知-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国家级资质认定评
审员培训考核的通知
正文:
----------------------------------------------------------------------------------------------------------------------------------------------------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国家级资质认定评审员培训考核的通知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国家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行业评审组,认证认可技术研究所:
为进一步做好国家级资质认定评审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提升检验检测市场“事中、事后”监管的质量和水平,根据国家认监委2014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安排和《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员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国家认监委拟组织开展2014年国家级资质认定评审员培训、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级资质认定新评审员培训考核安排
(一)培训对象
拟参与国家级资质认定技术评审工作,但尚未取得国家级资质认定评审员证书的技术或管理人员。

(二)培训班次安排
2014年6月至12月,国家认监委将组织举办5期国家级资质认定新评审员取证培训班,其中通用领域和食品领域新评审员培训班分别举办3期和2期。

(三)培训班组织要求
为确保培训考核质量,培训班每期限额60人,每期培训班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

(四)培训班报名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含本科)以上相关专业学历,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等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同等水平的技术职称);
2.大学本科学历者,需具备4年以上(含4年)检验检测相关工作经历;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需具备3年以上(含3年)检验检测相关工作经历;
3.年龄60岁(含)以下,身体健康,无可能影响正常评审工作的身体障碍;
4.获得省级质检部门或者国家资质认定行业评审组等的推荐;
5.已取得省级资质认定评审员证书或实验室认可(或检查机构认可)评审员证书者,可优先报名。

(五)考核方式
1.考核采取闭卷考试,满分100分。

2.考核总得分70分(含)以上者,获得新评审员培训合格证书。

3.学员应参加培训班全程培训,因故缺席2个学时以上者,取消考试资格;学员提供虚假报名材料、考试作弊或有其他不诚信行为者,取消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计0分)。

二、评审员继续教育培训班安排
(一)培训对象
资质认定评审员证书已经到期(到期不超过3年)或即将到期的评审员,且年龄不超过63周岁。

(二)培训班次安排
2014年6月至12月,国家认监委将组织举办6期国家级资质认定评审员继续教育培训班,其中通用领域和食品领域评审员继续教育培训班分别举办2期和4期。

每期培训班2天,每期限额150人。

(三)考核方式
1.考核采取闭卷考试,满分100分。

2.考试得分70分(含)以上者,获得评审员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书。

3.评审员应参加培训班全程培训,因故缺席2个学时以上者,取消考试资格;考试作弊或有其他不诚信行为者,取消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计0分)。

三、培训班报名方法
培训班由国家认监委主办,由国家认监委认证认可技术研究所(以下简称认监委研究所)承办,有关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国家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行业评审组协办。

各个培训班具体举办时间、地点、类别、报名具体办法及详细事项见认监委研究所网站()通知公告栏(拟于5月上旬发布)。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国家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行业评审组根据需要,组织辖区(行业)内相关人员报名参加上述培训班,并将报名汇总表(附件1,需同时发送电
子版)及每个报名人员填写的《国家级资质认定新评审员报名表》(针对新申请人员,见附件2)或《国家级资质认定评审员继续教育考核验证申请表》(针对有证评审员,见附件3)在各期培训班报名截止日期前寄至认监委研究所。

四、其他事项
1.司法鉴定领域评审员继续教育培训班另行通知;
2.培训班不受理个人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在各期培训班报名截止日期之前,报名满额的,不再受理报名,学员可报名参加后续的其他培训班;
3.报名参加新评审员培训班的人员,应提供满足报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4.报名参加评审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的人员,若评审员证书过期超过3年的,不再受理其报名申请,且注销其证书;
5.取得新评审员培训合格证书或评审员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其个人资料经国家认监委审核登记后,取得相关领域国家级资质认定评审员证书或予以验证。

五、联系方式
主办单位:国家认监委实验室与检测监管部
联系人:谢澄、郭栋
联系电话:************、************
承办单位:国家认监委认证认可技术研究所
联系人:(详见以下各领域)
通用领域:谭晓东、常耀文
联系电话:************
邮箱:***************
食品领域:郑小云、郑懿龙
联系电话:************、************
邮箱:***************
司法鉴定领域:刘曦、姜楠
联系电话:************、************
邮箱:************
收件单位:国家认监委研究所认可技术研究中心
邮编:100020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外大街甲10号中认大厦16层
附件:1.国家级资质认定评审员报名汇总表
2.国家级资质认定新评审员报名表
3.国家级资质认定评审员继续教育考核验证申请表国家认监委办公室
2014年5月5日
附件1
国家级资质认定评审员报名汇总表
单位[1]:_________
新评审员培训
序号
姓名
性别
单位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参加培训班类型(单选)
1
□通用□食品
2
□通用□食品
3
□通用□食品
评审员继续教育培训
序号
姓名
性别
单位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参加培训班类型(单选)
□通用□食品
2
□通用□食品
3
□通用□食品
[1] 是指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国家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行业评审组
附件2
国家级资质认定新评审员报名表
姓名
出生日期
照片
性别
民族
学历
技术职称
从事本领域检测相关工作年限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身份证号码
传真号码
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
工作单位名称
职务
所属专业领域(划勾选择,可以多选)
□电子电气;□电力;□信息技术;□建工建材;□机械;□化学化工;□轻工;□纺织及纤维;□食品;□农业;□林业;□渔业水产;□环保;□石油、石化、天然气及能源;□冶金地矿;□贵金属、珠宝;□药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司法鉴定(法庭科学);□动检;□植检;□卫生;□公安消防;□校准;□行政管理;□其他­__________
当前工作状态
□退休人员;□在职的全职人员;□其他(请说明):
拥有其他评审员证书情况
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教育经历
起止时间
所学专业
毕业院校
学历
证明文件
检验检测相关工作经历
起止时间
工作单位
部门及职位
主要工作内容/工作职责描述证明人及联系电话
与检验检测、实验室资质认定相关的专业业务成就
(如参与标准制定/课题、发表论文、出版书籍等)
时间
业务成就的描述
证明文件
本人确保以上所填写信息属实。

申请人:
年月日
公正性和保密声明
兹郑重声明:
1.本人已充分理解国家认监委关于公正性与保密的要求;
2.本人愿意遵守国家认监委有关公正性与保密的要求,公正行事,严守秘密;
3.本人承诺在从事有关资质认定评审工作时,若本人或本人所在机构与工作对象存在明显或潜在的利益冲突,将立即报告国家认监委或其委托的技术评价机构并主动申请回避;
4.本人将无条件接受国家认监委或其委托的技术评价机构提出的回避要求;
5.本人承诺对在工作中获得的资质认定对象的信息资料保密,未经资质认定对象的书面许可不向第三方透露,除非这些信息是国家认监委规定的可予以公开的信息;
6.本人愿意承担与上述承诺相关的法律责任;
7.当履行法定责任时,有关保密承诺可以例外。

声明人签字(手签)年月日
推荐意见(推荐意见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国家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行业评审组,国务院有关部委业务司局填写)
该同志申请表中所填内容及所附材料情况真实,同意推荐其向国家认监委申请国家级资质认定新评审员培训考核。

推荐单位(盖章)
年月日
需提供的资料清单:
1.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一张用于制作证书);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需在一张纸上);
3.职称和学历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4.其他可以证明专业业务成就的材料(复印件)。

附件3
国家级资质认定评审员继续教育考核验证申请表
姓名
出生日期
照片
性别
民族
学历
技术职称
从事本领域检测相关工作年限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身份证号码
传真号码
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
工作单位名称
职务
所属专业领域(划勾选择,可以多选)
□电子电气;□电力;□信息技术;□建工建材;□机械;□化学化工;□轻工;□纺织及纤维;□食品;□农业;□林业;□渔业水产;□环保;□石油、石化、天然气及能源;□冶金地矿;□贵金属、珠宝;□药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司法鉴定(法庭科学);□动检;□植检;□卫生;□公安消防;□
校准;□行政管理;□其他­__________
当前工作状态
□退休人员;□在职的全职人员;□其他(请说明):
国家级资质认定评审员证书号
证书当前有效期
首次获得国家级资质认定评审员证书时间
累计参加资质认定评审次数
其中担任评审组长次数
近3年参加资质认定评审次数
其中担任评审组长次数
近三年参加的主要评审活动简介
近3年与检验检测、实验室资质认定相关的专业业务成就(如参与标准制定/课题、发表论文、出版书籍等)拥有其他评审员证书情况(省级资质认定评审员、实验室认可评审员等):
本人确保以上所填写信息属实。

申请人:
年月日
推荐意见(推荐意见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国家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行业评审组,国务院有关部委业务司局填写)
该同志申请表中所填内容及所附材料情况真实,同意推荐其向国家认监委申请国家级资质认定评审员继续教育培训考核。

推荐单位(盖章)
年月日
需提供的资料清单:
1.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一张用于换发新评审员证书);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需在一张纸上);
3.职称和学历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4.其他可以证明专业业务成就的材料(复印件)
——结束——。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