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交通厅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度防汛运输保障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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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交通厅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度防汛运输保障工
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北省交通厅
•【公布日期】2009.05.22
•【字号】
•【施行日期】2009.05.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
正文
湖北省交通厅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度防汛运输保障工作的通
知
(2009年5月22日)
各市州交通局(委),厅直各单位,各重点工程指挥部:
为认真做好2009年防汛运输保障工作,省委、省政府召开了全省防汛工作会议,省厅已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进行了专题部署。
按照国家和省政府防汛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牢固树立防大汛的思想。
据全国气候趋势预测会商分析,今年夏季主要多雨区位于华北南部至江淮北部,汉江流域降水可能偏多,长江中游降水可能偏少,防汛抗旱形势不容乐观。
我们既要密切关注长江流域暴雨洪涝以及局部性、突发性气象灾害的防御,又要警惕北上热带气旋造成的雨涝灾害。
长江上游已经有近140年没有发生超过8万个流量的大洪水,根据水文学的周期律,再次发生大洪水的可能性越来越大。
即使不出现流域性的洪水,局部暴雨洪水年年都有。
各级交通部门要充分认识防汛抗灾的严峻形势,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迅速行动起来,克服一切麻痹思想
和侥幸心理,增强做好防汛运输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深入细致地做好防汛运输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长江、汉江及内河水库安全度汛。
二、确保防汛保障措施落实到位。
各级交通部门要根据交通防汛职责要求,结合当地实际,认真总结历年的防汛工作经验,坚持以人为本,突出重点的原则,尽快完善防汛运输预案、应急方案,提前做好运力组织准备;省运输管理局、省港航监督局要及时掌握各地情况,做好地区间防汛运输的组织协调工作和紧急情况下运力调度的准备工作,加紧制定运力调度方案和紧急情况下的运力征调方案,做到领导责任落实、车船属单位落实、车船牌号落实、驾驶员落实、带队人落实、集结地点落实;各级公路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重点路段、桥梁、渡口的检查维护,确保汛期道路畅通;高等级公路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高速公路的维护和管理;各级港航监督部门要加强内河支流水库的重点航段、船闸、港口和船舶航行的监控管理,确保内河支流水库水运安全,并协助当地防汛指挥机关清理行洪障碍物,及时组织疏运港口物资;厅通讯总站要对通讯线路、设备进行一次检查保养,确保汛期通讯畅通;工程施工单位要切实做好各项准备,制订具体方案,确保工程安全渡汛。
三、加强对防汛工作的领导。
防汛工作“人命关天、刻不容缓”,各级交通部门要严格防汛工作制度和纪律,全面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要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做到作风严谨、雷厉风行,严禁拖拉、推诿;要严格防汛值班制度,确保政令和信息畅通,进入主汛期后,要实行值班报班制,紧急情况实行24小时值班;对省政府和省、地方防汛指挥部下达的指令性防汛任务,要及时组织运输车辆和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对违反防汛纪律的,要依照《防洪法》和有关纪律予以严肃处理。
要加强防汛工作的领导,落实行政首长一把手负责制,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全力以赴地抓落实。
要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全面
落实好防汛工作责任制。
为加强对防汛工作的组织领导,省厅成立防汛领导小组,厅长林志慧任组长,副厅长张云任副组长,石先平、朱晓光、范建海、谢强、周峰、周文卫、胡小庄、魏公民同志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厅运输安全处,值班电话:上班时间83460622、83460323(传真),其它时间83460300。
厅直各单位和各市、州交通局也要成立相应机构,以随时掌握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