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九龙坡区西城天街项目设计方案调整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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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九龙坡区西城天街项目设计方案
调整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5.09.26
•【字号】渝府[2005]194号
•【施行日期】2005.09.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区划地名
正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
九龙坡区西城天街项目设计方案调整的批复
(渝府[2005]194号)
市规划局:
你局《关于报请审批九龙坡区西城天街项目设计方案调整的请示》(渝规文〔2005〕190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九龙坡区西城天街项目设计方案调整,同时中止执行渝府〔2003〕208号文件。
二、西城天街项目位于九龙坡区杨家坪珠江路48号杨家坪商业步行街内,即《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中心步行街城市设计》中的“C地块”。
西临珠江路,东北临旱桥,西北邻轻轨,南临团结路。
同意其规划功能以商业、办公、住宅、酒店为主,以配套设施为辅。
三、同意该规划确定的总用地面积为2859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55977.7平方米,其中商业建筑面积92235.64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51684.41平方米、办公用房建筑面积28945.9平方米、酒店建筑面积30622.67平方米、地下车库及设
备用房建筑面积52489.08平方米;容积率8.95,建筑密度60%,绿地率9.93%,停车位955个(其中地上14个、地下941个)。
四、在下一阶段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市公安消防、园林等部门的意见深化设计,充分考虑城市干道和城市中心区的城市景观要求,优化场地竖向设计,合理设置标高;完善建筑空间布局,深化建筑立面和景观分析,做好建筑的外装饰、灯饰工程和环境设计;在交通布局上要有机地与周边交通环境相衔接,进一步优化人行、车行交通组织,消防车道、扑救面符合规范要求;科学合理安排建设时序,优先建设该项目街区内的污水处理系统。
将该项目建设成为环境优美、设施完善、交通便捷、业态良好的现代化商业街区。
五、严格执行本批复。
请你局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加强规划控制和管理,保证各项规划要求得到落实。
若需变动,应按规定程序报批。
二00五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