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原国税局长“翁婿父女”涉嫌犯罪同堂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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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原国税局长“翁婿父女”涉嫌犯罪同堂受审 7 月 6 日上午,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大厅座无虚席。

内蒙古自治区国税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肖占武及女儿肖华因病未出庭、 女婿陈爱国等 7 名涉嫌经济犯罪的嫌疑人在这里接受法庭的公开审理。

检察机关指控,1995 年至 2000 年,被告人肖占武在任内蒙古自治区 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内蒙古国税局进行工 程建设、采购设备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多名请托人的钱财,共计人 民币 96 万元、三星牌照相机一部、玉佩一块;1996 年至 2000 年,肖占武 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内蒙古国税局进行工程建设中,与二女儿肖华为 他人谋取利益,共同收受请托人钱财 214 万元。

检察机关指控, 1995 年至 2002 年, 被告人肖占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在干部提职、提级、调动工作和为下属单位批准基建工程立项、拨款的过 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请托人钱财,共计人民币 1547 万元、美元 347 万元、购物代金券 5000 元、镀箔金的八骏图一幅。

此外,检察机关还指控被告人肖占武有 319 万多元人民币、83 万多美 元的财产不能说明其来源合法。

1942 年出生、毕业于内蒙古师范大学的肖占武,与妻子唐景春共有三 个女儿,在肖占武受贿一案中除大女儿和大女婿与本案无关外,唐景春和 二女儿肖华因共同受贿卷入肖案;肖华的同居男友韩勇、三女儿肖颖另案


处理和丈夫陈爱国,因帮助窝藏和转移赃物被检察机关送上法庭。

据了解,肖占武担任内蒙古自治区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 10 余 年,2002 年底退居二线,进入内蒙古自治区政协,担任自治区九届政协常 委、政协港澳台侨联络和外事委员会主任职务。

在今年 1 月 13 日的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届委员会议上,自治区政 协已将肖占武的九届政协常委、自治区政协港澳台侨联络和外事委员会主 任职务撤销。

肖案涉案人员百余人,其中牵涉到自治区 12 个盟市、40 多个旗县区 的 80 多个税务官员。

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对肖占武、肖华、倪健、闫福龙、藏灵霞、陈 爱国、韩勇等 7 名犯罪嫌疑人进行三天的公开审理。

1963 年出生的倪健,原系江苏省南京装饰联合总公司挂靠人员,因涉 嫌巨额行贿罪被检察机关送上法庭;1960 年出生的闫福龙,捕前是北京市 的无业人员,因涉嫌巨额行贿罪被检察机关送上法庭;藏灵霞女现年 45 岁,系北京市华友化工新技术开发公司总经理,因涉嫌行贿罪被检察机关 提起公诉。

开庭当天,包头市的国税、地税、工商等相关部门人员及有关犯罪嫌 疑人亲属约 300 多人参加了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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