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干扰婚姻关系的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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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付稳稳
作者机构: 青海民族大学,西宁810007
出版物刊名: 学理论
页码: 103-104页
年卷期: 2012年 第14期
主题词: 婚姻关系 第三者 损害赔偿婚姻关系的法律性质
摘要:婚姻是以一男一女终身生活为目的,以法律所承认之结合,夫妻之间互负一定的义务,其中最重要的是忠实与贞操义务。
违反侵害婚姻关系的行为,是指违反婚姻法的相关规定,以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遗弃等方式,致使配偶一方享有的配偶身份利益受到损害的行为,这种行为违反《婚姻法》中所规定的夫妻间的相互义务。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在民法上构成侵害配偶权的侵权行为,责令加害人承担受害人的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