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化管理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化管理制度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化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保障群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需求,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制定本规范化管理制度。
第二章服务内容和要求
第二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预防接种、健康检查、健康教育、传染病控制、卫生监督等。
第三条预防接种工作要求:按照国家规定的免疫程序和疫苗接种方案进行接种,保证接种效果和安全性。
第四条健康检查工作要求:按照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健康检查项目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管理相关疾病。
第五条健康教育工作要求:通过宣传、教育等方式,普及健康知识,提高公众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第六条传染病控制工作要求:及时发现疫情,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传染病的传播和流行,保障公共卫生安全。
第七条卫生监督工作要求:依法对公共场所、餐饮单位、医疗机构等进行卫生监督,确保公共卫生安全。
第三章机构设置和职责
第八条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机构,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第九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职责清晰,分工明确,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第四章人员管理
第十条落实公共卫生服务人员的资质要求,加强培训和考核,提高工作素质和能力。
第十一条建立公共卫生服务人员岗位责任制,明确工作职责和权限。
第五章资金管理
第十二条配置足够的资金支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确保服务质量和覆盖面。
第十三条落实资金使用制度,确保资金使用合理、透明。
第六章监督与评估
第十四条建立监督机制,定期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
第十五条加强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和人员的监督,确保工
作按照要求进行。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违反本规范化管理制度的机构和人员,将依法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附件:本文档所涉及的附件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卫生服务文件、
规范和表格等。
法律名词及注释:
1.公共卫生服务:指由负责、面向社会大众提供的预防性卫生
服务。
2.健康检查:指对个体进行全面体格检查和相关检测,发现疾
病及早期病变的一种卫生服务。
3.健康教育:指以宣传、教育等方式普及健康知识,提高公众
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4.传染病控制:指对传染病的监测、防控、预防和消除等措施。
5.卫生监督:指对公共场所、餐饮单位、医疗机构等进行卫生
管理和监督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