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拨土地使用费是否需要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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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 there is a project, first consider whether anyone will do it.简单易用轻享办公(页眉可删)划拨土地使用费是否需要交纳
划拨土地是不需要交纳任何的土地使用费的,划拨土地本身就是经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之后,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在我国,能够通过划拨这种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基本上都是国家军队和行政单位用地以及一些其他公益事业用地。

一、划拨土地使用费是否需要交纳?
根据《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取得途径进行了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
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54条规定,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二、划拨土地使用权主要特征有哪些?
1、公益目的
划拨土地使用权只适用于公益事业或国家重点工程项目。

对此《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3条明确只有下列建设用地才可以适用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1)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3)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从上述规定来看,在制度设计上,我国已经将划拨土地使用权定位在公益事业和国家重点工程建设上。

2、行政行为性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3、无偿性
划拨土地使用权直接由政府的批准行为产生,在交纳征用补偿安置费后即可取得土地使用权,不需要向国家交纳出让金和签订任何合同。

只是需要进行登记以确定土地使用权的范围并表明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

4、无期限性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2条规定,“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住房用地70年,到期后有偿使用。

在划拨土地转为商业用途的情况下,就是土地使用者要凭借国有土地资源盈利的情况下才需要向国家有关部门交纳土地使
用费,但是,当初划拨取得国有土地资源的时候不会产生任何的费用。

划拨土地不仅是无偿性的,而且,划拨土地在法律上来说都没有任何的使用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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