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以来东北草原的开发及其生态环境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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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以来东北草原的开发及其生态环
境代价
摘要:我国东北地区拥有广阔丰美的草原,科尔沁草原、松嫩草原和呼
伦贝尔草原都是我国重要的畜牧业基地。

清代以来,随着蒙地的开放,大量移民迁入草原地区开辟垦区,尤其日本侵入东北后大肆掠夺东北的草地资源,使东北的草原面积趋于萎缩,草原过牧日益严重。

草原退化、荒漠化和盐渍化成为东北草原不合理开发而造成严重的生态环境代价。

关键词:清代东北地区草原开发生态环境代价
东北草原包括东北三省的西部和内蒙东部的赤峰市、哲里木盟、兴安盟和呼伦贝尔盟的草原。

它位于我国温带草原带的东北部,也是欧亚大陆草原区的东侧边缘。

东北草原根据自然特点(气候、地理位置、地形、地貌、土壤和植被等)可分为3大片草原:科尔沁草原(哲里木盟、赤蜂市、辽宁西北部)、松嫩草原(吉林西部、黑龙江西部、内蒙兴安盟)和呼伦贝尔草原(呼伦贝尔盟)。

东北草原的突出特点是水草丰美,生活在东北西部草原地区的少数民族依赖肥美的草原长期过着“追逐水草”游牧生活。

直到明清时代,东北西部草原地区仍然是“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的景观。

但是,清代以来,随着蒙地的开放和草原的开发,草原植被遭到破坏,草原退化、荒漠化和盐渍化日趋严重,草原开发付出了沉重的生态环境代价。

一、清代蒙地的开放与开发
清代东北的西部草原地区,属于蒙古游牧区。

对于这个蒙古族聚居区,清政府实行了盟旗管理体制。

所谓盟旗制度,是在蒙古族原有的氏族部落基础上,参照满族八旗的组织原则,在每部之内以旗做为军政合一的基本行政单位,旗设札萨克(旗长)统率全旗。

旗下设佐,每佐旗一般拥有150丁。

相邻的部旗,编组为盟,设盟长一人,一般均由盟内旗长中产生。

清政府在东北西部草原蒙古族居地设立了哲里木、伊克昭、卓索图三盟,地范含从呼兰河中下游以西、嫩江下游地区起,向南直到古北口、喜峰口的广大地区,共分14部、26旗、901佐。

清政府将蒙古各部“编入旗伍,安插牧地,赐以牲口”。

[1] 各盟旗均有其游牧区域,“凡疆理,各识其山河之名而表以图,以定其游牧,无山河则树之鄂博”。

[2] 这些牧场属于国有,称为“蒙地”,由清政府赐予蒙古王公占有和使用。

在清政府实行封禁政策后,蒙地也列入封禁区,禁止汉族流民进入蒙地开垦耕作。

清廷为了保证军马的供应而在东北草原的南部的大、小凌河流域还设立了两处官牧厂,即广宁盘蛇驿牧厂和锦州大凌河牧厂。

这两处官牧厂以养马为主,长期保持骟
马10群、骒马24群,牧养军马13600匹的蓄养规模,由兵部管理。

此外,清廷为了保证皇室需要还在今彰武县境内设立以蓄养牛羊的养息牧牧厂,额定蓄养红牛4000头、黑牛1000头、羊1万只,有蒙古牧丁1190人,由内务府管理。

虽然清政府对蒙地实行封禁政策,流民的进入和土地的开垦均受到限制,但是汉族流民始终没有停止北上西进的步伐,农业垦区沿着柳条边西侧不断向草原扩展。

乾隆十三年(1748),土默特、喀喇沁两旗境内查出流民私垦草场247 500亩,清廷虽然宣称今后严禁再行私垦,但对已垦土地仍准流民继续佃种。

[3] 乾隆十四年(1749)发现翁牛特、巴林、克什克腾、阿鲁科尔沁、敖汉等部蒙古王公“出典开垦”土地,说明蒙古草原地区不断有新的流民迁入。

当时,“远来垦荒就食之民”,广泛分布于西喇木伦河以南地区。

随着汉族流民聚集愈多,草原的农业开发愈快。

如塔子沟地区,乾隆中叶已经是“百谷殖焉,桑麻树焉”,而且出现了“蛮子(汉人)与蒙古杂处,蛮子耕蒙古地,输其税于蒙古,蒙古则畜牧而已”的历史局面。

[4] 敖汉旗也是蒙古王公“招民垦种”,汉族流民出押租钱耕种,“民人挟资携眷陆续聚居”此地,“数十年来,生齿日繁”,至嘉庆初年敖汉旗已以“人烟稠密”著称。

由于垦种渐多,使蒙古牧场有所缩小,蒙古王公要求驱逐垦种的民人。

清廷鉴于“民人垦种年久,既出地价,业费工本,眷口众多,难以迁移”,不同意撵逐,仍准“给与印照,按亩交租”。

[5]
乾隆中叶,科尔沁“蒙古各部落因有闲荒山场,恳请招民开垦”。

清政府批准了这一要求,于是流民迅速进入科尔沁左翼各旗,很快就在前、中两旗出现了近80个流民村屯。

科左后旗包括今辽宁省昌图及康平的一部分。

清政府在关内发生大灾荒的情况下,推行了“借地养民”政策。

嘉庆七年(1802)批准科左后旗于常突额勒克等处“招民垦种,所收租银,作为该旗当差度日之用”。

至嘉庆十一年(1806),仅仅四年时间,常突额勒克“流寓民人已有数万”,遂设昌图厅管理。

道光二年(1822),又查出科左前旗、中旗私招流民200余户,给荒开垦,“垦成熟地已有二千余晌”。

道光三年(1823),清政府在两旗清查出新增流民358户,垦成熟地4 730晌。

尽管清查后清政府一再申明“如再查有一户出口,即行驱逐严办”,但事实上每次查后均予以默认,并将新增流民交由昌图厅编设保甲管理。

道光七年(1827年)查出法库边门外科左后旗台吉那沁等,“将该旗库都力等处牧马荒厂,
招集流民,私行开垦”,1400多户流民“在此携眷种地度日”,清政府仍然是
“准其容留”。

[6] 截至道光十二年(1832年),科左后旗在库都力、八面城、金
家屯等处,招民开垦土地共达270 000多晌。

乾隆五十六年(1791),郭尔罗斯前旗镇国公恭格拉布坦私召流民,嘉庆五年(1800)已有汉民3330户,垦田265648亩。

清政府承认现状,批准在长春堡(今新立城)地方设立隶于吉林将军的长春厅,下属沐德、抚安、恒裕、怀惠四个乡,以“借地安民”,并令民人纳租,“以资蒙古生计”。

尽管清廷仍坚持蒙地封禁政策,一再强调“对后迁者仍行严禁如故”。

已开放的垦区内严禁蒙汉杂居,除现有垦地居民外“不得多垦一亩,增居一户”。

但封禁的口子一旦放开,便无法收束。

此后蒙地私垦日盛。

嘉庆十一年(1806),长春垦区查出新增流民1500余户,嘉庆十三年(1808)
又查出流民3010户,清政府不得不予以承认,“均入于该处民册内,所垦地亩听蒙古自行收租”。

嘉庆十六年(1811),长春厅编定民户11781户,民丁61755口。

嘉庆十四年(1809)昌图厅也查出新增流民3900余户。

道光三年(1823)科左中旗卓里克图亲王私招民人垦荒3184垧,清廷无可奈何,只好“免去究办”。

清政府鉴于蒙旗招垦现象日益普遍,道光十二年(1832)盛京工部侍郎裕泰拟定了“科尔沁开垦荒地章程”,后又奉旨制定科左后旗“开种库都力地亩专条”,正式确定蒙荒招垦押荒制,规定押领蒙荒一垧,须纳押荒银一两,即可领得土地执照,合法占有和耕种蒙地。

[7] 从此,清政府从法律上对蒙地招垦予以部分认可。

蒙地逐渐开放后,广大流民在原蒙地封禁区开辟了以长春和昌图为中心的两大农垦区。

蒙古草原因汉族居民较少,清政府规定蒙古东部的民事和政务由东三省就近兼理。

清政府规定:“凡哲里木盟重大事件,科尔沁六旗以近奉天,故由盛京将军专奏;郭尔罗斯前旗一旗以近吉林,札赉特、杜尔伯特三旗以近黑龙江,故各由其省将军专奏”。

[8] 随着汉族人民大批进入蒙地开垦,加强了蒙古各部与东三省之间的经济、文化联系,使清政府不得不在蒙古草原增设民治机构,逐渐以州县制取代了新垦区内的盟旗制,先后设置了塔子沟、三座塔、八沟、乌兰哈达、长春、昌图等六个直隶厅,并在行政上自东三盟划出,分属承德府及吉林将军、奉天府尹管辖。

进入20世纪,东北边疆危机空前严重。

清政府为移民实边,力保疆土,乃于1902年宣布蒙地开禁,允许蒙地在盛京、吉林、黑龙江三将军主持下设局丈放。

从此,东北蒙地开发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由“蒙旗招垦”发展为“官局丈放”,由被动弛禁转为主动开发。

黑龙江将军负责主持丈放札赉特旗、瓤尔罗斯后旗、杜尔伯特旗及依克明安旗等处蒙地。

1902年6月设立总理黑龙江札赉特等部蒙古荒务总局,着手办理诸旗蒙地丈放事宜。

札赉特旗1902年出放莫勒红冈子荒地27 694垧,1903年丈放莫勒红冈子及滔浪河以北荒地26 850垧,1902―1903年还在以上两处查放熟地24 577垧,1904年该旗又放出二龙索克及望海一带荒地107812垧8亩。

翌年,在莫勒红冈子设大赉厅,并设塔子城、景星镇两处分防,到1908年,该旗已丈放蒙地499942垧。

郭尔罗斯后旗蒙地1903年丈放荒地290005垧,1904年开放铁路以西荒地152866垧,1906年续放铁路两旁余荒59490余垧,1907年丈放沿江荒地130179垧,共计632540垧。

遂以该旗垦区置肇州厅。

杜尔伯特旗1904年开始丈放,至1906年共丈放熟地和荒地386250余垧,乃于杜尔伯特旗垦区置安达厅。

依克明安公旗1906年开始丈放,到1907年放出克俭社荒地213124垧,1908年又续放毛荒91350垧。

[9]
科尔沁诸旗蒙地的丈放仍由盛京将军兼理。

1903年,科右前旗开始设局丈放,陆续丈放了巴彦昭以北至那金河、交流河一带蒙地62.5万垧,1904年在双流镇设洮南府,辖靖安(治白城子)和开通(治七井子)二县。

同年科右后旗开始设局丈放,放出洮儿河以南熟地18467垧,生荒222991垧,翌年在解家窝堡设安广县。

1908年和1910年又续放该旗洮儿河以北荒地,1910年在叉干挠置镇东县。

科右中旗蒙
地从1907年开始丈放,陆续放出该旗茂改吐山以南,得力四台以北,以及阿力加拉嘎、高丽坡等地蒙荒16万余垧。

[10] 1909年,遂以该旗垦地置醴泉县。

科左中旗卓哩克图亲王色旺端鲁布因欠有巨债,乃于1908年丈放采哈、新甸等处蒙地8.64万垧。

翌年,该旗又出放洮辽(洮南至辽源)官道两旁荒地83025垧。

1903年6月15日,郭尔罗斯前旗和农安县联合发出艾甘兔地方招垦告示,开始丈放该处余荒。

翌年10月结束,放出土地1.276万垧。

该旗札萨克齐默特色木丕勒因积欠巨债,乃要求丈放该旗剩存蒙地。

1907年4月,经达桂奏准,正式开放该旗长岭子蒙地,放出毛荒84741垧。

1908年设长岭县,将蒙荒局改为长岭县招垦处,另订章程,实行“分年收价”办法,以鼓励人民领垦。

此后,丈放速度加快,从1909年2月至清亡前,长岭县蒙荒已放出12668垧,其余8万余垧亦为长岭县天利公司所包领。

[11]
随着大量汉族流民的移入和蒙地的开放开发,东北草原牧业出现衰落的趋势。

到清末,清廷官办三大牧厂已经日趋衰落,据云:“原设锦州大凌河、广宁盘蛇驿牧厂二处,系为此厂草枯,改牧彼厂,马匹得以肥壮,孳息蕃昌,迨同治二年前任副都统恩合奏准盘蛇驿开垦升科,仅留大凌河一处,无论天时旱涝,水草枯薄,限于偏隅,不可移易,以至近来膘壮缺歉,孳生日渐短少……自同治二年开垦以后,大凌河一厂已不足三十四群之牧养,又加海风严厉,一遇风雨,伤病居多。

”[12] 1901年经盛京将军增祺奏准,不得不正式开放大凌河牧厂。

养息牧牧厂亦呈衰败之象,1896年5月25日,大臣溥顾曾“由大荒地取道出边,周历陈苏鲁克之红牛群、黑牛群、养息牧、高山台,养瞻地,并新苏鲁克之红牛群、黑牛群、养息牧、高山台、养瞻地,并新苏鲁克共六段。

讵意由西至东,并未见牛羊牧群”。

[13] 因此,翌年遂将养息牧牧厂招民开垦。

东北各蒙旗“自开边禁以来,垦辟渐多,凡水草利便之区,悉为稼穑丰盈之地。

牧场既蹙,畜养又复无方,以故雄骏之材日就稀少,至饲养牛羊,……于乳种则恣意取求,于刍秣则毫无预备,牧政日坏,生计日绌。

各旗畜牧,惟达尔罕旗尚盛,马牛羊三种共约一百四十五万头。

博多勒噶台旗次之(镇国公旗约七万头,图什业图旗约五万头),最少者宾图、札萨克图诸旗,宾图旗三万余头,札萨克图旗二万余头”。

[14] 至于郭尔罗斯蒙旗,更因“业已放荒,牧场所存者日少,然未开之荒地及不可开之地仍有游牧牛羊群,其余农家所牧羊畜猪为副产者亦多”。

[15] 黑龙江省肇州厅“以蒙荒出放,蒙人畜牧渐至失业,蒙人渐知耕种,以畜牧为生活者渐少”。

[16] 呼伦贝尔地区绵羊的屠杀头数逐年减少,满洲里1909年屠杀绵羊24691只,1911年减到18686只,海拉尔1909年屠杀59885只,1910年为42074只,1911年减少到1551只。

[17] 东北草原畜牧业的衰落,主要是清代中叶以来蒙地开放、开发所造成的后果。

民国以后,随着清朝的灭亡,蒙古王公贵族更是失去了特权保护,剩余的蒙地也陆续被全部开放,内蒙古东部的广阔草原,就成为一片片新的农垦区。

二、日本对东北草地资源的掠夺
早在1915年5月,日本就通过《关于南满洲及东部内蒙古之条约》(即“二十一条”)攫取了所谓的“南满洲土地商租权”和“东部内蒙古的农业合作权”。

所谓的“东部内蒙古的农业合作权”,就是以农业投资的形式进行土地资源掠夺。

尽管这个条约因中国人民强烈反对,一直没有正式订立施行细则,但日本并未因此而停止侵占东北土地的行动。

日本在内蒙古东部以合办公司的形式掠夺了大量土地。

如东蒙古拓植盛德公司在巴林旗占地2万余亩,内蒙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侵占的土地、矿山、山林遍及昭乌达、哲里木、锡林郭勒、卓索图4盟36旗。

日资满蒙农业组合在达尔罕旗盗买土地5万余亩,兴发公司在达尔罕旗亦占地40余万亩,蒙古产业公司在巴林旗掠夺土地35万余亩,东北兴农公司则对郭尔罗斯公司100方里蒙荒进行投资。

从1913年到1922年,日人在内蒙东部设立的所谓合办公司达
l0余处,攫取农场、林地和矿业占地约有10 299 360亩之多。

其中大仓财阀在内蒙古东部经营的水田就已经达数十万亩之多[18] 。

1917年,日本东洋拓植株式会社(简称“东拓”)势力侵入东北,以长期低利贷款资助日人掠夺东北土地。

它所贷款的佐佐木农场在东北西部双辽、通辽等县盗买土地90余万亩,华峰公司在东札鲁特旗盗买土地63万余亩,中岛真雄亦在该旗盗买112万余亩,隆育公司在白音太来、西札鲁特占地54万亩。

它还通过合办东省实业株式会社、黑龙江吉沁农场、开鲁同兴垦牧公司的方式侵占东北西部草原大片土地。

而“东拓”通过“贷款”的方式掠夺的土地更是不计其数。

到1922年末,“东拓”在东北直接占有土地1 338 200亩,通过贷款方式占夺的土地更达3 477 000余亩。

此外,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日本“满铁”以期雄厚的资本直接参与了号称“奉西三大工业”的南满制糖、满蒙毛织、满蒙纤维等三大会社的创立,以加强对内蒙古东部地区农畜产品的掠夺性开发。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日伪政权为配合日本帝国主义的移民侵略计划,加紧了对东北的土地掠夺。

1932年,日本在东北成立“日满土地开拓公司”,以没收、强夺并销毁地契等方式大量掠夺东北土地,分给日本移民耕种。

翌年1月,伪满正式宣布允许日本人从该年3月份起可在东北自由购买和租用土地。

1934年1月,日本开始在东北大规模收买土地。

1935年,日伪组建了满洲拓植株式会社,成为日伪进行大规模“收买”土地的重要机构。

1937年9月,日本、伪满洲国政府和满铁、东拓、三井、三菱、住友等财团共同出资5000万元,将该会社改组为满洲拓殖公社(简称“满拓”),使之成为日伪推行移民侵略的“国策性使命实行机关”,专门从事“移住用地的取得、管理及出卖”。

为了与日本帝国主义的移民侵略相配合,1939年1月,伪满洲国设立了开拓总局,下设总务处、拓垦处、土地处,各省县则设有开拓厅、科。

该局名义上是“开发未利用地”,实际上无论荒地、熟地,皆在其掠夺之列。

到1944年,日本仅在伪兴安总省就迁入40个日本移民“开拓团”,共计迁入日本人5734人[19] ,共侵占草原地区的土地169 692公顷。

日本还在内蒙古东部草原设立了大批机械化农场,仅1936―1940年,在伪兴安北省牙克石一带即设立了7处大型机械农场,开垦草原23 850垧。

据1943年统
计,伪兴安总省机械农场已达41个,开垦土地21687公顷。

日本为了掠夺东北丰富的畜产资源,对畜牧业实行了“统制”政策。

1937年和1941年日伪先后两次制定畜产开发五年计划,实行畜种改良和畜疫防治,强化对畜牧业的管理,并实行畜产“统制”。

日伪首先控制畜产品流通。

1932年颁布“农民牲畜卖买取缔办法”,1935年制定“家畜产品交易法”和“家畜交易市场法施行细则”,1938年颁布“毛皮皮革类统制法”,翌年制定“毛皮皮革类配给统制规则”,通过实施这些“统制”法规,控制了东北畜产交易市场。

同时,伪满在东北设立60多处所谓的“公认市场”,畜产交易须在“公认市场”中进行。

为了控制畜牧业生产,日伪还设立各种畜产组合及合作社。

1938年,伪满设有绵羊合作社36个,产马组合98个。

伪满后期,日伪主要通过设立畜产特殊会社来控制东北畜牧业,“满洲畜产株式会社”设于1937年8月,资本500万元。

翌年伪满将该会社定为“特殊会社”,由伪满政府与“满洲拓殖公社”与“满鲜拓植株式会社”共同出资1500万元,全面垄断东北家畜配给、畜产收买、、加工运输、贸易及资金融通业务。

该会社在哈尔滨、天津设支店,在海拉尔、通辽、林西、赤峰等地设有办事处。

各省畜产商则组成“统制组合”,由该会社控制。

“满洲羊毛同业会”成立于1938年,系由“满洲畜产株式会社”、“满蒙毛织株式会社”、“康德毛织株式会社”、“秋林股份有限公司”及“东蒙贸易株式会社”等五大公司联合出资统合而成的一家全面垄断东北羊毛的收购、配给及输入的特殊会社。

日本通过这些垄断性的畜产公司,加强了对东北地区畜产资源的掠夺。

牧草也成为日伪掠夺的目标。

滨洲铁路沿线所产的牧草(主要是羊草)就曾经大量被日军征用。

据“满铁”统计,由土尔赤哈(龙江)、小蒿子(泰康)、宋站、满沟(肇东)火车站,发出的羊草1932年为1.93万吨。

此后逐年增加,到了1939年为2.52万吨。

伪满在肇东成立了肇东羊草组合,以肇东县为中心,于满沟站(今肇东站)、宋站、尚家、姜家设四个分区,1940年征购羊草2.23万吨,1941年征购3.87万吨。

在日伪政权的畜产“统制”和“出菏”的殖民掠夺下,东北的畜牧业迅速衰退。

从东北牲畜的数量来看,牛由“九一八”事变前的272.7万头减少为1943年的126.1万头;同期羊由580万只减为149.3万只;马由322匹减为174.3只[20] 。

东北原来是我国重要的畜产出口基地,但到伪满末期畜产品的出口贸易基本上停止了。

东北牛的出口量,1937年为24435头,1940年仅剩100头;马骡驴的出口量,1937年为5998匹,而1943年仅剩161匹,同期羊的出口量也由132897只猛降为90只。

与此同时,东北畜产加工品的出口也急遽下降。

东北仔绵羊皮及仔山羊皮的输出量,1937年为204411张,1943年仅剩5张;绵羊皮及山羊皮的输出量,同期也由390123张猛降为11663张。

东北绵羊毛的输出量1937年为2884574公斤,1940年急遽减少为398934公斤。

正是由于东北畜牧业的衰退,导致东北由一个传统上的畜产品输出地区转化为畜产品输入地区。

东北羊毛的输入量,1932年为309425斤,1934年增至617367斤。

皮革及皮革制品的输入量,1931年为578939斤,1934年增至5140510斤。

东北肉类及乳制品的输入量1937
年为988477公斤,1940年猛增至3228299公斤。

就连活畜也已经不能满足本地的需求,需要大量进口。

东北牛的输入量,1938年为11644头,1943年已达22822头;马骡驴的输入量,1938年为9317匹,1940年增至18954匹;绵羊和山羊的输入量,1938年为4404只,1940年增至7397只[21] 。

东北畜产品贸易的逆转,反映了东北畜牧业在日本的殖民掠夺下遭到了严重的破坏。

三、建国后东北草地资源的开发利用
建国后的东北地区出现了数次农垦高潮,直到现在仍在进行大规模农垦活动,东北草原退化乃至荒漠化仍然在不断恶化。

建国以来,东北西部草原的消长变迁,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1949年至1962年。

这一期间主要是利用天然牧草资源,畜牧业得到了很大发展。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实行土地改革,草地为国家所有。

东北三省推行开荒扩种,发展粮食生产,耕地面积不断扩大,草地面积逐渐缩小。

对草原的利用也逐年增大,距村屯较近的草地多用于放牧。

远处草地除水草丰盛的地方设有放牧点外,多用于割打贮草,但放牧与割草无明显界限。

自由放牧无固定牧道,任家畜游走采食,没有雨天专用牧地,因此草地被家畜践踏破坏严重。

据黑龙江省农业厅1962年对林甸、肇东、杜蒙、肇源、安达、富裕、泰来等七个县的调查,由于过度放牧和挖药材等原因,破坏草地达6万公顷,其中破坏严重的有3万公顷,影响了草地生产能力的发挥,牧草变矮、盖度下降,产草量在十年期间降低10―30%,优质草比例下降5―20%。

尤其在1958―1960年的“大跃进”时期,在“向草原进军”的错误思想指寻下,大量的优良牧场转变为国营农场。

其机械化农垦的规模之高、速度之快,使历史时期那种刀耕火种的农垦相形见拙。

这一时期,在呼伦贝尔盟垦荒近20万公顷,在昭乌达盟垦荒近96万公顷。

类似的大规模农垦同样见于哲里木盟和锡林郭勒盟。

第二阶段,从1962年至1978年。

这一时期由于受极左路线的干扰,东北草地资源遭到严重破坏。

由于“以粮为纲”,毁草种粮,兴修水利等原因,东北草原面积日趋缩小。

吉林省西部草地除了离村屯较远和交通不便的平原低湿草甸草原,如大安市姜家甸子、三家甸子、长岭县的腰井子甸子、白城大沁他拉甸子等地还可以看到草原风光,其他比较高燥的好草原巳被耕地切割成分散的草场,与50年代相比,面积减少23%。

另一方面,由于人口的增加和草食家畜日益迅速地发展,对饲草和燃料的需要量大增,长期以来东北西部广大群众就养成了以牧草作为燃料的习惯,秋打春搂,实行掠夺经营,仅烧柴一项每年就夺去牲畜饲草30万吨(指羊草)。

再加上滥牧、过牧现象严重,使草原生境恶化,土壤板结,牧草变稀变矮,有的已变成不毛之地的碱班,出现了牛有黑白花、黄白花,草原也有“绿白花”的现象,与50年代相比,产草量减少了40%,沙、碱化面积增加了20%。

1962年以后,由于松嫩平原草食牲畜发展迅速,开垦扩种逐年增多,草地面积逐年减少,产草量越来越低。

松嫩草地面积1963年由300万公顷减少到1978年的230多万公顷,产草量由每公顷4500公斤,下降到3000公斤左右[22] 。

第三阶段,从1978年到现在。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东北地区开始了大规模的草原建设,原始的“苏鲁格”放牧方式开始改变。

特别是1985年国家颁布了《草原法》,草原的保护、管理和建设开始走上正轨。

近几年来由于落实和完善草地承包责任制,调动了广大农牧民保护草原、建设草原的积极性,使草原生产力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恢复。

但毁草种粮的现象仍时有发生。

1985年前,吉林省中西部有草原资源2815.6万亩,1992年减为2104.65万亩,减少25%,其中大部分被开垦为耕地。

而且由于投入严重短缺,草场建设速度远赶不上草场退化速度,草场资源得不到休养生息,普遍退化的趋势仍在继续。

进人90年代以后,内蒙古又一次出现了垦荒高潮。

到1998年,呼伦贝尔森林草原地带耕地扩大了63.9万公顷,比1989年增加一倍多;科尔沁草原的通辽、赤蜂、兴安盟共扩大耕地79.3万公顷。

内蒙古计算机研究院遥感中心从1996年起对近l0年来呼伦贝尔草原和大兴安岭东西两侧的监测表明,新开荒土地67万公顷,生态屏障严重破坏,导致1999年我国东北出现历史上从未有过的黑风暴,其源头就是东北西部草原的荒漠化地带。

因此,东北草原经过多次垦荒热,虽然种植业有了明显的发展,但生态环境明显恶化,土地沙漠化加剧,同时也带来了183万公顷的沙漠化土地。

这样的代价值得深思。

四、东北草原开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1、草原面积的减少和质量的退化
盲目开荒导致东北草地面积迅速减少。

据1990年辽宁省农业区划复查结果表明,全省有可利用天然草地3997.3万亩,与1982年相比减少17.73%;牧业专用草地面积2074.7万亩,减少37.06%。

由于草原面积的减少,为了满足畜牧业发展的需要,就不得不在有限的草原上牧养更多的牲畜,使东北草原普遍出现了牧场超载、过牧的问题。

辽宁省西部草原目前放牧地超负荷相当严重。

如朝阳地区超载58%,阜新超载30.6%。

哲里木盟解放后牲畜头数增加8倍多,1985年平均每个羊单位占有草场的面积仅为0.6公顷,全盟牲畜总需草量为167.9亿公斤,而全盟草牧场和饲料基地提供的饲草、秸秆总量仅为106.35亿公斤,每年缺草36%。

又如松嫩草原的白城地区,由于开荒草原面积1980年比1958年减少了31.7%,1949年每头大牲畜占有草原5.7 公顷,到1984年减少为1.5公顷。

该区草牧场按其产草量可载畜为259万羊单位,但该区1981年实际上载畜为480万羊单位,超载221万羊单位。

在合理的放牧制度下,牲畜对牧草的采食不会影响牧草的生长发育及再生,但如果载畜量过多,超出草场的负荷能力,畜、草之间就会失去相对平衡。

在超载严重的草场上,牲畜为了得到足够的饲草,必然要在草场上频繁采食,由于可食牧草的减少,扩大了牲畜采食的时间和范围,过密放牧加重了对牧地的践踏,频繁采食使优良牧草无法恢复生长,牧草受到严重的机械损伤,尤其是一些优良牧草受到的影响就更大,最终导致生活力下降,生物产量减少,牧地草质变劣。

草地的超载放牧和不合理利用,必然导致草原程度不同的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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