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丽水市财政局关于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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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丽水市财政局关于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加快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维护法制统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丽水市财政局对不符合工作实际和发展需要的13份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修改,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邮寄反馈意见,通信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北苑路190号,丽水市财政局法规处。

2.电话(略)。

3.意见反馈时间为2021年6月2日-2021年6月15日。

丽水市财政局
2021年6月2日
丽水市财政局关于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为加快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维护法制统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丽水市财政局对不符合工作实际和发展需要的13份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修改,现将有关修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将《丽水市光伏发电专项补贴资金管理办法(丽财企〔2017〕150号)》第二条第六项修改为“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管理条例》规定,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不得享受本扶持资金。


二、将〈丽水市财政局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丽水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省级切块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丽财企〔2017〕254号)〉第三条第五项修改为“当年发生死亡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其他严重违法乱纪行为及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管理条例》规定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不得享受本专项资金。


三、将〈丽水市信息经济发展扶持资金管理办法(丽财企〔2017〕154号)〉第二条第三项修改为“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管理条例》规定,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不得享受本扶持资金。


四、将〈丽水市财政局丽水市金融办关于印发《丽水市金融业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丽财企〔2017〕224号)〉第二条第三项修改为“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管理条例》规定,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不得享受本扶持资金。


五、将〈丽水市财政局丽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丽水市区生态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丽财企〔2017〕296号)〉第二条第三项修改为“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管理条例》规定,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不得享受本专项资金。


六、将〈丽水市财政局丽水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丽水市区粮食安全专项省级切块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丽财企〔2017〕315号)〉第二条第二项修改为“当年发生死亡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其他严重违法乱纪行为,或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管理条例》规定,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不得享受本扶持资金。


七、新增〈丽水市财政局丽水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丽水市省级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丽财企〔2018〕22号)〉第四条第三项“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管理条例》规定,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不得享受本专项资金。


八、将〈丽水市财政局丽水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丽水市进一步促进开放经济稳定增长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丽财企〔2019〕133号)〉第四条第三项修改为“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管理条例》规定,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不得享受本扶持资金。


九、将〈丽水市财政局丽水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丽水市促进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丽财企〔2019〕134号)〉第四条第三项修改为“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管理条例》规定,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不得享受本扶持资金。


十、将〈丽水市财政局丽水市商务局丽水市邮政管理局关于印发丽水市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丽财企〔2020〕100号)〉第四条第三项修改为“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管理条例》规定,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不得享受本扶持资金。


十一、将〈丽水市财政局丽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丽水市数字经济平台招商政策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丽财企〔2020〕117号)〉第五条第三项修改为“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管理条例》规定,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不得享受本扶持资金。


十二、将《丽水市企业信用建设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丽财企〔2013〕360号)》第三条第一项修改为“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管理条例》规定,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不得享受本扶持资金。


十三、将《丽水市商品交易市场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丽财企〔2013〕361号)》第三条第一项修改为“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管理条例》规定,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不得享受本扶持资金。


本公告自2021年X月X日起施行。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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