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广使用车用97#乙醇汽油的通告-吉政明电[2004]14号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广使用车用97#乙醇汽油的通告
正文:
----------------------------------------------------------------------------------------------------------------------------------------------------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广使用车用97#乙醇汽油的通告
(吉政明电[2004]14号)
按照国家总体部署,根据《吉林省销售和使用车用乙醇汽油暂行规定》(省政府第148号令),省政府决定从2004年9月25日零时开始,采取全省区域内封闭运行方式,全面推广使用车用97#乙醇汽油(E10-97#汽油)。

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范围:全省行政区域内经销97#汽油的加油站和使用97#汽油的车辆(暂不含军队内部战备用油)。

二、全省所有加油站97#油罐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和吉林省地方标准《车用乙醇汽油加油站》(DB22/361-2003)的要求,于2004年9月15日前改造完毕。

加油站的改造和验收工作由经贸工作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消防、环保、质监、工商部门负责指导和验收。

对于拒绝对原有设备进行改造及因改造不彻底而造成车用乙醇汽油质量下降的加油站,将由公安部门配合经贸工作主管部门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将由相关部门按省政府第148号令有关规定实行处罚,并禁止其销售97#乙醇汽油。

三、做好97#普通汽油和E10-97#汽油的衔接过渡工作。

从9月10日开始,全省所有经营97#普通汽油的加油站开始消化现有库存,不再新进97#普通汽油。

中石油公司要确保及时足量地向中石化、社会批发企业及加油站供应E10-97#汽油,决不能出现省内市场97#乙醇汽油供应断档、脱销现象。

四、为避免车辆在使用乙醇汽油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建议对行驶3万公里以上的车辆在首次加注乙醇汽油前彻底清洗油箱、油路,对汽车上易受乙醇溶涨的塑料、橡胶等配件要及时进行更换。

新购置车辆
和行驶里程在3万公里以内的车辆不用清洗,可直接加注乙醇汽油。

各地公安消防部门负责对车辆清洗点的检查工作;各地交通部门负责对清洗质量的检查监督工作。

五、外省车辆在我省境内需使用车用乙醇汽油。

六、从2004年9月25日起,对继续购入、销售、自用不含乙醇及乙醇含量超出或低于规定标准(国家规定标准乙醇含量为10%)车用油料的省内加油站、其他单位及个人,将由相关部门按省政府第148号令有关规定实行处罚。

七、各地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工作由各市州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加强对调配车用乙醇汽油质量的监督检查,严防假冒伪劣产品进入市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对车用乙醇汽油销售市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抽查,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和经销不合格车用乙醇汽油的违法、违规行为。

各市州经贸、工商、质监、消防及交通等部门要加强对加油站改造、车辆清洗及维修等各个环节的管理与监督,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八、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吉林省人民政府
二00四年九月九日
——结束——。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