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4台套明细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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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明确汽车产品台套明细的编制、修改及应用要求,规范工厂各相关部门台套明细的管理职责、应用权限以及激励标准,保证工厂台套明细工作的正常开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工厂汽车产品台套明细的编制、验证、维护、使用与管理。
3.术语
台套明细:依据生产工艺条件及协作配套件资源,按照有利于零部件管理和均衡生产以及尽可能降低内部生产车间工作量的原则,对产品设计明细进行组合转换以作为一种满足采购、仓储、成本核算以及检验和生产需要的工艺技术文件。
4.职责
4.1工艺科为工厂台套明细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
(1)新产品台套明细的编制、下发;
(2)零部件成组采购技术状态的最终确定;
(3)新产品、正常生产产品台套明细基础数据的维护与管理;
(4)台套明细正常运行的管理与激励,对各台套使用单位进行监督与考核。
4.2物流管理科负责根据台套明细的基础数据进行采购明细、配料看板的转化和管理, 按商务科转化的发交计划进行零部件的组织及入库。
4.3商务科负责零部件发交路线的维护与管理。
4.4生产计划科按照车身、车架台套明细进行冲压散件的组织并入相应散件库房。
4.5采购科负责对台套明细零部件技术状态进行监督,并对采购零部件实物标识实施管理。
4.6外检科负责按照台套明细规定对零部件采购技术状态和实物标识进行入库检
验。
4.7总装部、车身部、车架部负责配料看板工位号的编制及维护。
4.8成本价格科根据台套明细中的基础信息进行零部件价格的维护和整车成本的核
算。
4.9快捷公司严格按照台套明细的要求进行零部件的接收工作,按转化后的台套明细
进行配料,并与实物标识相符。
4.10各台套明细使用单位负责各自在台套明细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汇总并将问题
迅速反馈至工艺科,确保台套明细的正常运行。
附加说明:
本办法提出部门:制造部
本办法归口部门:制造部
本办法制订人:李玉峰
本办法审核人:朱由福
本办法审核人:宋国栋
本办法批准人:张春庆
本办法发放范围:全厂各相关单位
附件一:
车辆台套明细零部件采购技术状态成组编制规则
1供油系统(燃油箱组件):将燃油箱支架、垫带、油箱拉带焊合、燃油箱总成以及空心螺栓组成一组件。
2排气系统(排气系组件):将消声器固定夹、消声器固定支架、消声器总成、排气管焊合以及卡箍组成一组件。
3冷却系统(散热器组件):将散热器总成、保温帘、护风罩组成一组件。
对不带保温帘、护风罩的车型不组件。
4变速操纵机构(变速操纵组件):将各零部件组成一组件。
对软轴操纵的车型,换档软轴与换位软轴不组入组件中,其余各件组成一组件。
5驻车制动(手制动操纵组件):将手制动器与手制动拉线组成一组件。
少数车型若手制动器与手制动拉线非一体供货则无此组件。
6收放机组件:将扬声器、天线、收放机组成一组件。
7雨刮电机组件:若产品明细中为一刮水器总成号,则按总成号,不组件;若产品明细中无总成号,则将电机及支架总成、连动机构总成、刮臂刮片总成组成一组件。
8暖风系统(暖风机组件):将除中间接头、放水管阀、接头支架之外的零部件组成一组件。
9空调组件:将空调系统各零部件组成一组件。
10工具箱组件:将各件组成一组件。
11储油杯组件:将储油杯、胶管组件。
12前围上装饰组件:将前围上装饰板与前围上装饰板围边组成一组件。
组件示例:
公司产品成组供货组件图号,依据整车子组代号前加台套字母“T”(共13位)。
如:T 1 B 1 7 8 8 1 1 0 0 5 7 其中各字码的含义依次为:“T”表示组件,“1”表示该产品归属本公司生产的汽车产品,“B178”表示该产品为卡车车身且宽度为1780mm—1789mm,“81”表示暖气装置所属的子组,“1”表示所属的子组结构号,“0057”表示该暖气装置子组内的零部件顺序号。
附:汽车产品零部件总成附带件,台套不体现的:
1油箱盖(三锁一体带)
2手刹开关(手刹总成带)
3顶灯线束(车身线束总成带)
4后尾灯线束(底盘线束总成带)
5保险杠左/右斜撑支架(保险杠总成带)
6组合仪表总成(附带油量传感器总成,水温传感器总成)
7车架总成(附带散热器支架焊合总成(左)/(右),前减震器上支架
(左)/(右))
8压力开关由发动机带。
9软轴护条、顶棚海绵、防水薄密封胶、PVC套管作为辅料处理。
10玻璃升降器把手、玻璃升降器护罩、夹框卡扣、玻璃前后夹槽、玻璃胶垫由玻璃升降器带。
附录二:
车辆产品台套明细编制完成通知单
附件三:
车辆产品台套明细会签问题反馈单
注:
1、台套明细的核对:各单位从网上接收到新产品台套明细后,应立即在各自的微机中对工艺科编发的新产品台套明细进行核对,若有疑义,则提出修改建议,并报工艺科核实处理。
2、台套明细的修改:只有工艺科有权修改,其它任何单位无权修改。
对私自修改台套明细的单位,按违反工艺纪律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