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公布2015年度河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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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公布2015年度河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5.07.14
•【字号】豫工信企业〔2015〕207号
•【施行日期】2015.07.1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综合规定
正文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公布2015年度河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名单的通知
豫工信企业〔2015〕207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我委《关于组织申报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豫工信办企业〔2015〕17号)和《河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的管理办法》(豫工信企业〔2014〕458号)文件要求和申报程序,我委组织专家对各地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初审后推荐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论证,依据专家评审意见,经公示,决定授予河南省高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等21个平台(见附件)“河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称号,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要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组织带动社会服务资源的能力,主动开展公益性服务,积极承担政府部门委托的各项任务,在解决中小企业共性需求,畅通信息渠道,改善经营管理,提高发展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实现创新发展等方面发挥支撑和示范带动作用。
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扎实推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结合本地区实
际情况,做好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认定工作,为全省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对示范平台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复核1次,对不合格的予以撤销。
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协助做好相应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对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业务管理和工作指导,不断促进完善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