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离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业务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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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离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业务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11-05-25来源:
第一程序:申请
一、离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向其档案所在单位提出审核原工作时间的申请。

1、档案仍在原机关事业单位的,可向原单位提出;处于失业状态的,也可由单位先将其档案移交其户籍所在区、县级市档案管理部门后,再向区、县级市档案管理部门提出。

2、档案在现用人单位的,向现用人单位提出;
3、档案在挂靠单位的,向挂靠单位提出;
4、档案在区、县级市档案管理部门的,向区、县级市档案管理部门提出;
5、档案在其它单位的,向档案保管单位提出。

申请原工作时间审核时正在我市参保缴费的非本市户籍的离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个人档案在外地的,由其向现参保缴费的单位提出申请(由现参保单位调档送审);现参保缴费单位没有档案管理权的,由申请人向参保单位所在区、县级市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如需要向外地调档,由区、县级市受理机构发调档函)。

※※申请人需向档案所在单位提供的资料: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各一份(档案所在单位须核对原件)。

二、档案所在单位根据申请人的档案资料,如实填写《离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申请一次性
缴纳养老保险费审核表》(下称《一次性缴费审核表》)后,连同其个人档案送申请人档案所在单位登记注册所在地的区、县级市人社部门审核(具体受理部门和地址见附表)。

※※送审时需提供的资料: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一份;2、个人档案原件;3、《一次性缴费审核表》(一式四份)。

各区、县级市人社部门受理原工作时间审核的部门和地址
单位
受理部门地址电话
越秀区
审核小组大德路188号大德大厦B座6楼
天河区
综合保障科石牌东路117号15、16号窗口
白云区
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柯子岭景云路22号二楼
海珠区
社会保障科宝岗大道茶亭前5号
荔湾区
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周门南路20号
下芳村信义路198号
黄埔区黄埔区人社局劳动保险福利科黄埔区港湾西路四街90号405室黄埔区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受理
个人申请)黄埔区大沙北路110号二楼
萝岗区
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稽广州开发区志诚大道333号209室
南沙区
劳动保障科南沙区环市大道中15号
番禺区
社会保障科市桥平康路48号(就业中心服务大厅10、11号窗)
花都区
社保科花都区公益大道兰花路
增城市
社会保障科荔城街挂绿路25号
从化市
社保管理科从化街口河滨南路43号
第二程序:审核、确定缴费年限和核定缴费数额
一、区、县级市人社部门受理后,在十个工作日内对《一次性缴费审核表》作出初审意见(加盖公章)。

初审后,由市社会保险基金中心派员到各区、县级市进行复审,并在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复审意见。

对符合条件的,核定并填写其离开原单位前的工作时间(加盖公章),由区、县级市人社部门将《一次性缴费审核表》移交到同级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二、区、县级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一次性缴费审核表》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确定一次性缴费年限。

申请人在《一次性缴费审核表》的“申请人选择缴费年限”栏目上选择确定一次性缴费年限(最长缴费年限不能超过人社行政部门审核的其原在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年限),并签名确认。

三、区、县级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申请人选择的一次性缴费年限,核定其应缴纳的金额,并填写在《一次性缴费审核表》的“缴费金额审核”栏目,加盖印章后交由申请人签名确认。

其中一份存市社会保险基金中心,一份存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两份退申请人,其中一份用于办理缴费。

各区、县级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一览表
单位地址电话越秀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德政中路龙腾里10号
天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石牌东路137号7楼
白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柯子岭景云路22号三楼
海珠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宝岗大道137号金龙大厦11楼-261
荔湾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芳村大道东20号
黄埔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黄埔区大沙北路110号二楼
萝岗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广州开发区志诚大道333号
南沙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南沙区环市大道中15号
番禺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公室市桥平康路48号
花都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公室花都区公益大道兰花路
增城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增城市荔城街荔兴路18号广发行5-6楼
从化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从化街口河滨南路43号
第三程序:缴费、一次性趸缴、延长缴费
一、办理缴费:
离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属本市户籍人员的,携已作出一次性缴费年限选择、且经区、县级市社保经办机构核定缴费金额的《一次性缴费审核表》及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区、县级市地税部门办理缴费手续。

属非广州市户籍人员的,携已作出一次性缴费年限选择、且经区、县级市社保经办机构核定缴费金额的《一次性缴费审核表》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核定缴费金额的社保经办机构所属区、县级市地税部门办理缴费。

二、一次性趸缴:
离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符合穗府[2007]15号文、粤人社发[2011]37号文一次性趸缴等规定的,可在办理缴费的同时申请办理一次性趸缴。

三、申请延长缴费:
离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但累计缴费年限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可申请延长缴纳养老保险费。

申请延长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人员,属本市户籍的,应在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规定年龄前3个月,由本人填写《延缴人员一次性缴费(继续缴费)审批表》及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向其户籍所在区、县级市地税部门提出申请;属非广州市户籍的,由本人填写《延缴人员一次性缴费(继续缴费)审批表》及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向核定缴费金额的社保经办机构所属区、县级市地税部门提出申请。

各区、县级市地税部门及地址(咨询电话:12366-2)
单位名称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地方税务局第一办税服务厅广州市诗书路9号二
广州市越秀区地方税务局第二办税服务厅广州市广九大马路4号二楼
广州市天河区地方税务局珠江新城办税服务厅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利路59号
广州市天河区地方税务局员村征收厅广州市员村三横路2-4号
广州市天河区地方税务局龙洞征收厅广州市龙洞东路一横路1号
广州市荔湾区地方税务局第一办税服务厅荔湾区西华路98号
广州市荔湾区地方税务局第二办税服务厅荔湾区沅花西路1号
广州市海珠区地方税务局海珠区广州大道南917号
广州市黄埔区地方税务局黄埔区大沙东路260号丰乐大厦2楼
广州市黄埔区地方税务局南岗税务所黄埔区黄埔东路2886号
广州市黄埔区地方税务局长洲税务所黄埔区金洲北路575号
广州市白云区地方税务局三元里税务所白云区广花五路白云花园华益街5-7号
广州市白云区地方税务局钟落潭税务所白云区广从七路988号
广州开发区地方税务局西区税务分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路19号办税服务厅
广州开发区地方税务局东区税务分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路19号办税服务厅
广州开发区地方税务局高新区税务分局广州科学城彩频路11号软件园B栋首层
广州开发区地方税务局永和区税务分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开发区永和经济区摇田河大街79号1-3层广州开发区地方税务局萝岗税务分局萝岗区公路街53号
广州开发区地方税务局永和区税务分局镇龙征收点萝岗区九龙镇镇龙大道75号
广州南沙开发区地方税务局第一分局南沙开发区金洲区金隆路28号
广州南沙开发区地方税务局第二分局南沙区万顷沙镇新兴路76号
广州南沙开发区地方税务局第三分局南沙区黄阁镇黄阁大道麒麟新村黄梅路412-414号
广州市番禺区地方税务局城区税务分局番禺区市桥东环路455号
广州市番禺区地方税务局大石税务分局番禺区大石街朝阳东路3号
广州市番禺区地方税务局钟村税务分局番禺区钟村街礼贤路1号
广州市番禺区地方税务局南村税务分局番禺区南村镇兴业路1038号
广州市番禺区地方税务局石楼税务分局番禺区石楼镇沙浦路西一街6号
广州市番禺区地方税务局石基税务分局番禺区石基镇荔新大道31号
广州市番禺区地方税务局沙湾税务分局番禺区沙湾镇沙湾大道5号
广州市番禺区地方税务局大岗税务分局番禺区大岗镇环镇西路21号
广州市番禺区地方税务局东涌税务分局番禺区东涌镇东兴三路164号
广州市花都区地方税务局新华税务分局花都区新华镇云山大道35号
广州市花都区地方税务局雅瑶税务分局花都区新华镇秀全大道5号
广州市花都区地方税务局炭步税务分局花都区炭步镇禅炭路
广州市花都区地方税务局赤坭税务分局花都区赤坭镇广源路
广州市花都区地方税务局狮岭税务分局花都区狮岭镇杨赤线团结路侧
广州市花都区地方税务局花山税务分局花都区花山镇花山大道中流溪河南侧
广州市花都区地方税务局花东税务分局花都区花东镇凤如路
增城市地方税务局荔城税务分局增城市荔城街健生西路42号
增城市地方税务局新塘税务分局增城市新塘镇汇美丰华路1号
增城市地方税务局仙村税务分局增城市新塘镇仙村大道
增城市地方税务局石滩税务分局增城市石滩镇解放路6号
增城市地方税务局三江税务分局增城市石滩镇中山中路142号
增城市地方税务局永和税务分局增城市新塘镇永和新新中路44号
增城市地方税务局中新税务分局增城市中新镇新墩路19号
增城市地方税务局派潭税务分局增城市派潭镇榕林路14号
从化市地方税务局街口税务分局从化市街口街凤仪西路一巷十幢
从化市地方税务局鳌头税务分局从化市鳌头镇前进中路103号
从化市地方税务局太平税务分局从化市太平经济技术开发区回归路1号
从化市地方税务局温泉税务分局从化市温泉镇碧泉路一横二巷二号
从化市地方税务局良口税务分局从化市良口镇
从化市地方税务局吕田税务分局从化市吕田镇广新路18号
第四程序:申领基本养老金
离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规定条件后,按下列程序申领基本养老金:
一、在单位(包括挂靠单位)参保的:
由为其参保的单位向其最后养老保险关系所在的区、县级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基本养老金。

具体手续按企业职工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的办法处理。

二、以自由职业者身份参保或失业、超龄人员的:
本市户籍人员向其户籍所在区、县级市社会保险经办申领基本养老金;非本市户籍人员,由本人自主选择到本市任何一个区、县级市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领养老保险待遇手续。

各区、县级市受理本市户籍自由职业者、失业、超龄人员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部门

部门地址电话
越秀区
越秀区退管办东华西路189号2楼
天河区
综合保障科石牌东路117号15、16号窗口
白云区
工资保险科柯子岭景云路22号五楼
海珠区
海珠区退管办宝岗大道茶亭前5号
荔湾区
退休职工管理服务中心周门路14号2楼
黄埔区
黄埔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黄埔区大沙北路110号二楼
萝岗区
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稽查科广州开发区志诚大道333号209室
南沙区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南沙区环市大道中15号
番禺区
番禺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公室市桥平康路48号
花都区
花都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公室花都区公益大道兰花路
增城市
增城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待遇核增城市荔城街荔兴路18号广发行5
从化市
从化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从化街口河滨南路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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