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藏北牧户家庭分化原因及影响——以那曲地区尼玛县军仓乡4村为例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浅谈藏北牧户家庭分化原因及影响——以那曲地区尼玛县军
仓乡4村为例
索朗加措
【摘要】文章以文化人类学的视角,通过查阅文献资料和实地调查来了解藏北牧区家庭结构转变和分化状况.主要从牧区的外部环境和牧民自身意识的变化,以及相关
国家政策大背景下,阐释了在新时代的经济模式介入和外来思想的冲击下牧民本土
社会生活的变迁,并探讨牧区家庭分化的原因及影响.
【期刊名称】《西藏研究》
【年(卷),期】2017(000)004
【总页数】8页(P82-89)
【关键词】藏北牧民;家庭分化;原因;社会影响
【作者】索朗加措
【作者单位】西南民族大学民族研究所,四川成都610041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C913
婚姻是家庭的细胞,家庭是社会的基础组织,对其进行研究可加深我们对一个地区、一个民族的了解,因此,对婚姻家庭研究历来受到研究者的重视。
而藏族因其社会环境的特殊性和复杂性,更是倍受关注,纵观前人研究,关于藏族家庭的研究成果丰硕。
家庭离不开婚姻,许多学者对家庭的研究从婚姻入手。
李卫平在其关于甘南藏族人口家庭规模结构变迁情况的调查报告中,通过对相关调查数据的整理、归类和分析,从甘南藏族人口的家庭规模和家庭结构两方面来勾画变迁轨迹,并从家庭人数、扩大家庭和核心家庭等不同结构类型的家庭分析当地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1]。
同时,他在另一篇文章中,对汉藏的家庭结构进行了比较,认为社会经济的发展是家庭结构变化的催化剂,藏族家庭的变化一方面受到了汉族的影响,另一方面它也有着自身特点。
这是在其特殊的自然环境,以及宗教、观念等因素的综合作用下形成的。
同时,家庭结构的变化,如核心家庭的增多,单身家庭的减少对藏区的社会经济又有一定影响[2]。
郎维伟、张朴以那曲县达村和宗村为例,分析了藏北牧区村落社
会的人口和家庭特征及生育愿望。
牧区人口呈现由增加型向稳定型过渡的特征,牧民家庭呈扩张趋势,人口增长快于家庭的分化,核心家庭、主干家庭是主要的家庭类型,单身家庭、联合家庭和其他家庭类型同时存在[3]。
娄彬彬通过走访调查西
藏山南、林芝等地的农牧区,对当地的基本情况进行了了解,结合西藏的计划生育制度、藏族妇女心中理想的家庭规模以及一妻多夫的产生根源,认为藏族妇女地位较低,需要通过发展经济、提高妇女的文化水平来改善[4]。
学者琼达对拉萨市区
进行了调查,主要从拉萨妇女的具体情况、生育状况、家庭境况和存在问题四个方面描述,文化程度决定着妇女的择偶权,在现代化进程的影响下,拉萨城区的家庭规模逐渐变小,反过来这对妇女的生育会带来一定程度的影响[5]。
娄彬彬和琼达
二人的文章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对比视角,拉萨城区和山南、林芝的农牧区虽同属藏族文化圈,但各自有着不同的经济生产方式和社会环境。
本文试图运用这种比较的方式,将藏北牧区和汉族社会的分家现象进行对比,以此体现藏北牧区婚姻家庭的特殊性。
张硕勋、王洲塔从婚姻途径、婚姻状况和家庭状况三方面分析了青海藏族家庭的变迁,认为藏区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对其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牧区的一些传统
观念随之被取代[6]。
郝亚明对藏北那曲牧区进行了调查,并以调查的两个村子为
例对牧户的婚姻家庭进行了描述。
认为在如今的藏北牧区,一夫一妻是主要的婚姻形式,多偶婚存在于偏远的地方,而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政府政策的宣传和外界意识的传入;藏北牧民追求自由的家庭观念对其择偶有影响;牧区的家庭结构十分复杂,核心家庭是主要形式;牧区家庭内部分工明确,男主外、女主内,男性地位比女性地位高,但在农区这种地位差别就不太强烈[7]。
西藏社科院的白玛措通过
在藏北那曲调研,展现了牧民社区中的亲系组织及其互惠的关系,从而进一步论证了牧民社区在如何延续和保留着影响这一行为背后的功能[8]。
过去的几十年中众多学者对藏族的婚姻家庭进行了多角度、多方面、多层次的研究。
其大多都是从藏族婚姻家庭的变迁、婚姻家庭的关系等方面进行研究,而对于其家庭结构现象分析还需加强。
此外,对藏族牧区的研究还较少,尤其是藏北牧区。
本文在前人研究基础之上,以他者和客位的角度,从外部环境和内在观念两方面分析藏北牧区分家现象的原因和影响。
在整个现代化的背景下,牧区社会也逐渐发生着变化。
近几年,牧区的分家速度加快,家庭结构有所变化。
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了这种现象的产生,原有的家庭组织和功能及结构发生变化之后,导致牧民的生活发生怎样的变化,这又会给牧区社会带来什么影响?带着这样的问题,笔者进行了实地调查。
尼玛县位于西藏那曲地区西北部,其下辖1个镇、13个乡和77个行政村。
从民
主改革后,藏北牧区逐渐形成村落的形态,军仓乡辖5个村委会。
日常生活中,
人们习惯用数字来代替村落的名称,因此,本文采样点刹来村又被称为4村。
每
个村下面又辖有组(即自然村),刹来村辖有10个组,分别是加则组、社多组、母
热组、罗多组、加纳组、吉日组、刹来组、夏玛组和布查日组,刹来组为村委会所在地。
同一组的人几乎是由一个大家庭通过嫁娶、分家等形式发展而来,大多数人之间都有血缘、姻亲关系。
据统计,刹来村现有90户,328人。
刹来村地处尼玛
县的西南边缘,西接阿里地区措勤县,南与日喀则地区昂仁县相邻。
本文在其10个组中抽样调查了25个家庭,访谈了40人,其中有8人没有接受访谈,在接受访谈的人中包括25名男性、7名女性;从年龄构成来看,访谈对象主要是年长的人。
(一)家庭分化的现状
一般分家是指把一个大家庭,分成若干个小家庭。
在牧区,人们分家时的财产主要为牛羊和各自的首饰。
不同学者对分家的概念有不同的解释,如费孝通认为,分家时父母把财产传给下一代是必不可少的一个步骤,它使下一代获得了财产拥有权和占有权;林耀华认为分家是在兄弟之间平均分配财产;麻国庆也认为分家是指已婚兄弟间对财产进行分割,并从原来的大家庭中分出去[9]。
上述3个学者对分家的理解主要针对农业社会,并完全符合牧区社会家庭分家的概念。
近年来藏北牧区人口增长,牧民家庭规模呈现小型化的趋势,这是家庭分化的必然结果。
藏北牧区的家庭以核心家庭和主干家庭为主,单身家庭*家庭是指以婚姻和血缘为纽带的基本社会单位,包括父母、子女及生活在一起的其他亲属。
从对家庭的定义来看,一个人是不能被称作家庭的,但是结合现实具体情况,他们独自一人生活,笔者在此便将其也视为一个家庭。
、联合家庭和其他家庭类型也同时存在。
笔者在那曲地区尼玛县军仓乡进行了接近调查20天。
下面是笔者据调查资料分析牧区分家的内容。
个案1:SLJC家族在近50年间的分化过程(见图1)
在图1中,N和F结婚后,生了A等4个兄弟姐妹,后来4个孩子都分家。
约在1971年A与B结婚,生了PB、CZ等8个子女;1988年PB与BJ结婚,生了两个孩子,2007年他从原来的大家庭分家出来;2009年CZ与JC结婚,2014年分家;2010年SC与ZL结婚,一结婚便分了家。
纵向来看,A和B组建的大家庭现在分成了4个家庭。
根据图1这个大家庭的变迁过程,N和F在上世纪30年代结婚,约在1971年孩子A分家,再到其儿子PB分家,以及后来的CZ和SC分家。
从时间来看,在不
到二十几年的时间分家的频次迅速增加。
非常明显,从2004年A去世后,基本
上每三四年就分出一个小家庭,这意味着兄弟姐妹间在权利和财产上的争斗。
如图2所示,1980年S与N结婚组建了家庭,他们一共养育5个孩子。
2000年儿子CZ分家出去;2005年BJ和DJ又分别分家出去。
值得注意的是,他们几人都没有结婚生子,但仍愿意分家一个人生活。
从这个家庭的分家情况我们看到,近二十几年来分家现象越来越普遍,并且出现了单身家庭。
个案2:SLDB家分家过程(见图2)
在牧区,除了牧户分家形成多个具有家庭功能、独立性家庭结构的家庭之外,还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具有独立性家庭合并形成一个大家庭。
一般来说,家庭合并是因为一个家庭的人数太少,家庭的劳动力不足,通过与其他家庭合并充实家庭的劳动力。
从类型上说,合并家庭一般形成的是联合家庭,也有其他类型的家庭结构。
在调查中发现,近些年在军仓乡4村家庭合并的现象很少,访谈中只听说了一例。
个案3:BB合并家庭(1990年)(见图3)
如图3所示,B家与C家原本是两个单独的家庭,B和C是亲戚,两个家合并,
共同劳动并分享财富。
(二)家庭分化的社会舆论
家庭分化本身作为一个家庭的再生产过程,是人类社会家庭发展的基本规律,也是继承财产、传宗接代的形式,同时也为了减少家庭成员之间的矛盾。
藏族牧区的谚语也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其大致意思是亲戚就像一朵花,保持一定距离欣赏会更美,家庭成员之间保持一定距离会相对团结与和睦。
这在牧区,如果一个大家庭能够长期维持,当然,享有很高的荣誉。
这既说明这个家庭内部成员之间团结和睦,户主管理家庭的能力强,女主人贤惠,同时说明家里有尊老爱幼、相互尊敬的美德。
这种家庭往往是物质财富丰厚、劳动力充足的家庭,在当地也很有名气,受到其他人的称赞和尊敬。
4村的NMJC家连续几年都获得了“家庭和平奖”*“家庭和平奖”主要颁给家庭内部人员之间和谐相处,与邻居和其他社区人员团结的家庭。
此项奖每年的年末村民们投票选举。
获奖者:一张奖状、还有一笔钱。
,他们家是村里人尊敬和信任的大家庭。
NMJC家目前一共有7个人:母亲、母亲的妹妹、同母异父的两个兄弟、妻子(三兄弟共妻)和一个女儿。
NMJC的父亲已去世,NMJC是长子,也是户主。
他们家里除了有很多牛羊之外,还有一辆大卡车和一辆皮卡车,以及一家规模不小的商店。
目前在4村中,NMJC家是经济实力和劳动力最强的一户,他们家没有
分过家。
在藏北牧区,对于牧户家庭来说,分家是一件虽正常但不光彩的事情。
一个家庭分家,在其他人看来是这个家庭内部出现了情感或财产上的矛盾与纠纷。
家庭不团结会受到一定的社会舆论,对不同的分家原因有不同的舆论。
目前在尼玛县刹来村存在的分家速度加快和分家导致家庭结构变化的现象,已经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分家。
现在已然形成了一种全新的分家形式,即不顾家庭的赡养老人和抚育子女的义务、不顾传统的家庭观念和婚姻观念的分家。
对于这种分家现象,虽然有很多社会舆论和道德谴责,但是这种现象却越来越普遍,趋势越来越明显。
(一)外界社会的影响
在经济全球化的社会大背景下,牧区相对封闭的生活开始被打破。
随着外界社会经济、政治以及个人意识的影响,牧区日常生活和家庭文化中产生了与传统社会不一样的诸多变化。
从大范围来说,人人平等、男女平等等思想意识的渗透,整个人类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党在近年实施的各种利民政策,对藏北牧民的生活方式和思想意识都有很大的影响。
牧民的经济生活在得到了改善的同时,原有的社会组织和
传统文化也随之变迁。
1.“自由”意识因素
对于自由的向往是人类的共同追求,而这种追求自由的意识往往会在带有压迫和剥削的社会里出现,成为对所处的社会环境不满而产生的意识。
自由、平等、人权等权利最早在西方国家提出,随着时代的发展,这种权利意识走向全世界,为每个人所追求和向往。
除了外界社会影响之外,藏北牧区社会很早就有向往自由生活的思想。
在牧区的很多民间故事或者情歌里都会出现一个叫做“颤巴”(音译)的人物。
颤巴是指称头脑聪明的人,也是对自由者的代名词。
藏北草原的男子们都希望自己是“颤巴”,他们向往“颤巴”自由自在的生活。
另外,在藏族的民间传说中,“阿克顿巴”“尼曲桑布”等人物角色都是自由、勇敢的代表,他们勇于反抗封建领主或富裕人家的剥削和压迫,不用承担沉重的税务。
对于阿克顿巴和尼曲桑布这两个人并没有详实的资料记载,他们是否真实存在过,很多学者持有不同看法,但大部分学者更倾向于这是民间虚构的人物,认为这是藏区底层人民将对自由生活的向往寄托在虚构人物身上,以表达对现实生活的不满和对自由的渴望。
西藏在进行民主改革前,牧民们追求的自由是能够摆脱农奴身份,不再被剥削和压迫。
民主改革后西藏牧区社会得到了解放,牧民获得了自由的身份。
新时期,藏北牧区的物质生活水平得到提高,人们开始追求精神生活的提升,对个体和个性的追求极为强烈。
逐渐产生了不愿受家庭束缚的思想,这种思想成为分家的因素之一。
2.经济因素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迅速发展。
在这样的背景下,牧区社会经济也在不断发展,牧民生活得到改善。
经济作为一切活动的基础,对牧区家庭分化有一定的影响。
一个家庭的建立需要一定的物质基础。
随着经济条件的改善,新家庭的建立具有一定的物质基础。
在访谈中,GG老人说道:“现在牧区经济条件好了,牧民生活富裕了,大多数人的家里都摆满家具,家庭成员间出现了矛盾需要分家就不用担心经济问题。
以前我硬着头皮要从大家庭里分家出来建立自己的家,但是家里提供不了单独一个家庭的日用品,只是分给了我应得的牛羊。
家里面条件不好,牛羊并不多,所以分的牛羊数目也很少。
但我还是坚持分了家,刚开始连帐篷都没有,我住在一个盖了顶的羊圈里,生活特别艰苦。
在我们那个时候分家的人并没有现在这么多。
”
上述访谈体现了经济因素在牧户分家中的作用。
随着经济条件、生活水平的改善提高,牧户分家时受到经济因素的限制变小,从而家庭和婚姻观念在内的价值取向也
在演变,进而加快了分家速度。
3.惠民政策
国家对西藏,特别是在西藏的牧区实施了一系列的惠民政策,如扶贫政策、牧民定居政策等,给当地牧民生活带来了很大的帮助。
这些惠民政策一般按户分配,牧民作为受益者,如果单独是一个家庭就比在大家庭之中获得的利益多。
于是在惠民政策带来的利益驱动下,一些牧户就选择分家。
这种分家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形式上的分家,即有了自己的户口簿,但内部还是共同劳动、共享资源的大家庭,目的是通过这种方式增加户数来获取更多的利益。
在调查点发现,有些分了家的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很好,他们也并不认为自己是分了家的。
另一种就是真正意义上的分家,牧户通过分家来获得更切身、更直接的利益,于是出现了很多单身家庭、核心家庭或其他家庭,其中单身家庭最多。
显然,在牧区社会里,惠民政策是牧民分家的更直接的个人利益驱动因素。
(二)牧民自身观念意识变化
在不断现代化的牧区社会里,牧民的生存环境和生活方式都在逐渐变化,同时牧民自身的观念意识也发生着变化。
牧民传统思想意识转变为新意识,从传统习惯法的束缚中解脱出来,形成了适应时代和顺应社会潮流的价值观念,追求建立一个符合
自己意愿的家庭,从而使牧区社会的家庭结构发生改变。
1.传统观念意识的变迁
在新的时代背景下,牧民的传统观念意识也在不断改变。
在牧民的传统观念中,家庭的劳动力充足、经济实力雄厚、家庭成员团结友爱这是最理想的标准家庭。
如今,牧民向往的并不是子孙满堂的大家庭,而是一种独立自主的生活方式,有自己的生活空间,不用受其他家庭成员的干扰,更多的是追求家庭成员的平等地位和个人的自主权。
这种现象在年轻人中尤为突出,特别是上过学(主要是小学和初中)的人和在城市里生活过的年轻人。
在访谈中,CW老人说:“现在的牧民整体都变得不好了。
例如这个村,如果哪家
的户主去世了,这个家不到两三年就分成了三四个小家庭。
现在这个村里也有七八十岁的老夫妻离婚的情况。
村里有很多青年人因与父母不和而自己一个人过,成了单身家庭。
还有哪个家庭嫁进一个姑娘,没有多久这个家庭就会分家,坚持3年
不分家就很不错。
由于婆媳冲突,或父子的矛盾,家里闹得沸沸扬扬。
现在有人讽刺说:‘觉得自己活够了,就买个摩托车;觉得自己没有病,就抽烟;觉得家里太清净,就娶个儿媳妇,等等’。
”上述现象体现了牧民传统意识改变,以及牧区当前存在的几种分家形式。
对于妇女在家庭分家中的影响,有学者作过相应的研究。
美国人类学家马格瑞·沃
尔夫考察了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我国台湾农村妇女的生活。
沃尔夫认为妇女结婚后在夫家的大家庭内建立自己的生活空间是其重要的适应策略,并将其称为“子宫家庭”。
沃尔夫认为造成分家的原因不是兄弟间对财产的争夺,而主要是因为各自的妻子为建立生活空间所做的事情,也就是说,其内部的“子宫家庭”是导致分裂的
主要原因[10]。
但这是针对台湾社会的研究,与藏族社会存在着很大的文化差异。
如果能将其理论套用在藏北牧区的分家现象上,要考虑的就是为什么藏北牧区近几年内才出现妇女对家庭分裂产生影响的现象。
这个除了牧区传统意识的改变外,可
能就是牧区社会中妇女地位的提高,在家庭中影响力变大的原因,但这个问题还需要深入探讨。
2.传统习惯法影响力削弱
传统习惯法,它是由人们在长期的生产、生活中反复实践,自发渐进形成的,独立于国家制定法之外。
在长期的历史沉淀中,具有稳定性、地域性和强制性,对所在区域内生活的人们的行为进行约束和规范。
在藏区,习惯法早已成为藏民族生活的一部分,是藏族群众风俗习惯和法律观念的一部分,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藏北游牧地区地处偏远,交通异常闭塞,上世纪中叶以前尚处在封闭的游牧部落社会,这种
习惯法的约束力更明显,千百年来左右着藏族游牧部落社会成员的日常生活,调整
着人与社会以及人与人之间的种种社会关系。
但是近年来,传统习惯法在牧区社会的规范能力有所下降。
在过去牧区传统的家庭习惯法里,特别讲究对老人的尊重,老人在家庭中最有地位和发言权。
有一种说法是“老人是经验的海洋”,也有藏族谚语说:“不听长辈的话,早晚会吃眼前亏”。
藏族的很多格言、故事里也体现出老人在整个社会和家庭里的地位。
同时也提倡长辈对晚辈的爱护,父母对孩子尽抚养义务,孩子对父母尽赡养责任,要求家庭成员之间相互尊重。
现在牧区加大了现代法律知识普及力度,
加强法律在牧区的执行,牧民们现代法律意识逐渐增强,对传统习惯法的冲击也日益
增强。
3.价值观念的变化
随着牧区经济生活的不断变化,作为上层建筑的思想观念也在发生着改变,牧民的思想从保守走向开放,家庭观念从传统的以礼相待、和谐相处、共享,向追求独立、自由转变。
价值观念转变,一定程度上加速了牧区家庭的分化。
以前,牧民非常看重家族的荣誉和利益,个人利益永远小于整个家族利益。
一般情况下每个牧民都愿意为家族牺牲自己的利益,即便家里有些矛盾也会相互忍让。
因
为一个家庭分家,它不仅仅使经济削弱和劳动力上分散,它还会影响家族的荣誉,承受着强大的舆论压力。
但现在很少有人顾忌这些问题,更多地是从经济利益角度出发,原有的家庭伦理被湮没。
牧民从一个整体或群体利益的价值观念向个体和独立利益的价值观念转变。
中国社会以家庭、家族为出发点的传统观念根深蒂固,“家”是构成中国传统社会的最基本单位。
以“家”为核心,以“血缘”为关系纽带[11]。
分家对牧区整体社会带来了一定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对牧区社会的文化、经济和社会方面的影响。
(一)文化方面
牧区出现的分家现象,是对牧区传统家庭文化的一种冲击。
牧民既是促成者,也是这一现象的适应者,是在新的生活环境和思想意识下对原有文化所进行的调适。
笔者在调研中发现:每一个自然组一般都是由一两个家族分化和发展而来的。
通过建立一个经济独立的家庭,以本家庭为中心向外扩散,然后形成一个亲系链和血缘文化圈。
个案4:加则组亲系链(见图4)
图4是刹来村加则组的所有家庭,加则组是由两个家族骨系组成的自然村,是帕哈家族骨系和荣八家族骨系延续的血缘圈。
一般而言,尽管存在导致变化的各种因素,牧民仍然能够延续社区的社会文化。
白玛措在那曲亲系组织和互惠关系研究中提出,“即家庭、亲系及亲系链所建立起的社区整体性,这种整体性让个体既有文化的认同感,又有群体的归属感。
”[8]这种树枝型亲戚链的伸展,使社会结构越来越复杂,变成一个庞大的亲属网。
上述情况是在家庭正常分家的情况下形成的社会模式。
单身家庭不像其他类型的家庭,它具有流动性和不确定性。
从本家中分出来的单身家庭,往往会把自己的牛羊托付给亲戚管看,自己并没有一个固定的地方居住,长期在各个亲戚之间流动,或者去其他地方。
一个亲戚圈或者一个自然村对于他来说并没有特别的归宿感。
假如一个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