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改项目施工协议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有限公司
技改项目
技术协议
发包人(甲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承包人(乙方):安装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
经协商,甲、乙双方就设备、管道、钢结构等安装工程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为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及义务,便于共同遵守、相互监督,特订立此协议。
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甲方生产区设备、管道、钢结构等安装工程;
工程地点:甲方厂区内。
二、工程内容:
1、成品罐区工序:尾气吸收装置技改安装(包括设备、管道、电气仪表);
2、一分厂:各车间围栏、护栏的更换;
3、一分厂成品车间:液氯贮槽平衡管更换;
4、一分厂汽水车间:锅炉布袋除尘器修补;
5、其他设备、管道、阀门、管件的安装,非标设备、管架、平台﹑电气的制作安装由甲方提供图纸或现场对接。
三、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甲方提供水电。
主材除油漆外,工程所用的其他主材料均由甲方负责。
乙方只提供施工设备、技术、人员及辅助材料(氧气、乙炔和焊条等)。
四、工程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
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对影响工程质量的,如乙方提出变更图纸设计要求时,须征得甲方认可后施工。
五、工期要求:
自具备施工条件,施工人员进入工地之日起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节点安装完毕(上述具体的1至4项的工程内容于2021年11月30日前完成)。
因甲方施工条件不足或不可抗力造成的误工,工期相应顺延。
六、合同价款及调整:
1、按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1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及现行有关预结算文件规定执行,费率有区间的取中值,最终的工程款按定额工程总造价下浮17%后进行结算支付。
2、人工、管理费调整按桂建标【2015】5号文件执行;
3、辅助材料价格按施工期间《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的算术平均值计取。
4、结算工程量:以甲乙双方现场验收合格的实测工程量为准(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生效);
5、本工程价款含符合国家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七、工程价款支付方式:
1、合同生效后,施工人员及设备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节点进入现场施工,当部分工程施工完成符合竣工条件时,甲乙双方可对部分工程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乙方可向甲方申请结算;结算审定(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工程款至工程总造价的95%;余下5%工程款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六个月后14日内一次性付清(无息)。
质量保修期为二年。
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或承兑汇票支付。
3、工程款支付至工程总造价的95%时,乙方按照100%的结算金额开具增值税发票给甲方,工程款拨付前乙方须提供发票。
八、双方责任
甲方:1、保证施工现场三通一平。
2、保证施工设备的安全,并提供食宿方便。
3、保证设备及材料的及时到位。
乙方:1、严格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2、因施工质量不合格造成的返工,工料自负。
3、按施工规范安全文明施工,因施工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全
责,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4、施工人员必须爱护甲方财物,遵守甲方厂规做到文明施工。
九、本协议未尽事项,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