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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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精选25篇)

小型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精选25篇)

小型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小型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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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1、主动与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签订餐厨废弃物回收合同。

2、有安排专人负责餐厨废弃物的处置、收运、台账管理工作;3、将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4、严禁乱倒乱堆餐厨废弃物,禁止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5、餐厨废弃物应当实行密闭化运输,运输设备和容器应当具有餐厨废弃物标识,整洁完好,运输中不得泄漏、撒落;6、禁止将餐厨废弃物交给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7、不得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8、建立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并定期向餐饮服务监督管理部门及环保部门报告;9、分管餐饮的副总经理应定期督查本单位餐厨废弃物的处置管理情况,并对本单位餐厨废弃物处置行为负责。

小型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为加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各项工作管理,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江苏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1.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聘任xx为我单位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协助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负责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2.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指导从业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小型餐饮店食品安全制度

小型餐饮店食品安全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本店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店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食品安全管理职责1. 总经理职责:- 负责本店食品安全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 定期组织召开食品安全会议,研究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 对违反食品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2.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 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

- 对食品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

3. 厨师及员工职责:- 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确保食品加工过程安全卫生。

- 不得使用过期、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原料。

- 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整洁的工作服。

三、食品原料采购与验收1. 采购要求:- 采购食品原料应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确保原料来源安全可靠。

- 优先采购新鲜、无污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

2. 验收标准:- 验收人员应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和验收标准对食品原料进行验收。

- 发现不符合要求的食品原料,应立即退回供应商。

四、食品加工与储存1. 加工操作:- 严格按照食品加工工艺流程进行操作,确保食品加工过程安全卫生。

- 定期清洗、消毒加工工具和设备,防止交叉污染。

2. 储存管理:- 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应分类存放,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

- 储存食品应使用清洁、无毒、无害的容器,并标明存放日期和温度。

- 定期检查食品储存环境,确保温度、湿度等符合要求。

五、餐饮具清洗消毒1. 清洗:- 餐饮具使用前应彻底清洗,去除残留物。

- 清洗剂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不得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2. 消毒:- 餐饮具应使用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消毒剂进行消毒。

- 消毒后的餐饮具应妥善存放,防止再次污染。

六、食品留样1. 留样要求:- 每批食品制作完成后,应留样48小时以上。

- 留样食品应保存完好,便于随时检查。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维护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权益,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餐饮服务单位的经营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结构1. 餐饮服务单位设立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协调、监督和检查。

2. 餐饮服务单位应当聘请有食品安全专业知识、工作经验的主管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3. 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小组,分工负责,进行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4. 餐饮服务单位应当配备食品安全检测设备,定期对食品进行检测,确保食品安全。

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 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供应商管理制度,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核,确保供应商生产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2. 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建立食品采购管理制度,落实食品采购的责任制,保证采购的食品来源合法、安全。

3. 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建立食品仓储管理制度,对食品的储存、保管、防虫防鼠等工作进行规范管理,确保食品质量不受影响。

4. 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建立食品加工管理制度,规范食品加工过程中的操作流程,保障加工过程中不受污染。

5. 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建立食品安全检测和监控制度,对食品的质量进行定期检测和监控,确保食品安全。

6. 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建立食品销售管理制度,对食品的销售过程进行规范管理,确保食品销售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7. 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规定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流程,保证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能及时、有效地应对。

8. 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建立食品安全档案管理制度,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档案记录和存档,建立相应档案。

四、食品安全管理监督检查1. 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定期进行食品安全管理的自查,对自身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评估。

2. 餐饮服务单位应当接受监督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对监督部门的检查要求和意见进行积极配合。

3. 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定期组织食品安全管理相关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知识水平。

小餐饮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小餐饮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小型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小型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小型餐饮服务单位(以下简称餐饮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

第三条餐饮单位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确保食品安全。

第四条餐饮单位应当树立食品安全第一的思想,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企业文化建设,形成全员参与、全过程控制、全方位管理的食品安全工作格局。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第五条餐饮单位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食品安全工作相适应的知识和技能,定期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和考核。

第七条餐饮单位应当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档案,记录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情况等。

第三章食品安全采购与储存第八条餐饮单位应当建立食品安全采购制度,明确采购食品的品种、来源、质量要求等内容。

第九条餐饮单位应当从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采购食品,并留存供应商的资质证明文件。

第十条餐饮单位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制度,查验食品包装、标签、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不得采购和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第十一条餐饮单位应当建立食品储存管理制度,合理划分食品储存区域,分类存放食品,保证食品储存条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四章食品安全加工与制作第十二条餐饮单位应当建立食品安全加工操作规程,明确食品加工操作的要求和禁止行为。

第十三条餐饮单位应当定期对食品加工工具进行清洗、消毒,保证食品加工工具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四条餐饮单位应当建立食品制作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制作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防止食品污染。

第五章食品安全销售与服务第十五条餐饮单位应当建立食品安全销售制度,保证食品销售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六条餐饮单位应当建立餐饮服务管理制度,规范餐饮服务行为,提高餐饮服务质量。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餐饮服务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企事业单位食堂等餐饮服务提供者。

第三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依法经营,诚信服务,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第四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培训和宣传,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第五条餐饮服务单位应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提供餐饮服务的学校(含托幼机构)、企事业单位食堂应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初中以上学历;(二)掌握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三)具备处理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四)每年接受一次食品安全培训。

第七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主要职责:(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报告;(二)组织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三)监督食品安全制度的执行,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整改;(四)组织食品安全培训和宣传;(五)组织食品安全自查和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

第三章餐饮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第八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培训内容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食品加工操作规程等。

第九条从业人员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每年进行一次食品安全知识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

第四章餐饮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第十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第十一条从业人员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疾病时,应当立即离岗治疗,治愈后方可上岗。

第十二条从业人员在加工食品过程中,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口罩和手套。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餐饮服务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包括正餐服务、快餐服务、饮料制作供应服务、小吃服务、食堂等。

第三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依法经营,诚信服务,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第四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管理职责,加强食品安全培训和宣传,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素质。

第五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定期进行食品安全自查,确保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第六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掌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二)具备食品安全知识和食品加工操作技能;(三)具备处理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组织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二)组织食品安全培训和宣传;(三)组织食品安全自查;(四)组织处理食品安全事故;(五)其他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职责。

第三章食品采购管理制度第九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建立食品采购管理制度,明确采购要求、采购渠道和采购程序。

第十条餐饮服务单位采购食品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采购的食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二)采购的食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质量要求;(三)采购的食品应当来源可靠,有质量保证;(四)采购的食品应当符合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一条餐饮服务单位采购食品应当建立采购记录,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企业、供应商等信息。

第四章食品加工管理制度第十二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建立食品加工管理制度,明确加工要求、加工程序和加工卫生要求。

小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6

小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6

小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小餐饮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小餐饮服务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小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要求从事餐饮服务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

第四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全国小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小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第五条小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职责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业务能力,遵守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餐饮服务过程中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监督检查。

第七条小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三章食品安全采购与储藏第八条小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食品采购制度,明确采购渠道、供应商选择、采购要求等,确保采购的食品来源可靠、质量合格。

第九条采购的食品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不得采购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食品。

第十条食品储藏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食品储藏场所应当保持清洁、通风、防潮、防虫、防鼠、防蝇;(二)食品应当分类、分层次存放,生食与熟食、食品与非食品应当分开存放,避免交叉污染;(三)冷藏食品应当存放于专用冷藏设施中,温度应当保持在0℃以下;(四)冷冻食品应当存放于专用冷冻设施中,温度应当保持在-18℃以下;(五)食品储藏设施应当定期清洗、消毒,保证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第四章食品安全加工与制作第十一条小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标准对食品进行加工与制作,确保食品卫生、营养、口味等方面符合消费者需求。

第十二条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中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从业人员在操作前应当洗手、消毒,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帽子、手套等;(二)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应当分别存放,避免交叉污染;(三)食品加工工具应当分类、分用,生食与熟食、食品与非食品应当分开使用,定期清洗、消毒;(四)食品加工场所应当保持清洁、卫生,定期消毒;(五)食品加工过程中应当注意食品的感官性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规定(4篇)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规定(4篇)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规定是指为保障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制定的管理规定。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食品安全管理规定:1.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餐饮服务单位应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和管理流程。

2. 食品安全责任人:餐饮服务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落实食品安全措施。

3. 食品采购管理:餐饮服务单位应与正规的供应商合作,严格把控食品的质量和安全,并保持相关采购记录。

4. 食品储存管理:餐饮服务单位应设立专门的食品储存区域,采取适当的温度、湿度等措施,储存食品并避免交叉污染。

5. 食品加工操作规范:餐饮服务单位应制定标准化的食品加工操作规范,包括原料准备、食品加工、烹饪处理等环节,并定期开展培训。

6. 食品卫生管理:餐饮服务单位应定期开展食品卫生检查,保持环境清洁卫生,加强食品存储设施的清洁和消毒工作。

7. 食品销售标识管理:餐饮服务单位应将食品销售标识正确贴示,并确保食品标签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8. 食品事故应急处理:餐饮服务单位应建立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理程序,保障食品安全。

这些规定旨在保障餐饮服务单位在食品采购、储存、加工和销售等过程中的食品安全,确保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不受到威胁。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规定(2)是指对餐饮服务单位从事食品加工、供应过程中的食品安全管理进行规范的相关法规和规定。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食品安全管理责任:规定餐饮服务单位的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对食品安全管理负有责任,并要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规定餐饮服务单位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明确其职责和权限。

3. 食品原料采购和检验:规定餐饮服务单位应当选择合格的食品原料供应商,并对进货的食品原料进行检验和记录。

4. 食品加工和储存:规定餐饮服务单位在食品加工和储存过程中应当遵守卫生要求,防止交叉污染,保障食品的安全。

5. 食品销售和配送:规定餐饮服务单位在食品销售和配送中应当保证食品的质量和安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餐饮行业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行业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行业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餐饮服务活动的单位(以下简称餐饮服务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第三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依法经营,诚信服务,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证食品安全,防止食品污染和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第五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工作。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业务能力,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和考核。

第七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和考核,确保从业人员掌握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第三章食品采购和进货检验第八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供应商采购食品,并查验供应商的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等文件。

第九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建立食品采购记录,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供应商名称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第十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对采购的食品进行进货检验,检验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指标是否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第四章食品加工和储存第十一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规范食品加工操作流程,做到粗细分区、肉菜分开、生熟隔离、洗消严格。

第十二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加强对食品储存的管理,保证食品储存条件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第十三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定期对食品储存设施进行清洗、消毒,确保食品储存安全。

第五章食品销售和配送第十四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食品销售和配送制度,确保食品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五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使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和容器,保持食品的原有品质和安全。

第十六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对销售的食品进行标签标识,标签应当包含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单位等信息。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食品安全管理原则1. 本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食品安全。

2.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的食品安全职责,实行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3. 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4. 建立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定期进行自查自纠,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二、食品采购与贮存1. 严格审核供应商资质,确保采购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2. 建立进货查验制度,对采购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查验,并做好记录。

3. 食品原料贮存应分类、分区、分架存放,标识清晰,防止交叉污染。

4. 加强库存管理,定期检查库存食品,确保食品质量。

三、食品加工与制作1. 食品加工制作人员应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并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2. 食品加工制作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设施设备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3. 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防止交叉污染。

4. 食品制作完成后,应进行留样,并保存一定时间,以备查验。

四、食品销售与配送1. 食品销售时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严禁销售过期、变质、污染等不合格食品。

2. 食品配送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食品温度、卫生等符合要求。

3. 食品销售人员应具备食品安全知识,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健康的食品。

五、食品安全事故处理1. 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处理流程和责任人。

2. 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扩大。

3.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并配合调查处理。

4. 总结食品安全事故原因,加强食品安全管理,预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六、持续改进与创新发展1. 定期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评审,根据实际运行情况调整和完善。

2. 鼓励员工参与食品安全管理,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

3. 关注食品安全发展趋势,引进新技术、新设备,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5篇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5篇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5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篇1一、保持餐厅环境整洁。

纱窗、纱门、纱罩、门帘、风幕、灭蝇灯等设施运转正常,鼠、蝇、蟑螂、蚊子密度不得超过国家有关要求。

保证供用餐者使用的洗手设施运转正常。

二、必须使用消毒后的餐饮具,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摆台上桌。

做好台面调料、牙签、台布、餐巾、餐具等清洁卫生工作,及时更换破损的调料盒、台布、餐巾、餐饮具等。

三、供顾客自取的调料,应当符合相应的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

并做到及时更换,防止过期、霉变。

四、摆台后或有顾客就餐时不得清扫地面,餐具摆台超过当次就餐时间尚未使用的应收回保洁。

五、端菜时手指不得接触食品,分菜工具不接触客人餐具。

六、客人用的小毛巾,必须及时回收清洗消毒,最好使用一次性消毒毛巾。

七、食品上桌距开餐时间不超过2小时。

八、当发现或被顾客告知所提供的食品确有感官性状异常或可疑变质时,应立即撤换该食品,并同时告知有关备餐人员,备餐人员要立即检查被撤换的食品和同类食品,做出相应处理,确保供餐安全。

九、茶杯、酒杯等不得用台布或抹布擦拭。

十、备餐柜内不得放置与开餐无关的物品及个人用品。

工作结束后及时做好台面、地面等的清扫整理工作。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篇2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1本单位从业人员必须每年按时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2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本单位依法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组织每日人员晨检,及时将“五病”人员调离。

4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掌握本岗位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规范操作。

工作时,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后。

小型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小型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小型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实行餐饮服务许可制度。

获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后, 方可从事餐饮服务活动, 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 并在就餐场所明显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餐饮服务许可证》, 以便消费者理解和监督。

二、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负责人。

为贯彻餐饮服务提供者旳责任, 餐饮服务单位要配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兼职), 负责检查经营过程旳食品安全状况并记录, 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档案, 并积极配合食品药物监督管理部门贯彻贯彻各项食品安全制度。

三、建立健全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内容包括体检表或复印件、健康合格证明或复印件和从业人员在岗期间有碍食品安全临时病症记录)。

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旳人员, 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旳疾病旳人员, 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旳工作。

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要进行健康检查, 获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四、制定整年食品安全培训计划, 加强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 并建立培训档案(内容包括培训内容、培训时间、讲课人、考试试卷及考试成绩)。

按照计划组织从业人员参与食品安全培训, 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原则和食品安全知识, 明确食品安全责任。

餐饮从业人员上岗前要进行一次有关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掌握本职工作必须旳食品安全知识和规定, 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五、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有关产品旳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

严禁采购、使用和经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第十四条规定旳严禁采购、使用和经营旳食品。

采购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有关产品时, 应按照如下规定进行。

(一)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采购旳, 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者旳有关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等文献;(二)从固定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采购旳, 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旳资质证明、每笔供货清单等;(三)从超市、农贸市场、个体经营商户等采购旳, 应当索取并留存采购清单。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餐饮服务单位应成立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3. 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具备食品安全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执行力。

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 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餐饮服务单位必须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后方可营业,并将许可证悬挂于醒目位置。

2.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并随身佩戴上岗,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3. 食品原料采购与储存餐饮服务单位应从合法渠道采购食品原料,确保原料质量。

食品原料储存应按照规定分类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4. 食品加工制作餐饮服务单位应严格按照食品加工操作规程进行食品加工制作,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5. 食品用具清洗消毒餐饮服务单位应定期对食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确保用具卫生。

6. 食品留样餐饮服务单位应按照规定对食品进行留样,留样时间不少于48小时。

7. 食品安全培训餐饮服务单位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8. 食品安全检查与整改餐饮服务单位应定期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食品安全。

四、奖惩措施1. 对遵守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成绩显著的餐饮服务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餐饮服务单位,依法予以处罚。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餐饮服务单位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报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备案。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 总则为保证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订立本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全部餐饮服务单位的从业人员必需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食品安全。

2. 目标与原则2.1 目标确保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防止食品污染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提高顾客满意度,维护企业形象。

2.2 原则•依法经营:遵守国家相关食品法律法规和政策,准确理解并正确执行。

•防备为主:重视食品安全风险,加强防备措施,防患于未然。

•全员参加:全部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都应参加食品安全管理,共同维护食品安全。

•连锁掌控:从食品采购、加工到配送和销售全过程实施全程掌控和监管。

3. 组织与管理3.1 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负责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整改和记录管理。

3.2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设立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订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监督食品生产经营,培训从业人员,确保制度的实施。

3.3 培训与宣传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定期组织相关培训活动,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知识水平。

4. 食品采购管理4.1 食品供应商选择与评估选择具备合法资质的供应商,建立供应商档案,并通过定期评估确保供应商的合规性和可靠性。

4.2 食品进货验收对每批次进货进行严格的验收,包含检查食品标签、包装和质量检验等,确保食品的合格性和安全性。

4.3 食品存储建立食品存储管理制度,对不同类别的食品进行分类存储,确保温度、湿度等环境条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5. 食品加工管理5.1 原材料准备对使用的食品原材料进行严格检查,确保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建立食品原材料档案。

5.2 加工操作掌控订立标准化操作规程和操作流程,保证食品加工过程中的卫生和安全。

5.3 食品加工设备与器具定期检查和维护食品加工设备与器具,确保其卫生和安全性能。

5.4 食品留样管理按规定对每批次加工的食品留样,保存留样样品并进行标识,以备食品安全问题的溯源和调查。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餐饮服务单位,旨在确保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

2. 餐饮服务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二、组织管理1. 成立食品安全管理小组,由单位负责人领导,成员包括食品安全管理员、采购员、厨师长等关键岗位人员。

2. 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培训,提升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三、采购与储存1. 严格执行采购索证索票制度,确保所有食材来源可追溯。

2. 食材储存应分类、分架、离墙离地存放,遵循先进先出原则。

四、加工与制作1. 加工区域应保持清洁,避免交叉污染。

2. 食品加工工具和设备应定期清洗消毒。

五、个人卫生1. 员工必须持有健康证明,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2. 工作时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帽,保持手部清洁。

六、餐具与设备1. 餐具使用前后应彻底清洗消毒。

2. 定期对厨房设备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

七、环境卫生1. 保持餐饮服务场所内外环境整洁,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

2. 加强对害虫的防治工作,防止害虫污染食品。

八、食品留样1. 对供应的食品进行留样,留样食品应按规定保存在专用冰箱内。

2. 留样记录应详细记录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等信息。

九、应急管理1. 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明确应急处理流程和责任分工。

2.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十、监督检查1. 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检自查,及时发现并整改问题。

2. 接受并配合政府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对提出的问题积极整改。

十一、记录与档案1. 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档案,包括采购记录、培训记录、检查记录等。

2. 记录应真实、完整,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十二、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9篇)

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9篇)

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9篇)餐饮食品安全最新管理制度(精选9篇)关于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

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一些餐饮食品安全最新管理制度精选,欢迎阅读参考。

餐饮食品安全最新管理制度精选(篇1)一、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的`健康体检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三、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每年参加一次体检,每年到期前一个月参加健康复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四、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体检的情况发生。

五、凡忠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参加直接入口食品的餐饮服务工作。

六、定期检查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发现无有效健康证明者,交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餐饮食品安全最新管理制度精选(篇2)一、公用餐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

未经消毒的餐具不得使用。

二、洗刷餐具必须有专用水池,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鱼类等其他水池混用,洗涤、消毒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食品用洗涤剂、消毒剂的卫生标准和要求。

三、消毒后餐饮具必须存放在餐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

已消毒合未消毒餐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存放处有明显标记。

四、洗刷消毒是餐饮加工过程中防止污染的主要措施之一。

洗刷的目的是除去食品残渣、油污和其他污染物。

消毒的目的是杀灭治病性微生物。

洗刷是消毒的基础和准备,凡需要消毒的物品必须首先进行洗刷,洗刷可除去大部分微生物,洗刷不好将影响消毒效果,因此必须重视洗刷的重要性。

公用餐具一定要洗刷彻底。

五、为保证有较好的洗刷效果,应使用流动水。

最好使用热水进行洗刷,应对物品反复冲洗或反复洗刷,特别是一些表面粗糙有缝隙的`物品,还必须用刷子刷。

洗刷带油污的物品,必须加入洗涤剂,并与无油污的物品分开进行,刷洗后的物品应保持干燥。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是为了规范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2. 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责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操作规程,确保食品安全。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1. 餐饮服务单位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2. 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或者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和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组织食品安全培训,监督食品安全操作,处理食品安全事故等。

三、食品采购和验收1. 餐饮服务单位应当从合法、正规的食品供应商处采购食品,不得采购无合法证明的食品。

2. 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对采购的食品进行严格的验收,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四、食品储存和加工1. 餐饮服务单位应当按照食品的储存要求,妥善储存食品,防止食品变质、污染。

2. 餐饮服务单位应当按照食品的加工要求,严格控制食品加工过程,确保食品的安全。

五、食品销售和服务1. 餐饮服务单位应当提供安全、卫生的食品,不得提供有毒、有害、过期、变质的食品。

2. 餐饮服务单位应当提供良好的就餐环境,保证消费者的用餐安全。

六、食品安全培训和教育1. 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餐饮服务单位应当通过各种方式,向消费者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

七、食品安全事故处理1. 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建立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机制,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当立即报告,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2. 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八、制度执行和监督1. 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定期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制度的执行。

2. 餐饮服务单位应当接受社会公众和相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应当及时纠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小型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小型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小型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小型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通用6篇)小型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1一、餐饮具洗涤消毒保洁制度1、设立独立的餐饮具洗刷消毒室或专用区域,消毒间内配备消毒、洗刷保洁设备。

2、洗刷消毒员必须熟练掌握洗刷消毒程序和消毒方法。

严格安装“除残渣→碱水洗→清水冲→热力消→保洁”的顺序操作。

药物消毒增加一道清水冲程序。

3、每餐收回的餐饮具、用具,立即进行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

4、清洗餐饮具、用具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

餐具消毒前必须清洗干净,消毒后的餐饮具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及时放入保洁柜密闭保存备用。

5、盛放消毒餐具的保洁柜要有明显的标识,要经常擦洗消毒,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要分开存放。

二、食品的卫生管理:1、食品出厂前,公司营销员应按有关规定索取或查阅检验合格证是否真实、准确、可靠。

2、食品出售之前,技术人员应现场检查、核对食品检验合格证与食品的名称、数量是否一致;重量是否一致,食品有无污染或变质。

若发现食品与证件不符,应不予出售。

3、食品在储存时应有防蝇、防鼠措施,并定期检查其可靠性。

4、食品用(食)具实行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车间负责人为此项工作的监督责任人,并经常进行卫生检查。

小型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2一、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组织开展食品经营活动。

二、经营食品应当符合环境卫生要求,具备食品销售、储存、运输和装卸的卫生条件。

三、从事食品经营的人员应当遵守卫生要求,不符合法律规定健康要求的人员,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应当对采购的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禁止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超过保质期、无标签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五、应当按卫生管理制度定期对食品经营场所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改进并做好记录。

六、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主体资格、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质量合格的证明文件,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记录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一、采购要求采购食品添加剂,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单位或市场采购,实行专店购买,并应当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添加剂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对采购的食品添加剂应当索取并留存许可证、营业执照、检验合格报告(或复印件)以及购物凭证。

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应者名称、供应日期和产品名称、数量、金额等内容。

采购进口食品添加剂的,应当索取口岸进口食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与所购食品添加剂相同批次的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复印件。

二、“五专”管理食品添加剂管理要做到“五专”,即“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使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

建立食品添加剂专用采购台账。

食品添加剂入库应当如实记录食品添加剂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单位、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建立食品添加剂专用使用台账。

食品添加剂出库使用应当如实记录食品添加剂的名称、数量、用途、称量方式、时间等,使用人应当签字确认。

食品添加剂的购进、使用、库存,应当账实相符。

食品添加剂专用采购台账、使用台账以及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等要妥善保管,不得涂改、伪造,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设立专柜贮存食品添加剂,并注明“食品添加剂专柜”字样。

三、称量要求配备专用电子称或勺杯等称量器具,严格按照包装标识标明的用途用量或国家规定的用途用量称量后使用,杜绝滥用和超量使用。

四、备案和公示对本单位自制火锅底料、自制饮料(包括调制和现榨,下同)、自制调味料、自制糕点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及监管部门要求的其它类别食品添加剂,应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申报备案,并在店堂醒目位置或菜单上予以公示,公示内容为自制食品名称和食品添加剂通用名称,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五、相关人员责任1、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业主)为本单位食品添加剂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配料和加工配料的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2、采购负责人应自觉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单位规章制度的规定,不采购和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任何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不采购和使用标识不规范、来源不明的食品添加剂。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小型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小型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小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一、为保障顾客的饮食健康和满足市场对食品安全有关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制订本管理制度。

二、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餐饮服务场所所有食品安全管理及操作人员。

三、本管理制度执行主体为本餐饮服务场所负责人和职工。

第二章食品安全原则一、确保生产、加工和贮存环节的所有食材、原料均合法、合规、无毒、无害、真实。

二、确保生产、加工和贮存环节的设施、设备保持良好状态且卫生无污染。

三、确保生产、加工、贮存环节所有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做到专业、规范、细致。

四、确保在食品安全管理方面人人在岗、履职尽责,有责任心,对食品安全的问题及时处理,防范和控制食品污染和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三章食品安全管理职责本餐饮服务场所负责人和职工应当按照行业标准和法规要求进行食品安全管理和操作。

具体职责如下:一、负责制定餐饮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组织食品安全的培训,以提高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意识,保障食品安全。

三、负责定期审核食品安全标准,并组织训练与落实,保证制定标准的实施。

四、负责组织检查、监测、评估食品安全方面的工作,并制定改进措施。

五、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后的处置和调查,并采取必要措施,以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第四章食品安全管理措施一、严格控制食材和配料的采购本餐饮服务场所负责人和职工应当选择有供货资质的正规商家采购食材和配料。

二、合理储存食品原料所有食品原料均应储存于卫生、防潮、防火、通风、无污染的环境中。

冷藏、冷冻设备应定期检查、清洁、消毒。

三、加工卫生制作、加工、装盘等应遵循操作规程,确保储存、制作、加工、装盘等过程卫生无污染。

四、标签及记录本餐饮服务场所负责人和职工应当将原材料、食品的生产日期、配料比例、保质期、保存条件、生产量等内容记录清晰,并在配料和食品上标注食品名称及含有的食品添加物等。

五、客人服务在客人就餐前,应当向客人申请储存证书,以确保食品安全。

六、物理隔离空间餐馆开展餐饮服务时应具备设备完备、功能齐全的物理隔离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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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实行餐饮服务许可制度。

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活动,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显著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餐饮服务许可证》,以便消费者了解和监督。

二、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为落实餐饮服务提供者的责任,餐饮服务单位要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兼职),负责检查经营过程的食品安全状况并记录,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档案,并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贯彻落实各项食品安全制度。

三、建立健全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内容包括体检表或复印件、健康合格证明或复印件和从业人员在岗期间有碍食品安全临时病症记录).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要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四、制定全年食品安全培训计划,加强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内容包括培训内容、培训时间、授课人、考试试卷及考试成绩)。

按照计划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明确食品安全责任。

餐饮从业人员上岗前要进行一次有关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掌握本职工作必须的食品安全知识和要求,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五、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

禁止采购、使用和经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第十四条规定的禁止采购、使用和经营的食品.采购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时,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

(一)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者的相关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等文件;(二)从固定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的资质证明、每笔供货清单等;(三)从超市、农贸市场、个体经营商户等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采购清单。

应当按照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采购记录及相关资料,妥善保存备查.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六、库房要保持通风、干燥,采取防鼠、防虫、防霉措施。

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七、食品添加剂应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采购、保存和使用。

食品添加剂应存放于专用橱柜等设施中,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妥善保管,并建立使用台账。

八、餐饮服务从业人员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工作衣帽、勤洗澡理发。

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九、餐饮服务食品加工经营场所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孽生条件。

十、食品操作人员在制作加工过程中应当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十一、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加热至中心温度70℃以上;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当在冷却后及时冷藏,冷藏温度的范围应控制在0℃—10℃之间,冷冻温度的范围应控制在—20℃—-1℃之间。

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

十二、按照要求洗净、消毒餐具、饮具,并将消毒后的餐具、饮具贮存在专用保洁柜内备用,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饮具。

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具、饮具。

十三、用于餐饮加工操作的工具、设备必须无毒无害,标志或区分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设备应当在使用前进行消毒。

十四、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十五、设立并向社会公开食品安全举报电话,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受理投诉举报工作,对每起投诉举报要认真记录并及时处理。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在2小时之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按照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小型食品经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工作。

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时,应当查验或索取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详细核对《食品进货凭证》所记录的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等是否与实物标注一致,并在该凭证上注明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妥善保管该凭证单据,定期装订成册,妥善保管,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三、食品质量自检制度。

食品经营者应当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贮存、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和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销售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四、食品信息公示制度。

食品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设立食品信息公示栏,向消费者公示相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当天食品自检信息、退市食品清单和处理情况等。

五、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对自行检查、检验发现有质量问题的食品、超过保质期、保存期的食品和监督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应当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销售等措施,立即通知供货商和消费者退货,协助监管部门处理不合格食品,并记录好停止经营等相关情况。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安全管理制度一、环境卫生要求生产场所必须清洁、卫生,地面硬化平整无积水;生产场所应与生活区严格区分,生产场所不得存放生活用品;生产车间应有良好的通风、换气设施;加工车间不得堆放杂物,原料与成品堆放应与加工车间严格区分;加工车间、库房应有防蝇、防鼠、防虫设施;物料堆放应离地离墙;生产的生熟食品及盛放器具应隔离存放,存放成品的器具应洁净卫生;定期对使用的工具、设施、管道进行清洗、消毒,并指定专、兼职人员定期检查环境卫生执行情况,保存清洗、消毒和检查记录.二、进货查验要求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料,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不得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如发现存在严重影响或可能影响食品质量安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做好记录并24小时内向阳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三、进销台账记录要求应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和产品销售台账.进货台帐应如实记录购进食品名称、购货时间、规格(品种)、数量、供货方名称及其联系方式、检验检疫证明编号、食品质量保质期限等情况;销售台帐应如实记录销售食品名称、销售时间、规格(品种)、数量、购货方名称及其联系方式等情况。

进货台帐和销售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四、食品添加物质的使用要求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2760—2007(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14880(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及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采购的食品添加剂必须获得生产许可证(QS),严格按照使用说明添加,不得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用物质添加食品。

五、人员健康管理要求从业人员应经卫生知识培训,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并取得健康证件,持有有效健康证明的才能上岗.工作时必须穿戴工作衣帽鞋和口罩,衣帽鞋应定期消毒,手指甲应修剪整齐,不得藏污纳垢,不得佩戴饰物。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保健食品经营管理制度一、购进验收管理制度1、采购保健食品必须选择合格的供货方,须向供货商索取加盖红色印章的有效的《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以及产品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产品检验合格证》。

2、购进的保健食品必须有合法真实的票据,门店应对照票据对保健食品的品名、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厂商以及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等内容进行查验,按规定建立完整的购进记录,购进记录至少保存一年。

3、严禁采购以下保健食品:(1)无《卫生许可证》生产单位生产的保健食品;(2)无保健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保健食品;(3)有毒、变质、被污染或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保健食品;(4)超过保质期的保健食品;(5)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健食品。

二、产品陈列管理制度1、陈列保健食品的货架及柜台应保持清洁和卫生,防止人为污染保健食品。

2、不合格保健食品不能陈列在货架及柜台上。

3、陈列保健食品应避免阳光直射,对存放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保健食品(如避光、密闭、阴凉等)应存放在营业场所内相应的位置。

三、销售管理制度1、销售保健食品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正确介绍产品的保健作用、适宜人群、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不得夸大宣传保健作用,严禁宣传疗效或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食品的宣传。

2、在营业场所内进行的保健食品营销宣传(包括灯箱广告各种形式的宣传资料),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未取得广告批文的,不得在营业场所内外发布广告;广告批文超过有效期的,应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四、卫生管理制度1、门店负责人员对营业场所卫生和员工个人卫生负全面责任,并明确各岗位的卫生管理责任。

2、应保持营业场所的环境整洁、卫生、有序,无污染物、污染源,并有防虫、防鼠设施。

3、货架、柜台及陈列的保健食品应保持无灰尘、无无损,柜台洁净明亮,保健食品陈列规范有序.4、在岗员工应着装整洁、勤理发、勤剪指甲。

五、健康管理制度1、每年应定期组织一次全员健康体检,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继续工作。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与直接接触保健食品的工作。

3、员工患上述疾病的,应立即调离原岗位.病愈要求上岗,必须在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

化妆品经营管理制度一、卫生管理制度1《化妆品经营备案证书》和《营业执照》应悬挂于经营场所内醒目位置。

2、经营场所和贮存场所分开,与个人生活区完全分开. 经营场所距离非水冲式厕所、开放式粪池、垃圾堆(场)等场所的直线距离25米以上,与化肥、农药贮存、销售点距离25米以上,环境整洁.3、制定卫生检查及奖惩制度,并组织有关人员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卫生检查,检查方法采取抽查、问查相结合,检查重点是各项制度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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