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建筑火灾事故调查及防范措施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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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建筑火灾事故调查及防范措施探讨
尚琪霞
【摘要】为总结火灾事故调查经验,吸取火灾事故教训,避免发生同类事故,详细阐
述了山西晋城富达大厦“6·11”火灾事故起火建筑基本情况,起火时间、起火部位、起火点、起火原因的认定和证据收集,从火灾的蔓延及其发展过程、火灾时消防设
施的运行情况、消防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方面分析了成灾原因,并针对该类高层综
合楼提出了火灾防范措施.
【期刊名称】《武警学院学报》
【年(卷),期】2017(033)006
【总页数】4页(P93-96)
【关键词】火灾调查;起火原因;成灾原因;防范措施
【作者】尚琪霞
【作者单位】晋城市消防支队,山西晋城048000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X928.7;TU998.12
2015年6月11日12时49分许,山西晋城富达大厦发生火灾,经过公安消防部门奋力扑救,于17时07分将大火扑灭。
该火灾过火面积约1 967 m2,直接经
济损失480万元,无人员伤亡,涉及受损商户26家,造成社会影响较大。
起火建筑为大底盘商业、写字、住宅高层综合建筑,总占地面积为6 592.6 m2。
其中,大底盘含地下1层车库、设备用房和局部商业,地上1~2层为恒通韩国城
商场,从地上3层开始,南、北、东侧为住宅,西侧3~12层为写字楼。
建筑周
边设有环形消防车道,设置市政消火栓13个,供消防车取水的500 m3消防水池1处,且沿西立面的长边有消防车登高操作面。
该建筑消防水泵房设在地下1层东南角,泵房内设有室内消火栓泵2台、喷淋泵2台,屋顶设有24 m3消防水箱1个。
该建筑分设2个消防控制室,一层北侧控制室控制地下1层至地上2层商业
城的消防设施,1层南侧为主控制室,控制北侧分控室及写字楼的消防设施,商业及写字楼共用1套消防水系统。
该大厦设置有室内外消火栓系统、水泵接合器、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含烟感探测器、声光报警、应急广播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机械排烟系统、消防电梯、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
火灾发生在写字楼部分,其3层为凹凸教育培训机构,4~12层为办公,建筑总
高度49.6 m,建筑总面积23 527.66 m2。
写字楼南北两侧各设置一部防烟楼梯间,均在首层直通室外,南侧为消防电梯合用前室。
写字楼为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其西立面外墙为玻璃幕墙加铝塑板装饰,其他三面外墙为普通抹灰外墙,室内由各使用单位自行装修装饰。
3层与4层之间有设备层,在设备层楼板地面处,沿南北两侧和西侧设有室外挑檐(简称外廊)。
距外廊地面高3.8 m处搭建有铝塑板造型,造型上表面为平面,宽2.3 m,造型下表面有一定弧度。
外廊外侧竖立有高5.8 m的广告牌,造型边缘距广告牌0.2 m。
从地上5层开始,南立面、北立面各向南北两侧外挑2.7 m,西立面北侧部分向西外挑2.1 m。
火灾发生后,调查组对大楼内部及周边238人进行走访,对第一报警人、第一发
现人等39名相关人员进行了调查询问,制作询问笔录23份,证明材料16份[1]。
火灾现场勘验中,综合运用了复原勘验法、逐层勘验法和水洗法[2],提取了平台
处墙面的烟尘、电线等进行技术鉴定。
(一)起火时间的认定
调查人员根据证人证言、视频监控、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显示的感烟探测器报警时间
等证据,认定起火时间为6月11日12时49分许。
(二)起火部位的认定
现场勘验情况为:(1)从富达大厦西侧观察大厦的西侧立面,大厦西侧北端无过火痕迹,南端设备层至12层外墙过火;从大厦南侧观察大厦的南立面,大厦南立面3层以上的广告牌、外墙抹灰网格布全部烧毁,3层以下广告位有部分残留。
(2)富达大厦南立面西侧有一手机维修店,维修店上侧顶棚过火,下侧地面无过火痕迹,维修店顶部有部分烧毁广告牌的残留物和滴落的熔融物,且顶棚靠墙安装的5个空调主机(从西向东依次按照1,2,3,4,5号排列),1,2,3号空调主机烧毁并向南侧倒落,4号、5号空调主机过火,但5号较4号轻。
同时,对5台空调主机上方的广告位进行勘验发现,上方广告位的广告布烧毁痕迹与上部的广告布不连接,没有交叉和蔓延扩散的痕迹特征,且从调取的视频监控资料显示,该处为起火后掉落物飞火引燃所致,排除手机维修店上部为起火部位。
(3)大厦南立面中部设有室外观光电梯一部,该电梯距地高度18.4 m,电梯仅在地上1层、地上3层设候梯厅,供3层凹凸个性教育培训机构使用,电梯机房位于地上4层,机房出入口通道为地上4层楼道南侧顶端窗户处。
通过对该电梯进行勘验发现,电梯底部1层、2层外玻璃完好,有烟熏痕迹,3层以上玻璃烧毁脱落,电梯西侧面烧毁较东侧面严重,勘验电梯西侧钢架上烟熏痕迹,钢架靠近西侧的烟熏较东侧重。
同时,从顶部电梯机房的烧毁程度看,机房西侧两根钢柱烟熏较东侧重,北侧较南侧重,机房内部起落控制器和电梯控制横梁外表漆本色未变,只是附有少量的烟熏,同时从电梯内侧观察4根钢柱的烟熏程度不一致,由此排除电梯故障引起火灾。
从南立面整体观察过火痕迹,发现从西南角凹凸个性教育LED广告灯经电梯机房至南立面东侧形成一条斜面(如图1所示),呈现火势从大厦西立面蔓延至南立面。
(4)大厦西立面南侧外廊广告牌已烧毁掉落,而南立面还保留有广告牌铝塑板,西立面南侧外廊烧毁掉落物较南侧重。
(5)以大厦西立面3层“凹凸个性教育”广告牌的
“个性”两字上方位置为基准点,向左右按照火灾蔓延的痕迹延伸,整体呈现由“凹凸个性教育”广告牌往两侧、由下向上的蔓延“V”字型痕迹(见图1)。
(6)4
层罗亚视觉内402-404(对应西立面外墙第1至第3根柱子之间,第1至第4个窗户)所有物品被烧毁,406(对应西立面外墙第3至第4根柱子之间,第5至第6个窗户)基本未过火,窗户外玻璃塑钢窗框均被烧毁,窗内侧有残留物,呈现火势由
室外蔓延至室内的痕迹。
(7)从建筑内安装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信号反馈的情况看,402房间、4层楼道南侧、400A几乎在同一时间动作,为反馈最早的感烟探测器位置。
(8)当天天气晴朗,经比对所有监控捕捉到的烟影时间,现场核对其位置发现,领姿监控到烟影的时间最早,对应位置为大厦西立面南侧,即凹凸个性教育广告牌“个性”上方。
综合以上火灾蔓延痕迹勘查情况,结合证人证言、视频监控、天气情况,分析认定[2]:起火部位为富达大厦西侧地上3层至4层之间外廊南起第1至第4根柱子之间。
(三)起火点的认定
起火点是火灾发生和发展的初始部位[3],根据起火部位处火势蔓延痕迹、证人证言、地面燃烧塌落物层次及状态等,认定此起火灾的起火点位于西侧外廊南起第2至第3根柱子之间、铝塑板造型上部平台处。
主要证据为:(1)外廊第1至第4根柱子对应每层共6个窗户,从南向北依次编号为1,2,3,4,5,6号。
从4层
窗户的烧毁程度看,4号最重,然后向左3号、2号、1号,向右5号、6号依次减轻。
且4号窗户完全烧毁,3号、5号窗户有部分残留,2号、1号、6号残留
物逐渐增多。
(2)外廊上方南起第2至第3根柱子之间的铝塑板造型装饰物钢架和
外侧的广告位变形较为严重。
从柱子的外包铝塑板的残留物来看,分别是靠近4
号窗户一侧的柱子残留物少,远离4号窗户的柱子残留物多,铝塑板造型以上柱
子的外包铝塑板残留物少于铝塑板造型以下柱子的外包铝塑板残留物。
(3)经现场
勘验及402户主张某证实,1~6号窗户及402南侧窗户全部被木工板封死,4号窗户和4层南侧窗户在玻璃幕墙上对应可开启小窗为开启状态,分析得出外墙着
火后4号窗户和4层南侧窗户被烧穿,空气形成对流,迅速引燃房间内物品。
(4)
从收集到的最早照片观察到(见图2),最初明火位于西侧外廊从南起数第3和第4
窗户处(第2个柱子和第3个柱子之间)。
(5)对外廊造型底部通过的光纤、网线、
电话线由移动、联通、电信等部门逐一确认,信号中断时间为11日13时12分,与起火时间相比,进一步证实了铝塑板造型上部先着火。
(四)起火原因的认定
在现场勘验、调查访问、物证鉴定和现场模拟试验等一系列调查工作的基础上,依据所获得的各种证据、线索和事实,对能够证明起火原因的因素和条件进行了科学分析与推理,进而认定此起火灾排除电气故障、排除人为放火、不排除外来火源[3]。
1.排除电气故障引起火灾的可能性。
(1)排除起火点处强电线路故障。
经排查,起
火点处有2条强电线路,一条线路是富达大厦外墙4层的射灯线路,电线从大厦
楼顶中部位置经4层西立面中央位置向南北方向延伸,每个窗户对应1个射灯,
经过勘验并证实,在楼顶及4层处均已断开,断头处有灰尘,说明这条射灯线在
着火前不带电。
另一条线路是恒通韩国城用于南、北立面广告牌的射灯,该线经定时器、空气开关、控制器通过着火点处,经核实该线路为每天19时30分至次日10时30分通电,现场勘验并模拟试验定时器、空气开关、控制器确认均完好,
且控制器经过的是火线。
经现场提取起火部位处这条线路有熔痕的部分,送天津消防科研所检测,结果为火烧熔痕,由此判定这条线在火灾发生时不带电。
(2)排除
罗亚视觉外挂空调主机故障。
勘验发现起火点处有一空调主机,经核实为402罗
亚视觉所安装使用,这个空调插头处有烟熏痕迹,处于未接电源状态,且经对户主张某调查询问,证实此空调从未使用过。
现场发现在空调主机烧毁残留物上有一处
熔痕,经天津消防科研所检测为火烧熔痕,由此排除空调主机故障引发火灾。
2.排除人为放火。
(1)当天无人进入铝塑板造型上部平台处。
经现场勘验,通往着
火点仅有4个窗户可以进入,分别是位于4层南、北两侧的楼道窗户和南、北两
侧楼梯间窗户。
经对该楼道内正对窗户的监控回看排查,未发现可疑人员进出窗户。
(2)现场从外廊两侧的窗户(墙壁)上提取烟尘痕迹,经天津消防科研所检测,未检查出汽油、煤油、柴油和油漆稀释剂成分。
3.不排除外来火源。
(1)起火点处有可燃物。
对未烧毁铝塑板造型上部平台处进行
现场勘验,发现该铝塑板造型上部平台处有大量的杂物,包括烟头、塑料布、拖布、纸屑、废弃广告布等;铝塑板造型装饰空腔内也残留有大量的杂物,包括木条、纸屑、烟盒、塑料制品等。
(2)外来火源可以到达起火点。
经现场勘验,外廊外侧广
告牌与5层玻璃幕墙水平距离为0.2 m,经现场模拟试验发现,在平台上方任一层,打开幕墙上的可开启窗户,投掷烟头等飞落物,可以到达铝塑板造型上部平台处;着火时,各层西立面玻璃幕墙均有开启的窗户;楼内部分租户正在装修,地面烟头随处可见;经对大楼内部人员和第一到场救人灭火的民警、居委会工作人员等进行走访,证实着火前楼内有人。
(3)气象条件。
根据晋城市气象台提供的气象证明,
显示6月11日晴,12时至17时温度为24.8~28 ℃,西北风4~5级。
(一)火灾的蔓延及其发展过程
通过调查发现,此起火灾初起位于建筑室外铝塑板造型的平台上方,由外来火源引燃平台上堆积的可燃物,进而引燃铝塑板之间外露的密封胶条和泡沫夹芯;熔融的滴落物和带火的可燃物掉落到铝塑板造型空腔内,引燃空腔内遗留的可燃物和空腔下方的铝塑板密封条等;待空腔被烧穿后,引燃外廊走道内的可燃物、广告牌;同时平台上方的火势和烟气通过玻璃幕墙上的窗户、幕墙与墙体之间的空腔、孔洞、户外广告牌等蔓延至室内及各楼层,火借风势,迅速沿西侧外立面向南北两侧和上部蔓延。
当火势蔓延至室内后,烧穿户门向走廊蔓延,引燃走廊内设置的可燃物广
告牌,烟气通过未关闭的防烟楼梯间防火门孔洞,迅速沿楼梯间向上蔓延。
室外幕墙铝塑板、户外喷绘广告布、灯箱广告等燃烧掉落物在风的作用下,飞落至西侧和南侧地面,引燃了停放的车辆和设置的临时商铺。
(二)火灾时消防设施的运行情况
经查,火灾时建筑内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运行正常,起火后4 min左右,起
火点附近房间的火灾探测器发出报警信号,随后,其他房间和走道的探测器相继报警。
火灾由室外蔓延至室内时,最先起火房间和紧靠该房间的走道上设置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动作,在墙壁上呈现喷洒痕迹。
喷淋泵启动,但即刻停止,经调查发现,因水泵长期不使用导致叶轮受阻,闸盒开关跳闸无法使用。
在建筑内,各层走道上均设置有机械排烟口,但有些排烟口被封堵,无法发挥作用,且火灾时,排烟风机未启动。
南北两侧防烟楼梯间的防火门存在缺失、闭门器损坏、设置有影响关闭的障碍物等现象。
消防员到场灭火时,因西侧立面、南侧立面均停放有大量机动车,南侧空地设置有临时商铺,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被埋压、圈占,无法正常使用,影响了消防车停靠和扑救作业,延误了灭火时间和进程。
(三)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
调查发现,该建筑的部分楼层出售,部分租赁,且存在层层转租,关系错综复杂,各产权及使用单位各自为政,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不明,漏洞百出。
管理单位未能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教育,员工消防安全常识缺乏,逃生意识不强,在调取视频监控中,发现有些员工多次返回室内取东西,对逃生路线的选择不明智,若不是社区居委会、公安派出所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有效组织疏散,后果不堪设想。
通过对富达大厦火灾的调查和分析研究,针对该类高层综合楼提出以下火灾防范措施:(1)严格此类建筑的设计、施工图审查、监理、施工、竣工验收等各环节的管控,在外墙装饰和建筑保温上,应严格执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的相关要求。
在装饰、保温材料的选材上应实行现场抽样送检制度。
建议将
防烟楼梯间防火门设置为电控关闭系统,便于日常管理、维护和使用。
(2)综合楼
的业主、产权单位、使用单位或物业管理企业等,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物业管理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承包、租赁或委托经营、管理、服务合同中,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职责。
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归口管理的部门和人员,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健全监督约束机制,落实经费保障,形成统一、协调、高效运转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
(3)在日常消防监督抽查中,应重点抽查此类建筑的消防安全管
理制度落实情况,尤其是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与运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经营范围与内容的变更、疏散通道的畅通、室外消防车道和消防设施的情况等应作为抽查的重点。
【相关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21号[Z].2012.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消防局.中国消防手册:第8卷[M].上海: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2007.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消防局.火灾原因认定暂行规则:公消〔2011〕43号[Z].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