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权优先_当代中国的地缘战略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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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权优先:当代中国的地缘战略选择3
刘新华
摘 要:占地球表面大部分面积的海洋是重要的全球公共物品。
中国为获得与任何国家一样平等的发展权,必须拥有海权。
当代中国的地缘战略选择是海权优先,这是新形势下地缘战略诸多因素紧密关联、相互作用合力之下的必然选择。
当代中国所要发展的海权内容包括三个维度,即国家控制海洋的能力、利用海洋汲取财富的能力和由海向陆的能力。
这些能力最后的体现就是国家在海洋中(含国家对海洋空间、海岛和濒海地区)的强制能力。
关键词:中国海权;地缘战略;海权优先;国家海洋能力
中图分类号:D60;D8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25833(2008)0720054208
作者简介:刘新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人文学院副教授 (武汉 430073)
现代国家是以领土为物质基础的民族国家,占地球表面积29%的陆地的稀缺性与有限性决定了国家与国家之间的领土争端是零和博弈(zero-sum game),占71%的海洋空间的最大特点则在于其公共物品(public g oods)的属性。
因此,主权国家能否利用海洋保证国家安全、促进国家繁荣昌盛乃至成为世界大国,考验着一个海洋国家或者濒海国家的战略水平和战略艺术。
中国是海陆复合型①国家,海陆兼备的战略地理特征十分明显,拥有成为海权国家的地理条件。
自近代以来,中国一直面临着地缘战略方向的二难选择,曾经向海洋方向付出过努力,但目前仍是一个陆权型国家。
当代中国仍面临着海陆地缘战略选择的矛盾和困惑。
在经济全球化迅猛发展和中国越来越参与世界事务的背景下,中国在地缘战略的选择上,出现了发展海权的历史机遇。
中国应该抓住这一历史机遇,优先发展海权。
一、当代中国面临的海洋战略形势
20世纪80-90年代以来,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通过、生效为契机,国际海洋战略形势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这种变化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全球范围内新的国际海洋机制的形成,二是西方国家利用其历史经验以及冷战后的国际形势强化了其海洋优势,三是上述两个方面的共同作用迫使中国关注其周边地区日益复杂的海洋战略形势。
首先,新的基本公平的国际海洋机制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为核心,其直接结果是海洋被民族国家私有化,并赋予了任何一个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平等利用海洋的权利,海洋的战略地位大幅度提升,世界各国更加关注并合法利用海洋。
19世纪中期以来,管理海域与资源的经典
收稿日期:2007212213
3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国发展海权战略研究”(项目编号:07CG J004)的阶段性成果。
① 海陆复合国家的概念见邵永灵、时殷弘《近代欧洲陆海复合国家的命运与当代中国的选择》,《世界经济与政治》2000
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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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制可以不确切地称之为航海自由①,即海洋是一种“全球公共物品”(global comm ons ),不受单个国家的管辖,各国均享有航海和捕鱼自由,“有时像中世纪为全体村民所公用的农村公共牧
场”②。
20世纪70年代,由于技术和经济的变迁,允许各国拥有200海里海洋经济专属区的观念在联合国海洋法会议上得到了广泛支持,其在法律上的最终结果是1982年签字通过、1994年正式生效实施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公约》的目的是“为海洋建立一种法律秩序,以便利国际交通和促进海洋的和平用途,海洋资源的公平而有效的利用,海洋生物资源的养护以及研究、保护和保全海洋环境……这种秩序将照顾到全人类的利益和需要,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特殊利益和
需要,不论其为沿海国或内陆国”③。
《公约》把海洋分为8个不同的海域,即领海、毗连区、专
属经济区、大陆架、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群岛水域、公海和国际海底区域,除了规定领海宽度由过去的3海里扩大到12海里、重申公海自由原则外,最重要的是200海里专属经济区的规定。
《公约》规定,专属经济区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不应超过200海里(第57条)④,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内有勘探和开发、养护和管理海床上覆水域和海床及其底土的自然资源(不论为生物或非生物资源)为目的的主权权利,以及关于在该区内从事经济性开发和勘探,如利用海水、海流和风力生产能等其他活动的主权权利,并对“人工岛屿、设施和结构的建造和使用;海洋科学研究;海洋环境的保护和保全”享有管辖权。
外国在《公约》的有关规定的限制下,享有“航行和飞越的自由,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自由,以及与这些自由有关的海洋其他国际合法用途,诸如同船舶和飞机的操作及海底电缆和管道的使用有关的并符合本公约其他规定的那些用途”(第56条);沿海国家从大陆向海洋延伸的大陆架(沿海国的大陆架包括其领海以外依其陆地领土的全部自然延伸,扩展到大陆边外缘的海底区域的海床和底土),最远可以达到350海里,不足200海里的沿海国也可以扩展到200海里(第76条),沿海国为勘探大陆架和开发其自然资源的目的,对大陆架行使主权权利(第77条)。
这样,地球上原有的316亿平方公里的公海,将有113亿平方公里被沿海国瓜分,约占原有公海总面积的36%,而地球上的陆地面积也只有115亿平方公里。
这片被瓜分的海域,恰好是人类最具开发和利用价值的海域,其生物资源占海洋总储量的94%,石油储量占87%,渔业产量的94%,并覆盖了几乎所有海上交通咽喉要道⑤。
《公约》规定每个国家都享有平等的海洋权利,这是国际法所赋予的。
但它仅仅意味着各国被赋予的海洋权利应该得到平等的尊重,并不意味着各国在海洋实力、海洋能力上的平等。
各国现实的海洋能力存在着巨大的差异。
能力的差异决定着各个国家在多大程度上实际享受《公约》所赋予的各项平等的海洋权利。
没有能力的落实和支持,权利往往是一句空话。
法律意义上的权利不会自动地变成现实的能力。
民族国家依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对海洋完全或者部分的排他性管辖权,以及在公海和国际海底区域各类权益的实现,主要依赖于该国家所拥有的各种海洋能力(即海权)予以保证。
其次,从国家战略竞争的宏观史来看,大陆国家和海洋国家在竞争、冲突的过程中,海权国家一般占据优势地位,国际体系的支配者(霸权国家)主要是海权国家。
实力是行为体的属性,行为体之间实力的差异是国家之间的根本区别,行为体之间实力的分配决定了体系结构的根本特征⑥。
在国际体系中,大多数时间里,一般存在着一个国家实力位于其他国家之上的国家,这个实力占优势的国家如果既有这种实力,又有这种意愿来主导国际体系,这样的国家被称为霸权国家。
罗伯特・基欧汉认为,世界政治经济中的霸权首先是物质资源上的优势,其次它必须拥有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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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①③④⑤⑥参见James E 1D ougherty ,R obert L 1P faltzgraff ,Jr 1,Contending Theories o f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A Comprehensive Survey (Fifth Edi -
tion ),Boston :Addis on W esley Longman ,Inc 1,2001,p 182。
数据来源于牛宝成、史鸿轩《人类四次分割海洋》,《环球时报》2004年7月5日。
参见联合国第三次海洋法会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海洋出版社1992年版。
联合国第三次海洋法会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前言》,海洋出版社1992年版。
② [美]罗伯特・基欧汉、约瑟夫・奈:《权力与相互依赖》,门洪华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95页。
够的军事力量,有能力去保护它所主导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①。
近代以来,国际体系发生过多次变迁,占主导地位的霸权国家都是海权国家。
它们利用海洋,尤其是控制海洋等各方面的综合能力,在与它们相适应的国际体系里遥遥领先。
在近代以来的远东国际体系中,后起之秀海权国家日本在与陆权国家中国竞争中占据着优势,甚至在20世纪初打败了陆权强国俄国。
15世纪之后,海权主要掌握在西方国家手中。
而当代的西方国家强化了这一优势,发展中国家在海洋空间的地缘战略态势中处于弱势地位。
因此,发展海权、维护国家安全并获得与发达国家在全球范围内平等的发展权,对发展中国家而言,不仅没有过时,反而具有合法性、紧迫性。
著名学者乔治・莫德尔斯基(G eorge M odelski )和威廉・汤普森(William R 1Thom ps on )认为,1500年以来,海权是世界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与长周期问题直接相关。
16世纪初,航海技术的发展使人类进入全球时代,全球时代是一个海洋体系,它为欧洲的扩张和殖民提供了空间。
此后,16世纪的葡萄牙、17世纪的荷兰、18和19世纪的英国、20世纪的美国,分别靠主导各自时代的海军革新而成为全球性的强国,同时对维持国际秩序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每一个周期大致持续100年,在这个时期内都有一个拥有强大海军实力的国家②。
海权对全球性冲突至关重要,因为海权是洲际互动不可缺少的因素,它使得新兴的大国能够有效地向外施加政治、军事和经济影响力,并使之足以支配整个国际体系③。
就冷战后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而言,其海权的内容和表现形式以及使用方式都得到了新的强化。
在追求海权方面,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有着不同的战略目标。
自近代以来,海洋或者沿海地区的发展中国家即使非常需要但从未有过现代意义上的海权,这是它们始终没有解决的一项战略任务。
经济全球化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要求它们重视并逐步解决海权问题,即解决“有没有”的问题。
发达国家的海权存在达几个世纪之久,本质上是海洋霸权,不需要解决“有没有”的问题,其目标主要是如何保持这种优势地位,并阻止发展中国家发展海权。
发展中国家要从根本上维护国家利益,还是需要靠自身的努力来不断增强实力,解决发展海权的现实问题。
历史证明并将继续证明,对自己合法的权利不去努力争取,单方面希望发达国家作出让步,那是不切实际的幻想。
最后,从当代中国所面临的海洋地缘战略环境来看,中国在战略上应该认识到,中国海洋地缘政治经济的诸多因素,不利于中国平等地利用海洋,中国发展海权是解决这些诸多不利因素、获得平等发展权的一个必要条件。
不利因素主要有: (一)中国边缘海④环境复杂,海洋的合法权益遭受严重侵犯:岛屿被侵犯、海域被分割、资源被掠夺。
中国有五大边缘海,除渤海完全属于中国内海外,自北向南,有日本海、黄海、东海和南中国海,其部分海域构成了中国国土的一部分,即海洋国土;这些海域以及海域中属于中国领土的岛屿是中国大陆和太平洋、印度洋之间的中间地带,为中国大陆提供战略纵深,起着缓冲和桥梁的双重作用,扮演着物流通道和利益据点的双重角色,战略利益十分重要。
20世纪70年代《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生效前,中国边缘海环境比较缓和。
随着中国边缘海油气资源不断被发现,海洋和岛屿的地缘战略价值被重新认识,中国边缘海的海洋权益所面临的形势日益严峻,出现了向中国提出非法主权要求的钓鱼岛、南沙群岛等岛屿主权之争和领海划界之争。
按照《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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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①②③④边缘海(Fringing Sea ,M arginal Sea ),简称边海,是位于大洋边缘、濒靠大陆、由半岛、岛屿或群岛分隔、但水流与大
洋交换通畅的海域。
参见G eorge M odelski ,W illiam R 1Thom ps on ,“Long Cycles and G lobal W ar ”,in M anus I 1M idlarsky ,ed 1,Handbook o f War Studies ,
Boston :Unwin Hymn ,1989,p 124。
参见G eorge M odelshi ,W illiam R 1Thom ps on ,Seapower in G lobal Politics ,1494-1994,Seattle :University of W ashington Press ,1988,
pp 13-26。
参见[美]罗伯特・基欧汉《霸权之后:世界政治经济中的合作与纷争》,苏长和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
37、46页。
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在总面积为47212万平方公里的中国边缘海区中,属于中国海区的面积为300万平方公里,其中约有120万平方公里与8个邻国存在着争议。
这些国家在对岛屿和海域提出要求和实施强制性非法占领的同时,还加快了对黄海、东海和南海有争议的海域海洋资源开发的步伐。
中国的海洋权益受到严重侵犯。
(二)中国大陆边缘海被两条岛链①围绕,实际控制着中国出入太平洋和印度洋的必经海峡通道,对维护中国海洋权益构成巨大的挑战。
组成第一岛链和第二岛链的岛屿分别是美国、俄罗斯、日本、菲律宾、文莱、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新加坡等8国的领土,或者为美、俄、日、中国台湾、菲律宾等所实际控制,对中国海上力量的发展和中国海洋权益的维护与扩展构成严重威胁和挑战,这种态势短期内难以改变(见表1)。
表1 对中国大陆出入大洋或者重要水域具有战略意义的海峡
海峡名称
自然地理位置相关国家或者地区沟通海域 朝鲜海峡
朝鲜半岛与日本本州岛、九州岛之间韩国、日本 黄海、东海与日本海 宫古海峡
硫球群岛的宫古岛与冲绳岛之间日本东海与太平洋巴士海峡、巴林塘海峡
中国台湾岛和菲律宾群岛之间中国台湾、菲律宾南海与太平洋马六甲海峡、新加坡海峡
马来半岛与苏门答腊岛之间 马来西亚、新加坡、印度尼西亚南海与印度洋 巽他海峡
苏门答腊岛与爪哇岛之间印度尼西亚南海、爪哇海与印度洋龙目海峡巴厘岛与龙目岛之间印度尼西亚巴厘海与印度洋 在两条岛链中,第一岛链对中国的战略意义尤为重大。
作为第一岛链组成的中国台湾岛距中国大陆海岸线最近,是中国大陆与太平洋之间的天然跳板,对突破岛链封锁具有特殊的战略意义。
目前,由于台湾问题尚未解决,中国的海洋权益面临严重挑战:不能确保国土、海岸线及领海的安全,如钓鱼岛和南沙群岛;不能有效地保护和控制自己的全部专属经济区;不能绝对控制台湾海峡,不能确保进入太平洋的宫古海峡尤其是巴士海峡等重要的战略通道;不能不间断地控制与中国利益密切相关的一些重要的邻近海域等。
可以说,台湾岛是中国打破第一岛屿封锁,走向太平洋的唯一薄弱环节。
随着中国的发展,中国的国家利益将会以中国为中心,由近及远,逐步向全世界辐射,中国将会更加重视对海洋权益、海洋资源、海上贸易通道的保护。
因此,中国适度地发展有限的海权是完全必要的,也是维护中国国家利益的应有之义。
但是美国、日本和印度等全球性、地区性和次地区性海军强国,在全球大国关系层面,达成了不利于中国发展的基本战略共识:印度一直视中国为其战略对手,美国、日本不断强化针对中国的美日同盟,决心利用其独一无二的海洋战略优势,阻挠中国统一祖国,阻止中国走向海洋,联合遏制中国的发展。
至于中国周边的中小国家,如东南亚国家,在可预见的将来,它们至少不会反对美国等国家在其领土上的军事存在,从而加剧了中国所面临的海洋地缘政治形势的复杂、敏感和脆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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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①岛链是由自然地理中的岛弧概念引申与演变而来。
岛弧通常指的是一系列呈弧形排列或弧形伸长的岛屿或群岛。
岛链
一词出现在20世纪40年代末、50年代初。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不久,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竭力利用西太平洋海域中的阿留申群岛、千岛群岛、日本群岛、硫球群岛、台湾岛、菲律宾群岛、大巽他群岛所形成的一系列岛弧,在诸多岛上部署了军事设施,完成了对苏联、中国等社会主义国家的“新月型包围”,企图将其扼杀、封死。
于是,世界各国有关人士便把这种岛弧包围态势形象地称为岛屿锁链,简称岛链。
第一岛链从阿留申群岛、千岛群岛、日本群岛、硫球群岛、台湾岛、菲律宾群岛、一直到大巽他群岛,第二岛链从日本群岛经南方群岛、马里亚纳群岛和加罗林群岛西部至菲律宾群岛。
二、中国地缘战略选择:海权优先
当代中国之所以需要在地缘战略选择上实行海权优先的战略,一个重要前提是中国摆脱了近代以来地缘战略选择的两难和安全上的双重易受伤害性,出现了面向海洋、发展海权的战略机遇。
中国背靠欧亚大陆,面向太平洋。
近代以来,海权国家和陆权国家为争夺中国这个具有战略意义的“边缘地带”,不断从欧亚大陆的心脏地带,或者从海洋向中国施加战略压力。
来自海陆两个方向的战略压力使得中国不得不违背战略集中的原则,分散有限的战略资源应对双重压力,且主要集中力量应对来自大陆的威胁而忽视海洋。
这是因为来自欧亚大陆方面的战略压力更为持久。
苏联解体后,中国面临的地缘战略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中亚新出现的一系列独立的国家以及受俄罗斯影响渐小的蒙古成为中国与俄罗斯之间抵消压力的缓冲地带;俄罗斯与中国长达几个世纪的敌对意识和安全困境得到了相当程度的缓和;西方国家对俄罗斯的防范促使俄罗斯与中国接近并与中国建立了战略伙伴关系。
中国与欧亚大陆国家的友好、和平以及互信关系的建立,基本上消除了中国面临陆上强国与海上强国两面夹击的战略困境———当代世界上的任何国家想从陆地上侵入一个拥有核武器、人口达13亿、陆地国土面积960万平方公里的中国几乎是不可想象的。
缓解了从陆地方向对中国安全的威胁和军事压力,可以使中国集中自己的战略资源,面向海洋、发展海权。
这种机遇是自近代史以来所没有过的。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的海洋战略形势有了一定程度的改善,但尚未从根本上改变不利于中国的战略态势。
冷战后,中国边缘海的利益受到更加严重的侵犯,针对中国出海方向的岛链封锁依然没有发生变化,并有更加紧密的趋势;祖国统一的任务还没有完成。
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是中国国力的局限(海洋经济不发达)、海权意识的落后、台湾问题的存在和美日苏这三个海洋大国在不同时期对中国海疆的封锁和威胁等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①,也与中国军事力量的薄弱有一定的关系。
中国的海洋资源被掠夺、海洋权益受侵蚀和祖国统一受阻挠,大大影响了中国海外利益的扩展,将会严重阻碍中国的发展。
此外,出于对和平的热爱,中国不会威胁任何国家,也不愿意被任何国家威胁,因而不可避免地要加强自己的自卫能力,但是这却成为某些不愿意中国强大的国家试图捆住中国手脚的另一个套索。
它们不断抛出各种版本的“中国威胁论”,挑拨中国与其邻国的关系。
中国对海军建设、固有领土(岛屿)、海域划界的任何合理合法的诉求与行为都被它们当作“中国威胁论”的论据,试图以此对中国施压,尤其是在海洋战略方面。
如果中国放弃海权发展,则最大程度地符合了对手的战略利益。
这也恰恰说明了中国把地缘战略的主要方向集中在海洋是符合中国的国家利益的。
从战略资源看,海权优先也是必要的。
任何国家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其可供支配的战略资源都是有限的。
战略资源的稀缺性和战略集中的原则使得中国不可能海陆兼顾,同时出现两个战略重点。
资源的稀缺性是现代微观经济学的基本命题。
正因为这种稀缺性,才产生了如何有效配置和利用资源这个问题。
“资源配置规律作为经济发展的基本规律,其基本出发点是,地球上的各种资源对人类都具有稀缺性质,因而不能滥用资源。
这就要求人们合理地把资源分配到不同的经济用途上,实现高效益的资源配置。
……发展战略所选择的不是别的什么,而是资源配置的方向
和机制。
”②所谓国家战略资源(National Strategic Res ources ),是一个国家实现本国战略目标所能
利用的现实的和潜在的关键性资源,它反映了一个国家在全球范围内利用各种资源的能力,也反映了该国的综合国力③。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国家战略资源的变动呈现出增长态势。
在增长的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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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①②③参见胡鞍钢、门洪华《中美日俄印有形战略资源比较———兼论旨在‘富民强国’的中国大战略》,《战略与管理》2002
年第2期。
侯若石:《战略选择与资源配置》,时事出版社1990年版,第3页。
参见卿文辉、孙辉《后冷战时代的中国国家安全》,《战略与管理》2001年第1期。
程中,常常以相对的形式进行资源的再分配。
但是,无论国家资源如何增长,它毕竟会有一定的限度,对中国这样一个发展中国家来说更是如此。
中国海陆复合的地理特点要求中国海陆兼顾,然而,国家战略资源的有限又不允许同时拥有两个战略重点,必须正确处理二者之间的关系,在不同的时期依据国际形势的特点确立战略重点。
历史上的海防与塞防之争深刻地说明了这个问题。
中国根据其历史及世界各国的实践,以及周边地缘战略环境的变化,当前,应该在确保陆权的前提下,将战略的方向集中于海洋,发展海权。
当代中国发展海权,顺应了新的国际海洋机制的内在要求,可以在新的国际海洋机制之内合法地利用地球表面最具战略意义的全球公共物品———海洋。
在这里,海洋既是战略地理空间,同时又蕴藏着极为丰富的物质资源。
随着中国国力的增强,国际地位上升和影响的扩大,与外部世界联系与合作的加深,中国的国家利益已经突破了囿于国家之内的传统的地理界限,中国的国家利益与地区和全球利益的界限日益模糊,中国在海外的国家利益也必然扩展:中国的发展日益依赖于世界,中国将会更多地参与世界资源在国际市场范围内的分配和交换,中国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它按市场交换原则获取海外资源和市场的能力。
“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越来越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中国的外交政策
和安全政策不断地向着国际化的方向发展”①。
为确保中国的经济利益,中国的国际战略必须关
注两个相互关联的重要问题:一是如何保障外来资源供应满足国内建设的需要,二是如何保障本国庞大的海外经济利益。
由于中国和外部世界的高度相互依赖性,中国在这两个方面的需求愈来愈显著。
但是,“无论是保护本国的海外经济利益还是从海外获取国内所需要的资源,中国现有
的国际战略远远不能够胜任”②。
而要保护本国的海外经济利益和从海外获取国内所需要的资源,
海权虽然说不是唯一的,但却是必不可少的手段。
一般来说,濒海国家或海洋国家的国防观念应当包括陆权观、空权观和海权观。
海权观涉及到海洋在国家发展过程中的地位与作用、对国家海洋权益的维护、对海洋经济的利用与发展、对海洋防卫和海军建设等方面的看法。
有国外学者认为,现代意义上的海权观优于陆权观与空权观③。
海权观作为一种观念意识,是国家政治、经济、军事诸方面在海洋问题上的集中反应。
中国是一个海陆复合型国家,在当前地缘战略形势下,必须确立正确的海权观。
没有海权观就没有健全的中国国防,也谈不上中国的可持续发展。
邓小平的海权观与中国的改革开放有极大的相连性,不仅使中国走向开放,促使中国海洋意识(sense of ocean )的觉醒,并激励了中国国防科技、军事威慑、国防经济和国际外交的发展。
由此可见,中国海权观的觉醒,不只对中国经济发展影响极大,而且更有助于中国传统国防中海军角色的转变,以及海军的现代化建设与发展④。
江泽民强调,“我们一定要从战略高度认识海洋,增强全民族的海洋观念”,“我们必须把海军建设摆
在重要地位”⑤。
中国的海权观极大地提高了全民族的海洋意识。
今后中国海军不仅要具备防止
强敌从海上入侵的能力,而且要具备保卫国家海洋岛屿主权和维护海洋权益的能力。
当然,维护国家海洋权益不能仅靠军事手段,还要充分运用政治、经济、外交、法律、科技、环境保护等有效方式,开展国际合作。
所有这些观念、政策等,既为中国发展海权提供了机遇,同时它们本身就构成了中国发展海权的部分资源。
三、中国海权的目标和内容:以国家海洋能力为核心
中国需要什么样的海权,涉及到如何理解当代的海权。
本文把中国所拥有的完整系统的海洋
9
5①②③④⑤陈万军、袁华智、司彦文:《春风鼓浪好扬帆———江泽民主席关心人民海军现代化建设纪事》,《人民日报》1999年5
月28日。
参见David S 1G 1G oodman ,G erald Segal ,China Rising :Nationalism and Interdependence ,London :R outledge 1997,pp 184-85。
参见Harold J 1K earsley ,Maritime Power and the Twenty -fir st Century ,England :Dartm outh Publishing C om pany Lim ited ,1992,pp 121-
22。
郑永年:《能源危机对中国国际战略的教训》,(香港)《信报》2004年10月26日。
[德]海因里希・克雷夫特:《美国———亚洲稳定的关键?》,《世界经济与政治》2004年第1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