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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案例分析
原告甲为某银行的借记卡用户。某晚,原告 到该行的自助银行欲刷卡取款时,看到该自助 银行门禁上的一个装置,上面写有提示语:进 门前请先刷卡并输入密码。原告按提示刷卡并 输入密码,但自助银行门没有打开,原告离去。 几天后,原告发现其借记卡内少了10000元, 花去手续费68元。
后查明,被告人乙先后在多家银行设立的自 助银行门禁上安装盗码器,共窃取23人的银行 卡信息及密码,伪造银行借记卡通过AMT机提 取110,000余元,其中包括原告的10000元。
2021
《房屋租赁司法解释》第16条规定:“出租人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 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 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 予支持。”
2021
合同义务的分类
1、主合同义务 决定合同类型,根据约定产生
2、从合同义务 附属于主合同义务 3、附随义务 合同没有约定,但依诚实信用原则和
2021
第二节 合同条款
一、合同条款的种类(见书) 二、合同的必备条款 是指依法律规定、合同性质或当事人
的约定所必须具备的条款。 合同法第12条的规定--不是合同必备
条款而只是示范条款
2021
三、合同的一般条款
(一)标的条款 是指当事人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
是合同的首要条款,标的条款无效,整个合 同全部无效。
2021
分析:
所有国家在生命权、健康权领域,都不承 认权利人有处分权能。生命和健康虽然形式是 个人的,但生命利益、健康利益是社会公共利 益。安乐死在多数国家得不到支持,更何况在 合同中放弃自己的生命或健康。所以,本案中 有关免除司机责任的条款无效。
同时,不合理地免除自己的主要责任的条 款,也违反了社会最起码的交易道德,否则社 会将是一个巧取豪夺的社会,正常的民法秩序 将无法建立。
2021
案例分析
某商厦多层,其中一层出租给若干经 营者作商铺使用。某年,商厦所有权人 将该层整体出售后,在楼道口张贴公告, 明确自下月起,各家商铺将房屋租金交 给新房东。陈某作为其中一商铺的经营 者,认为该房屋出售行为侵犯了其优先 购买权,因而提起诉讼主张该房屋买卖 合同无效。
2021
承租权的性质
第三章 合同的内容பைடு நூலகம்形式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第五节 第六节
合同的内容 合同义务的分类 合同条款 免责条款 格式条款 合同的形式
2021
第一节 合同的内容
一、合同内容的概念
合同内容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产物。
意思主义(强调尊重表意
人内心真实意思)
意思表示
表示主义(以行为人外部表
示为准,不管行为人的内心意思如何)
交易习惯应由当事人承担的义务。 4、间接义务
2021
未尽安全保障义务
4岁的幼童在商场自动扶梯上玩粘胶球游戏, 不料球被卷夹在扶梯平台梳齿板中,幼童不知 其中利害用手取球,致右手指被卷入后轧断, 构成10级伤残。经审理,合议庭确认商场和幼 童的父母各担责50%。法院作出商场赔偿幼童 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 交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用具费、司法 鉴定费等5.6万元,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 律师代理费3000元的一审判决。
2021
二、合同内容的分类
(一)合同权利 合同权利又称为合同债权,包括四项权能: 请求履行的权利、保全债权的权利 请求保护债权的权利、处分权能 (权利的性质分析是案例处理的关键,见案例分析) (二)合同义务 合同义务又称合同债务 合同义务主要由当事人自己约定 违反合同义务通常要承担违约责任
2021
合同内容的构成(法律行为内容的构成)
要素:合同中的必要条款。缺少这些条款则合 同不能成立。(买卖合同中以标的和数量条款 为必要条款)
常素:某类合同应共同具备的条款。当事人若 没有在合同中特别排除,则法律上将通过推定 规则来填补这条款。(买卖合同中的履行期限、 交货地点等条款)
偶素:当事人特别约定或附加的条款。 (买卖合同中保留所有权条款)
2021
原告在申领借记卡时,该行向其提供了一 份“借记卡申请”,该表背面“申领使用借记 卡须知”第14条载明,凡是通过交易密码发生 的一切交易,均应视为持卡人亲自所为,银行 不应承担责任。
法院认为,该格式条款不考虑储户是否存 在过错,不具体分析失密的原因,无疑加重了 储户的责任,有违公平。据此,判决被告某银 行给付原告人民币10068元。
2021
实例
投保人甲与被告保险公司签订了一份机动 车保险合同。保险单背面的“除外责任条款” 规定:保险人对投保车辆的“自燃”不负赔偿 责任。后该投保机动车发生火灾,车辆全部烧 毁。而被告保险公司以属于“自燃”拒绝承担 赔偿责任。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保险单背面虽 附有“除外责任条款”,但因保险公司并未将 该除外责任条款向甲“明确说明”,故该免责 条款不产生效力。被告保险公司不得据此条款 拒绝赔偿。
2021
三、格式合同的无效 (合同法第40条) (一)合同无效的情形适用于格式合同 (二)免责条款免除了造成对方人身伤
害的责任 (三)免责条款免除了条款制定人的主
要责任,或加重了相对人的责任 (四)格式条款排除了对方的主要权利
2021
飞跃公司开发某杀毒软件,在安装程序中作了“本 软件可能存在风险,继续安装视为同意自己承担一切 风险”的声明。黄某购买正版软件,安装时同意了该 声明。该软件误将操作系统视为病毒而删除,导致黄 某电脑瘫痪并丢失其所有的文件。下列哪一选项是正 确的? A.因黄某同意飞跃公司的免责声明,免除飞跃公司的 赔偿责任 B.黄某有权要求飞跃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C.黄某有权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获得双倍赔偿 D.黄某可同时提起侵权之诉和违约之诉
司法解释(二)第六条 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对格 式条款中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内容,在合同订立时 采用足以引起对方注意的文字、符号、字体等特别标 识,并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格式条款予以说明,法院 应认定符合合同法第39条所称“采取合理的方式”。
司法解释第九条 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当事人违 反合同法第39条第1款关于提示和说明义务的规定,导 致对方没有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对方当 事人申请撤销该格式条款的,法院应当支持。
2021
第五节 格式合同
一、格式条款(标准条款)的概念和特点
(见书)
二、格式条款订入合同应具备的条件:
1、采用明示方式(相对人有机会了解)
明示同意
2、须经相对人同意 (在格式合同上签名)
默示同意
(了解后未作反对表示)
3、格式条款的内容应体现公平原则
2021
合同法第39条的理解
如果格式条款使用人没有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限制 其责任的条款,即视为没有订入合同,不构成合同内 容的组成部分。
2021
案例分析:
某个体户从事水果批发,某年6月5日 与某贸易公司订立水果购销合同。合同 规定:供应水果一车,每公斤2元,6月 底交货。但6月下旬水果价格回落,个体 户交货时,贸易公司提出因市场行情变 化,要求降价,个体户不同意。贸易公 司提出,一车水果应为2吨,而个体户实 际送来3.5吨,因而只同意接受其中的2吨 水果,其他的因无人接受而大批腐烂。
2021
(四)履行期限、地点、方式 履行期限的约定不能太长了也不宜过
短,避免使用“交货10天后付款”、货 到付款”、“年初付款”“二季度交货 前”等含糊用语 (五)违约责任 合同中未规定违约责任不等于一方违 约后不必承担违约责任。 (六)争议解决的方式(诉讼、仲裁)
2021
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 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 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 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 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 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2021
第四节 免责条款
一、免责条款的概念
是指当事人事先约定的,旨在限制或免除其未 来的责任的条款。(合同法第53条的规定)
标的条款应具体明确,否则合同难以履行。 例如:某人欲购买油漆给铁柜上漆,但未向
卖方指明,卖方交付的是木器上的油漆,双方 由此产生纠纷。
2021
(二)数量条款--是标的的具体化 1、数量、计量单位、计算方法必须具体明确 2、明确规定合理的差额(正负尾差、合理磅
差、自然增减量等) 3、成套产品,应明确规定成套供应的范围 4、计重量的产品,应当写明是毛重还是净重
2021
首例儿童告剧院案件
北京一7岁儿童于2002年1月30日在其母的 带领下来到保利剧院观看文艺演出,但剧场以 入场票已标明“身高不够1.2米的儿童谢绝入内” 为由,拒绝她入场。该名儿童以剧院违反《未 成年人保护法》关于“影剧院、体育场、公园 等场所,应当对中小学生优惠开放”的规定为 由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剧院向其赔礼道 歉、观看同等档次的演出一场并赔偿精神损失 1000元。
2021
律师将一份材料交给快递公司送到当事人手 中。快递公司交给律师一份收据。收据上写明: 任何原因的延误,我公司都不承担责任。该免 责条款( )
A.无效
B.有效
C.律师同意时有效 D.律师不同意时无效
2021
案例分析(免责条款是否有效)
李某外出遇雪,因路面结冰,过往车辆很 少。后拦得一辆出租车,但该车已挂出“停止 营业”标志。李某恳请驾驶员张某送其进城, 张某提出路面难行,如有意外,其概不负责。 李某因急于进城,表示同意。因前方车辆行驶 缓慢,张某驶入人行道,准备超车。但因路面 极滑,刹车失控,撞在路边大树上,李某头部 受伤。张某认为,事先有约在先,因此他对事 故不仅不承担责任,而且车身的损害也应由李 某负责赔偿。李某断然拒绝,双方因而成讼。
2021
(三)质量条款 质量条款应明确、具体: 1、合同中应明确质量标准 2、按样品交货时,要对样品进行封存并
对作必要的文字说明 3、规定质量检验方法,不同的检验方法
会得出不同的质量评价结果 4、确定卖方承担产品质量责任的期限
2021
合同约定的样品质量与文字说明不一 致且发生纠纷时当事人不能达成合意, 样品封存后外观和内在品质没有发生变 化的,人民法院应当以样品为准;外观 和内在品质发生变化,或者当事人对是 否发生变化有争议而又无法查明的,人 民法院应当以文字说明为准。
2021
案例分析
李某出差住某宾馆。登记时宾馆出示“注 意事项”,内容为:请将现金和贵重物品、行 李存入保管室,不愿存放者,后果自负。李某 选择了不存放,并在“注意事项”上签名。第 三天早晨醒来,发现随身携带的相机、手机及 现金3400元等财物被盗,住房门却开着。李某 要求宾馆赔偿,宾馆认为李某已在注意事项上 签名,应当自己承担损失后果。李某因此向法 院起诉,要求宾馆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及精神损 失费计52000元。
《合同法》第230条:出租人出卖租赁 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 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 先购买的权利。
问题:侵犯了承租权(优先购买权) 的法律后果?
2021
2009.6《房屋租赁司法解释》第21条规定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
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 优先购买权情形,承租人请求出租人承 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 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 卖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021
提示
注意事项是宾馆事先拟定且不与顾客协商的 格式条款。宾馆向李某出示该“注意事项”表 明已尽了提醒义务。李某在注意事项上签名, 该格式条款即成为住宿合同的一部分。
但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8条的规定: “经营者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符合保障人 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第11条规定,消费者 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 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可见,保护 旅客的财产安全是宾馆的主要义务。
二、免责条款的生效要件 (一)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二)不得免除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责任
(三)不得免除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 的财产损失的责(该行为不仅表明行为人的过错程
度是重大的,而且表明行为人的行为具有不法性,此 种行为应受法律的谴责。)
(四)不得不合理地免除自己的责任、加重对 方的负担
案例分析
原告甲为某银行的借记卡用户。某晚,原告 到该行的自助银行欲刷卡取款时,看到该自助 银行门禁上的一个装置,上面写有提示语:进 门前请先刷卡并输入密码。原告按提示刷卡并 输入密码,但自助银行门没有打开,原告离去。 几天后,原告发现其借记卡内少了10000元, 花去手续费68元。
后查明,被告人乙先后在多家银行设立的自 助银行门禁上安装盗码器,共窃取23人的银行 卡信息及密码,伪造银行借记卡通过AMT机提 取110,000余元,其中包括原告的10000元。
2021
《房屋租赁司法解释》第16条规定:“出租人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 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 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 予支持。”
2021
合同义务的分类
1、主合同义务 决定合同类型,根据约定产生
2、从合同义务 附属于主合同义务 3、附随义务 合同没有约定,但依诚实信用原则和
2021
第二节 合同条款
一、合同条款的种类(见书) 二、合同的必备条款 是指依法律规定、合同性质或当事人
的约定所必须具备的条款。 合同法第12条的规定--不是合同必备
条款而只是示范条款
2021
三、合同的一般条款
(一)标的条款 是指当事人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
是合同的首要条款,标的条款无效,整个合 同全部无效。
2021
分析:
所有国家在生命权、健康权领域,都不承 认权利人有处分权能。生命和健康虽然形式是 个人的,但生命利益、健康利益是社会公共利 益。安乐死在多数国家得不到支持,更何况在 合同中放弃自己的生命或健康。所以,本案中 有关免除司机责任的条款无效。
同时,不合理地免除自己的主要责任的条 款,也违反了社会最起码的交易道德,否则社 会将是一个巧取豪夺的社会,正常的民法秩序 将无法建立。
2021
案例分析
某商厦多层,其中一层出租给若干经 营者作商铺使用。某年,商厦所有权人 将该层整体出售后,在楼道口张贴公告, 明确自下月起,各家商铺将房屋租金交 给新房东。陈某作为其中一商铺的经营 者,认为该房屋出售行为侵犯了其优先 购买权,因而提起诉讼主张该房屋买卖 合同无效。
2021
承租权的性质
第三章 合同的内容பைடு நூலகம்形式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第五节 第六节
合同的内容 合同义务的分类 合同条款 免责条款 格式条款 合同的形式
2021
第一节 合同的内容
一、合同内容的概念
合同内容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产物。
意思主义(强调尊重表意
人内心真实意思)
意思表示
表示主义(以行为人外部表
示为准,不管行为人的内心意思如何)
交易习惯应由当事人承担的义务。 4、间接义务
2021
未尽安全保障义务
4岁的幼童在商场自动扶梯上玩粘胶球游戏, 不料球被卷夹在扶梯平台梳齿板中,幼童不知 其中利害用手取球,致右手指被卷入后轧断, 构成10级伤残。经审理,合议庭确认商场和幼 童的父母各担责50%。法院作出商场赔偿幼童 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 交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用具费、司法 鉴定费等5.6万元,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 律师代理费3000元的一审判决。
2021
二、合同内容的分类
(一)合同权利 合同权利又称为合同债权,包括四项权能: 请求履行的权利、保全债权的权利 请求保护债权的权利、处分权能 (权利的性质分析是案例处理的关键,见案例分析) (二)合同义务 合同义务又称合同债务 合同义务主要由当事人自己约定 违反合同义务通常要承担违约责任
2021
合同内容的构成(法律行为内容的构成)
要素:合同中的必要条款。缺少这些条款则合 同不能成立。(买卖合同中以标的和数量条款 为必要条款)
常素:某类合同应共同具备的条款。当事人若 没有在合同中特别排除,则法律上将通过推定 规则来填补这条款。(买卖合同中的履行期限、 交货地点等条款)
偶素:当事人特别约定或附加的条款。 (买卖合同中保留所有权条款)
2021
原告在申领借记卡时,该行向其提供了一 份“借记卡申请”,该表背面“申领使用借记 卡须知”第14条载明,凡是通过交易密码发生 的一切交易,均应视为持卡人亲自所为,银行 不应承担责任。
法院认为,该格式条款不考虑储户是否存 在过错,不具体分析失密的原因,无疑加重了 储户的责任,有违公平。据此,判决被告某银 行给付原告人民币10068元。
2021
实例
投保人甲与被告保险公司签订了一份机动 车保险合同。保险单背面的“除外责任条款” 规定:保险人对投保车辆的“自燃”不负赔偿 责任。后该投保机动车发生火灾,车辆全部烧 毁。而被告保险公司以属于“自燃”拒绝承担 赔偿责任。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保险单背面虽 附有“除外责任条款”,但因保险公司并未将 该除外责任条款向甲“明确说明”,故该免责 条款不产生效力。被告保险公司不得据此条款 拒绝赔偿。
2021
三、格式合同的无效 (合同法第40条) (一)合同无效的情形适用于格式合同 (二)免责条款免除了造成对方人身伤
害的责任 (三)免责条款免除了条款制定人的主
要责任,或加重了相对人的责任 (四)格式条款排除了对方的主要权利
2021
飞跃公司开发某杀毒软件,在安装程序中作了“本 软件可能存在风险,继续安装视为同意自己承担一切 风险”的声明。黄某购买正版软件,安装时同意了该 声明。该软件误将操作系统视为病毒而删除,导致黄 某电脑瘫痪并丢失其所有的文件。下列哪一选项是正 确的? A.因黄某同意飞跃公司的免责声明,免除飞跃公司的 赔偿责任 B.黄某有权要求飞跃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C.黄某有权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获得双倍赔偿 D.黄某可同时提起侵权之诉和违约之诉
司法解释(二)第六条 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对格 式条款中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内容,在合同订立时 采用足以引起对方注意的文字、符号、字体等特别标 识,并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格式条款予以说明,法院 应认定符合合同法第39条所称“采取合理的方式”。
司法解释第九条 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当事人违 反合同法第39条第1款关于提示和说明义务的规定,导 致对方没有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对方当 事人申请撤销该格式条款的,法院应当支持。
2021
第五节 格式合同
一、格式条款(标准条款)的概念和特点
(见书)
二、格式条款订入合同应具备的条件:
1、采用明示方式(相对人有机会了解)
明示同意
2、须经相对人同意 (在格式合同上签名)
默示同意
(了解后未作反对表示)
3、格式条款的内容应体现公平原则
2021
合同法第39条的理解
如果格式条款使用人没有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限制 其责任的条款,即视为没有订入合同,不构成合同内 容的组成部分。
2021
案例分析:
某个体户从事水果批发,某年6月5日 与某贸易公司订立水果购销合同。合同 规定:供应水果一车,每公斤2元,6月 底交货。但6月下旬水果价格回落,个体 户交货时,贸易公司提出因市场行情变 化,要求降价,个体户不同意。贸易公 司提出,一车水果应为2吨,而个体户实 际送来3.5吨,因而只同意接受其中的2吨 水果,其他的因无人接受而大批腐烂。
2021
(四)履行期限、地点、方式 履行期限的约定不能太长了也不宜过
短,避免使用“交货10天后付款”、货 到付款”、“年初付款”“二季度交货 前”等含糊用语 (五)违约责任 合同中未规定违约责任不等于一方违 约后不必承担违约责任。 (六)争议解决的方式(诉讼、仲裁)
2021
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 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 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 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 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 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2021
第四节 免责条款
一、免责条款的概念
是指当事人事先约定的,旨在限制或免除其未 来的责任的条款。(合同法第53条的规定)
标的条款应具体明确,否则合同难以履行。 例如:某人欲购买油漆给铁柜上漆,但未向
卖方指明,卖方交付的是木器上的油漆,双方 由此产生纠纷。
2021
(二)数量条款--是标的的具体化 1、数量、计量单位、计算方法必须具体明确 2、明确规定合理的差额(正负尾差、合理磅
差、自然增减量等) 3、成套产品,应明确规定成套供应的范围 4、计重量的产品,应当写明是毛重还是净重
2021
首例儿童告剧院案件
北京一7岁儿童于2002年1月30日在其母的 带领下来到保利剧院观看文艺演出,但剧场以 入场票已标明“身高不够1.2米的儿童谢绝入内” 为由,拒绝她入场。该名儿童以剧院违反《未 成年人保护法》关于“影剧院、体育场、公园 等场所,应当对中小学生优惠开放”的规定为 由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剧院向其赔礼道 歉、观看同等档次的演出一场并赔偿精神损失 1000元。
2021
律师将一份材料交给快递公司送到当事人手 中。快递公司交给律师一份收据。收据上写明: 任何原因的延误,我公司都不承担责任。该免 责条款( )
A.无效
B.有效
C.律师同意时有效 D.律师不同意时无效
2021
案例分析(免责条款是否有效)
李某外出遇雪,因路面结冰,过往车辆很 少。后拦得一辆出租车,但该车已挂出“停止 营业”标志。李某恳请驾驶员张某送其进城, 张某提出路面难行,如有意外,其概不负责。 李某因急于进城,表示同意。因前方车辆行驶 缓慢,张某驶入人行道,准备超车。但因路面 极滑,刹车失控,撞在路边大树上,李某头部 受伤。张某认为,事先有约在先,因此他对事 故不仅不承担责任,而且车身的损害也应由李 某负责赔偿。李某断然拒绝,双方因而成讼。
2021
(三)质量条款 质量条款应明确、具体: 1、合同中应明确质量标准 2、按样品交货时,要对样品进行封存并
对作必要的文字说明 3、规定质量检验方法,不同的检验方法
会得出不同的质量评价结果 4、确定卖方承担产品质量责任的期限
2021
合同约定的样品质量与文字说明不一 致且发生纠纷时当事人不能达成合意, 样品封存后外观和内在品质没有发生变 化的,人民法院应当以样品为准;外观 和内在品质发生变化,或者当事人对是 否发生变化有争议而又无法查明的,人 民法院应当以文字说明为准。
2021
案例分析
李某出差住某宾馆。登记时宾馆出示“注 意事项”,内容为:请将现金和贵重物品、行 李存入保管室,不愿存放者,后果自负。李某 选择了不存放,并在“注意事项”上签名。第 三天早晨醒来,发现随身携带的相机、手机及 现金3400元等财物被盗,住房门却开着。李某 要求宾馆赔偿,宾馆认为李某已在注意事项上 签名,应当自己承担损失后果。李某因此向法 院起诉,要求宾馆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及精神损 失费计52000元。
《合同法》第230条:出租人出卖租赁 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 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 先购买的权利。
问题:侵犯了承租权(优先购买权) 的法律后果?
2021
2009.6《房屋租赁司法解释》第21条规定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
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 优先购买权情形,承租人请求出租人承 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 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 卖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021
提示
注意事项是宾馆事先拟定且不与顾客协商的 格式条款。宾馆向李某出示该“注意事项”表 明已尽了提醒义务。李某在注意事项上签名, 该格式条款即成为住宿合同的一部分。
但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8条的规定: “经营者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符合保障人 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第11条规定,消费者 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 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可见,保护 旅客的财产安全是宾馆的主要义务。
二、免责条款的生效要件 (一)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二)不得免除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责任
(三)不得免除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 的财产损失的责(该行为不仅表明行为人的过错程
度是重大的,而且表明行为人的行为具有不法性,此 种行为应受法律的谴责。)
(四)不得不合理地免除自己的责任、加重对 方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