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粮食局关于开展2011年全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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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粮食局关于开展2011年全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粮食管理
【发布部门】郑州市粮食局
【发布日期】2011.03.15
【实施日期】2011.03.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郑州市粮食局关于开展2011年全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粮食局,中储粮河南分公司郑州直属库、荥阳直属库、中储粮河南公司新郑粮库、省粮食局直属库、省储备粮管理中心、省国资委豫粮集团、市直属粮食企业:
根据河南省粮食局《关于开展2011年全省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豫粮[2011] 12号)文精神,进一步加强粮食库存监管,确保国家粮食宏观调控措施落实到位,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以及《粮食库存检查暂行办法》(国粮检〔2006〕139号)的有关规定,借鉴2009年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一些做法,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局、财政局和省农业发展银行营业部决定,结合2011年春季粮食库存普查,于4月份开展本年度全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包括所有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含最低收购价粮、中央临时储备和临时储存进口粮以及国家临时储存粮,下同)、地方储备粮(含地方临时储备粮,下同),以及国有及国有控股(以下简称国有)粮食企业储存的商品粮。
二、检查内容
(一)粮食库存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
重点检查粮食库存实物的数量、品种、性质情况,与保管账、统计账、会计账对应账实相符、账账相符的情况,与银行收购贷款挂钩情况,以及相关账务处理情况。
(二)库存粮食质量和卫生安全情况。
重点检查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地方储备粮的质量合格率、品质宜存率和各类粮食的卫生安全指标。
(三)储备粮轮换情况。
重点检查2010年度中央储备粮、地方储备粮轮换计划下达和轮换任务执行情况。